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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疯子。
绝对的,肯定的,毫无疑问的。真的。
不信?
那我说给你听。
不可否认,我表面看上去清纯可爱,优雅温柔,经常穿着套装,一本正经牛皮哄哄的扭走在写字楼里。
嘘,其实,悄悄告诉你,我的内心早已腐烂,像被丢在淤泥里的榴梿,发出难以忍受的恶心味道,一般人都受不。我也是一般的人,所以我也受不了。
绝不多数的时候,我用塑料薄膜紧紧裹住这颗异物,然后佯装美丽。
偶尔,会有人割开,我总是急急捂上,或者跑得远远的,仿佛不关已事,仿佛这痛,不是来源于自己身上的。
逃避,是八十年代人的强项,也是我的绝技之一。
比如几天前,某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郁闷了,郁闷的原因很简单,简单的我已经忘记,只记得我郁闷了。
闭上眼睛一百零一次的天马行空去宇宙间逛了一圈,发现还是郁闷。
我起身,去寻找解决的方法。
我不想见人,如果有人撞到我面前,我保不住会送给他/她一个熊猫眼。
我在大街上寻觅着方向,我需要一个箱子,将自己放进去。
结果我去了一个男人家里,别误会,是他的家里,但是他不在,我只是想找个地方,让我干点事情。
不知从何时起,我发现自己有一个怪癖,就是干活。而且是要与水有关的活儿,比如:神经质的擦桌子,椅子,天花板和马桶。手里抓着个东西,心底就有个着落,生活就有了个方向。
当然,这个男人与我有点关系,至少现在有关系,要不然我也不会有他家的钥匙,嗯,按照常规的说法,应该是我男朋友。
近一段时间,我n次的去过他家,看电视,上网,做ài,喝水,还有睡觉。在环绕着男人气息的房间里,尽管有点袜臭,我却睡得安香绵甜。
八十年代的人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贪恋温暖。为什么有些女人会爱一个贱男人爱得死去活来,百依百顺的,贼没骨气,让人禁不住对她吐口水。
别以为她真的是爱他,她只是,有点怕冷。
我没有套胶皮手套,直接拖了块大毛巾,方格的,淡黄色,丢进水里。
开始擦拭他的电视机,一边看一边回忆上次从里面看张国荣时动情的眼泪,因为以后将再也没如此俊美的男人供我赏心悦目,都是曾经。
我只穿着内衣,因为这样行动最方便,跪在架子前,拼命擦他所有的机器,迅速,目标准确。我的指尖顶着毛巾侵入每一个死角,扯出每一丝绒灰。
突然想听歌,哈狗帮。震耳欲聋!
饶舌的声音让我莫名的high了起来,无端的快乐,我拿着黑色粘呼的毛巾一次又一次从各种角度冲击着各个死角,扒拉出来的各种杂碎让我兴奋。
我蹲在地上,开心的,飞快的擦着地板。在各种障碍里行来穿去,畅快淋漓。
我温柔无比的擦着他床前的台灯,意外发现它的背后满是灰尘,无数的头发如蜘蛛网一样纠结在那里。
我的手停住,细心的整理着那些不是我的头发,真的不是我的,我对于自己的头发有着异乎寻常的敏感,这些头发不长,且比我的柔软,梢尾还带着金黄。一定是个时髦的女孩,不像我,一直及腰黑发。
我含情脉脉的盯着它们一会,然后将其丢进垃圾筒里。我想,就算我把它们展现在那个男人面前,他也会坚决的将其丢出。别准,还是窗外,我至少把它们留在了这个家里。
都市里,都是成年人,我们只求现在,只争朝夕,不看以前,不要永远。
咱们得学习接受,别人的故事,这年头,谁丫丫的没几个故事呢?谁又是谁的故事呢?
所以,当我抓着已被折磨得破败不堪的抹布从桌底摸出一个避孕套,而且是个过去进行式,也能镇定自若的拿了起来,不过,这一次,我选择丢出窗外。
阳光有点刺眼。
音乐high到极限,已经开始播放“两只小蜜蜂,飞到花丛中”
嗡呀嗡呀
一个女人,头发散乱,穿着内衣,蜷着白花花的大腿,恶狠狠抓着一块黑色噌噌的在地上舞着花儿。突然想起这种情景似曾相识,好像郑秀文也干过这样的事情。不过,她拿着的两张洁白的面巾帕,擦着本已明亮的桌子。
突然明白,这叫做转移,古代是一种神功,叫做乾坤大挪移。很牛b的。
想到此,嘿嘿的傻笑了起来,继续起劲的擦着那男人家的地板。
如果有个桔子就好了,站在中央一脚跺扁它,可以留一点清香。
完结,洗手,用香皂怜惜的涂满所有皮肤,放在龙头下淋着,水真是个神奇的东西,一分钟后,我的手从劳动人民变成了小资。
所有的东西归位,优雅的穿衣系上鞋带,拎起小坤包,走到门口,妩媚回头,扬手一个飞吻。
再见,亲爱的。
我想,那个男人回家,也不会发现什么,就像梁朝伟对王菲把家里弄的乱七八糟视而不见一样。
我爱这样的自得其乐,自己的,独一无二的,没人看得见的。
我笑了,大街上,我高傲的抬着自己的头颅。迈着一字步,端庄得体。
谁也不知道,我其实,是个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