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首富的家

本是谪仙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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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林家,更准确的说法应该叫‘倾城阁’,这是林野狐的前妻当年嫁给他时自带的嫁妆。

    是的,没有说错,就是自带。

    如果说他的儿子林半闲,现在是外人羡慕的,大明星的小白脸。

    那么三十年前的林野狐,就可以说是帝都城里人人嫉妒的,最成功的凤凰男。

    当年,他的前妻,那个叫薛沉鱼的女人是真正意义上的天之骄女。

    论美貌,她力压当时已经成名多年的四大美人。

    论才华,十五岁时就展露出商业天赋的她,在十八岁时便接过了薛老爷子手中的担子。

    更是在二十岁时,带领着薛家这艘商业帝国冲上了亚陆富豪榜前三的位置。

    可以说,这样的一个女人是当时所有大人物心中,最理想的儿媳妇人选,也是当时一众公子大少追求的,遥不可及的女神。

    可就是这样的一位天之骄女,却在三十年前自带嫁妆,下嫁给了当时初出茅庐一穷二白的林野狐。

    据说消息传出后,不说惊呆了一群大人物的下巴,就是那些公子大少,就有部分极端的当即要找林野狐一决生死!

    不过最后,在薛沉鱼的出面下,改为了拼酒。

    那一晚,公子大少们疯狂了。

    那一晚,林野狐喝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顿酒。

    而在那一晚后,帝都城里多了一堆的心碎公子哥,也多了一位最令人羡慕嫉妒恨的凤凰男。

    之后,那座由薛老爷子花费十亿打造,送给女儿作为成年礼的‘倾城阁’正式改名林家。

    婚后第二年,林野狐开始了他的商业生涯。

    而因为薛沉鱼在下嫁前就和薛家划清了界限,只是带走了一座属于她自己的‘倾城阁’,所以林野狐这位凤凰男其实是白手起家的。

    甚至,因为他娶了薛沉鱼的原因,他的创业初期比任何人都要艰难。

    尤其是在那位女儿结婚,从头到尾都没出面的薛老爷子,亲自下场阻击他这位女婿后。

    那些失恋的公子大少们迎来了他们人生中的第二次狂欢。

    一时间,林野狐在商业上,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那时的圈子里甚至还流传出了一则笑话,不管薛沉鱼是不是你的女神,只要你踩林野狐,那你就是我的好朋友。

    对此,林野狐没有丝毫的怨言,甚至还有点乐在其中。

    白天,他在外面默默忍受着所有的打压、嘲讽以及白眼,在沉默中一点一点积累自己的力量。

    晚上,他回到家洗衣做饭,做薛沉鱼心中的完美丈夫。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十年,林野狐迎来了他人生中的第二次胜利(第一次是迎娶薛沉鱼)。

    那一年,林半闲七岁。

    那一年,林野狐在商业上打败了所有的公子大少,正式进入亚陆富豪榜前十。

    那一年,也是薛沉鱼结婚后第一次回娘家。在那之后,薛老爷子停止了对林野狐商业上的打压。

    而直到这时候,所有人才幡然醒悟,原来林野狐的商业天赋并不比薛沉鱼弱,难怪会被对方看上。

    然后,就在所有人以为林野狐从此要一步登天时,他出轨了。

    那时,已经疯狂了两次的公子大少们,已经没有了疯狂的心思。

    毕竟,女神的儿子都开始上小学了。

    但是,女神被辜负这种事,是任何一位舔狗都不能忍受的。

    所以,最后的疯狂来临了。

    在薛沉鱼和林野狐离婚的第二天,他的公司迎来了最惨烈的打击,项目停工,股票缩水,员工跳槽……甚至,还有暗杀他本人的。

    在那段日子里,林野狐直接从亚陆富豪榜前十掉到了百名开外,差一点点,他就彻底告别了富豪榜。

    好在,他稳住了,再一次用他的手段证明了自己。

    此后,林野狐在商业上可以说是真正的无敌手,一路扶摇直上,最终成为了新亚陆首富!

    但是回过头来,成为新首富的他一点都不开心。

    因为他的家没了。

    一个他曾经理想中的家。

    十八年来,当他每次回到这个名叫林家,实则是一处豪华的山水庄园时,他的心中就会有一种空虚的寂寞感。

    这种感觉难以言说,也难以填补。

    所以,就算此时他明知道,当他进门时,他的那位现任妻子一定会在客厅处迎接他,两人生出的可爱女儿会帮他拿拖鞋,然后一家人坐在餐桌前享用可口的饭菜。

    但是,他就是不想回家。

    可不回家,他又能去哪里?

    年过半百的林野狐,直到此时才发现,原来他除了钱外竟然一无所有。

    不管是爱情,友情,还是亲情。

    这些一直以来,他都不重视的东西,等到他想起时,才蓦然发现他已是孤家寡人。

    “呵呵。”

    想到此处的林野狐,不禁自嘲一笑。

    随后,他转身向着庄园中间的那栋主楼走去。

    那栋楼是他和薛沉鱼还有林半闲,一家三口曾经居住过的地方,但是在他和薛沉鱼离婚后,那里就成了林家内部的禁地。

    除了他之外,就连他和薛沉鱼的儿子林半闲都不能进去。

    此时,当他走向主楼时。

    在他刚才站立的门内,一位四十出头的美妇人瞬间红了眼眶。

    她是林野狐的现任妻子,是林野狐女儿的母亲,是外人眼中羡慕的首富贤内助。

    但她不快乐。

    因为她虽然是林野狐的妻子,但她不是林家的主母。

    不管她承不承认,在外人的眼中,林家的主母始终都是那位三十年前的天之骄女。

    而她,只是一个得位不正的狐狸精而已。

    可事实上又有谁知道,在当年的那件事中,她才是最无辜的那个人?

    没人知道!

    所以,她不快乐。

    但她很幸福。

    毕竟,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和她一样,在四十三岁时就有一个亚陆首富的丈夫,有一个乖巧听话的女儿,有一个完整的家!

    而说起完整的‘家’,这不仅是她的幸福所在,也是她的骄傲所在。

    之所以说是骄傲,因为严格上来说,她是三十年来,唯一打败了薛沉鱼的女人。

    虽然这其中有很多的其他因素在,但事实上,在那场婚姻中,她的确赢过了薛沉鱼,让她慕容夏至的名头彻底传遍了帝都城。

    不过,骄傲归骄傲,她是万万不敢在林野狐面前表现出来的。

    因为她清楚,林野狐并不爱她,甚至也不喜欢二人生出的女儿。

    所以十八年来,她一直小心翼翼的活着,在林家认真扮演着一位贤内助和好母亲的身份。

    但是,即使如此,林野狐大部分时间里都不会去她的房间过夜,而是在书房处理工作到天明,或者……前往那栋主楼中休息。

    对此,慕容夏至不是不想发火,而是她不敢。

    因为她和女儿的生活是林野狐给的。

    他能给,就能收回。

    所以此刻,哪怕她明知道,林野狐是去那栋主楼怀念薛沉鱼去了,她也不敢开门出去叫住对方,只是默默的流着泪,转身回到客厅里。

    然后,她再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给林野狐打去电话。

    “有事?”

    电话接通,林野狐清冷的嗓音传来。

    慕容夏至深吸一口气,挤出一丝笑容问道:“野狐,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做了你最喜欢吃的……”

    话未说完,电话那头的林野狐就打断道:“今晚我不回来吃饭,你和女儿先吃吧。”

    慕容夏至闻言脸色一僵,紧接着又恢复正常,继续温柔细语道:“好,那你在外面要注意身体,不要一忙起来就忘了吃饭。”

    “嗯。”

    对此,林野狐淡淡的回应了一声,随后便主动挂断了电话。

    客厅中,看着手机里显示的‘通话结束’界面,慕容夏至沉默良久,才起身向二楼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