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话

染香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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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是不想交“作者的话”的,因为我交了很可能会被某人追杀

    (抱头鼠窜ing)

    事实上,我写完了这本,某人看了之后,给我点很大,然后扼住我的脖子“吭?连我你也敢卖?吭?!你大概不知道死要怎么写”

    (以下删除限制级被虐杀五千字)

    历来被我出卖的亲朋好友中,就这一个最凶狠,呜

    和我认识的朋友们,大概都有误交匪类之叹。记得某人当初考虑要不要跟我在一起,最迟疑的一点就是会不会被卖

    结果还是被我秤斤论两的卖了。所以说,交女朋友最好不要交言情小说作者,某天起床,一言一行不但会被全都录,而且忠实的原音重现,顺便让读者一面看一面笑,或者骂个两声

    某人,我真是对不起你啊(看,我很有诚意的忏悔三秒钟了!)

    咳,闲话扯到这里为止。

    其实这本原名为“最佳玩伴”的小说,是“吃喝玩乐”系列中的t本。不过我没从“吃”开始写,而是很反骨的从第三本写起。当然,串场人物还是由大名鼎鼎的“幻影婚姻介绍所”的樊石榴和高翦梨担纲。

    应该说,我本来就很喜欢这两个人物,所以女生的卿卿欲嫁曲之后,本来打算写整系列的“幻影婚姻介绍所”不过这个计画意外打断了。

    至于现在又会想捡起来写爱啊悄悄来,实在是因为当时我玩game玩得很没劲。其实,一个人玩,实在很没意思。

    当然啦,一个人的活动自然是很多的,比方说阅读啦、看电影啦但绝不是玩game的时候。

    请个人来陪我玩该有多好啊百无聊赖中,我这么想。

    当时刚好某人跟我通信聊天。通信这种事情很像冤冤相报,他写信来,你回信回去,他又因为你的回信又回信没完没了。有次通信通到最后,无聊到快哭出来的我写信问他“干脆你来陪我玩好了,我付钟点费。”

    他马上回信“好啊,但是钟点费就不用了。”

    等我睡了一觉爬起来,看到这两封信,忍不住笑了。这一笑,故事就蹦出来了。

    其实写这本小说最让我发疯的不是别的,而是双子座的女主角个性。写呢,倒是不难写,我自己就是很纯粹的双子座。(除了金星不是以外,其它星座都落在双子座很神奇吧?)

    问题来了。我很清楚自己那种“比利上身”的多重人格特质,但是读者能够了解吗?

    为了让读者了解,前六章根本就陷入修稿地狱,全无进展,每天打开档案修了又修,改了又改,我的计算机里积了一堆废稿,几乎可以写成两本了

    若还是让读者有“比利上身”的感觉,实在是我能力不足(跪)

    不过这本还是顺利诞生了。我自己看了看,还真的不落痕迹的把某人卖得很彻底(笑)

    嗯,我只能慎重的说,各位男读者(有男读者吗?),若你的女朋友走上写言情小说的道路,请你一定要节哀顺变,因为被卖掉是早晚的事情,而且一条牛可以剥层皮,你会被剥得很冷。

    各位女读者,若你的朋友决心要跳进来当言情小说作者,请你t定要谨言慎行(虽然用处不大)。哪天你的名字、言行、糗事,在小说里看到了,也千万不要冲动的跑去扼死作者,这是没有用的

    你也同样会被剥得很冷。

    (皮被剥太多层了,保暖度不足)

    以上的事实,我的朋友们都可以证明。

    (转头一看,喂,你们也不要点头点得这么用力、这么一致嘛。)

    至于读者们,你们是安全的。除非你们很不幸的认识了我我先替你们致哀。

    (当然有机会还是照卖不误!)

    我有个叫做ài伦的朋友,她不但被我一卖再卖,卖到惨绝人寰,天地同悲,她还开了窍,自己卖自己,写了本在男生宿舍的女生,结果还卖得不错哩。

    所以说,出卖为写作之本(咦?)

    这些是我的肺腑之言,不是牵拖哟。

    (谜之声:你还有良心可以发肺腑之言吗?)

    (某染:当然有啊!就算只剩下一厘米大小,也算是良心啊!良心不是用大小来推断它的存在的。)

    (谜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