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一物降一物

何不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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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遇小站,魂飞魄散。----突然冒出一句挺诗意的话,这人脑子好像坏了。”方格狐疑地看了一眼小伙子的背影,他走得并不快,仿佛很疲惫,但不一,小伙子就从大门口消失了。

    在小伙子转头的一瞬间,方格有一个奇怪的感觉,他发现小伙子的目光里充满了恐惧和悲伤,目光里有一种与这个年龄不相称的绝望与对生命的漠视,就像他刚刚挨打,他似乎没有任何感觉,好像那些人不是在打他而是在打一只死狗一样。

    那些人下手都很重,但他好像却一点事情都没有,甚至在吃饭的时候连大口喘气都没有,好像他天生就是挨打的,被人打习惯了一样。

    但在他转头的一瞬间,从他还有些悲伤的目光里,方格还是看到了单纯,这是一个还很单纯甚至是十分单纯的人。

    同时,在他的目光里还有一丝很难察觉的凌厉,这凌厉的目光马上让方格到了一只虎,一只沦落平阳被犬欺的老虎。

    “方哥,你没事吧?”大奔挠挠头憨厚地笑着说。

    “哦,没事,对了,你赶紧回去吧,警察一就来了,这事因我而起,我来负责,回头要是阿戴知道了,我来跟阿戴说,你放心。”方格对大奔说。

    “嗯,我没事,收拾他们几只土鳖还不跟玩似的,成天把自己打扮成黑社,妈的,没王法了还。”大奔笑了起来,出一嘴雪白的牙齿。

    黑社平时看起来牛逼,但他们打架时有三怕,一怕民工,二兵哥,三怕青头。

    民工最老实,好像可以随便欺负,但你不能惹急眼了,惹急眼了,他能绑着炸药上政府和公安局门口去闹事,这样的事情谁敢做?你黑社敢吗?不敢。

    兵哥看着也老实,但只要你惹了他,只要有人下命令,有人负责,无论你是谁都不好使,别说你是黑社,就是黑社的保护伞,无论多大的官,只要有人下命令,他们照样敢抓起来打。平时打架更是不在话下。当兵的训练宗旨就是把人训练成工具,他们单个人的时候是人,但一群人的时候,就是一支枪,只要有人扣扳机,杀谁,他们连都不一下。黑社在他们眼里全都是不长进的小混混和肉球而已。

    还有青头,就是愣头青,少年,有钱莫欺少年穷,如果你忽略一个愣头青的能量,总有一天你犯下大错,他们冲动、脆弱、单纯、没有经验,他们有的是勇气和不服气的精神,就这个,就足以在关键时候要你的命,现在成规模的黑社都有产业,做得越大的黑社越是低调,欺负和恐吓一下别人可以,但真碰到不要命的,几个愣头青,就能毁掉你一个黑社集团。

    “黑社?!呵呵,那你也要注意,你现在是关键时候。”方格笑笑说。

    “行,方哥,那我先走了,你回头去我们部队喝酒哈,我还好好跟你喝几杯。”大奔说着迈开大步转身走了。

    看着大奔的背影,方格笑了一下,他喜欢当兵的,但不喜欢警察。

    通常,那些你不喜欢的人在生活中总是阴魂不散。就在方格刚坐下来跟餐厅经说话的时候,就听有人说:“警察来了!”

    方格一扭头就楞了。

    他看到一个浓眉大眼虎头虎脑的警察,竟然是宋立人。

    “老方,怎么是你啊?”宋立人一见方格马上热情地和方格握手。

    宋立人是方格的朋友,确切地说是方格的朋友律师郁刚的朋友,一起喝酒次数多了,自然也就成了朋友。方格讨厌警察,但不怎么讨厌宋立人,宋立人和方格一样大,对人礼貌周全,但也喜欢装逼,有点装老成,比如,他给方格打电话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我老宋啊!”叫方格也总是叫“老方”让方格哭笑不得。

    关键是宋立人的性格里有那么点单纯的东西,一个警察,还能保持点单纯的品质,就很不容易了。

    “哦,宋铺头,怎么是你?你不是刑警嘛?怎么管治安起来了?”方格诧异地问。

    “哦,我们宋队长已经调到我们分局巡警中队做队长了。”宋立人旁边还站着一个警察,补充道。

    “恭喜啊,升官了,你是来处刚才这里打架的事情?”方格笑笑说。

    “是啊,怎么回事?”宋立人转头问餐厅经。

    “刚才好像是海青帮的人!”餐厅经介绍了一下情况,然后说。

    “海青帮的?老方,他们打你了?”宋立人问。

    “还好,就是把我的裤裆弄湿了。”方格看了一眼自己的裤裆尴尬地说。

    “哈哈,这些孙子,总有一天老子要收拾他们。”宋立人看了一眼方格的裤裆哈哈大笑着说,这就是方格喜欢宋立人的地方,比较单纯。

    “老方,晚上找郁刚他们一起出来喝酒?”宋立人让旁边的警察做笔录,自己对方格说。

    “我晚上有事,可能不行,等,我跟餐厅经算完帐赔完钱再跟你说。”方格招手让餐厅经过来算打坏的桌子钱。

    “赔钱?赔什么钱!让受害者赔钱?你们还不混了?要赔钱回头我找到海青帮,让他们赔给你们。”宋立人眼睛一瞪,看着餐厅经说。

    “行行行,不让他赔,您赶紧处完就行,我们这里还要做生意。”餐厅经赶紧陪笑着说。

    方格正要掏钱包,听到餐厅经这么说,手马上插在裤兜里没拿出来,然后叹了口气,这就是他不喜欢警察的地方,不管大警察小警察,太霸道。

    4点的时候,方格终于看到了汉唐风情街上的念奴娇酒楼。

    汉唐风情街是前两年动工兴建的,街上的建筑全部都是古色古香的建筑,多数是仿制宋代的建筑风格,因为宋代的建筑最华丽技术最成熟。

    这条街上最著名的地方是一个叫“画舫”的酒楼,这个画舫在滨城非常神秘,据说里面的消费高得吓人,平时里面的人似乎也不多,不像别的酒店一样热闹。

    方格和朋友在里面吃过一次普通标准的饭,饭菜倒是挺精致挺好吃的,可几乎花掉了方格一个月的工资奖金加稿费,以后方格就再也没来过。

    “饭菜比金条还贵,再也不来了。”方格十分心痛,虽然方格很喜欢这个地方的氛围,往里面一坐,个人就感觉相当有气质。

    但气质有时候实在太昂贵了,以后还是找个便宜的地方摆气质吧,我这化人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便宜的地方一样能摆出气质,方格当时是这么安慰自己的。

    当方格看到念奴娇酒楼的时候,方格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念奴娇酒楼从外表上装修风格跟不远处的那个画舫酒楼非常接近,但看着更豪华,飞檐上金灿灿的,居然好像都是镶嵌的黄金。

    “我靠,什么时候这条街上又冒出这么个地方,还行,反正是别人请客,又不用自己花钱,吃吧,使劲。”方格其实只是不太回家,他已经吃饱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来这里干什么,他知道自己肯定不喜欢这里。

    就在方格抬头观望念奴娇酒楼的时候,突然一阵红色的劲风擦着方格的衣角刮过,差点把方格惊得翻个跟头,方格转头一看,程若云开着她那辆红色宝马几乎是挨着方格冲了过去,然后嘎然一声停在了念奴娇的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