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姐姐嫁弟弟

兰慧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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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这一生,总要遇到几次冲击世界观的时候。当年沈一第一次宰了那个想要对吴仙子下手的劫匪之后,一个月才缓过神来。而现在当吴仙草背叛沈一之后,沈一只需要一分钟就可以删了她的号码,沈一不绝情,沈一只是不想让自己痛苦罢了。

    有些事情,能忘则忘,不能忘就学会遗忘。

    世界是复杂的,如果真的要去追究某件事情的发生和结果,那么只能给人痛苦。

    与其痛苦,不如淡忘。

    这就是沈一的处世哲学,很鸵鸟心态,也很像在逃避。可是这种处世态度却能让沈一不那么悲伤,最起码不会长时间的秋风悲画扇。沈一有一句算不上名言的话,怨天尤人是不可取的。

    所以在沈一回到春城之后,就将这一切全都遗忘到爪哇国。重新投入到了他旖旎多彩的生活中,吴仙子这一次回来,并不急着回美国。用小女王的话来说,姐姐我这次回来,是要来弹小**的,不弹够一万次,绝对不回去。其实沈一知道,吴仙子不舍得离开他了。

    或许这就是吴仙子口中曾经说到过的机缘。

    很凑巧,就好像是冥冥中注定的一样。

    医生是一个奇怪的职业,当沈一选择遗忘一切的事情,就将所有精力全都投入到了事业上面。治病与杀人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都要研究让人死亡的方法,比如说割脉是引起大动脉破裂,失血过多造成心脏供血不足,所以最后停止心跳死亡。而各种各样的癌症则是因为常年不健康生活或者外在因素引起的并发症,最后部位上面出现了癌细胞,从而诱发了癌症。

    事实上,癌症并不是那么可怕。

    甚至可以说,癌症完全可以预防或者说是治愈。可是在当今这个快节奏的生活中,人们都将目光投向了红灿灿的人民币中,已经完全将自身的健康给忽略了。而沈一在将所有的精力全都投入到医院中之后,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为什么不从根本上面改变生活习惯呢,让大病不出现,小病能预防,实现真正的长命百岁。

    而不是各种各样的新病杂病全层出不穷,年纪轻轻一身病。

    当人们投入到一件事情里面,是非常可怕的。当沈一想到这一切的时候,他就决定研究一套符合人体机能的健康生活,和健康食谱,然后出书立说,希望从根本上面解决人们的生**质。

    沈一搜集了上百份资料,找来了无数个经典的药方。在医院的办公室里面生活了两周,将这所有的一切全都汇聚到一起,总结成了一个二十万字的文档。他将这个文档那给院长郝文。

    郝文看过之后,只是笑着将文档给收下。然后就让沈一去睡觉,此时沈一胡子拉碴,身上泛着一股酸臭味道。整个人显得就和一个落魄的流浪汉一样,沈一看着郝文将自己两周多的辛苦著作放在一遍,立即就站了出来说:“郝院长,如果你不愿意帮我的话,我愿意自己拿着书去出版渠道发行。”

    郝文抬起头看了看沈一,只是笑着说:“沈大夫,你是一个好医生,你还是先休息吧,这件事情回头再说吧。”

    沈一刚想要和郝文争吵,何蓝就推开门走了进来,将沈一的文档和沈一全都拉了出来。沈一还在气恼:“凭什么,凭什么我整理出来的东西他不要,我要自己去发行,去告诉大家,这样的生活方式不健康。”

    何蓝就好像是看一个倔强的小孩子一样看着沈一,她说:“好,我们去发行,好不好啊。他们有眼不识金镶玉,我们一起去告诉世界,中国人需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不然全民体质可能都要下降一个层次。”

    沈一转头看着何蓝,这才发现,这半个月以来,他天天都宅在办公室里面,几乎都没有见过何蓝。两人并肩走出医院,沈一抬起头看了看耀眼的太阳。他突然之间感觉太阳太刺眼了,就好像是一把把刀子一样,戳在他的身上,让他疼痛不已。

    只是一阵恍惚,沈一脚下一个不稳就要跌倒。

    幸亏何蓝赶紧扶着,沈一这才缓过神来,沈一转过头看了看何蓝,何蓝只是笑着将沈一扶到车上,然后她亲自开车将沈一送到家里,又给沈一放洗澡水,让沈一洗过澡之后去睡觉,沈一就好像是一具木偶一样,或者也可以说像是何蓝的孩子一样,被何蓝照顾着。

    终于等沈一躺在床上之后,何蓝长舒了一口气,回到了院子里面,吴仙子坐在那里,泡了一壶茶。见何蓝从房间里面走出来,吴仙子问何蓝:“他将东西整理完了?”

    何蓝点了点头,有些怜惜说:“半个月没日没夜的工作,他是不是得病了啊。”

    吴仙子笑着说:“你不让他整理,那才是得病了,他现在整理完了,就没事了。”

    何蓝看了看吴仙子,凭借她的智慧,不难理解吴仙子口中的话。何蓝坐了下来,问吴仙子:“能给我说说你和他的故事吗?”

    吴仙子看着何蓝,露出一丝欣喜说:“我们两个之间有什么好说的,就是表姐弟呗。”

    何蓝干笑了一下,吴仙子就叙述了起来。

    “小沈一是一个非常执拗的人,你别看他表面上这么随和,但是当你触及到他的底线,他甚至能够杀人。我小时候最喜欢吃一种糖果,有一次他送给我的糖果被一个年龄比我大的小男孩抢走了,他就带着我揍那个家伙。那个比我们两个都要高大的家伙将他痛扁了一顿,可是结果你猜怎么样了?他竟然在那个家伙放学回家的路上拿着一个板砖一板砖盖在那家伙的头上,结果那家伙以后每天都要给他孝敬两个糖果,然后他就分给我一个。”

    吴仙子风情一笑,又说:“还有,他最喜欢缠着我了,我小时候经常光膀子,夏天的时候经常晒的跟一条黑泥鳅一样,而小沈一则像一个女孩一样,只要不触碰到他的底线,他就喜欢呆在家里看书,所以他小时候特白净,那个时候我总是偷偷用胭脂涂抹在他脸上,说他是女孩。他总是说我是女流氓,不过我们出门玩的时候,他总是和我在一起,牵着我的手。”

    “不过男孩子嘛,在成长之中肯定会调皮。不知道什么时候,小沈一看的书变成了暴露漫画,甚至还有光屁股的女人,那个时候我总是揪着他的耳朵,不让他看。为了怕他出问题,我还专门让他喝过两三年的药,那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药,能够让他好好长大,他刚开始不喝,然后我就灌,后来他就喝了,好不容易等到他长大了之后,我却要远走西雅图。”

    “说起来我们两个分开了好久,十二岁到二十四岁,整整十二年,除了三年前我因为一些事情回来过一个月,其他时间我基本上回来一次也就几天。我回来的时候总是和他呆在一起,我记得我第一次回来的时候,他十五岁,我给他买了一个美国最流行的游戏机,他高兴的发疯,可是我第二次回来的时候,却在他的电脑里面发现了很多小电影,第三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长出了胡茬,第四次回来的时候,他就是你的男人了。”

    说到这里,吴仙子言语之中不无露出艳羡的意思。

    何蓝也是一阵脸红。

    吴仙子却轻松一笑,说:“我这个弟弟一堆毛病,如果让我全说出来,我坐下来能给你说三天三夜,我这个当姐姐的最清楚,尽管十二岁之后我们就分多聚少,但是不管他获得了什么,我都第一时间知道,因为在我们的血液之中,有一种感应。他如果想我的时候,我能够第一时间知道,而我想他的时候,他也能知道。有一次在半夜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脑海中一个激灵,我就知道小沈一想我了,结果给他打过去电话,却得知他正在看小电影,在意淫我呢。”

    “这个小坏蛋,他这样想我的时候,我总是能感觉到一阵异样的感觉。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血脉的能量,但是每一次我都特别舒服。所以我就想,让小沈一看那些小电影,还不如听我的声音呢,所以每一次我给他打电话,我都用尽了所有办法去挑逗他。”

    “可是小沈一有他自己的坚持,时间久了,我的挑逗变成了一种习惯,而他的则被我骚扰的痛不欲生,每一次和我打电话都像是在打仗一样。”

    吴仙子深吸了一口气,又吐出来。何蓝问她:“你喜欢他?”

    吴仙子十分淡然的说:“喜欢啊,为什么不喜欢。他是我弟弟,而且从小我就想着我要嫁给他,其实这没什么,表姐弟嘛,嫁给他也没事。”

    何蓝脸色有些红,吴仙子却说:“不过你别担心,我不会和你抢他,你比我要好,更适合当他的贤内助。”

    何蓝俏脸绯红不已,毕竟在常人脑海中,表姐弟那也是姐弟啊。实在有点太匪夷所思了。

    吴仙子却扑哧一笑,转而神情落寞:“仙草那个傻瓜,竟然就这么将小沈一交到我的手上,她要输了。”

    何蓝听着吴仙子的话,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