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我像是咖啡豆随时有粉的准备

蔡智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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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像是咖啡豆,随时有粉身的准备

    亲爱的你,请将我磨碎

    我满溢的泪,会蒸馏出滚烫的水

    再将我的思念溶解,化为少许糖味

    盛装一杯咖啡

    陪你度过,每个不眠的夜

    台中到了,这是荃的家乡。

    荃现在会在台中吗?

    可能是心理作用吧,右肩又感到一阵抽痛。

    因为我想到了荃。

    我的右肩自从受伤后,一直没有完全复原。

    只要写字久了,或是提太重的东西,都会隐隐作痛。

    还有,如果想到了荃,就会觉得对不起明菁抽搐的背。

    于是右肩也会跟着疼痛。

    看到第七根烟上写的咖啡,让我突然很想喝杯热咖啡。

    可是现在是在火车上啊,到哪找热咖啡呢?

    而只要开水一冲就可饮用的三合一速泡咖啡,对我来说,跟普通的饮料并无差别。

    我是在喝咖啡喝得最凶的时候,认识荃。

    大约是在研二下学期,赶毕业论文最忙碌的那阵子。

    那时一进到研究室,第一件事便是磨咖啡豆、加水、煮咖啡。

    每天起码得煮两杯咖啡,没有一天例外。

    没有喝咖啡的日子,就像穿皮鞋没穿袜子,怪怪的。

    这种喝咖啡的习惯,持续了三年。

    直到去年七月来到台北工作时,才算完全戒掉。

    今年初看到痞子蔡写的爱尔兰咖啡,又勾起我喝咖啡的欲望。

    写封e-mail问他,他回信说他是在台南喝到爱尔兰咖啡,

    而非在小说中所描述的台北。

    他也强调,只要是道地的爱尔兰咖啡,在哪喝都是一样的。

    爱尔兰咖啡既然崇尚自由,自然不会限制该在哪种咖啡馆品尝。

    他在信尾附加了一段话,他说爱尔兰咖啡对他而言,是有意义的。

    但对别人来说,可能就只是一种咖啡而已,没什么了不起。

    与其想喝属于别人的爱尔兰咖啡,不如寻找属于自己的珍珠奶茶,或是可口可乐也行。

    就像是明菁送我的那株檞寄生一样,对我来说意义重大。

    但在别人眼里,可能只是一根金黄色的枯枝而已。

    明菁说得没错,离开寄主的檞寄生,枯掉的树枝会逐渐变成金黄色。

    我想,那时刚到台北的我,大概就是一根枯掉的檞寄生枝吧。

    别人找的是饮料,我找的,却是新的寄主植物。

    可是对于已经枯掉的檞寄生而言,即使再找到新的寄主,也是没意义的。

    从台北到台中,我已经坐了二个小时又四十五分钟的火车。

    应该不能说是"坐",因为我一直是站着或蹲着。

    很累。

    只是我不知道这种累,是因为坐车?

    还是因为回忆?

    这种累让我联想到我当研究生时的日子。

    考上研究所后,过日子的习惯开始改变。

    我、柏森、子尧兄和秀枝学姐仍然住在原处,孙樱和明菁则搬离胜九舍。

    孙樱在工作地方的附近,租了一间小套房。

    明菁搬到胜六舍,那是研究生宿舍,没有门禁时间。

    孙樱已经离开学生生活,跟我们之间的联系,变得非常少。

    少得像八十岁老人的牙齿。

    不过这少许的连系就像孙樱写的短篇小说一样,虽然简短,但是有力。

    这力量几乎摇撼我整个人生。

    我会认识荃,是因为孙樱。

    其实孙樱是个很好的女孩子,有时虽然严肃了点,却很正直。

    我曾以为柏森和孙樱之间,会发生什么的。

    "我和孙樱,像是严厉的母亲与顽皮的小孩,不适合啦。"柏森说。

    "可是我觉得孙樱不错啊。"

    "她是不错,可惜头不够圆。"

    "你说什么?"

    "我要找投缘的人啊,她不够头圆,自然不投缘。"柏森哈哈大笑。

    我觉得很好奇,柏森从大学时代,一直很受女孩子欢迎。

    可是却从没交过女朋友。

    柏森是那种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到底喜欢哪种女孩子的人。

    如果他碰上喜欢的女孩子,一定毫不迟疑。

    只不过这个如果,一直没发生。

    我就不一样了,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我喜欢哪种女孩子。

    就像吃东西一样,我总是无法形容我喜欢吃的菜的样子或口味等等。

    我只能等菜端上来,吃了一口,才知道对我而言是太淡?还是太咸。

    认识明菁前,柏森常会帮我介绍女孩子,而且都是铁板之类的女孩。

    其实他也不是刻意介绍,只是有机会时就顺便拉我过去。

    "柏森,饶了我吧。这些女孩子我惹不起。"

    "看看嘛,搞不好你会喜欢喔。"

    "喜欢也没用。老虎咬不到的,狗也咬不到啊。"

    "你在说什么?"

    "你是老虎啊,你都没办法搞定了,找我更是没用。"

    "菜虫!你怎么可以把自己比喻成狗呢?"

    柏森先斥责我一声,然后哈哈大笑:

    "不过你这个比喻还算贴切。"

    认识明菁后,柏森就不再帮我介绍女孩子了。

    "你既然已经找到凤凰,就不用再去猎山鸡了。"柏森是这样说的。

    "是吗?"

    "嗯。她是一个无论你在什么时候认识她,都会嫌晚的那种女孩子。"

    会嫌晚吗?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对那时的我而言,明菁的存在,是重要的。

    没有明菁的话,我会很寂寞?还是会很不习惯?

    我不敢想象,也没有机会去想象。

    如果,我先认识荃,再认识明菁的话,我也会对荃有这种感觉吗?

    也许是不一样的。

    但人生不像在念研究所时做的实验,可以反复地改变实验条件,

    然后得出不同的实验结果。

    我只有一次人生,无论我满不满意,顺序就是这样的,无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