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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姝吃了几口承宇煮的鱼粥,突然感到恶心,手捂着嘴干呕了几声,离开了饭桌。承宇就着紫菜、鱼和泡菜吃了一会儿,也悄悄把筷子放下了。
“吃不下去吗?”
美姝靠墙坐着点了点头。
“这可不成啊你今天一整天总共才吃了三四勺吧?我给你输一瓶营养液怎么样?”
听承宇这么说,美姝抬头盯着承宇的脸看了半天,扑哧笑了。
“你真的会输液吗?”
“当然了,静岚前辈说我现在的水平已经可以去应聘男护士了,你就相信我吧!输吗?”
“不用了,还没那么严重呢。承宇你多吃点儿。”
“你这个样子,我哪里还吃得下!”
“那也要吃!为了我,你必须健健康康的,才能好好照顾我呀!也是为了我们的孩子。待会儿我觉得舒服点儿了,会再吃的,好不好?”
“好吧。”
承宇吃着饭,味同嚼蜡,他感到有泪水要涌出来,马上喝了一口水,对着妻子微笑了一下,就着水开始大口大口地把饭拨到嘴里,强咽下去。
“要不要替你打开电视?”
“不用了,听听fm电台的音乐吧。我还以为承宇你离开之后电台就要关门了呢,结果居然还能正常运转!”
美姝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讨厌看电视了,电视里那些连续剧、喜剧等的画面很招人烦,那些人都是为了一些实在没什么意义的小事、根本不成其为问题的问题互相诋毁、争吵、哭笑和打闹,实在让她觉得恶心,完全是那些拥有充足生命的人们在无理取闹。
美姝之所以会这么想,全是因为境遇改变了的缘故,在没有失去健康之前,她也曾像别的人一样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里的节目呵呵笑。
当然在电台的节目里,那样的内容也不少,那些人为了微不足道的事情吵吵闹闹,不知道人活着的这个瞬间是多么重要,似乎竭尽全力要把人生变得轻松和轻浮。但收音机里常常会播放音乐,中止那些吵闹的人的噪音,所以还可以忍受。
美姝在承宇不注意的时候抓紧每一分每一秒观察他的脸和他的每一个动作。
啊呀,以前还不知道,承宇原来主要是用左边的臼齿吃饭的呀,大概嚼十三次才吞下去把饭和水一口吞下去的时候,鼻梁会慢慢动弹。
他的咽骨像枪的准星一样会上下移动,恐怕是因为脖子特别细长的缘故吧。他确实瘦了很多,但即使胸部没有肌肉,肩膀看起来却很宽阔,真的。
背稍微有点儿驼。他端着饭碗出去的时候臀部收紧,走的是八字步。瞧,他看我的时候白眼球显出来的更多,可能是因为浓密的眉毛衬托的吧。他把碗筷放进水池的时候真的很轻柔,比我弄出来的声音小多了。
戴上橡胶手套的声音;把洗涤灵倒在洗碗布上擦拭餐具,用水冲洗,放进碗橱里的声音。抓起筷子和勺子的声音;搓完之后重新放到水龙头下冲洗的声音美姝坐在屋子里,光是听声音,就能正确地猜出他在做什么。承宇用洗脸盆接了水,把毛巾挂在脖子上,大声地喊美姝:
“洗脸吧!”
“啊呀,我简直连一个手指头都不需要动,承宇你的服务真可谓无微不至!”
“脚我给你洗,你只要洗脸就行了,牙膏已经替你挤到牙刷上了。”
“哎呀呀,谢谢!”
“谢什么呀,就到你生孩子的时候为止。等你生完孩子,连汤也没有了,那时,你就得像我服侍你这样服侍我。”
真的那样的话该多好呀!
“行啊。多长时间?”
“这个嘛还不得五十年吗?”
“到那时我们的孩子就长大了,我为了服侍娇生惯养的你恐怕要忙得团团转了。”
“那减掉二十年吧,只需要你服侍我三十年,剩下的那些年我替你免费服务。”
“这么说我们就能白头到老喽!”
“当然!自古以来不就说夫妇应该白头偕老的嘛!这是充满智慧的祖先特意为我们而创造的话。”
承宇双手搓洗着美姝的脚,她的脚变小了,这件事令承宇很担忧,他嘴里反而罗罗嗦嗦的。
两个人盖着毯子躺下了。为了赶走湿气,开了一会儿火炉,暖暖的气息烘着腰和背,很舒服的感觉。月光映在窗户上,收音机里流出轻音乐,好似温馨地伸出五指轻抚宁静一般。
美姝枕着承宇的胳膊躺着,望着挂着熄了日光灯的天花板说道:
“真安静啊,是不是?”
“是啊,一点儿汽车的声音都没有。”
“呀,我听到蟋蟀的叫声了。又不是深秋,这些家伙可真勤奋。”
“我还听到宿舍墙后面山坡上那棵柿子树叶的声音呢,牛耳朵一样的柿子树叶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你听到了吗?”
“听到了。这种心情,我还是第一次感受到呢。”
“我也是,从小在城市里长大,所有这些声音都是第一次听到呢。你看那边透进月光来的窗户,如果有人弹琴的话,我们简直就像是活在朝鲜时代呢。”
“我们从明天开始就穿传统服装,好不好?”
“好啊,肯定很合适。我们就取代周哲前辈和京姬前辈成为这里的新主人了。”
“似乎只要在这里住上几年,承宇你就能成为天,我就能成为地了。”
“既然这样,我们都成为星星多好。我们也是在叫做地球的这个星星上出生和长大的,或许以后真的能成为一颗星星呢。”
“会吗?”
两个人感受到寂静所带来的耀眼的美,在人类的声音不能触及的地方,形成一个村庄生活的自然的一部分发出的寂静的光彩,美姝和承宇似乎也成为了那一部分,得以跟它们交流感情。
“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我们似乎真的走过了很长的一段路。我似乎真正感受到,为了能像现在这样躺在这里,我们经历了无数磨难,花费了无数时间,忍受了无数成长的痛苦!”
“承宇你也这么想啊!我也感觉到自己不是在地球上的汉城出生的,而是在遥远的行星上出生,在地球上紧急着陆了才躺在这里的。好像我为了遇到承宇,为了跟承宇一起躺在这里,所以故意让宇航飞船出了故障似的。”
“呵呵呵,我能想像得出。”
糊着窗户纸的窗户上月色斑驳,好像月亮忍受不了深夜的静寂,把面颊贴在上面一样。美姝轻轻用手捂住承宇放在自己肚子上的手。
“承宇,我们的孩子叫什么名字好呢?”
“你说呢?”
“既然是女儿叫允芝?慧艳?达琼?素美?或者啊呀,还是得承宇你来起,你就说一个吧!”
“其实我已经起好了一个了。”
“是吗?什么?”
“嗯,姝美!金姝美!”
“姝美姝美美姝姝美,是我的名字倒过来念呀?”
“对了,我希望孩子会像你。孩子在你的身体里,名字也应该包含在你的名字里吧。孩子会很漂亮,名字也要漂亮——金姝美。我认为给女孩子起名字的时候还应该考虑这些因素”
“哪些因素?”
“既然是女孩子,长大以后就成了大姑娘了,是不是?所以,被那些小伙子追着叫的时候就需要有一个很漂亮、有品位的名字。姝美!这个名字中既有你的名字,而且也有品位,是不是?”
“是啊。很好呀,姝美因为是用我的名字起的,好像有点儿对不起你,但这个名字确实有你说的那种感觉。‘哎姝美!有时间的话我们一起喝杯茶吧?’这时候我们姝美就扬起下巴,说:‘我没时间!’‘姝美姝美!求你跟我见一次面吧!只要你跟我见一面,我愿意把我的生命献给你。要是你同意跟我结婚的话,我会让你过得舒舒服服的,手不用沾一滴水。’这时候,我们姝美就对他嗤之以鼻,说:‘你想把谁变成黑人吗?手不沾一滴水的话,怎么洗脸怎么洗澡呀?你看错人了。我要用我自己的力量堂堂正正地创造我自己的生活,靠自己的能力立足,我可不是那种坐在那里等着男人赚钱来养活的女人。你别痴心妄想了,还是去别的地方找找看吧!’一边说着一边就哗地转过身走开了,这副情景似乎就在我眼前。”
“呵呵呵,可能比这还要厉害呢,要是像你的话!”
“真不知道你是在夸我呢还是在骂我?”
“当然是称赞了,我不就是喜欢你的这一点吗!”
“不是因为我头发上散发出的菊花香吗?对了,你闻闻看,还有吗?”承宇吸了吸鼻子。
“有啊。我的鼻子和你的头发恐怕正好频率相符。”
“这也是天生缘分吗?”
“当然。世上再也不会有更协调的组合了。”
“不管怎么说,承宇你的结论总是绝妙透顶。”
他们嘻嘻哈哈地笑了。美姝抚摸着自己的肚子。
“孩子呀,你的名字叫姝美,金姝美!怎么样?喜欢吗?爸爸给你起的。妈妈的名字也在你的名字里,妈妈很开心。姓当然是爸爸的姓。嗯,你也说好?好,那以后叫你的时候就叫你姝美了,你一定要记住,知道了吗?”
“孩子喜欢吗?”
“嗯。”“果然是母女一体呀,你们之间还有秘密电话线联系呢。”
“你不知道吗?脐带!我们就是通过这个交流的。”
“你不累吗?”
“不累,虽然有点儿疲倦,但心情很好。”
“那就好。困了的话就睡吧!”
“好。这里的梦似乎也是从大海那边走过来的,扑通扑通哗啦哗啦地踩着水走过来。”
美姝闭上眼睛,微微笑着。承宇抚摸着美姝的头发,好像担心美姝太累了,要从她的头发里找出藏在里面的梦来。美姝闭着眼睛,好像自言自语似的说:
“我好像听到星星从房顶上流过的声音。我们来这里真的来对了,我会健康起来的承宇”
“嗯?”
“刚才我刚才坐在秋千上,一个人,啊,不,跟我们姝美一起,姝美睡着了,我一个人看着那些漂亮的教室,想起我上小学时的事儿,小学一年级的事儿。”
“是吗?”
“嗯。我上的那座小学有很长的历史了,常青藤覆盖着建筑物的墙壁,那些藤萝,长得很大很大,形成的树荫夏天能遮住整个操场。”
“”“可是,我突然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哭的那天。”
“为什么哭?”
“我们的教室很旧,尤其是木头的地板非常旧,一年级的孩子们走在上面都会咯吱咯吱响。教室的角落里有一个比笔筒还大的窟窿,应该是罗王木材质的,到处都有缝隙,铅笔呀,橡皮呀,书签等文具都能掉进那个窟窿里。我的同桌是一个有点儿胖、吊梢眼、看起来很厉害的男孩子。这个坏孩子那时候我把最喜欢的一个洋娃娃带到了学校,那是一个绸缎娃娃,有黑缎子一样的头发和山葡萄一样乌溜溜的黑眼睛,大概二十多厘米长,我每天跟她一起玩,一个被窝里睡觉,她的名字叫珍妮,明明是个东方娃娃,却起了个名字叫珍妮,有点儿好笑但当时这么叫她,似乎很时髦。”
“美姝呀,困了的话就别说了。”
“还没那么困呢,恐怕我的梦还在校门外面徘徊呢反正,那个同桌把我那么珍爱的娃娃抢过去扔到了那个可以掉得下笔筒的窟窿里,真不知道怎么会有这么坏心眼的孩子,什么理由都没有,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我大声喊叫着坐在地上放声大哭。哭了一会儿,我趴在地上朝那个窟窿里看了看,地板下面非常深,一开始什么都看不见,慢慢习惯了下面的黑暗以后,我看到我的娃娃躺在落满灰的泥地上,还看到有很多塑料笔筒和铅笔、笔记本等杂七杂八的东西。我使劲地把手伸进去,但够不着,于是我又哭了。那样哭了好长时间,另一个男孩子走过来说他知道一个大洞,能掏出娃娃来,他愿意告诉我,我就跟他去了。教室后面有通向地板下面的洞,有狗洞那般大小。在洞口,我看到了我的娃娃。那个男孩子已经走开了,我必须像狗一样爬进去直到最后我也没有勇气爬进去,因为那里实在太阴暗潮湿了,又积满了灰尘,处处都是蜘蛛网,而且,最重要的原因是那里面有老鼠,很大个头的一只老鼠在里面游荡”
承宇轻轻叹了口气。
“那你最终还是没能把娃娃掏出来吧?”
“嗯。其实以我的个头是能钻进那个窟窿里去的我最喜爱的娃娃就在三米以外的那边,躺在黑乎乎的地上我鼓不起勇气。于是于是,我守着那个窟窿一直哭,直到太阳落山。我想回家去,但把我的娃娃留在那里,自己走回去,怎么也迈不开步子伤心极了非常讨厌自己。娃娃好像在不停地对想要回家的我说:‘你就一个人回家吗?救救我!’”
一行泪水顺着美姝的脸流下来。
“因此,在那个教室,那个我没能救出来的娃娃躺在地板下被老鼠咬和变脏的教室出入的一年里,对我来说如同地狱一样。那时只知道是讨厌自己,现在想想,那显然是因为自责。能够救出娃娃的人,只有我一个承宇,你懂我的话吗?”
“懂。睡吧。”
“我这就睡,现在困了。但我决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我决不会再把谁留在黑咕隆咚的地方,自己一个人回到温暖明亮的家里了。就这一点来说,姝美可以放心了,姝美一定会跟我一起回家的。”
美姝再也没有说话。
承宇替美姝擦去脸上流下来的泪,把自己的脸贴在美姝的脸上,用胳膊抱住她。
跟美姝在一起的时间是多么珍贵,虽然悲伤但灵魂得到净化。这些时间,如果能跟美姝永远共同拥有多好!承宇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唱催眠曲一样在美姝的耳边、对着自己的心轻声哼唱起来:
“我的眼睛像灯火一样明亮,照耀着你们,美姝呀,姝美呀,安心地睡吧。我的眼睛可以亮到天明,光是这么看着你们,就心满意足了,只要能永远在旁边看着你们
“ificouldsavetimeina波ttle,thefirstthingi’dliketodo,istosaveeverydaytillenoughpassesawayjusttospendthemwithyou”
流行歌曲的优点之一在于了解其中含义的人可以对听的人稍微隐藏一点儿自己的内心,如果不是十分精通流行音乐及其解释的话,很难听懂随着旋律流淌出的歌词的内容。对着美姝的耳边唱歌的承宇正是这样。
在这首深情的歌中,他放入了自己希望永远跟爱人在一起、希望能抓住无情流逝的时光的焦虑心情。
我们在哪一颗星上见过,
以至如此相互思念
我们在哪一颗星上相互思念过
以至如此相互深爱
我们在哪一颗星上分别
以至如此相互辉映
我们在哪一颗星上入睡
以至如此唤醒黎明
——郑浩承的我们在哪一颗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