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清歌一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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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河县城离桃花村将近三十里的地。〔m #?林娇早打听过,这两天村里没什么人要套骡车进县城,石寡妇家有,却也开不了口为这芝麻大的事儿去借,所以第二天天刚朦朦亮就起身出发了。人穷志短更不怕累,这三百钱领过来好歹也是三斗粮,三十里将近十五公里的路,靠自己的两条腿走过去就是。也算她运气好,走到半道终于搭了辆别村来的骡车,到县城的时候,中午还没到。

    清河县不算很大,但因正处南北来往的通道,每天都有驮着南北货物的马帮骡队经过,所以县城里各色商铺一应俱全,街面上来往的人也不少。

    林娇眼里现在只有那三百个钱,没心情多看别的,进了城朝人打听到衙门位置,就寻着找了过去,找到的时候,见衙门所在的街面有些冷清,来往的人不多,大门开着,进去也没人拦,倒比自己先前想象的顺利多了。只到了二门时,才看见站着两个衙役,一个二十出头,一个三十左右,也没凶神恶煞,尤其那个年轻些的,一见到她就招呼说:“哟,妹子又来啦?”

    春娇以前每个月也来一回,林娇估摸这俩衙役肯定认识她,应了句就进去了,寻到领钱的地,等了半天,里头那个留了把山羊胡的账房终于慢吞吞地递过了一串钱。

    林娇接了过来,一五一十地数。正好三百,一个不多一个不少。把钱用布包得紧紧放进了自己随身的褡裢里。见那账房还盯着自己,道了声谢转身就走。

    按林娇的推测,老杨家既然能享这样的超国民待遇,她前身的男人能文当初必定在战场上立过不得了的大功。然后再按照层层油水刮削下来的千古不变定律,最后能有这三百钱到自己手,也该知足了。钱既然已经顺利拿到,赶紧去找以前给能武看过眼睛的那个郎中仔细打听下情况,完了就要赶在天黑前回桃花村,她估摸没再那么好运气能搭到顺便的骡车了,靠步行的话,至少要两三个小时。

    林娇匆匆往外走,到了二门拐角处时,见刚才那俩衙役背对着自己正在说话,正要招呼下,脚步缓了下,因为听到好像在说自己。

    “刘大同,那娘们和咱老大到底啥关系?你平时跟老大多,透个底呗?”

    那个年轻一点的这么说。

    年长些的被叫做刘大同的应道:“啥关系?不就是同村的。你小子问这啥意思?”

    第一个衙役说:“去去,这话你说到明天我也不信。就同村的话咱老大干嘛这么费事?我刚前几天听账房的吴先生说,她每月来领的三百钱其实都是从咱老大的俸禄里分出去的!”

    刘大同惊讶了,咦了一声不说话。另个人压低声,暧昧地撞了下他的肩:“刘大同,你说会不会是咱老大对这娘们有意思啊?你瞧这娘们,虽是个小寡妇,穿得也不咋样,只脸蛋身段都摆在那。咱老大看中了,那也是人之常情”

    那人还没说完话,就被刘大同敲了下脑袋,呸了一声:“王军你个臭小子,别以为我不知道,是你小子早看上这娘们了吧?敢拿老大做由头!咱老大是什么人?我跟你说,人家是寡妇,我瞧她也是个正派人,来了这么多次,一句多话也没。别管老大有没看中,你小子那双贼眼少往人家身上瞄,实在尿渴就去杏花楼!”

    王军捂住头哎哟一声:“我哪来的胆拿老大开涮,这不是奇怪么,要不是相好,你说老大这是在干嘛?”

    刘大同摸了下自己脑袋,也嗯了一声:“被你小子一说,倒也是”

    林娇实在是惊讶,停住了脚步。

    这算怎么回事?弄了半天,自己身上揣的这三百大钱是杨敬轩出的?这到底什么意思?还在发怔,就见对面大步过来了一个人,好巧不巧,居然正是杨敬轩,和前段时间在桃花村里看到的不同,穿着黑色公服,腰间悬柄刀,一脸风尘仆仆,看起来好像刚赶了远路执完公务回来。

    “老大回了!”

    刘大同戛然闭嘴,赶紧迎了上去,王军更殷勤,小跑着过去笑嘻嘻道:“老大,可巧那女人来领钱了,还没走呢”一边说一边回头,看见林娇就在身后,神色一僵,与刘大同对望一眼,抢着往大门去牵外面拴马桩上拴着的那匹老马,转眼便不见了人。

    林娇想避也来不及了,因为几乎是同一时刻,杨敬轩就抬眼看了过来,两人四目相对。

    林娇忽然觉得有些尴尬,褡裢里的那包钱一下仿佛有些咬手。还在犹豫着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或者表示下谢意什么的,见他仓促掉头转身抬脚就走,仿佛自己就是洪水猛兽,心里忽然有些别扭,见四下无人,忍不住追了两步,嘴里说“站住”!

    杨敬轩确实执完公务刚回,冷不防当头撞见了林娇——他现在潜意识里比那个从前让他一刀断头的悍匪鬼见愁还要麻烦百倍的人,下意识地就想躲开,急忙转身,还没来得及迈步,听见身后她一声娇斥,脚便定住了般地抬不起来,犹豫了下,终于慢慢转过了身,只眼睛还是不看她,只跟前次一样,越过她头顶落在远处公堂里高悬着的“正大光明”四字牌匾上。

    “还有什么事?”声音很是平板,只紧绷的下颌线条却泄露出了他现在整个人正处在防御的状态之中。

    林娇见他如临大敌,忽然又觉得有些好笑,低声说:“上次的事,还没跟你道谢呢。”

    杨敬轩有些惊讶,视线略微下移了些,见她正仰头望着自己抿嘴在笑,斑驳日影投在她一张脸上,一双眉毛像修剪过的上好黑缎,眼睛晶亮,甚至看得到自己在她双瞳中的清晰倒影,心忽然微微跳了下,急忙又抬高视线。

    “小事而已,不必多礼”

    杨敬轩含含糊糊应了一声。

    确实是小事一桩。那天晚上这女人离开后,他径直便去找了黄二皮,把睡梦中的黄二皮拎起来,没问几句,黄二皮就招了实情,与她之前说的大致无二。

    确实非常简单的一件事,他后来也想了下,为什么一开始就没人想到过这么去做,包括他自己。但好像一直想不大明白。

    “敬轩叔,总归你是帮了我和能武的大忙,这恩情我记下了。往后有机会,一定会报答的!”

    “不用不用”

    杨敬轩急忙摇头。

    林娇又笑了下,眉眼顿时弯弯:“那怎么行呢。滴泉之恩还涌泉相报呢,你帮了这么大的忙,何况”他看见她犹豫了下,仿佛还想说什么,有点奇怪自己竟仿佛有些期待,但最后她却终于还是没说下去,只展眉一笑“总之敬轩叔你的恩德我记住了就是!往后有机会再细说,我还有事要办,怕晚了回不去。”说完朝他略微弯了下腰,擦过他肩,真走了。

    杨敬轩耳力上佳,凝神辨听她脚步轻盈远去,直到悄无声息了,这才回头,见大门外已然空无一人,出神片刻,胸中那口气终于慢慢吁了出来,一低头,这才觉到自己手心竟捏得有些出汗了。

    ***

    峰林医馆在本县也算有名,并不难找,但林娇过去时,医馆里已经有好几人在排队等着看病。林娇只好捺住性子等,好容易轮到她,郎中徐顺以前给丁氏和能武都瞧过病,被林娇一提醒,终于认了出来。

    徐顺家中世代行医,虽然算不上国医名手,毕竟是杏林世家,本事还是有一些的。至于医德,不至于见死不救,但也仅此而已。见林娇询问能武的病情,捻着胡须说:“林娘子,你家那孩子的眼,我从前就说过,约是淤滞所致。这若生在大富之家,慢慢用药,辅以金针引淤去滞,也不是没希望。只是”说完看着林娇,摇头不语。

    林娇是个明白人,知道他话里的意思。医生说到底也不过是种职业,大家都要吃饭,还都想吃好饭,不可能指望人人都医者父母心,更不是活雷锋,想了下,便问道:“若叫你放手地治,约要多少银钱?”

    徐顺说:“剂药中需一味异引,所费不菲。我以平价计,约两百钱,一日一剂,连服三月,观其效,到时适当增减药令。金针另计费,三日一疗,每疗一百钱,至痊愈。”

    林娇低头心算了下,一天两百钱,十天就是二两银子,一个月六两,三个月十八两,再加上金针,姑且算三个月,共需大约二十两。二十两在豪户眼中,不过是一桌大餐的花费,但据她所知,却是一个正七品县令刨去粟俸外一个月的俸银,在本地可以买一亩甲等河川田,更是桃花村一户普通人家一两年的家用。何况人家也说了,这还只是开头,且不一定包治。

    林娇摸了下身边褡裢里那来路不明的三百文,只能起身而去。

    “林娘子,这等眼疾,须得及早治疗才好!”身后传来徐顺的提醒声。

    林娇心里嘀咕了一句,这不用你说我也知道,问题是没钱你不给治!

    出了医馆,林娇眼睛扫过左右两边的各色铺子,渴望速速来钱的心是滚滚如潮。忽然看到一家如意当铺,想起听来的杨敬轩那个败家爹的光荣事迹,心中一动,便拐了进去,站到高及她下巴的柜台前问了一句。里头的朝奉打量她一眼,慢吞吞说:“一亩甲等田,活当五两,死当十两。”

    林娇倒抽一口凉气,掉头就走。

    把脑筋动到田地上,自然是下下策。对于把地看得比命还重的庄稼人来说,动祖宗传下的地不啻于挖他家祖坟,就是死了也没脸去见祖宗。林娇本人虽然没这压力,但在这个时候,别说旁人,就是能武本人知道的话也肯定不会点头。何况还是这价钱,太黑了,当场断了念头。

    ***

    因为在医馆里耽误了些时候,出城便比预想得要晚。林娇怕赶不及天黑前到,走得很快。她运气还算好,没走多久,听见身后有人“老杨家媳妇老杨家媳妇”地叫,愣了半天才把这称呼和自己对上了号,忙回头,见轧满歪歪曲曲车辙的泥巴路官道上来了辆骡车,赶车的是个老汉,后面坐着怀里搂了个小孙子的老伴。

    “你是老杨家媳妇哇?”见林娇点头,老汉说“上来,捎你一路。”

    林娇喜出望外,以为是以前就认识春娇的,赶紧爬了上去坐定,攀谈几句,知道这老夫妻俩是邻村黄塘村的,这是进县城把上个月攒起来的山货草药卖掉后回去的,说是每月一趟。

    林娇坐在骡车上,望着两边绿油油的麦田,听边上那老太太念叨着今岁老天开眼有个好收成,天擦黑的时候,终于晃悠到了岔路口,左边去桃花村,右边去黄塘村。正准备着爬下车再走个几里地,不想骡车却没停,继续往左去。林娇哎了一声,身边老婆子说:“如今虽没前头几年乱,只天黑你一年轻小媳妇走田路还是不妥,再送送。”

    林娇很是感激,等骡车到了桃花村村口石桥边,自己被放了下来,赶紧拿出预先摸出来的几个大钱递过去,老汉慌忙摆手:“使不得使不得。起先就已收了衙门里刘差爷的车钱,这再收要叫他晓得,往后这县城的路也不敢走了!”

    林娇一愣:“刘差爷?”

    “是嘞!我赶着车出城,城门口被刘差爷拦下,叫我瞧见个你这样貌的小媳妇便载了送到,还给了车钱。天不早了,要赶紧的回去,还七八里路要赶呢。”

    老汉说完,急急忙忙拐了骡子车的头去了。

    林娇下了石桥推开自家那扇门的时候,心里已经断定这“刘差爷”刘大同一定也是被人所差,至于那人,十有就是杨敬轩。

    林娇现在对这个男人的好奇心是空前大涨。到了家把那三百钱和原先的放一起藏在炕头,打发能武去睡了后,一个晚上都在琢磨这人。今天在衙门口碰到的时候,她本来是想问下这每月三百钱到底是怎么回事,后来生生忍住没开口,其实也是存了点阴暗的小心思。这三百钱问医抓药自然不顶用,但单算口粮的话,也能撑个大半月。杨敬轩到底出于什么目的干这种自己贴钱的事,现在并不重要。只要自己当不知道,往后就可以继续厚着脸皮去领,要是把事情当他面问得明明白白了,往后这衙门的门反倒不好意思再进了。这种自绝后路的事,她自然不会干。

    这个人吧,虽然死板了些,一脸的老气横秋,但年岁实际不大、剩着、外观养眼、从那天无意入眼的尺寸看,以后那方面应该有保障、从听来的事迹看,估摸本事也是有一些的,现在还在衙门里做事,虽然不是国家正式编制,但好歹也算有稳定收入,要不是有个爹跳出来抢在他前头把家业败光,也勉强能算村版高帅富。而且这种性格的男人,以林娇的经验,要是收服了归己使用,管得再严点,往后劈腿包二奶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林娇越琢磨,越睡不着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