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清歌一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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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第64章

    “你可真有闲心,居然还记得晃到我这里。 ?”

    林娇见他始终一语不发,只盯着自己看,被他看得后脑有点凉飕飕的,一阵对目之后,终于认输败下阵来,随口说了一句,转身便往自己屋里去。进去了,见杨敬轩也跟了来,却并不进入,只站在门边,还是那样望着自己。

    林娇终于忍不住了,坐到他正对面的一张椅子上,略微皱眉道:“你过来又不说话,一副我欠你钱的”话说一半,忽然想起自己确实还欠他钱,忙吞了回去改口道“你到底什么事?你忙我也忙,别以为我整天没事干只等着你来!”

    杨敬轩道:“阿娇,我”

    他又踌躇了下,终于道:“阿娇,前次在雁来陂闹事的,已经查清了,就是那户姓周的两父子雇了人暗中起头煽动的。他家儿子已经被抓投牢,大人答应我没回来前,不会放人。所以你别怕,他老子绝不敢再对你下手”

    “你要去哪里?”

    林娇立刻抓住了他这话的重点,抬眼问道。

    “过了明天,我后天一早确实要暂时离开了。有点公事,快则两三个月,慢则半年,我一定会回来的。我走了后,你自己要照顾好自己,别忙起来连饭都不好好吃。刘大同他们时常会来看下的。你一人空闲觉着闷的时候,也去李夫人那里多走动。有事自己解决不了,只管去找李大人。他答应了我,以后不论他到哪里,都一定会代我好生看顾你的。”

    林娇惊讶万分,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去哪里?什么事这么久?先前怎么都没你提过,突然就要这么急?”

    杨敬轩望着她,目光里带了丝歉然:“确实是突然了些。但你放心,只不过是寻常公干,我一定会回来的,唯独要多费些时日而已。”

    林娇说:“既然是寻常公干,时间还这么久,为什么一定要你去?你别去了,叫别人不行吗?衙门里又不是只有你一人!”

    杨敬轩为难道:“阿娇,这事只能我去”犹豫了下,又道“我明天大约还有些别的事,现在过来就是跟你说一声的。”

    林娇见他说话时,眼最后是盯着地面的,始终未看向自己,也懒得做什么表情了,想了下,道:“行。我知道了。你既然主意都打定了,我再说什么也是自讨没趣。不过还是谢谢你记得过来跟我说了一声。祝你一路顺风。我还有点事,就不陪你了。”话说完,从他面前走过往前堂去。

    杨敬轩看着她盘了乌黑秀发的头顶从自己眼皮子下过,鼻端闻到了一丝熟悉的淡淡幽香,手臂微微动了下,想拦住她去路,因为他觉得自己仿佛还有满腹的话要对她说。只这一刻,手却又像坠了万钧重石,竟抬不起半分,只眼睁睁看着她的背影消失。

    他知道她在生气。

    或许这样也好。

    他一定会回来的。等他回来,他会向她坦承一切。她虽然有些小性子,但他相信她那时候会理解自己的。但是万一这世上永远没有一万的事,他知道这一点。万一他要是回不来,李观涛应了他,绝不会让她知道他去做什么了。那时候,她对自己不满或许能加快冲淡他永不能回来带给她的冲击。

    他知道她很特别,和他知道的周围的所有女人都不一样。她不会依附男人而活。万一见不到他回来,她或许会伤心,但绝不会因此而痛不欲生,伤心过后,她会继续过得很好。

    从前他想到这一点时,不可避免有些失落。但现在,这却成了他能拿来替自己饯行的唯一一个好消息。

    林娇目送杨敬轩离开,自己呆坐了片刻。脑海里都是他离去时的那个大后背。

    伟岸、带了种决绝,又仿佛有些寂寥,甚至无奈伤感。

    她觉得这一定是自己文艺病又发作了。透过个背影都能读出这么多悲春伤秋的无病呻吟,自嘲了一番便抛在脑后。只是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忍不住翻来覆去地琢磨他傍晚时说的那些话和当时的表情,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她确实不希望他离开,而且一去还这么久,等他回来,黄花菜都凉了。这对刚陷入恋爱的女人来说绝对是件扫兴事——如果她这样也算恋爱的话。就好像刚端上来一个撒了杏仁榛子草莓巧克力奶油大蛋糕,她正准备大快朵颐,却发现上面停了只嗡嗡叫的绿头大苍蝇,搁哪个女人身上都不开心。

    她更不满他对自己的态度。

    她也不计较他前夜里丢下自己跑掉的破事儿了。现在既然要出门,还是趟这么久的大远门,都跑来告别了,就不会说些好听的话来安慰下她受伤的心?就算你杨敬轩嘴拙,也行,她理解。那来点更直接的肢体语言难道也不会?老要她主动,她又不是机器人,也会累啊!就那么站着,说的话还好像生离死别

    等等!

    林娇停止了怨念,再次仔细回想他当时的表情和语气。尤其是最后提到李观涛时,说什么应了他,以后不论到哪里,都一定会代他好生看顾她

    林娇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这是哪门子的寻常公干,分明就像他要乘鹤一去不复返了!

    林娇从榻上一骨碌坐了起来,只想立刻找到他再问个清楚。再想了片刻,终于慢慢地又躺了回去。

    那个男人虽然对她千依百顺,但前面还要加个限定词——大部分时候。有时候,他就是块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他要是不愿意对她说,林娇相信自己就算在他面前跳脱衣舞也没用。当然,她也更不可能这么轻易就会被糊弄过去。

    第二天一早,林娇到了县衙后宅去找李夫人。李夫人正在廊下喂着她养的一溜笼鸟,笑着招手叫林娇一道来。

    林娇捏了把黄黍子在手心,跟着李夫人投喂一只黑头鹩哥,寒暄了几句。李夫人仔细看了下她,微叹道:“怎的气色恁的不好?”

    林娇见丫头站得还远,便道:“干娘,我昨夜都没睡着。”

    李夫人隐约也猜到她为何睡不着,又叹口气,道:“你是为敬轩出远门的事睡不着吧?咱们女人家最怕这样了,男人却说走就走。好在他不过是寻常公干,你耐心等他回来就是了。他昨日见了我时,还托我多照看下你。可见他心里也是舍不得你的。不用他说我也自然会的。往后你多来我这里走动。左右我也在家闲着。”

    林娇望着李夫人,怔怔不语。夫人被她看得有些心虚,道:“你这孩子,怎的这么瞅我?我脸上花了?”

    林娇低声道:“干娘,我是真的把你当我娘,这才跟你说心里话的。我总觉着敬轩他这次的事没那么简单,他昨日找我话别时,我过后总觉着不对。不会是出了什么大事吧?我本想找他再问个清楚。只晓得他若不让我知道,我就是求也没用。我想来想去,这才求到了干娘你这里。你一定知道是怎么回事。干娘你就告诉我吧。是黑是白我心里有数,也好过这样自己胡思乱想,吃饭吃不香睡觉睡不着的。”

    李夫人确实知道怎么回事。

    其实这样的事,因关系重大,李观涛原本也是不肯让她知道的。只李夫人是什么人?又如何瞒得她过去?那夜等杨敬轩离去后,丈夫一回房,立刻便遭审讯。本就有些惧内的李观涛招架不住,只好招了出来。

    其实他二人夫妻多年,宦海沉浮不定,人生历过起落高低,唯独这夫人一直陪伴在侧。面上虽表现出来惧内,实则却是忍让爱惜。对她也放心,见她逼问,也就说了出来。只又叮嘱一句不足为外人道。

    李夫人知道真相后,自然晓得杨敬轩这一去风险极大。现在见林娇找了过来,一副哀戚模样。同为女人,自然理解她的心思,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忍不住,叫丫头们远远退下,这才牵了林娇的手坐到了廊子的横木上,凑到她耳边把原委道了一遍。

    林娇大吃一惊,听完之后,心已是怦怦跳了起来。

    李夫人握住她手,觉到一片冰凉,叹了口气,怜惜道:“你看看,他不愿让你知道,也是为了你好。你如今晓得了,不是凭空多增了几分忧思?都怪我嘴快,早知道不该告诉你的。”

    林娇长吸一口气,压下紊乱的心跳,这才笑道:“我晓得了,心中有数才好。谢谢干娘。干娘你真厉害,干爹什么都不瞒你。”

    李夫人见她神色还好,这才松了口气,被她这样一赞,忍不住道:“那是。我要没这手段,能管得他到现在都不敢纳一个妾?”

    林娇心情虽沉,却也被她这话给引出了笑。又坐了片刻,说了几句李观涛今天带人到城外官道英王的路过之地设棚迎送的事,便推说家中有事告辞了。李夫人叫丫头装了一匣糕点叫她带回去给能武吃,一直送她到门口,这才分别。

    一个男人,他有自己的信仰和执念,这信仰执念就像他心头的一颗朱砂痣。他就算再爱一个女人,也不会因为这个女人而挖掉这颗痣。

    这种男人,林娇以前觉得可远观不可近玩。她会很敬佩,却绝不想自己摊上这样一个男人。

    但是现在,很明显她中奖了。她的男人不但就是这样的类型,而且现在就要为了这颗痣而离开她了。

    她一遍遍回想着他昨天与自己道别时说过的每一句话和投过来的每一个眼神,越来越不是滋味。

    他大概也知道自己这一去九死一生,这才会这样与她告别。他要扮演英雄,而且一不小心就会是永垂不朽的那种。

    她想和杨敬轩心头的那颗朱砂痣比重要,甚至挖掉它,就和女人想把男人脑子里对初恋的酸甜回忆彻底抹掉一样地愚蠢。

    他既然是英雄,她当个英雄背后的好女人就是,自然不会拖他后腿。但是对他隐瞒自己的举动,老实说,心中的疙瘩越结越大。

    她记得自己以前看小说电视时,每每看到主人公之一或身患绝症或身陷死门,一番痛苦过后毅然决定避开爱人远走他乡甚至故意弄个小三招摇过市就是为了让对方死心而自己还以情圣自居的烂剧情时就恨不得跳进去打编剧作者一耳光,要多脑残的人才会这么干?真要没救了,那就说实话。对方爱你,选择与你共同面对。不够爱你,与你再见。这样不更好吗?什么为了你好才隐瞒你,都是狗屁。说来说去,就是信任度不够。

    不错,她以前对他确实一直欺骗。但人就是这么宽己律人,尤其对她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来说更甚。她可以骗他,却不愿他也骗自己,尤其是这种关系到生死的大事。

    最后她决定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要是还把隐瞒当情圣,她或许真的会重新考虑自己和他的往后了。

    黄昏时分,杨敬轩终于回了城。

    西狄皇帝的寿日迫近,所以英王一行路上行色颇急。他年过四十,正当壮年,到时是下午,与李观涛会了面受过礼,打了官腔叙话几句,换过马匹行备过后,并未多做停留便继续往西。短暂停留之时,面上做得极开通。与李观涛打完官腔,当着众人面又提了一遍自己当年被杨敬轩所救的事,赞他英雄少年。旁人自然凑趣恭维王爷吉人天相必有后福,英王对着李观涛哈哈笑道:“本王向来爱惜英才,有恩必报。杨捕头这样身手,只在你这芝麻地方做个捕头,真当屈才了。日后天下若有不定风云,本王定要再来向老大人借人,还望老大人成全!”李观涛自然也笑着称是。一时主客尽欢。

    点过了卯露过面后,杨敬轩与李观涛辞别,并未径直回县城,松缰任由身下马匹驮着他游荡在城外的野径之上。

    他现在骑的是草炮。

    草炮是匹不肯服老的老马。他之前想让它安享晚年,改用另匹红色健马,它有天在县衙的马厩里竟发飙撕咬那匹红马,后来将它分离开来,它便烦躁不安,连鱼也不吃了。那天他知道林娇出事后骑了它赶去,它仿佛得了表现机会,飞驰电掣而去,赶到时虽累得口吐白沫,杨敬轩却也看出它的状态及其兴奋。自那天后,他便明白了个道理。或许他以为的对它好,在它看来却是一种被主人的丢弃和不信任。对于一匹曾经驮过李大将军征驰四方的老马来说,与其躺在马厩软草之上安耽而死,还不如死在奔驰千里的路上。所以他决定尊重它的意愿,重新以它为坐骑。

    草炮并未放蹄狂奔,而是慢慢四处游荡,仿佛怕惊扰了马背上主人的思绪。

    到了一处水塘子前,杨敬轩翻身下马,坐在块石头上,面对将尽的夕阳,看着草炮惬意地甩着马尾驱赶靠近的蚊蝇,忽然回想起了自己第一次遇到她时的情景。

    严格来说,那次自然不是他第一次见到她。但是有点奇怪,在他的记忆里,他总觉得那是他第一次与她的相遇。

    就好像画上的一个女子,画师的技巧再高,丹青调配得再美,那也只是一个没有生命的纸美人而已。唯有她走下画卷,她有了眼波流动和一颦一笑,她才是一个活生生的美人。

    春娇如果不是那个河畔边敢放肆盯着他看,会与草炮做鬼脸的春娇,而是那个只会娇怯怯看人的春娇,她便是美得赛过九天仙女,也必定永远只会是他的侄媳妇,印象中模模糊糊的一张脸,如此而已。

    他爱的是那个血肉鲜活的春娇。为她抛却他曾以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宗族礼法,他甘之如饴。

    与她相处的往事一幕幕次第出现。他沉浸在回忆的世界里,唇角微微翘起,神色温柔而愉快。

    但愿自己还能有回来的一天,哪怕被她骗得再次团团转,也是桩很得意的事。她不是说过吗,别人她才不愿意费心思去骗。

    他的笑意更浓,直到草炮到了他身边,伸出潮热的舌头舔他的手背,这才惊觉而醒。

    他与草炮纯净的圆圆眼睛对视,在里面,看到了自己镀着金色夕阳的轮廓。

    他曾经自以为对草炮的好,在它看来是一种放弃。而现在,同样的事,他好像对她又做了一遍。

    就这样带着不被她祝福的遗憾离去,真的是对她的好吗?

    他心中慢慢生出了一种冲动。

    他是这样的爱她,有什么是不能让她知道的呢?去告诉她他到底要做什么、他的想法,他相信她一定会理解自己的。

    他需要一个知道他做什么,并且以他为傲的爱人。

    杨敬轩被这种崭新的想法迅速俘获,猛地站了起来,翻身上马,朝着县城疾驰而去。

    他几乎是一口气不停地赶到了她的家。天刚擦黑,温暖而明亮的灯光从大开的门里照出来。他心中溢出了一种倦鸟归林游子归家的温暖之感。但是接下来的事,却让他懵了。

    她居然出去了,不在。也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杨敬轩慌了,刚才的种种激动温暖都飞了。赶紧先赶去了衙门,她不在。又赶去杨氏家,也不在。摆脱了他妹子仿佛没有尽头的追问之后,他再怀着侥幸的心找去她家,得到的回答是她还没回来。

    杨敬轩的心一直下沉。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她除了这些地方,还会去哪里。

    他的第一反应是她遇到危险了。但是曾威胁她安全的人已经被关进了监牢。而且之前招娣的说法是她打扮得很整齐地出门,神色也很愉快,就像要去赴约见人。

    她去赴约,约了谁?

    杨敬轩的脑子里迅速浮现出了无数个可能的男人。后街开饭馆的鳏夫许九,拐角处的金匠康大福他早从刘大同的口中得知这些男人之前都对她有点意思。除了这些人,他甚至想到会不会是那个何大刀突然又冒出来找她

    他也知道自己这想法很荒唐。所以立刻否定了。但问题是她真的不见了。

    现在到底该去哪里找她?

    杨敬轩后悔得要命。为什么昨天没早想到跟她交底?正发急,忽然仿佛福至心灵,想到了一个地方。立刻翻身上马飞快而去。

    他终于赶到了自己住的地方,急匆匆推门而入的时候,看到一个孤单的娇小身影正安静坐在他家小院里他平日用来练臂的大石锁上。听到门的响动,那女子转过了身,笑盈盈道:“我知道今晚城外的张庄正在唱戏。你带我去看戏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读者黄色月亮、过堂、喵tt、暗香、vt、梵高的耳朵投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