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庄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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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我仿佛睡了一个世纪那么长的时间,醒了,我看表,晚上十点多了,欧文已经走了,我自己躺在大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过了好一会儿,我喊东子,希望他给我一点水。

    罗伯特进来了,看看我,询问的眼光。看来他们恢复得都不错了,至少比我恢复得快。

    "可以给我一点水?"

    他转身出去,端来一杯热牛奶。我接过牛奶,感到一阵眩晕,我本来贫血,对我来说能献血是一件比别人更神圣的举动。眩晕之后,我清醒一点,牛奶洒了一半在床上,迅速的渗进海绵里,像一个什么健忘的人的记忆似的。

    "对不起,"我连忙道歉,"真是对不起,罗伯特我弄脏了你的床。"

    "没事,没事的。"罗伯特又接过我手里的杯子,替我擦了擦洒在手臂上的牛奶,手臂被牛奶烫了一下,发红了,我却没感到疼痛。

    "东子呢?"我问。

    "他送嘟嘟还有欧文去医院看望万宇。"罗伯特说。

    我突然心里有点紧张,在得知这个房子里只有我和罗伯特两个人的时候。

    "你觉得好一点?"

    "是的。"我说,"我感觉好多了,我想我可以回家了。"我起床,被罗伯特阻止了,他说:"你可以呆在这,我请求你在这里,如果你的感觉不好,让我离开。"

    天,这终究是怎么一回事?我真不明白,难道这就是他们说的"山不转水转"?

    "真是对不起,我弄脏了你的床。"我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可又不知道说什么,所以只好重复着以前说过的话。

    "这都是嘟嘟的床,她一直睡在这里,不过我觉得她没关系的。"罗伯特说,这时,我看注意到,的确这间屋子里都是嘟嘟的东西。

    我靠在床头上,罗伯特站在门口,我们相互看着很长的时间,找不到话题,从来没有过的尴尬。

    "你好象瘦了罗伯特,你过得好么?"我先开口问。

    "你呢,你过得好吗?"他反问我。

    我笑了笑,没有做声。

    "我可以去洗个脸?'我询问他。

    "sure!"他上前扶我起来,我到卫生间去洗脸,所有的东西还都是老样子,仿佛我生活在这里的时候一个模样。

    我有个坏毛病,上厕所的时候爱抽烟,所以以前买了一个大得夸张的烟灰缸放在马桶的旁边,如今,也还在,只是里面插满了干花,五颜六色的,十分好看。我洗过脸以后,喜欢坐在一个小椅子上照镜子,那小椅子居然也还在,总之,一切都没有变,如同我印象中的那个家。

    我对着镜子看我洗过以后的脸,仍旧是惨白的,没有血色,没有生气。

    从洗手间出来,我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来,这里也和从前一样的陈设,什么都没有改变,改变的是我们。

    罗伯特又端来一杯热牛奶,他对我很客气。

    "谢谢。"我接过牛奶的时候说,"这里好象什么都没有变。"

    他笑笑,请我参观他的卧室。我礼貌地拒绝了,我知道,那里也和原来是一样的,叫我不愿意看见。

    "你在美国的时候生活怎么样?我曾经打电话给我的大学同学,请他去看你。"

    我想起,的确曾有个人来看过我,不过他说是嘟嘟的朋友,我不知道是罗伯特的朋友。

    "是的,"我说,"谢谢你!"

    "你在美国有男朋友?"

    "没有,我一个人。"

    罗伯特便不做声了,我们之间实在是找不到合适的话题,气氛十分尴尬。

    "你越来越像个中国人了。"我说

    罗伯特说:"你像个美国人了,你始终像个美国人。"

    又是一阵沉默,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又有点累了,于是我说:"我想再睡一会儿。"嘟嘟的床被弄湿了,我还是不肯睡到卧室的大床上,就只有睡在沙发里,罗伯特没有再坚持,他优雅地保持着美国男人尊重别人意见的美德,他把卧室里的枕头和被子拿出来,我就这样在沙发上又睡着了。

    等到我真正醒来的时候,精神已经很好了。去看万宇的人们都回来了,坐在各自喜欢待着角落里,彼此没有交谈。

    我为他们准备了一顿晚饭,很丰盛的晚饭,美国式的煎蛋还有罗伯特喜欢吃的西兰花。

    大家围坐在饭桌前,我保证,那是我迄今为止吃过的最安静的一顿晚餐,气氛沉闷到我能清晰地听到旁边坐着的东子的呼吸声。

    我的眼光无意中瞥到欧文,餐桌上方悬挂着的那盏灯的光芒从上面直射在他的脸上,他此刻像个哀伤的姑娘,目光呆呆地看着他的餐碟里像秋天里的阳光一样金黄的煎蛋。

    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敢看嘟嘟,我很害怕被她发现我投向她的目光,我觉得她会愤怒了。如果我们的目光在空气中相遇了,我想,我一定会像挨了当头一棒或者我会有一个炸弹在空气里爆炸的感觉,我很害怕。

    可是,虽然我感到很矛盾,还是用一种很犹豫的目光扫向嘟嘟的脸,似乎是一个有偷窥行为的坏蛋似的。

    我终于还是被她发现了,她与我对视了几秒钟,我觉得自己像个被人当场拿下的小偷似的,慌忙地低下头。

    "我有话说。"嘟嘟的声音十分坚决,"我有话要跟你们说"她看着每个人的脸以后,又重复了一遍。

    我又抬头看着他,然后发现,只有我有勇气抬头看她,其他的人仍旧低着头,灯光太昏暗,我看不到他们的表情。

    "我爱万宇,欧文,我比你更爱他!"

    我不知道是为了什么,第一个反应是把眼光看向了罗伯特,他的脸上没有表情,眼神很单纯,我实在没有勇气看欧文,只好也把头低下去。

    "我希望你别跟万宇在一起。欧文,我请求你。"嘟嘟完全是命令的口气在跟欧文说话。

    "嘟嘟,你不能这样"我想说嘟嘟你不能这样的任性,被她疯狂地咆哮着打断了"shutup!"她喊到。

    我真的闭嘴了,有一只手抓住了我的手,是东子。我把手挣脱了出来,又被抓住。

    这个时候,欧文站起身,什么话也没说,拉开门向外走去。

    "欧文——"我喊他。

    可是他没有回答,就向外走去,没有回头,我的感觉,他像一片秋风里的树叶子一样无声无息地飘了出去。

    "我们之间简直太奇怪了,"我忍不住说到。"太奇怪,我要退出来。"我说。我感到很生气,可是我找不到原因,也许是因为嘟嘟的任性,也许是因为欧文的抉择,也许,我只是觉得累了,跟他们在一起的感觉是有些疲惫,我想逃跑了。

    "你走不开这个圈子。"嘟嘟说,她的声音很冷,狠狠地,"你知道为什么?因为在这个城市里,我们都是孤儿,没有家,没有亲人,很多的问题我们不能独自去承受。寒冷,孤独我们所以抱成一团,像现在这样的抱成一团,谁都走不掉。"

    她说的也许没错,我们都是这个城市里的孤儿。北京,我总是不能投入地去喜欢这个城市,总感觉它太大,迷失在这个城市里。当我在这个城市里真正地拥有一个家的时候,我感觉,那就像一块磁铁,尽管我奔波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里,它总是牵引着我,告诉我方向,那个时候,我不是一个孤儿。

    "成为一只单翼的鸟,你在这个城市里,便不可能飞翔。"嘟嘟是整个晚餐过程中,说话最多的人,她的声音一直那么冷冷地。

    我是个胆小的很害怕孤单和黑暗的人。可是,我还是站起来向外走去,罗伯特试图重新叫我坐下来,他失败了。

    我走在街头,夜深了,没有月亮。真的,嘟嘟说得没有错,我徜徉在街头,像一只不能飞翔的鸟,只渴望地把目光投向天空。忽然想起一首很老的歌,是我上学的时候听过的一首很伤感的歌,叫<<笨鸟先飞>>,那歌里说:&quot;亲爱的,亲爱的我先飞了,这样才能飞得和你一样高&quot;我觉得自己就是那只孤单地飞在黑暗当中的傻鸟,找不到一个飞翔的起点。

    大大的北京城到处在搞基础建设,我走的那条路上也到处是机器的轰鸣声。那些正在休整的街道,像是被肢解的一个什么动物似的。夏天就要快结束了,时光将把我们推入到又一个新的秋季里,那是个收获的季节,每一年的秋天里,都注定了有故事发生在我们的身上,我们就在或悲伤或欢喜的那些故事里收成着我们每个人生命当中注定的那些许辉煌或者惨淡,还有一些纷杂的心绪在里面。

    路边,一群民工在一辆洒水车的后面挤做了一团,赤裸着上半身,穿着肮脏的三角裤,在那里洗澡。他们看起来很快乐的用冷水冲刷自己的污垢,那些积存在他们皮肤上的灰尘,让这些人失去了本来的色彩,一个家伙背对着我,他的大半个屁股露出来,古铜色的皮肤很健康的样子,从头上浇下来的水在他的腰部开始有一个优美的弧度,我走过的时候,忍不住向他们多看了几眼,这群民工开始怪叫着,龇牙咧嘴的坏笑着起哄。

    我想,如果我和嘟嘟,我们都是这个城市里面的孤儿的话,我无论如何想不出个恰当的词语来形容这群民工,似乎,在这个现代的越来越趋向国际化的大都市里,他们,只有他们还保持着清醒的状态,真实得令人难以置信。

    东子的车很快地从后面追来,他按喇叭,示意我上车,他送我回家。我的家就是那个酒吧,那是我的堡垒,我躲在里面,躲在昏黄的灯光和黑暗当中,真不想出来,就那么过一辈子算了。

    真的,那天以后的很长的时间里,我没有走出那个酒吧,把它当成一个巢穴,我几乎成了一个真正的blackjey,一只黑色的鸟,没有人再来打扰我,嘟嘟,东子,罗伯特,他们都没有再来。只是在电话里,我询问东子万宇的情况,他恢复得应该很好了,我一直没有再去医院里看望过他。

    马上又快是中秋节了,我计划着,在中秋节的时候,万宇痊愈的时候我要在酒吧开一个晚会,巨大的晚会,庆祝他经历过的有惊有险的灾难,还有,我的离婚纪念日,也许还有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