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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快下班时,施刚打电话来,告诉我说要陪客户吃饭,不能陪我逛街了。没有提到钻戒的问题。
我有点不高兴,在他挂电话之前,说“那我一个人去逛了,挑枚戒指。”
他说“好啊,好啊,逛逛吧,在家呆着反正也没事儿。”
还是没接我的碴儿。我恬不知耻地继续说“我看中了的话,你哪天有空儿,陪我去买。”
他说,我要走了,客户在等着。说完,就挂了电话。
电话是挂了,我却突然没了逛商店的心情,又在办公室里坐了一会儿。一个人苦苦地想,真的这就是恋爱吗?是不是真的要结婚呢?为什么人人都得结婚?什么才是爱情?
这些问题确实老土,似乎也无法问出口。所有人都在这样过。如果我问,或许他们会觉得我有心理创伤,被人甩了,或者谁对我不好了之类。可是,什么事也没有。我只是有疑问,需要一些答案。仅此而已。
我和施刚商量过结婚。我们恋爱也没多久,也就是大半年,不过,周围许多人都说,半年要是不结婚,之后左手摸右手,还有什么兴趣结婚。我们也不知道是怕将来没兴趣结婚,还是觉得后半生肯定也没啥机会激烈地爱谁,干脆就这么着了,也没什么其他指望了。于是,我们确实商量了结婚这个问题。
漂亮女生曾经说过,如果不对爱情绝望,是不会结婚的。但对爱情绝望了,还结什么婚呢?所以,随便吧,爱结不结。我觉得她说的有道理。这是个第二十二条军规的世界,充满了悖论。
有的时候,我觉得我所有的同学中,漂亮女生是最聪明的。她经常说些有理得让我震惊的话。比如她说过,只有追求不用追求的人,才可能成功。越不需要帮助的人,获得的帮助越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实际行为,却又令人震惊的糊涂。
我们提及婚姻,似乎非常简单。上个月有一天,施刚跟我说,作为独子,他是要早婚早育的。
我说,好啊,卢梭就这么说的,结婚就是为了生孩子,那就早婚早育吧,除了孩子,也没啥奔头啦。
于是,第二天,他就拽着我上街,问我结婚想要什么礼物。我说要一枚钻戒。这就是结婚和这枚钻戒的来历。我们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决定要结婚。
施刚送给我戒指时,说,咱们请客该请几桌呢?
我像被砸了一下,脑子立刻空出一个巨大的洞来“什么,还要请客?我只有家里人,没什么朋友的。”
施刚说“我在法律界熟人很多,人多不是正好收礼金嘛,盈利的事儿,可以办一办。”
结婚原来是件盈利的事儿。我对结婚的美好憧憬和热切盼望立刻全部被打碎了。其实之前我也知道,只是一直不想承认而已。
其实,结婚还不如到超市偷糖果好玩,虽然我还是想要枚戒指。我忧伤地想,然后再不断安慰自己,其实结婚是件挺简单的事儿,是我把它想得复杂了。其实结婚是件挺复杂的事儿,是我把它做得简单了。
6
坐了有半个小时左右。窗外的黑暗已经飘浮进了窗户,看着电脑一闪一闪的屏幕,懒得起身开灯。就在这时候,电话的屏幕亮了起来,随即又暗了下来。
是沈阳的电话,既然她已经挂断了,我也就没回过去。毕业以后,经常这样。她会拨通我电话,然后挂掉。我没有接到过,也没有回过。我不知道她想表示牵挂,还是表示断绝。我一是多心,二是坚硬,也就不愿意主动询问。
这电话声无非刺激得我站起身来,洗了把脸,去逛商店。
因为是周末,街上涌动的人头就像树杈上的星星,一颗一颗紧紧排着,浮在不高不低的半空中。我的脑袋也悬浮着,注视着一颗颗飘过来的人头。这么多人头在一起,挤成一团,真让人绝望。人要和人生活在一起,可是,人多了,自己少了,又难免绝望。
太热闹了。购物欲望没了,偷窃的愿望倒是有了。我挤到路边,坐在栏杆上,手插在裤袋里,望着来回的人,观察一张张路过的脸,想如果我是个职业小偷,我会偷谁。
身边流过的人太快,我只来得及看见几个人。一个女孩子,穿着长长的紫色外套,披散着长发,挽着另一个黑外套的女孩一起走。两个女孩都很漂亮,很时髦。值得偷。
还有一对中年夫妻。男人枯败而黯淡,头发有些白了,穿着件不起眼的青灰色茄克,女人穿着黑白条纹上衣,涂着鲜亮的口红,像爬动的蛆虫一样的文眉。不值得偷的一对铁公鸡,出来恐怕都不会带三十块钱以上。
有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站在商场大门口和女朋友吵架,他说,你想怎么样,想怎么样?女朋友气得把小坤包砸在了他脸上,然后收起包,转身穿过人流溜了,踩了几个人的脚,撞了几个人的小蛮腰,终于顺利地走下了地下通道。
就在这时候,我听见那个紫衣服的女孩尖叫“你干什么!”
一转头,我看见一个穿黑西服的矮个子民工站在女孩的身后,愣愣地看着她。女孩的手在自己口袋里,紧紧抓着农民工的手。
咱们城乡大概从来没有如此紧密地结合过。哈哈,我真聪明。我翻身下了栏杆,沾沾自喜地走进了商场。
7
施刚毕恭毕敬地坐在我家客厅里,一开门我就看见他。爸爸妈妈都已经睡了,他还坐在客厅晦暗的灯光下,肃穆地等着我。我愕然看着他,就像偷情回来被抓住。不知道他在这里干什么。他甚至都没有打电话给我。
“我一直打你的电话,可是你没接。”他轻轻地说,面色如常。
我从包里翻出电话来,电话上有十个未接电话。这不奇怪,我一直在和牛牛飞车,有一百个电话也会错过。要命的是,回来的路上,我都没有想起来看看电话。
“哦,我在酒吧里,没听见。”我撒谎。但有什么必要亮出一切?两种不同的生活欲望,都要实现而已。
“去酒吧了?”他温柔地笑了笑“我担心你,正好也路过,就过来看看。”
“嗯。我要洗澡睡了。你在沙发上睡吧,别回去了。”
他犹豫了一下“不,明天早上我还要出差。咱们散一会儿步吧,你送我出去。”
“好啊。”我累死了,脚痛得要命,刚才一直站在牛牛摩托车的后座上,神经和肌肉都紧绷着,不累才怪。可是,我不能告诉他说,我和另外一个男人去飞车了。仅仅是为了客气,他也得关心一下。有些事情,别人一关心就麻烦了。
我们一路无话。走到楼下,花园里泛着迷茫而枯燥的香气,脚下的草丛像刀片一样划过鞋子。施刚突然说“我跟你妈妈说了,我们想结婚。”
“哦?她说什么?”我竖起了耳朵。
“她说,家里的亲戚朋友同事很多,大概能办二十桌。”
“哇,哦,嗯,喔。”我说“联手抢银行呢。”
8
自从施刚跟妈妈讲过结婚的事儿之后,妈妈的眼光就一直不太对。第一天,她没和我说什么,只是看我的时间长了,也不回避我的目光,但就是一言不发。第二天,她开始叹气,也不说话。第三天,我终于忍不住“你怎么了?有话就说。”
“要结婚了,就是大人了。”
“我都没觉得你是大人。”我回答说,爸爸扑哧笑出了声,妈妈愣了愣神,也咧嘴笑了。
“你考虑好了吗?”沉默了半晌,爸爸终于问道。
“结婚跟买菜有区别吗?”我不是突然厌倦,我是一直没想清楚。但似乎不得不如此似的,心里有种东西在驱赶着我这样走下去,我自己并不知道我是不是想结婚,甚至想恋爱。爸爸的问题戳伤了我,于是我尖刻地反问他。
“怎么会没有区别?”爸爸急了“结婚是大事。”
“买菜也是大事。”
“结婚是一辈子的事儿。”爸爸认真地说。
“不是你们一直希望我结婚,有家,过日子吗?”我想了想,说“况且,谁跟你们说这是一辈子的事儿?我天天看见人家离婚。”
“结婚就想到离婚,还是别结算了。”妈妈震惊地看了我半天,摇摇头说。
“不是都这样吗?”我懒洋洋地回答说“不是你们告诉我结婚就是过日子。过日子和买菜有什么区别呢?”
“最大的事儿就是过日子,过日子是一辈子的事。总得想好了,想清楚了,相信是能过好,才要结婚的。”我妈妈开了电视机,煽情电视剧的声音顿时响彻全屋,女主角稀里哗啦地哭,男主角深情地走上前去,把哭得不像个人样的女人抱在怀里。
“妈妈,我能采访你一下吗?妈妈,你总是告诉我说,爱情不重要,没有日子重要,请问你看这种片子干什么?”
“要是我过得都像电视剧那样,我还看电视干什么?”我妈头也没抬,不耐烦地回答说。妈妈总是有理,就没有她没理的时候。世间的妈妈都直接等于真理。
“哦。”我想了想“好吧,我同意你的观点。那么,你们觉得施刚怎么样?”
“脾气不错。应该找个脾气好的。而且,养家应该没问题的吧。”妈妈说“不过,他爸爸的情况,负担也蛮重呀。”
“嗯,越来越像谈买卖了。负担,负担。妈妈,我不缺钱花啊。有时,我还是挺想知道爱情的滋味的。”
“爱情?是什么东西?年轻人就是不实际。你以为结婚是什么?结婚就是契约啊。”爸爸戴上老花镜,在一堆报纸里翻了又翻,平静地问“你天天办离婚案,连这点都不清楚?”
“清楚,清楚,太清楚了。妈妈,结婚不办酒行吗?”我迅速看了妈妈一眼,不安地问。
妈妈也迅速看了我一眼,然后回答说“他什么时候装修房子?”
“租的房子不用装修了吧。等有钱买新房再装修好了。”
“那就等有钱买了新房再结婚吧。我女儿总不能白送给别人。”妈妈冷淡地说。
我就像吞了一大块没水分的肉一样,喉咙管给堵住了,半天才说出话来“白送?”
9
大概是失窃后一个星期,我收到了一封信,不知道是谁写来的,市内邮件。地址内详。字迹很是漂亮。可是,我好像从来没跟别人通过信,我收到的所有邮件就是一家服装店每季寄来的新款广告。这是谁呢?
一张漂亮的白色便笺,淡淡的香粉味道。上面写了几行字,和信封上的笔迹相同。
乐蓓:
你好。
给你写信,你一定很惊奇。你并不认识我,但我见过你。
(看到这里,我的浑身汗毛就竖起来了,有被偷窥感,先把信放下来,拉上帘子再接着读下去。)
我知道你是区法院的书记员,在法院见过你。
(天,但愿不是哪个人想报复,如果是,我劝他去找那些不是很帅的法官们。)
我是个小偷,那个把你的戒指和珠宝一卷而空的人。
(想了半天,我才清醒过来,急切地想,他怎么就不提我的内衣呢,难道他不喜欢我的尺寸?)
当然,还有一笔现金,七千八百元。是在另一个房间里拿的。这些东西和钱,我都会还给你的。你千万不要报警。我以我的人格向你保证。
(小偷的人格?我不信。有人信吗?)
我给你写信,只是告诉你我会把一切都还给你。而且,还会给你更多。你就等着瞧吧,会有这一天的。
(怎么那么感觉是威胁呢?我倒抽一口冷气。)
没署名。
妈的。放下信,想了半天,决定还是把信交给公安局。当然,那伙窝囊废一定是把信往文件堆里一扔,根本不会去查。
可是,我要这信有什么用?在我手里,比在他们手里还没用。
这世界,真他妈的出鬼了。小偷的人格?
是不是我不相信他,就显得我的人格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