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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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蓓:

    你好。

    我知道你报案了。不过,我不怪你。信任一个人是需要时间的。我会赢得你的信任的。

    (当一个偷了你家的小偷跟你谈信任时,天肯定是绿的,云彩是红的,猪是会飞的。)

    前天,你站在法院门口的时候,我就在你们法院对面的报亭前买报纸。我看见你了。

    (我的天,他还想怎么样?偷人哪里有偷钱划算呢?)

    你穿着件淡绿色的薄毛衣,米黄色短裙,黑色运动鞋。很漂亮。不过,半个小时后你又出来时,就已经换上制服了。

    (竟然在法院门口站了半小时,他是反贪局的?我唯一的经济问题就是穷啊,他不是去查过了吗?)

    我不是很喜欢你穿制服的样子。我自己也不喜欢穿制服。

    (叹为观止,小偷也穿制服吗?)

    又没有署名。这个见鬼的小偷。我把信封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没有找到投递局的公章,只有收件局的公章。

    他的字还是一样漂亮,用的还是那种白色信纸,任何一家文具店都可以买到的。也许他还戴着手套写这封信。单单凭着这封信,我还真没办法掘地三尺,把这个可怕的、窥视我的生活、窥视我的财产的男人给挖出来。

    可是,他真的是窥视我的生活,我的财产,还是只是在玩一种游戏?猫在明处,耗子在暗处,猫被耗子戏弄的游戏。对有些人来说,是无上愉悦的,具有娱乐精神的。

    我真后悔自己把第一封信交给了公安局。清理了一下抽屉,我决定给他的信专门挪出块地方来,看看这场游戏究竟打算玩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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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上班时,我站在法院门口,稍稍停留了一下。

    街对面的报亭旁,有个男人,很高,皮肤很黑,戴着顶白色的棒球帽,眼睛亮亮地望着街边,背着个土黄色布包,很帅气。

    我心怦的一动,想,若他是这个小偷,也许我就决定自己也改行当小偷,来个夫唱妇随了。

    结果,不到三十秒钟,就有个高个子女人朝他走过去,头发长长的披在后背上,一身淡黄色的麻布裙装,飘浮着就过来了。女人微笑着拎了拎他领口,很亲昵的样子,然后两人说着话往车站走去。

    我心灰意冷地盯着他们的背影。百年不遇看见一帅哥,结果像厕所蹲坑一样,给人占了。

    我仍然在台阶上站着,不死心地盯着街对面看。一个晨练的老人,穿着一身飘逸的白衣服,坐在街边花园的椅子上,微笑着望着个老太太,老太太手里拎着个小塑料袋,穿着淡灰色的马甲,半灰半白的头发别在耳后,嘴巴上抹了淡淡的口红。

    我脑中清晰地浮出奇怪的场景和对话。

    儿子从床上爬起来,一边套上衣,一边看着妈妈说“你打扮这么漂亮去买早餐?”妈妈娇羞地望着自己的儿子,说“你不喜欢,老头们喜欢啊。”

    然后,就是现在的场景。老头说“啊,你今天可真漂亮。”老太太说“我知道你会喜欢。”

    这两个场景,都在清晨澄明的雾气中,透着清凉的气息。

    也许,有更有社会意义的场景。也许,老太太的原配还没死。也许,老头的老伴儿躺在床上快断气了。也许,老太太家徒四壁,到了晚年终于醒悟,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找个有钱有劳保的老头嫁了算了。

    我摇摇脑袋,把满脑袋杂乱无章的胡思乱想清理干净,走进了法院的门,对碰见的第一个法官哥哥说“这世界,真他妈的乱。”

    法官哥哥瞪了瞪眼睛,莫名其妙地打量我半天,回答说“今天发工资,有钱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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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点钟时,施刚打电话来,问我有空儿没,我说今天有空儿的。他说有空儿就来我办公室一趟吧,想你了。

    哦?这就是传说中的爱情?我想买戒指的时候,他怎么从不想我?想是什么东西?想到跟想念有没有区别?好神奇。

    我挂了电话,给窗台上的吊兰和办公桌上的滴水观音都浇了水,还有我养的金鱼也要照顾到,又洗了鱼缸,换了头一天就晒好的有氧水,然后不紧不慢地拎上包,出了门。

    出门的时候也像做了贼一样,小心翼翼地往四周看看。四周没人像在窥视我,我还是扭捏作态的一脸严肃,脚步飞快地过街,过了街才发现自己在闯红灯。过街的时候,我就像站在舞台上,只想到观众的想法:脑袋高昂得成了一朵盛开的向日葵,手则紧紧地抓住自己的巨大背包,自我感觉很像港台电视剧里的白领姑娘穿过喧嚷的人群。

    哦?原来我可以当特工,或者,得个最佳表演奖什么的。拐弯的时候我突然自己乐了,觉得这个念头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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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刚办公室里有人。一个老太太,头发花白,中药渣一样的面孔,破碎沉重而且灰黄,穿着一件黑绿相间的衬衫,黑色的裤子,端正地坐在施刚面前,不知所措地望着他,嘴巴嘟囔着,却根本没说出一个词来。

    “大妈,您先坐一会儿。法院的人来了,我接待一下。”施刚抬眼看见我,立刻站起来,使了个眼色,把我拖进了会议室。

    “昨天晚上你睡得很早啊,十点我给你电话,你已经关机了。”他也不知道是在查岗,还是在关心我,这个很难判断。

    我不露声色地看看他,像女友应该的温柔一样温柔“没睡,手机忘记充电了。你昨天晚上那么晚才回去?忙什么呀?不要太累了。”

    “昨天晚上我在老太太的儿子家。”他指了指外面“那天到妇联去了解情况,知道了老太太的情况。我真给气坏了。有六个孩子,却没一个人肯养老太太。昨天我陪老太太去了一个儿子家,那儿子太不像话了,竟然把老太太的包给扔出来,还顺手泼了一盆脏水出来。”

    “厉害。有斩草除根本事的人,肯定能做大事。”我脱口而出,却发现施刚诧异地望着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幽默非常不是时候,赶紧解释“幽默一下嘛,不要那么沉重。那你想怎么办?”

    “我想免费替她诉讼。”施刚愤愤地说“实在是太看不过去了。”

    “哦?要媒体炒作一下吗?我认识几个跑司法的记者。”要知道,无私永远是有限的。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是会累的。只有把有限的热情,投入到无限的收入里,才会心花怒放,孜孜不倦。

    “这个是当然了,对官司也有利,能帮上老太太。我也认识几个,我们分别联系吧。案件的影响力闹得越大越好。”施刚高尚地说。

    他说的对。我点点头,坐下来“好啦,你忙你的,我在这里坐一会儿,下午咱们去逛商店吧。”

    他谈了很长时间,我一直看完了两本杂志,一份报纸,他还没有结束。我想,如果不是免费诉讼,老太太现在就该回家卖家当了。

    施刚还真是忍辱负重,意志坚定。我站起来,推门出去,看见老太太一张被泪水和哭态扭曲的脸。我这样冷漠的人,都觉得抱歉,顿了顿,说“我下楼买点东西。”

    25

    楼下是市内最大的一家沃尔玛超市。进门处悬着紫色的纱帘,我掀开纱帘,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下,想起来确实需要买一瓶染发剂了,我的黑发已经从红发里钻出来了,这才真的决定进门去。

    我刚朝门里走,就看见一个素面朝天一身白领套装的女人和她的香气擦身而过,一条大眼睛的京巴狗跟着在她脚下。保安连忙拦住她“小姐,狗不能进去。”

    女人挑着眉毛看看保安,又看看刚出来的一个抱婴儿的女人说“她儿子能进去,我儿子就不能?”

    我差点把嘴巴里仅剩的干巴巴的口水喷出来。

    这么好玩的事儿,怎么能少了我的参与,我决定停下脚步,低头装作在看柜台里的茶叶的样子,听他们继续对话。

    保安就像被当头砸了一棒,半天才发出声音来“小姐,不好意思,她儿子是人,你儿子是狗。”

    哈哈哈哈。我死命咬住嘴唇,才克制得没发出声音来,然后就听到女人的声音“你说我儿子是狗?你的意思是我老公是条狗?”其间还夹杂着一个男人稍微弱的声音“她说得很有道理嘛。”

    一群人拥了上来,把我往前挤,我被人群推挤出了吵架的中心位置,丧失了有利的窃听地形。我遗憾地看看一团团黑乎乎的脑袋在紫色纱帘中滚动,不甘心地走了。

    一堆堆糖果,堆积如山。太漂亮了,各色包装纸。超市明亮的灯光下,这些糖果显得那么光彩夺目,那么诱人。我忍不住把手插进糖果堆中,听那哗啦啦的糖纸响。我的手指不断地触摸到坚硬的糖果,它们明媚的诱惑就这样透过指尖,抵达心脏。我的心脏猛然跳动起来。

    我的手拿出来时,食指和中指间夹了块指甲大的绿色糖果。我夹着糖果往货架后走去,看货架上一排排巧克力。四下没有人。我把糖果剥开,把包装纸塞在两盒巧克力之间,把那枚小小的,绿色的,透明的糖扔进了嘴里。

    糖果在我的舌尖盘绕,散发出丝丝缕缕的津甜。我慢慢地沿着货架往前走,看见两个系着围裙的营业员站在洋酒架旁唠叨,尖脸女人说“我儿子越长越帅了,人家都说他像我。”

    圆脸女人犹疑地看看尖脸女人不端正的五官,锁紧了眉心,驴头不对马嘴地回答说“你老公不是上回答应陪你配眼镜嘛?怎么到现在都没配呢?”

    我从她们身边走过,感觉嘴里的香气在弥散,把她们都浸透了。她们,他们,所有的人,都迅速地消失在这种恬静的香气里了。真的非常安静。

    26

    施刚终于把老太太打发走了,打电话问我在哪儿。这时候我已经站在沃尔玛的大门外,连续咬碎了七颗糖,整个人都弥漫着香气。阳光也很明亮,把广场上的绿色棕榈照成了苍白的大手。我的心情太好了,抱着电话都想大叫大笑,终于还是忍住了,喜气洋洋地说“你下楼来吧,咱们在街边喝杯咖啡。”

    我很喜欢在广场上喝咖啡,感觉很洋派,像在法国或者意大利的街头一样。我是个很喜欢作的人。作,就是把自己做成某种和自己本身不吻合的姿态。比如,我下班以后,穿着必然娇艳,短裙加紧身上衣,戴墨镜,怎么看都像个舞厅的小妞。我可不能打扮得像个公务员,这他妈的就太失败了。

    我最喜欢的作态是站在牛牛的摩托车后面,抱着他的脑袋,风一吹就把裙子掀得狂舞飞扬,紧身舞裤都露出来,把屁股的线条暴露无遗。当然,这件事施刚是完全不知道的。这怎么能是法律界人士的公众形象呢?

    牛牛是我的飞车搭档,我青梅竹马的弟弟。他很喜欢我这样白天一本正经穿制服,晚上疯疯癫癫露屁股的妞儿。

    当然,我们没什么。牛牛这样的无业人员,爸爸妈妈足够富有,让他天天穿着一套紧身衣呼呼地跑,不跑的时候干脆到地下天桥底下跳街舞,浑身上下都透露出活不到二十五岁的气息。我喜欢他,但还不至于爱上他。

    或者说,他是我心底的某些东西。但他不是我的欲望,所以也不会是我的生活。或者,另一种说法是,牛牛是我的夜生活,施刚是我的日生活。哈哈。我想到这个词时,忍不住在心里又多念了两遍,日生活,日生活。这时候,施刚到了,把手机放在桌子上,说“笑什么呢?”

    “没什么啊。阳光好,高兴啊。”我抿着嘴装嗲,笑盈盈地看着他“请我喝什么?”

    “爱喝什么喝什么。”他不解风情地打开公文包,从包里翻出一堆纸来,上上下下地看。我侧对着他,迎着阳光,跷着二郎腿,等小姐送冰咖啡来。他的线条全部在我眼角的余光中,低着头,姿态十足地叼着根细细的雪茄。我猜这雪茄就是他上次在公司酒会上拿的那两包,一包六百多块钱,公司买全单。否则,他这种小里小气的男人,连烟都舍不得买很好的,怎么会舍得花钱抽雪茄。

    他翻的卷宗是老太太的资料。我伸手抽出一张从练习本上撕下的纸来看,不知道是谁写的,歪歪扭扭,很难看清。我扫了几眼,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

    老太太有子女六人,先住大儿子家,因为其他儿女并不给钱,媳妇就不太高兴,让丈夫把老太太送到小女儿家。小女儿离婚,一个人带着一女儿生活,住在前夫留下的一间房里,房子已经是危房,要求限期拆除。老太太住下的当晚停电,女儿和外孙女号啕大哭,叫电视台来拍她们孤儿寡母老太太三代女人受人欺负的惨状。

    电视台的镁光灯把小房间照得通亮,老太太昏头昏脑老眼昏花地跟着小女儿痛哭一场。电视台一走,小女儿给了妈妈二十块钱,叫她打车回大儿子家。老太太回去了,大儿子却死活不开门,让老太太在楼梯口坐了一夜,第二天一早,送了碗稀饭下来,叫她自己再到二儿子家试试。

    整个故事很无趣。一帮孙子,吃喝完毕翅膀就硬了,不管老娘死活,巴不得她早点死,好省下几口饭的故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粮食是很珍贵的。

    看了一半,我就还给了施刚“喏,收好。”

    “惨吧。怎么可以这样!还是不是人啊?”施刚头也没抬“我气得一晚上没睡着。”

    “作为一个律师,你知道你的情绪是不必要的吗?”我尖酸刻薄地回答他说。从我们开始恋爱的这大半年,他从一个民法老师变成了一个律师,其间不下十次得意忘形,嘲笑我是个典型的女人,容易动感情,而法律从业人员最忌讳的就是自己动感情。我看见他一脸周正严肃的模样,忍不住想瞪圆眼睛呈惊讶状“大律师!原来!你也有情绪!”

    当然,我没敢。这样没幽默感的人,肯定受不了我这样。果然,他顿了顿,嘴角一牵,笑了起来“现在没上庭呢。”

    “施刚同志,我能不能采访你一下,你怎么能做到把感情收拾得跟放屁一样自如,上庭不放,下庭再放?”

    “得了你,没正经。”他一点笑容没有,一本正经地说“好啦,好啦,你看看这卷宗,帮我整理一下有用的资料,然后找找媒体吧。”

    “好啊。不过,我现在得回家了。公安局的人说要到我们家看看现场,我爷爷回老家了,家里总得有人。”

    “失窃一个月来看现场?有这种事?”

    “也许他们把上个月的现场丢了,这个月补一下。”我喝光了饮料“好啦,好啦,我走了,打电话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