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落魄的作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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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为爱执着的男人

    郑国忠信步走在大街上,他并没有真个把陈思妮给吃了,他知道,以陈思妮目前在国际上的地位,那怕一点点风吹草动,都会成为世人的焦点,虽然陈思妮没意见,但他必须为她的前途着想,现在的时间、地点都不是最适合的,所以他能等,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再采摘。

    “这次你可别再像以前那样一走了之了,不然我会恨你一辈子的,以后再也不理你。”在郑国忠即将离开的时候,陈思妮无限幽怨的看着郑国忠,眼圈泛红道。

    郑国忠在再三保证的情况下,陈思妮才依依不舍的放人,临走前还千叮咛万嘱咐的要他好好照顾自己。陈思妮这种温柔陷阱差点叫郑国忠吃不消,有谁知道,在世人心中的音乐女神,竟也有像一个家庭主妇对丈夫般那样罗嗦的时候。

    “女人,似乎天性就认为自己比男人会照顾好自己,需不知女人永远是男人的照顾对象。”郑国忠嘴角扬着一抹温柔的笑意,女人无论她有多么优秀的能力,在自己的男人面前,她总是最温柔的。

    “小芸,小芸!”一个喝得酩酊大醉的醉汉拖着摇摇摆摆的身体,在街上东倒西歪的晃摆着,嘴里不停地叫嚷着。

    对于这种人,一般郑国忠很少会理会,因为这种人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到,但这一次他却改变了主意,直接迎上了那个醉汉。

    脚步虚浮的醉汉脚下一个趔趄,一个跟头摔倒在了地上,醉汉嘴里骂了一声后,挣扎着想要从地上爬起来,但似乎喝得太多了点,想站起来的姿势有点费力,突然一只手,一只有力的手搀在了他的胳膊下,把他从地上扶了起来。

    醉汉强睁醉眼迷蒙的双眼,想要给来人道谢,待他看清楚对方是谁的时候,他却是一愣,脸上有抹苦涩的笑容闪现,似乎酒也醒了几分,用有点嘶哑的声音苦笑道:“怎么这么巧,又是你!”

    郑国忠脸上也是挂着笑容:“是啊,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小,有缘的到哪都能碰上。”郑国忠认得这个人,他叫关文辉,是一个不但有能力,而且也很有魄力的管理型人才,虽然性格有点近乎死板的固执,但他的性格很对郑国忠的口味。不久前,郑国忠曾经想要招揽他为自己做事,但被他直接拒绝了,这也是第一个让郑国忠吃瘪的人。

    “缘份?他妈个狗屁缘份,老子从来不信这一套,缘份,都***是狗娘养的杂种。”关文辉接过郑国忠丢过来的烟,点着后,找了路边一根电线杆靠着,毫无形象可言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猛吸起烟来。

    郑国忠并没有介意关文辉那粗痞的语言,只是笑了笑的抽出一根烟点上。

    “怎么搞成这个鸟样,我似乎记得你是一个很死爱面子的人?”郑国忠也是有样学样的与关文辉靠着电线杆坐着吸烟。这就是郑国忠的高明之处,如果他不坐下,说不定他与关文辉之间隔着的就不是一个姿势的距离那么简单了,可能是一道人心所无法逾越的鸿沟。

    关文辉心里一动,侧眼看了一眼郑国忠,他知道眼前这个看上去既年轻又显得很老成的青年人不简单,但没想到郑国忠在他面前竟这样不拘小节,随和得就像跟一个多年的老朋友谈心一样随便,其实他与郑国忠并不是很熟,只是前不久在一间酒吧里见过一面,他们谈得很投机而已,而且郑国忠在当时却给他抛出了橄榄枝,让他觉得很搪突,所以当时他直接拒绝了郑国忠的好意,但他对郑国忠的印象还是很深刻的,所以当郑国忠一扶他的时候他就认出来了。

    “***,一个白痴加花痴的女人,贱货一个。”关文辉一说到这个女人的时候,不由有点情绪激动,又向郑国忠讨要了一支烟。

    “怎么?给人骗去处男身了?”郑国忠本来是说着笑的,他压根就不相信在香港这个性开放的环境里,关文辉到现在还能保持处男身,但令他意外的是关文辉竟难得的脸红了起来,不是酒精的缘故,而是确确实实的脸红,不会吧,还真给他猜中了。

    “***,这也没有什么丢人的事,那个***贱货竟然用迷藥把我给迷倒了,然后就”关文辉眼中闪着厌恶加痛苦的神色,对这件事他似乎很在意,那程度都可以跟女人的贞节相持平了。

    “拷,你还抢手到了这种程度,女人都要争着用迷藥把你给迷倒,然后再把你强j了。”郑国忠有点妒忌的揶揄道,他奶奶滴,这小子走的什么狗屎运啊,女人还要强j他?

    “那贱货是我的上司,以为自己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竟然对我说,叫我做她的情人,一年给我一千万,呵呵,一千万,我cao她**,老子会去赚这一千万,我”关文辉说着说着,眼泪竟滴落了下来,声音有点哽咽,似乎对于自己的失身很难以忘怀。

    郑国忠越听越好奇,这关文辉也***太那个了,一个大男人的,不就做了一次么,用得着这样耿耿于怀?

    “你小子赚了便宜还在这里假惺惺的,你”“你懂个屁!”郑国忠话没说完,关文辉已经是吼了起来,郑国忠一愣,没想到关文辉的反映会这么大,被骂得有点尴尬。

    “对不起,我太冲动了。”关文辉话一出口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忙向郑国忠诚心的道歉。

    “没什么,我相信你有你自己的理由。”郑国忠不置可否的耸耸肩,换作两年前他早就拂袖走人了。

    “我在乡下有一个从小青梅竹马的未婚妻,我们真的很相爱,都曾经给过彼此的承诺,要把自己最干净的身体给对方,我来香港三年了,除了上班,我从来没有在外面乱来,因为我相信我们的爱,我信守我们之间的承诺。也许这种事情听起来,有点可笑,但这个承诺真的是我们爱的基础。经过这次后,我觉得我自己配不上她了,因为我已经失约。”关文辉有点痛苦的道。

    郑国忠有点想笑的感觉,他开始在怀疑自己的眼光是不是有问题,竟然会想招揽这个死脑筋的家伙为自己办事,但他没笑,只是用低沉的语气说了一段话。

    “确实,我也觉得你配不上你的她,就算她以后跟你生活在一起,她也不会幸福,因为她的男人是一个连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致他于死地的人,嫁给这样的男人,随时都有可能守活寡,是我会选择放弃。”郑国忠的话虽不是那种金玉良言,但关文辉听后还是愣在了那里。

    “男人一辈子可以犯很多的错,但有一种错误不能犯,就是让自己的女人为自己伤心,做错事的男人有改过的机会,但自甘坠落的男人永远只能活在自己为自己设的阴影里,直到死去,我不希望我自己看错了人。”郑国忠丢下一张名片后,就转身离开了,只留下愣着出神的关文辉,如果关文辉连这点小事也不能搞定的话,那郑国忠也不会要这种无能的人。

    “哈哈,谢谢,我知道,原来我一直是一个失败者。”关文辉突然大笑一声,人从地上呼的一声站了起来,身上的酒意已全部清醒,整个人看上去虽然有点邋遢,但眼睛里之前那抹痛苦的神色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汪阴冷的笑意。

    天空已经出现了鱼白色,望着天空那代表希望的曙光,关文辉嘴角隐泛笑意,嘴里喃喃道:“有这样的老板也不是一件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