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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单步行街上,一个高挑的女子,上身穿着一件红色的吊带,下身一条黑色牛仔热裤,一头及腰的大波浪,脚上穿双黑色细带小凉鞋,旁边一个三岁的小女孩儿,同样穿着红色的小吊带和黑色的小短裤,大大的眼睛,齐耳的短发,两人一人手里拿着奶茶,小女孩子仰头对着身边的女子露出甜甜的笑容。
女子从兜中拿出电话,接了起来“老公啊,我们在溜达呢,就在大悦城门口,你过来接我吧妞妞挺好的,你放心吧。”
女子把电话挂掉后又塞进短裤的兜里,伸手牵起小女孩的小手,朝大悦城门口走去,站在门口阴凉处,看着街上熙攘的人群,有一句没一句地逗着女儿说话。
刘致轩停好车,朝大悦城走去,看着门口穿着一样衣服的一对母女,心里充满甜甜的一种叫做眷恋的东西,看着那女子的妩媚和孩子的可爱,脚步不又加快。
步行街上的人回头看着大悦城门口站着的一对状似母女的两人,穿着一样的衣服,女子看起来二十来岁的样子,小孩子才几岁,要说是姐妹不大像,可要说是母女那女子却又太过年轻了些,此时见一个男子走上前去和那两人说话,不由都猜想,这是母女吗?
“季景甜,你怎么在这里,这是亲戚家的孩子吗?”
晓晓抬头正看见自己同一个导师的那个男同学,笑着摸摸妞妞的头“不是,这是我女儿,妞妞叫叔叔。”
妞妞抬头,甜甜地说了声:“叔叔好。”震得那男子半天没有回神,一直听说她结婚了,自己以为那只是她的借口罢了,那么年轻的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结婚还有了孩子呢,虽然她一直不怎么参加集体活动,也由开学时的那个小胖妞变成如今的性感美人儿,自己一直以为那只是她阻止追求者的一种借口罢了,可是没想到,孩子都这么大了。
“呵呵,好,那个,不也了,单位找好了吗?”
“恩,导师推荐我去黑大教对外汉语,开学就去报到了。”
那个男子看着对面笑得一脸明媚的女子,忽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原来佳人早就已经有了人家,亏得自己还上心了那么久。
“老婆,这是你朋友?”
晓晓转身冲着走到自己前面的致轩笑笑,妞妞则是抓着致轩的裤子喊着:“爸爸,抱抱,抱抱”
致轩俯身把小妞妞抱起来,放在左手上托抱着,晓晓笑着说:“恩,我同学,同一个导师的,叫冯雨辰,这是我爱人,刘致轩。”
致轩笑着伸出了右手,嘴上说着客气话,笑意却不达眼底,话说,媳妇太漂亮也是很郁闷的一件事儿啊,就像现在的这种情况,自己这两年都不知道遇到了多少回了,开始晓晓生了孩子的一年还好,毕竟她那个时候体重还在那里摆着呢,可是半年后孩子断了奶,她那体重就渐渐掉了下来,又去学了游泳,身材变得越来越好了,这让致轩开心的同时也郁闷,郁闷大街上那么多人盯着自己老婆看,不过,心里还是很骄傲的。
那冯雨辰和致轩客气了几句就说自己还约了人要走了,致轩这一家子自然也不会留,看着他转身走开了,致轩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搂着晓晓的肩膀,朝车子走去。
“怎么样,学校那边安排好了吧,我们下周就走,到那边呆一个多月你也就开学了,正好去避暑了。”致轩把孩子送上了后座,回身问晓晓。
“恩,都差不多了,收拾一下东西就好,那边的房子也装修好了,万事俱备了,咱快点走吧,回哈尔滨去避暑去了。”
致轩笑着摸摸晓晓的头,一如多年来的温暖笑容挂在脸上,看着妻子上了车,自己去当司机去了。
晓晓研究生毕业了,两人商量着以后定居的地方,觉得现在生活的地方有太多的回忆,不想长住,夏天的气候又太热了,让人有点儿受不了,于是,两人决定回老家哈尔滨,正好晓晓的导师把晓晓推荐到黑大去教学了,寒暑假还可以回这边儿来,父母开始不同意,后来想想孩子大了也就不管了,反正一年有四个月能在一起呢,放任孩子们去折腾了。
致轩这边的公司扔给彭建涛,自己当起了甩手掌柜,回哈尔滨后打算走了老本行,开辟新的事业版图,再者,还着兼顾老爸的盖房子事业,想来也不会太轻松将就是了。
妞妞三岁了,也是上幼儿园的年纪了,正好跟着父母回去上学去了,哈尔滨的重点儿也不少,高中更是有哈三中这样的重点学校,教育方面倒是不用担心。
走之前的周末,彭建涛说给大家送行,顺便去郊区旅游,当致轩这个大老板犒劳员工了,来个集体旅游得了,虽然彭建涛有借口此时带媳妇出来玩的嫌疑,但是致轩想到他那个哀怨的眼神就忍了,带了晓晓开了车周六早上到了公司门口集合。
“建涛,今天去的野三坡没有悬崖、山壁什么的吧?明天十渡只是漂流,进景区就不要了,你带他们去玩吧。”
彭建涛白了致轩一眼,不知道这家伙怎么那么怕悬崖啊什么的“野三坡,三坡好不好,又不是野三峡,哪来的悬崖峭壁啊,你就别操心了,快点儿上车,晓晓晕车坐个前面的地方,你的那车就别开了,跟着一起坐大巴吧。”
晓晓和致轩笑着对看一眼,上了车,坐了司机后面的那两个座位,二十分钟后,五辆大巴开动,朝房山方向进发。
经过了三个多小时的车程,在中午十一点多进了房山的地界,致轩醒来,推了推晓晓,晓晓惊讶地看着外面的峭壁,很有云南的喀斯特地貌的特点,山壁直上直下的,后来的一个小时的车程经过的地方差不多都是这种景色,晓晓看得津津有味,致轩的脸色则有些沉,中午十二点的时候到了野三坡百里峡景区,进了提前订好的住宿地点,分了房间,晓晓去放东西,致轩则抓了彭建涛的衣领问他:“不是没有峭壁吗?啊?”
彭建涛极为无辜“那啥,我秘书说是野山坡,我想坡啊坡的哪来的峭壁啊,嘿嘿,我问了,景区里面都是缆车的,你坐缆车吧?”
致轩气得推开他,回了房间,午饭是在住宿地点吃的,然后上车去了景区,门票倒是蛮贵的,一百八一张啊,五车的人,进了景区大家自由组合,晚上六点景区门口集合,然后彭建涛拉着一脸迷茫的睿睿快速消失在人群了,让致轩气得牙痒痒。
晓晓则是被此地的景色彻底征服了,两人做了电瓶车进了旅游景点的入口处,然后顺着山路进去,脸侧都是峭壁,很高,中间的过道宽处五六米,窄的地方才一米不到,峭壁下面就是小溪,清澈见底,此时才下午一点,可是景区里连个太阳都不见,温度也就二十多度的样子,极为凉爽,致轩背着个小包,胸前戴着个相机,晓晓则是两手空空,开始爬山,一路走来虽说都是峭壁,但是都在山谷中行走,景色也很美,倒是没有爬山什么的,只是在后来的一段路上有很险的一段山路,致轩站在下面踌躇了。
“要不,我们回去吧,不上去了?”
晓晓看着那山壁上倾泻而下的瀑布,看着身边的男子“有你一直陪着我,,还有什么遗憾呢?”
“恩,老婆,要是我们不能一直互相陪伴就是遗憾吧,所以,还是回去吧。”
晓晓又抬眼看了看那个峭壁上的台阶,有的地方倾斜度达到了七十度,笑着看致轩“老公,我们爬上去吧,这次有意外了我跳下去找你!”
致轩犹豫了下,还是上去了,有些是逃避并不是办法。七月份旅游的人很多,景区里的人也不少,两个人一路爬上去,时刻注意这前后的人群,猛然间听到熟悉的孩子的叫喊和一个女子的惊叫,两人的手紧紧相握,左右寻找那个惊叫的人,却发现并没在峭壁的悬崖边的栈道上,不由相视一笑,等到爬过了海棠域,看着两千四百阶台阶的时候,两人同时苦笑了下,原来,还有更高的啊,于是,两人互望一眼,同时跑去缆车边,晓晓排队,致轩去买票,然后坐着缆车上了山,顺着山道走下了山,一路走走停停,等到回到了山谷口时正好快六点了,两人买了票上了电瓶车,都长出了一口气。
晚上宾馆里,因为定的是标准双人间,所以致轩和晓晓挤在一张单人床上,看着外面漆黑的天空,两人心里满满的宁静下来。
“老公,原来,不是每次爬山都会掉下来穿回去的”
“恩,挺好,好好过日子吧,其实生活还是很美好的”
“恩,美好的生活还缺个儿子,我们再生一个吧?”
致轩摸了摸晓晓的头,黑夜里传来了男子低沉好听的笑声“恩,给美好的生活添个牛牛吧”
(全书完)
番外一有儿子的幸福生活
幸福生活的定义是什么,没有人比此时看着站在神父前的那对夫妻的彭建涛更清楚的了。
“你是否愿意娶李景甜小姐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她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世界?”满头银发的神父问着刘致轩。
“我愿意!”致轩的眼中泛着柔柔的光,而那所有的温柔都给了对面那个明丽的女子。
“李景甜,你是否愿意嫁刘致轩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结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他,直到离开世界?”
“我愿意!”
彭建涛握了握身边人儿的小手,看她侧头抬手试了下腮边的泪水,笑着摸了摸她的小脸,斜眼看了下台上吻得忘我的那对儿,轻声对身边人说:“你要是喜欢,我们也办个这样的?”
眼泛泪花的睿睿摇了摇头,摸摸已经鼓了起来的肚子,嘴角扯出柔美的笑颜,掩盖住眼中的点点失望。台上的两人已经交换了戒指“刘致轩,请你一句一句跟着我说:这是我给你的结婚信物,我要娶你、爱你、保护你。无论贫穷富足、无论环境好坏、无论生病健康,我都是你忠实的丈夫李景甜,请你一句一句跟着我说:这是我给你的结婚信物,我要嫁给你、爱你、保护你。无论贫穷富足、无论环境好坏、无论生病健康,我都是你忠实的妻子”
“请你们两个人都一同跟着我说: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根据神圣经给我们权柄,我宣布你们为夫妇。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致轩和晓晓两人跟着神父在庄重的重复了誓言,感觉那一刻是如此的神圣,那句听了无数次的誓言此时说出来有着如此不同的意义,两人互望着,一句句慢慢复述了那相守终生的誓约。
“没事儿,我们等孩子生下来就过来办,到时候让咱孩子给咱当花童,多好。”
听着神父庄严的声音,本来还有点儿伤感的睿睿破涕为笑,白了身边的彭建涛一眼“怎么也得三岁才能走稳当吧,还生下来就过来,你当咱家宝宝是神童吗?”
彭建涛咧嘴笑笑,并不介意在自己老婆面前傻一点儿,怎么说男人在爱情面前傻点儿都挺好的,只要老婆高兴,傻点儿别人也不知道,何乐而不为呢。
小舅舅手里抱着一个小娃娃,看起来也就周岁多的样子,正睁着大眼睛看台上相互深情互望的老爸老妈,看了一会儿,觉得没什么意思,转而去玩舅姥爸的领带去了。
小舅舅身边站着一个小美女,依然是可爱的娃娃头,有点儿娃娃脸,带着点婴儿肥,一双圆圆的大眼睛明亮而有神,衬在白净的小脸上显得她更加可爱,纯净的如玻璃娃娃,此时正牵着自己舅爷爷的衣角,看着台上玩亲亲的父母,话说看了很多次了,实在没什么新意,不过,自己老妈身上的衣服好漂亮啊。
台上的两人终于想起来下面还有人在等他们,等两人走到众人身边时,小舅舅怀里的小子先不干了,伸手要妈妈抱,被自己老爹瞪了一眼,又缩回舅姥爷怀里去了,露出半个脑袋,可怜兮兮的看着自己老妈。
“就知道你俩不满意我们给办的那个仪式,可是大老远的跑来法国办了这么简单的一个,也没看出哪里好来,还好意思巴巴的把我给拉过来。”
小舅舅拍了拍自己怀里装可怜的小子,一边儿一脸不满意的冲着致轩和晓晓说话,晓晓和致轩相视一笑,都在彼此眼里看到了浓浓的爱恋,这样一个简单的仪式,确实是这辈子梦寐以求的,也觉得是最真实的。
“小舅舅,对我俩来说,这个很神圣也很重要,生命中如此重要的一刻,怎么可以没有你的参与呢?重要的是自己心里的感觉,不是来了多少人,再说,来了多少人也顶不上您一个人啊。”
小舅舅虽说刚才话是说的挺狠的,但是听了晓晓给自己量身定做的马屁,觉得还是很受用的,脸上表情没变,眼里却带上了浓浓的笑意。
“那我们呢?纯来给你看孩子看热闹的啊?”
彭建涛觉得相当不满意,好不容易拉着老婆出来溜达一下,还被老板拉过来当苦力,虽说名叫证婚人,可是那也是苦力不是。
“你?叫你过来是让你看看什么是浪漫,睿睿连个浪漫的仪式都没用就跟了你,真是亏大了!”致轩一脸的惋惜表情,那样子不知道的人绝对会认为致轩说的是真的,可惜,在场的几个人都是知情人。
彭建涛听了也一脸的郁闷,本来睿睿觉得自己不能怀孕了,跟着自己同居却说什么也不结婚,自己软磨硬泡求婚了不知道多少个n1次了,奈何她一脸笑容对着自己摇头后又去给自己弄一桌的好吃的,直到她肚子鼓了起来,两人才后知后觉发现不敢奢望的东西降临到了两人的身上,去医院检查后发现都三个多月了,此时马上办婚礼也要半个多月,睿睿觉得不好看,去领了证说什么也不办婚礼,自己也不敢惹孕妇,只能等孩子生下来再说了,这下可给了致轩他们这些人说辞,自己容易吗,不敢让老婆背着责任,只能自己背黑锅了。
几人说笑中出了教堂,合影留念后换装开始了他们的巴黎之行,毕竟这个地方可是很值得去好好玩一玩的。
几人在法国呆了一个礼拜一起飞回了首都,毕竟是暑假,总不能让家里的老头老太太们看不到孩子啊,不然两人就别想消停了。
现在两人的工作都步入正轨,晓晓教学教的还算开心,寒暑假时间长,平时课也不多,寒假在父母家过年,其余的时间跑海南去,为了怕父母说,致轩愣是拉着彭家两兄弟在那里盖了个酒店,也算是事业了,三人还能有借口带着老婆出逃,暑假的时候除了带着孩子去看奶奶就是到处跑着旅游了,让晓晓最满意的就是致轩不是个工作狂,也不是个财迷,家庭永远是一位的,这就足够了。
致轩看着窝在沙发上的晓晓,笑着挑起她耳边的长发“看,现在夏天旅游冬天跑海南去渡假,这不是你以前觉得人生最美好的日子吗,老婆大人还满意吧?”
晓晓微笑着点了点头,感觉有人摸自己的小腿,撑起身子一看,正是自己那个小儿子摸着自己的小腿练牙口呢。
“牛牛,你个臭小子,过来!”
晓晓白了他一眼,起身抱着啃了一脸口水的儿子走了,致轩在沙发上看着自己一脸口水的儿子朝自己嘴牙笑了笑,气的不行,觉得这小子是故意的虽然他才一岁多!
致轩颓然的坐回沙发上,喃喃说着:“原来,美好生活有个败家儿子就不那么美好了啊”“老公,儿子要吃苹果泥,你拿个苹果和小勺过来!”
听着老婆大人呼喊,致轩同学抹了把脸,在心里说了无数的小符号,可是嘴上却痛快的答应着:“嗯,来了!”
然后起身朝厨房的冰箱走去,心里发誓,一定要好好的收拾下这个小子!
番外二人生若只如初见
黑龙江省的一个农场试验田里,穿着半袖衬衫的朗书记正蹲下身子看着田中新补上的稻苗,周围的人群附和着说着话。
朗静林接过身边的一个农场技术人员递上来的稻苗,放在手里仔细看着,植株粗壮,根系发达,株高较矮,看来是新研发的抗倒伏的品种,出声说了几句稻苗的特点,旁边的人赞了几声,确实,又有几个当官儿的对这些如此熟悉呢?除了从农民里走出来的少数人罢了。
看着刚插好秧的稻田,一大片的葱绿映于眼底,如今粮食值钱了,国家的政策又好,看来农民们的日子要好过很多了,如果当年
不远处一个农妇担着一担子稻苗走在稻田埂上,脚下一滑歪在了田埂上,小腿有鲜红的血水流出,那妇人抹了把头上的汗,把散发拢在脑后,伸手探向受伤的腿,疼的皱了下眉,而朗静林的心也跟着微微疼了一下,脚下不由自主的向着那个妇人走去,春天插秧时的稻田上的田埂格外的湿滑,好在他也算有经验,走到那妇人身边时也不曾掉下去,可是却苦了身边跟随的一群人,下来检查的**oss都走过去了,别人哪有敢不跟着过去的,于是,大家都跟上去了,可是不是每个人都练过这田埂上行走的绝活的,走出没几步大家纷纷滑落田埂下的水田里,即使一身泥水也要起身快步朝老大靠近。
朗静林低头静静望着妇人的面容,黑黄的小脸,眼角起了皱纹,头发有些干黄,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年近四十的妇人,反而尽显老态,如若不是那双眼里一如既往的倔强神色,朗静林会认为自己看错了,那个人不是一次次出现在自己梦里的那个人,不是那个让自己魂牵梦系了多年的那个倔强的少女。
“你还好吧?”胸中纵使有千言万语,可是凝聚于口内的却仅仅是这样一句平常不过的问候,而那女人眼中因为见到男子而闪现出的神采迅速的暗淡下去,微微摸了一下小腿,声音有些缥缈“还好”身后的众人终是走了过来,开始是一两个,后来是三五个,直至大家都走了过来大家一身泥泞的走来
“她一个女人怎么会来干这种普通大男人都干不了的力气活?”朗静林的语气里难得的带上了严肃甚至可以说隐隐的带上了些愤怒,要知道,他可是众所周知的好脾气。
众人互相看了看,虽说都是当官的,可即使是当地的官儿也没心情搭理一个普通女人挑稻秧的事儿啊,虽然,那一筐稻秧要上百斤,甚至更沉,而两筐稻秧那就是二倍了,显然官员在心里自己找了个安慰的方法,那就是那女人虽然是挑稻秧呢,不过那筐一看就不满,显然没有二百斤的样子。
“她离婚了,自己带着个女儿,孩子还小,离婚时什么东西都没有分到,还要供孩子上学,所以农忙时就帮人打打短工”朗静林抬眼看了看说话的人,一个黑红脸膛的汉子,记得刚才介绍说是这里的队长,对方的眼里的同情不是假的,朗静林的心里总算是带着点儿安慰。
“那地呢,每个人不都是有地吗?你们刚才不是说你们连队每人十垧地吗?她家两口人十垧地租也够孩子和大人一年用了吧?”
朗静林的一番话问得那队长红了脸,看了看站在自己斜对面的场长,诺诺的说:“他婆家人没给,离婚了也没给”
这么些年的官儿可不是白当的,朗静林斜眼看向了站在自己身边的场长,那个半秃的人头上早已经见了汗“嗯,那个于场长是吧,这是你的地盘,你给大家伙说说,这样的事儿你场长不会不知道吧?”
“啊,那个,不太清楚,这种离婚的事儿”
“行,你不清楚有队长清楚了呢,那个队长工作细致,做的不错,我看比这位场长要心细很多吗,你说是不是,韩局长?”
管局的韩局长忙点头称是,看了那个于场长一眼,心里暗说你够倒霉的,又看了一眼那个壮实的汉子,觉得这个队长真是幸运。
众人心里都明镜似的,互相看看都各自低头去慰问伤者,此时朗静林站在人群里静静的看着那个女人,在她脸上寻找着当年的那个人的影子,如果当年她半夜跑来找自己时,自己能和她跑出去,那此时又是怎样的一番光景?再也回不去了,人生若只如初见,该多好。
卫生员很快过来了,很是郑重其事的拿着简易担架把那个女人抬走了,那个女人从担架上撑起身子抬起头看向人群这方,倔强的双眼默默盯视着人群,直到自己被抬远,抬远过去了的,再也回不来了
朗书记坐在车内,桥下滔滔的江水不能淹没自己脑海中那个被抬远的女子,回想着两人的过往,那时自己是那样的胆小,最终一切都回不去了,她嫁了人,再见时竟然是那样一副势利的面貌,钱,就是为了钱吗,那我给你!孩子的病好了,在那个楼口的转角处,她迷蒙的双眼望着远方“当年我求你让你带我走,你没答应,现在,我求你,忘了我找个女人好好过日子吧,这次别不答应我当年那次我是怨你的,这次你答应了我吧,不然我会恨你的”女子不再年轻的面庞上显出决绝的神色,双眼始终望向窗外,不敢看对面的那个男子,未说出口的却是恨你,也恨自己。
北京南边一个住宅楼里,一位老人手里握着电话“对,六零一,我把所有的手续都准备好了放在床头柜里了不是怕记性不好忘了吗嗯二哥,保重身体,再见。”
老人挂上电话,拿出个盒子,里面是各种证件,还有一封信,上面写着:二哥朗静山亲启,摩挲了两下,轻轻放到了那个纸盒子里,放进了床头柜,起身颤巍巍的把两张照片摆在了床头柜上,一张是一对男女,相互依偎着笑得甜蜜,一张是一张老照片翻新的,照片里的女子梳着麻花辫,垂在胸前,明亮的大眼睛含笑的望着自己,老人不由伸出手去摸索了下那张照片上女子的面容,眼里隐隐闪过泪光。
“这么多年了,一直都不敢再见你一面,当年怪我,怪我没胆子,没胆子带你走”
老人老泪纵横,哭的像个孩子,手里捧着照片,蜷缩着窝在床上,直至华灯初上,老人慢慢把哭红的双眼从胳膊中抬起,颤巍巍的伸出手去探向床头柜的那个红色的小药瓶子,晕眩的脑海里闪现出一幕幕的画面,那个与自己相依为命的孩子,那个自己心系一生的女子,那孩子绝望的眼,依赖的神情,那女子哀怨的表情,伤痛的双眼,若果人生只如初见,自己能否伸手牵住她的手,奔出那个黑夜,奔出那个小山村,如果一切可以重来。
老人的手慢慢的垂下去,软绵绵的没有一丝力气垂落在床头,而怀里的那两幅照片,紧紧地用另外一只手揽在怀中。
松花江边,一个老汉把个小静年从江叉子里捞了出来,看了一眼,竟还是姑娘的同学,忙给背回了家,让老伴儿给熬了碗姜水给灌了下去。
朗静林睁开眼,望进眼里的是个小*平房的房顶,费力的转过头,看到的是老汉那带着点儿焦急的神情,脸上不由显出迷茫的神色,眉头微微皱了起来,耳中听一女声说到:“娘,姜糖水好了,再让他喝一些吧?”
朗静林顺着声音看去,黑亮的麻花辫,有神的大眼睛,小嘴带着倔强的神情微微抿着,此时眼里正带着焦急看向自己,朗静林不由闭了闭眼,再睁开,还是那个魂牵梦系的身影婷婷立在身前,谁说人生若只如初见是很伤感的一句话了,此时自己只想大笑三声,还好,我和她的人生只如初见了。
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可是也无奈于各种各样的现实,并不是你勇敢了结局就可以美好,也不是你怯懦了才擦肩而过,有些无奈是那份让你珍藏一生的感情终成一声长叹,爱容易的很,忘记是如此之难。
番外三不是不爱了
晓晓清楚的记得,自己父亲在那个女人找上门时,老妈尖锐的逼问下,他说的那句话“她比你更需要我。”
晓晓一直不懂,什么叫做她比母亲更需要他呢?因为那个女人的柔弱吗?还是那个女人悲惨的遭遇,或者是,那个女人的不幸恰好被同情心泛滥了的老爸看到了?这到底又算是什么呢?
晓晓有时会自嘲的以为,事情发展到今天这一步,自己老妈身上也是有责任的,如果当时她不同情那个女人,如果可以决绝的拒绝去给那个可怜的人施舍同情心,那么事情也就不会发展到今天这样一步了,那个看似可怜的女人,却有着让人恨得咬牙切齿的能耐,不过再看自己的母亲,谁又能说她不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呢?
当自己的母亲去世的时候,自己也曾去找过他,当告知那个男人自己母亲的离去时,自己清晰的在他的眼里看到了惊愕、伤痛,自己曾经一度以为自己的眼神出错了,可那个男人眼中的伤痛却并没有转瞬即逝,而是很清晰的映在了自己的眼里,直到自己离开也不曾褪去,那时晓晓想,他心里还是有着母亲的吧,所以他会难过,他这么做也是有其苦衷的吧。
不管怎么说,那个男人都是自己的父亲,所以在晓晓的心里下意识的为他所做的事情寻找着借口,直到自己在他那里连生活费都要不出来的时候,自己才知道,即使他的心里依然有母亲的影子,也不能否定他已然改变的事实。
自己还是个学生啊,还是个孩子,可是等自己去向他要钱的时候,他却带着那个女人的女儿在吃冷面,然后淡淡的看了自己一眼,说:“我钱也不多,还要养一家子人,你阿姨怀孕了,我们的钱也不太够用”
那时的晓晓看着那个女孩子睁着大眼睛吃着碗里的冷面,七月的天气,自己一头的汗水却在那个男人的几句话中全部褪去了,满心的冰冷。
从此,是小舅舅带着自己生活,虽然谈不上富裕,但是也不至于饿肚子,自己还算争气,考上了省里的大学,这在那个地方已经算是不错了,可是学费又一次难住了自己和小舅舅,无奈下,晓晓再次去找了那个男人。
还记得门口那个小男孩子搂着自己像样的脖子,蛮横的小样子看着自己说:“他是我爸爸,不许和我抢我爸!”
“我没钱,你妹也今年上大学”
那时的晓晓真的不知道该说点儿什么,那个男人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啊,此时却在帮别人养着女儿,而自己这个带着血缘关系的女儿却被他抛到了一边,满心绝望的晓晓回来了,从此再也未曾主动联系过他,随着情况的好转后,在自己大学快毕业时联系过自己,那时的自己,已经不再需要他的帮助了,面对他的双眼,自己已经可以满心怨恨面上却很淡然的笑出来,婉言谢绝了他的好意。
再然后?再然后他去世了,在自己毫无所觉的情况下,在自己情况好转,终于可以在他面前扬眉吐气的情况下,他却走了,自己怨了那么多年,怪了那么多年的人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那自己的怨和恨怎么办?
也曾听同事和周围的人提起过,所谓的有后妈就有后爹,这句话深刻的意思就是说父亲后找个后妈,那像样也会慢慢的变成后爹的吧?当时晓晓还为自己给这话这么下定义而好笑,可是仔细想来,自己的父亲不正是如此吗,不也是一点点儿慢慢的变得如此的吗?
有人说,男人如此,并不是他不爱了,只是他的生命里出现了一个让他觉得现需要他的女人,所以,他去为了那个更需要他的女人拼搏去了,在他心里更坚强、更独立些的妻子就被他们抛下了。
晓晓也自问,有些女人抛弃丈夫的理由是丈夫没有男人味儿,不能保护自己,那男人抛弃老婆是不是也有相似的理由呢,像自己父亲这样的,因为那个女人的柔弱不能挺起一个家庭的重担而放弃了倔强、坚韧的母亲?
听到了妻子离世的消息,李国臣惊呆了,在自己的心里,那个女人一直都是坚强的,坚强到近乎像个大男人了,当年那样的情况下她都能自己出来,挺过了这一切的艰辛,又怎么会在自己离开这么短的时间里匆匆离开呢?
她不像现在自己身边的女人,她坚强,独立,而自己身边的这个小女人太容易受伤害了,如果没有人陪着她,护着她,都不知道她能不能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上生存,何况她还带着个小女儿呢?她的温柔和娇弱触动了自己内心最柔软的那一部分,所以,自己当年果决的选择了来到她的身边。
可是,自己的前妻竟然匆匆走了,她是个那么坚强的女人
生活的重担总是压在自己的身上,自己也会想要照顾女儿,可是现在妻子含泪的双眼里浮现的为难总是能制止自己的话,再看她从包里把给小女儿买衣服、上补习班的钱拿出来给自己,还说着:“宝宝乖,你姐姐也上学呢,咱们就不去上舞蹈班了”
女儿还小,哭闹是很正常的,她流着泪哄着孩子,自己的心都跟着疼了起来,只恨自己不能挣钱,守着国矿拿着死工资连两个孩子都养不活,后来,家里添了一个小子,自己对女儿的那点儿愧疚心思也慢慢的压了下来,又多了一个孩子,每个月的花销眼见着流水的花了出去,她还得回娘家拿些才够用,自己心里的无力感更深了。
等到情况终于好转了,自己有能力帮助女儿时,再找到她,她已经把自己当成路人了,看着她浅浅的笑容,客气的言语,自己才深深的体会到,一切都来不及了,都来不及了,已经相距太远太远了。
弥留之际,陪在自己身边的是哭得泪涟涟的妻子,可是自己心里念念的却是前妻,不知道她会不会在另外一个世界上等着自己,不知道她还会不会听自己一句解释,可是自己又能解释什么呢?说她太过坚强,所以自己放心吗?她问自己孩子过得好不好,自己又怎么回答她呢,孩子连见自己一面都不肯了。恍惚中,看着前妻笑盈盈的站在门口,身上穿着的还是那条相视时的白裙子,两条黝黑的麻花辫,向着自己挥手,病重的他脸上露出狂喜的神色,颤颤的伸出一只手去,伸向那个转身要逃开的调皮身影,嘴里断续的声音已经不能成句了“小小华等,等我!”
还算清晰的声音,惊呆了坐在窗前哭得双眼通红的妇人,再回神时,床上的那个男人已经停止了呼吸,双眼还不甘心的瞪视着门口,指着门口的右手已经软绵绵的垂落了下来。妇人爆发出一阵悲鸣,不是为了他的离开,而是为了自己算计了二十年依然抵不过那个他心里的名字而悲哀,早知今日,自己何苦虚伪的活了二十年!可是一切,都随着他的那声呼唤消散了,再也寻不到一点儿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