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奇想

枕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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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必要的放弃,没有办法。毕竟和自己的命比起来,那些人就性的不那么重要了。

    李默紧紧地跟在老吉姆身后,这世界还真是无常。之前老吉姆将所有人当作诱饵,甚至还让自己走在前面,只是此刻跑在前头的他反倒主动愿意成为了吸引前方地穴狼蛛的饵。

    尽管这样做带来的后果,老吉姆是知道的,不过对此他无可奈何。

    在年轻时吉姆就曾经将深陷各种危险之中当作一种乐趣,但有时候危险终究是危险,你不可能每一次都能够逃得掉。所以当如此状况发生时,虽说老吉姆保住了一条命并被路过的安塞克的父亲拯救了,但是那种躺在生和死门槛的感觉让他放弃了这种生活。

    这个救命之恩,老吉姆时刻铭记在心,所以无论如何自己都必须救这个孩子。而且自己也已经活了大半辈子了,也应该知足了。因此他不得不放弃自己之前的谨慎,抢在其他人将一切搞砸而让自己陷入不利的环境之间,动身。

    前方有两头地穴狼蛛因为靠得太近,以至于柔软的尾部用粘液包裹粘住的岩石的棱角发生了碰撞。撞击力让两头想要向前靠近的地穴狼蛛同时被带倒向两旁,而它们之间为此被扩大了。

    凑准了这个空挡,老吉姆带着安塞克立刻冲了过去,身后的李默也不可能放过这次机会。

    尽管有些站立不稳,不过八条腿终究是要比两条腿更容易恢复平衡,尤其是当这两头地穴狼蛛留意到有猎物想要就此从自己眼前逃离开。它们并不愿意,于是借着八条腿快速的让自己的身体稳住,而后挥舞着空闲下来的两个钳子试图夹住这几个投机取巧的家伙。

    不过对于跑在前头的老吉姆来说,这个弥补显然有点儿无力。在钳子刚才伸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带着安塞克离开了它们的视线。而唯一能够对其他人构成威胁的也只有楚云、沙耶和追上来的李默三个人而已。

    因为距离前面的两个人还有一些距离,所以李默无法向他们两个人那样借着移动方位而躲避将要横扫而来的钳子。看着一上一下向自己而来的钳子,李默知道自己显然不能够向他们两个人那样侧身躲过。看了一眼靠左的地穴狼蛛,李默做出了一个大胆的行为。他将自己的行进路线转向了这头地穴狼蛛的身前,也就是说他这个举动无异于找死。但是结果却恰好相反,因为这个变化让横扫而过的铁钳只有一个对自己起作用。

    躲避一个总是比躲避两个要简单许多,所以李默一矮身借着对方身高的优势躲了过去。而后李默径直的向这头地穴狼蛛的支撑足而去。

    之前因为那些个子还不算大的地穴狼蛛并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巢穴,又因为天暗的缘故,李默瞅不准到底这些地穴狼蛛用于支撑自己身体的八条足是是否是和那一双铁钳一样都市甲克。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眼前这个地穴狼蛛就是一个披着战甲的螃蟹和蜘蛛的综合体了。对付起来,只怕相当的困难,尤其是手上并没有任何能够起到大作用的武器。尽管不少人手上都有一些钝器和利器,不过李默并不认为这有用。

    所以临近的子到,支撑这庞然大物的八条肢足是蜘蛛惯有的毛茸茸的腿时,李默瞬间松了一口气。

    看来这个东西也只有长相吓人而已,只要能够躲避得掉铁钳和头顶上的倒刺般的獠牙,也就只是体型稍大一些这个优势而已。

    内心的恐惧和担忧在被眼前所见清扫光的同时,李默早已经将紧握在手中的唯一的武器,也就是曾经斩杀过冰冻锯齿兽的那般弯刀,向身后一拉,而后猛地向前挥去。

    尽管这把弯刀比起其他人防身的武器要小很多,不过李默在发现当自己熟练运用之下,这武器的作用还是很巨大的。尤其是他感觉到,这刀异常的锋利。

    所以在刀面上接触到节足的一瞬间,尽管稍微遇到一点儿阻力,不过还是毫无悬念的穿行而过,不知道色泽的液体从断面喷射出。而失去了一条腿支撑的地穴狼蛛身形稍微一晃,很快就被其他三条节足再度掌握好了平衡。

    这可不是自己想要的。李默暗自说道。

    于是带着冲劲,用手中的刀再度向前方距离不远的冲去。一刀三下,依靠三条节足支撑一方的地穴狼蛛立刻因为失去平衡而向向李默这边栽倒落下。

    虽然因为体型巨大,地穴狼蛛向左侧栽倒的速度很快,不过之前就只是稍微减了速李默还是躲过了覆盖面积。

    前方由老吉姆带头的四个人,已经借着地穴狼蛛们那还没有成形的包围群逃出了蛮远,眼看就要将自己甩在后面。而地面上渐渐多起来的幼种黑潮,几乎就要将地面淹没,让自己无立足之地。看到这,李默知道自己能够在浪费时间了。现在就是在于成年和年幼的地穴狼蛛们抢夺时间。要是很慢的话,立刻就想李默刚刚听到从身后传来的惨叫声那样,没命!

    所以李默内心很焦虑,他需要找到一个捷径,不然总会有失手的时候。他的目光飞速的在前面和四周游弋,试图找到这条捷径。不过脚下渐渐多起来的幼种们,开始让李默分心了。虽然因为靠近的数量并不是很多的缘故,暂时可以通过用力踩踏解决掉它们一两个。

    突然间,李默脑袋中闪过了一个念头。

    这个念头如果说出口的话,恐怕听的人会觉得天方夜谭。但是李默觉得如果不去吃一下的话,很难这么判定。

    他要做的就是爬到地穴狼蛛的背上!

    这的确有点儿胆大了,不过因为近距离接近过地穴狼蛛,所以李默完全不需要担心自己的安全,尤其是他注意到这些地穴狼蛛根本无法攻击自己身体下方的东西。而且这些地穴狼蛛为了伪装自己,选择将各种岩石和平整的路面黏在自己的背上。只要自己能够爬得上去的话,那么既能够立刻离开附近不少地穴狼蛛的视野范围,同时也可以通过这些移动的岩石和路面当作自己的路。

    这个想法很奇葩,不过在李默看来感觉可行。所以他立刻向就近的一个地穴狼蛛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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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貌似有点儿语无伦次,所以打错了什么话影响句子理解。原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