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道士扒手

凌天仗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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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着扬长而去的山本一夫一行,伪警察也只能在心里暗暗地骂两声,谁让他们是给人家当狗呢。

    刚才要搜秦阳身那两个伪警察里面的一个见日本兵车队已经走远,凑到何大头面前低声问道:“队长,刚才你为啥不把刚才的事情告诉他们啊?”

    何大头独眼一瞪,伸手在自己脖子上用手比了个割头的动作:“你小子笨啊,告诉他们我把大土匪红衣放进去了,那我还想活不。就算在日本兵这能勉强活命,红衣那煞星不得把我全家给灭了,娘咧,咋让我摊上这事。”

    不提何大头提心吊胆的在桥头发愁,秦阳他们已经进了餐馆。

    中关镇做为四通八达的交通要路,虽然镇子不大,但却十分繁华,街上买卖店铺一个接一个,沽衣铺、药铺、杂货铺、餐馆、旅店,一应俱全。

    秦阳他们进的是个东北餐馆。

    东北菜包括辽宁、黑龙江和吉林三省的菜肴。它亦是我国历史悠久、富有特色的地方风味菜肴,自古就闻名全国。

    东北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地方。北魏贾思勰所著的齐民要术一书中,曾记述了北方少数民族的“胡烩肉”、“胡羹法”、“胡饭法”等肴馔的烹调方法,说明其烹调技术很早就具有较高的水平。

    辽宁的沈阳又是清朝故都,宫廷菜、王府菜众多,东北菜受其影响,制作方法和用料更加考究,又兼收了京、鲁、川、苏等地烹调方法之精华,形成了富有地方风味的东北菜。

    东北菜的特点是:烹调方法长于扒、烤、烹、爆;讲究勺工,勺有功力,使菜肴保持形态完美;口味注重咸辣,以咸为主,重油腻,重色调;取料着重选用本地的著名特产。

    没等秦阳他们坐定,正在店里忙碌的掌柜的就看到了这伙新来的客人,一见秦阳这伙人穿着不俗,就知道是大主顾,连忙将别桌的客人交给其他伙计应酬,他亲自跑了过来,面带微笑:“几位想吃点什么?”

    红衣眉毛一挑:“掌柜地。你们这有什么招牌菜没有?”

    掌柜地笑了。自豪地挺起了胸膛:“您几位算来对了。本店最有名地就是锅爆肉和五香酱牛肉。绝对是东北正宗。滋味好地没得说!”

    红衣挥挥手打断了掌柜地介绍。点了个锅爆肉和酱牛肉。顺手点了几个其他地菜。又要了两坛酒。

    掌柜地下去准备了。

    现在地时间。已经过了饭口。店里吃饭地客人并不多。只在靠近门边地一张桌子上有两个人。秦阳他们找了个靠窗地桌子。这里即安静又能随时观察外面地动向。

    坐下之后。红衣问秦阳:“秦阳。你们这次来是有什么事吧。不然你不会大老远跑到这个地方来!”

    秦阳点了点头,这次的事虽然机密,但红衣是土匪,和官府和日本人本就是水火不容,而且在镇口还帮了自己,再加上两个人是旧相识,所以没有隐瞒,将自己此行的目的告诉了她。

    听完秦阳的叙述,红衣沉吟半晌,这才说:“秦阳,恕我直言,你们的这次任务不太好办,日本兵自从占领中关镇以来,就往这里驻扎了重兵,我曾经派了好几个弟兄来打探消息,结果都没回信,估计都已经折在这了!”

    “没什么希望,我们也要试一试!”秦阳平静的说着:“何况现在不是一点机会没有,只要能抓住日军在防御上的漏洞,应该能够成功的!”

    “恐怕难啊!”红衣摇着头。

    秦阳微笑不语。

    就这会功夫,掌柜的已经把他们要的菜送了上来,秦阳、红衣、万籁声和刚青叶坐在了一桌,红衣带来的那几个人一桌。

    秦阳看了看桌上的菜。

    色泽金黄上面撒着切成细细葱丝的锅爆肉;被切成薄片又浇上乳白色浓浓汤汁的五香酱牛肉;用瓦盆盛上来的小鸡炖蘑菇;飘着浓郁香气的红烧肘子;还有那拔丝香蕉和鲶鱼炖茄子什么的,满满的摆了一大桌。

    红衣抓过一坛酒来,一把拍去坛口的泥封,将酒倒在几个大黑碗中。

    抓起面前盛满东北烧刀子的大碗,红衣双手举起,朝着秦阳一拱手“秦阳,上次分手的匆忙,我红衣也没来的及向你表示感谢,今天在这我就把这碗就干了,算是对你的感谢吧!”

    说完,红衣把碗端到嘴边,一仰头,咕咚咕咚的将一碗酒一口气灌了下去,接着把已经空了的酒碗的碗底朝秦阳亮了一下,示意自己没有藏私。

    见红衣已经喝了,秦阳也端起大碗将一碗酒灌了下去。

    将碗放下,红衣抬手擦了下嘴边的酒,然后拿起第二碗酒朝万籁声示意:“万大哥,你比我年长得多,就这么称呼你吧,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红衣是个粗人,就知道骑马打枪,不会说什么,你的恩情我记下了,以后有机会我一定会回报的,我干了!”

    红衣一饮而尽。

    “好!”万籁声也是江湖人,欣赏的就是这种豪爽干脆的人,要不然也不会才见第二面就答应跟着秦阳一起打鬼子,见红衣一点也不做作,打心眼里高兴,一把抓起酒碗和红衣的酒碗相碰,仰头喝了进去。

    红衣拿起第三碗酒,这次却是举向刚青叶,刚才两碗酒进肚,红衣的脸色已经微微泛红,在那身火焰般的红衣衬托下,显得别样的娇艳妩媚。如果不是眼角眉梢透着煞气,恐怕会更加动人。

    “这位小妹妹是第一次见面,萍水相逢,就是缘份,姐姐也不说什么了,来,干了这碗!”

    刚青叶忙不迭的摆着手,连连推辞:“我不会喝酒!”

    “嗨,喝一次就会了,这没什么的,第一次总要有嘛!”红衣现在的语气怎么听怎么像哄骗小红帽的狼外婆。

    见刚青叶再三推辞,红叶的脸沉了下来,她将酒碗往桌上重重的一顿:“怎么,你瞧不起我红衣是咋的,婆婆妈妈的,要是想交我这个朋友就把这碗酒喝了!”

    见红衣有点生气了,刚青叶只得将酒碗端到嘴边,屏住呼吸,小心地抿了一点。

    一股火辣辣的液体冲下了喉咙,胸口中就像有一团烈火在燃烧一般,刚青叶放下酒碗,双手掩住嘴,不停地咳嗽着,眼泪都咳嗽了出来。

    红衣看着刚青叶发窘得样子,忍不住呵呵的笑了起来,站起来走到她身边,帮她捶着后背。

    “第一次都这样,以后就好了!”

    “天哪,怎么这么辣!”刚青叶擦去眼中被辣出来的眼泪。

    喝酒就是这样,只要经历了第一次,后面的就简单了。很快刚青叶就融入了人们当中,虽然不敢像红衣那样大口的喝,也敢小心地抿一小口了。

    几个人在餐馆里吃的正高兴,餐馆的门帘一挑,一个人走了进来。

    秦阳偷眼一看,见来人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穿着打扮一下让他注上了意。和一般人的穿着不同,来的这个人穿了件道袍,不过可能是时间太长没洗了,道袍已经黑乎乎的,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而且在肩头和后背和臀部都补满了补丁。头上没戴道冠,而是留着一头乱蓬蓬的短发,都已经脏的擀了毡,脚上穿着一双布鞋,几个脚指头从鞋前面的破口处露了出来。

    小道士走进门来,打量了一下屋里的客人,然后直接朝秦阳他们走了过来。

    秦阳和万籁声都注上了意,毕竟突然来个陌生人,谁也不知道他的用意是什么。

    小道士来到几个人面前,行了个礼,用一口不太标准的参杂着浓浓湘西口音的北方话说道:“几位,小道初到宝地,身上没什么盘缠了,想给各位卜上一卦,挣几个糊口的钱,不知几位意下如何?”

    红衣和万籁声都没有说话,只是看着秦阳。

    秦阳打量着这个突然出现的人,心中满是警惕,虽然小道士看上去穿着十分寒酸,但眼神却不是那种长期处于饥寒交迫的人应该有的那种暗淡无光,而是在不经意间露出一点寒芒,这说明这人并不像他自己说的那样简单。

    思忖之后,秦阳摇了摇头:“道长,对不起,我们对卜挂不感兴趣,您还是另请高明吧!”

    小道士长叹一声,转身而去,在经过红衣的身边的时候,长大的袖子甩动中拂过了红衣身边,丢下了一句话:“福兮祸兮,雷声百里,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可惜啊可惜!”

    几个人都一愣,没想到这个小道士临走丢下这么一句话,于是都低头沉思着。

    小道士走到门口,撩门帘走了出去。

    秦阳沉思中一抬头,无意中看到了小道士出门时嘴角边的得意的笑容,忽然心中一动,连忙伸手一摸。

    口袋里的钱袋不见了,他连忙提醒红衣。

    其他几个人连忙查看自己的钱袋,结果发现都不见了,甚至连另一个桌红衣手下的也不见了。

    秦阳想起刚才小道士走出去的时候,曾经在人们的身边仿佛无意的碰了一下,明白过来应该是他偷了去。于是站起身来向外追去。

    掌柜的见人们纷纷站起身向门外跑去,连忙跑过来拦住人们:“各位,各位,你们还没付钱呢!”

    红衣的一个手下眼一瞪,亮出了怀里的枪:“再罗嗦,崩了你!”

    掌柜的吓得缩回了头,不敢言语了。

    刚青叶看到了,从脖子上摘下一块玉饰,放到了桌子上,朝掌柜的说:“掌柜的,这是上好的羊脂玉,顶你的这顿饭钱绰绰有余,先压在你这,等我们把小偷追回来,我在来去。”

    说完,一群人冲出了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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