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噩梦

洌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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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义虽然位高权重,但人在扬州,南京城中不少想要来拜访秦义的,奈何路途有点远,只得作罢。

    于是那些摇摆不定的官员们,似乎在借着这弘光元年的新春拜年的机会开始站队了。

    阮大铖无疑是炙手可热的人物,从宫内传出来的消息,圣上隐隐有将其往上升一升,升到兵部尚书的位置。阮大铖当上兵部侍郎才几个月?在经过二十八日朝堂上的阮大铖和钱谦益的争吵,阮大铖之势东林已经无法压制。

    圣上培养阮大铖以抗衡东林的意图十分明显,现在趁机投靠阮大铖,就是投靠日后的高官俸禄。

    不过朝中还是有着清流,以史可法、高弘图一干人为首的清流,则是悠悠的过着春节,丝毫不在意外界的暗流涌动。

    秦义这几天想要悠闲一下,去年全年几乎都是紧绷着神经,难得有一段时间的清闲,只不过家中的两个女人注定是没法让他清闲。

    ……

    昏昏沉沉的阳光在阴云间穿梭,显得毫无生气。

    秃鹫、乌鸦在光秃的树丫看着那群衣衫褛褴,手中拿着镰刀、锄头、木棍的奇怪难民队伍。

    路边不时出现一具白骨,却无人给予这具白骨哪怕是多余的一眼,大概是已经习惯了。

    领头那人一双眼睛如鹰隼一般犀利的眼睛盯着前方扬起的尘土,目光微皱。

    “大哥,那里是不是明军追来了?”领头人身边的一员穿着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破烂皮甲,担忧的问道。

    “跑,往山上跑!”领头人果断的道。

    百人队伍慌乱的朝着那鲜又绿色的山上跑,在道路的那头,一只百余人的骑兵出现,个个都是身着鱼鳞盔甲,胯下马儿神武,手中刀剑闪闪发光,这是一支百战之师,但是气势就让人胆寒。

    跑在这支骑兵最前面的是一个年轻将军,他腰间悬挂着黑色长刀,那柄刀在这昏沉的阳光下,散发着让人胆寒的杀气。

    骑兵的速度很快,那支破破烂烂的流民军队才跑到山脚下,骑兵就已经追上来了,马蹄声如同催命的乐曲。

    “张献忠,纳命来!”

    “是秦义!”百余个流民的领头人正是张献忠,而那骑兵的领军人是秦义,黑色长刀所在,就是秦义所在!

    黑光闪,张献忠带着惊恐眼神的头颅飞上了天!”

    ……

    莺歌燕舞,群美环绕。

    张献忠躺在一个赤裸着身体的美女怀中,女子口含美酒送入张献忠的嘴中。

    可是突然,一柄黑色长刀划破空间,整个美好的画面被四分五裂,成了一块块碎片。

    黑色长刀直刺张献忠心脏,张献忠眼看着长刀刺进自己的心窝,却无能为力!

    ……

    “啊!”一阵寒风从窗外吹进来,一身冷汗的张献忠从梦中惊醒。

    他看了看周围的情况,还是在这里。

    擦掉额头上的冷汗,张献忠从床上走下,打开房门,两个士兵看着张献忠,伸出兵器拦住了张献忠。

    张献忠较之以前,更为消瘦,整个人都可以用皮包骨头来形容了,秦义其实也没有亏待张献忠,一日三餐,每顿都有一菜一荤一汤。可张献忠却是越来越瘦。

    “睡不着,出去走走!”张献忠声音不带任何情绪的道。

    两个士兵点了点头,放开武器,不过一直跟在张献忠的后面,寸步不离。

    抬头望了一眼天空,一片漆黑,这严寒冬日哪有月光。张献忠自嘲一笑。

    不由得想起来以前的光辉岁月,那时候的自己驰骋疆场,闹的大明朝风雨飘零,何等英雄气概,现在自己却被囚禁在这小小的别院之中,出来透气都被人严密监视。

    “大晚上的出来吹风?”秦义的声音在张献忠的身后响起。

    两个士兵恭敬的喊了一声将军,秦义朝他们挥了挥手,示意他们下去。

    秦义手中提着一壶酒,张献忠看到秦义,面无表情的道:“国公爷日理万机,怎么有空来我这里!”

    “睡不着,想到你了,所以就来看看你!顺便带了一壶自酿的酒!”秦义摇晃了下酒坛子。

    小小的别院中有个小亭子,两人坐下之后,像个老友,反倒不像是战场上曾经拼杀的死敌。

    “我该喊你大西皇帝,还是喊张贼!”秦义坐下道。

    张献忠苦笑道:“你还是喊我的字吧!”

    “算了吧,我们还没有亲密到这种地步!”

    “……”

    秦义拍开酒坛的印泥,一股酒香飘散出来,张献忠的鼻子动了动,不动声色的道:“很香!”

    秦义将酒坛递给张献忠,然后喊了声来人,躲在一旁的两个士兵之中的一人马上有一个跑了过来了,秦义丢给他一锭金子:“去置办点下酒菜!”

    “最近过的怎么样?”

    张献忠扫了一圈别院,对秦义道:“院子倒是挺精致,有吃有喝的供着我,挺好的!”

    “违心话了吧,谁愿意被关押着啊!”秦义说道。

    “我有的选择吗?”张献忠苦笑。

    “试试这个酒!”秦义指了指酒坛道。

    张献忠抓起酒坛,一大口灌了下去,“噗!咳咳咳!”

    秦义那个心疼哦,这一大口估计也就一点点被张献忠喝下肚了,其他的全被他吐出来和洒出来了。

    “这是什么酒?”张献忠擦了擦嘴,脸色通红的问道。

    “自家酿的,这酒很烈,需要慢慢喝,一口一口品才是最合适的!”

    张献忠小小的喝了一口,烈酒顺着喉咙而下,进入肚中,一股灼热的热流在张献忠的肚中炸开,接着,张献忠感觉全身都暖烘烘的。

    “好东西!有了这种酒,冰天雪地下,士兵们更加不会惧怕寒冷了!”张献忠赞道。

    “这东西的作用不只是这么小。这种程度的烈酒在经过蒸馏之后,会变得更加的烈,那种东西叫做酒精。酒精具有消毒的作用。

    你知道战场上死去的士兵远远比下了战场受伤而死去的士兵少吗?

    往往那些只是身上受了伤,不算是致命的伤害,但也熬不了两天就死去了,你知道这是为什么?”

    张献忠被问的蒙圈了,问道为什么。

    “因为伤口感染,你可以理解为伤口被看不到的虫子感染了,但是只要涂抹上酒精,这些虫子能全被杀死。受伤士兵死亡率能降低八成!”

    张献忠呆了呆,说道:“士兵受了伤都是用烙铁去烫伤口的!这样既起了缝合的作用,又能让伤口不恶化!”

    秦义呸了一句:“就算是正常人被烧红的烙铁烫一下都能要死不活,更别说受了伤的,我看那些死去的十有八九是被烙铁这一下给烫没了!我军中早就摒弃了这样的方法了,伤口缝合都是用针线缝合,然后酒精杀菌,我军中受伤士兵的死亡率很低的!”

    “针线缝合?缝衣服那样?”

    “你可以这样理解!”

    “你的花样还真是多!”

    “士兵们很宝贵,老兵更加珍贵啊!”

    “士兵的性命在你看来很重要?”

    “士兵的性命比我的还重要!”

    张献忠问这句话的时候,一直是看着秦义的眼睛的,他看着秦义回答这句话,眼神清澈,不是在说谎。

    “我败的不冤!”张献忠叹道。

    “这句话我很耳熟!”秦义笑了笑,抓起桌子上的酒坛,豪饮一大口。

    “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打天下?”秦义问道。

    张献忠一愣,缓缓摇头:“不可能的,你别忘了,我已经是个死人了!”

    张献忠和他的部将被押解回到南京后,秦义暗中把他们所有人都掉包了,也不怕被人识破,现在这个南京城大大小小的官员,看过张献忠的人少之又少,况且顶替张献忠的人,是秦义在几百个穷凶极恶的死囚犯中找到和张献忠最为想象的。

    这一招瞒天过海,并没有人识破,除开秦义的心腹知道这件事,其他人一概不知,都以为张献忠已经死去了,哪怕是高杰都以为张献忠死去了。

    而张献忠的部将们则被秦义留了下来,没有被示众斩首,朝廷也没有追究这些,毕竟贼酋死了就行了。

    “这有什么难度,你改个名字就可以了。我都帮你想好了。张召忠?怎么样?张自忠?”秦义说完摇头:“这个不行,这个是以后咱们民族的大英雄,也是我的偶像,给你用是磕碜人!”

    “啥?”秦义后面这句话声音很低,张献忠没听清。

    “张学良?张卫健,张杰……”秦义报出来一大串的名字,等着张献忠挑选。

    张献忠看着秦义道:“你招安我,不怕我到时候逃跑?跑到深山老林,又拉起人马搅乱天下?”

    “我能打败你一次,就能打败你两次,三次,四次!我很乐意效仿诸葛亮的七擒七纵!”

    “蜀中之战不过是你运气好!”

    “我知道你不服,蜀中之战我确实是取巧。但是你觉得你能正面打得过我五万兴明军?给你十万人,你敢和我正面打,不过两个时辰,你的军队就要溃败!”秦义自信的道。

    “而且,你还不明白现在的天下格局!现在是真正的三分天下,你跑到哪里都成不了事的!”秦义继续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