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章

弄雪天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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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五章

    金乌西坠,漫天的霞光。宛如绝色佳人红颜凋零前,最后灿然一舞,将天地渲染成炫目以极的橙黄,肆意挥洒,烂然如锦。

    笼着霞光,小茹倚在竹椅上,楼易自去会客了,而且,看样子这位客人很重要,以至于楼易那家伙连家里仅有的一点儿猴儿酒,也毫不吝啬地拿出去待客。

    婆婆午觉睡醒,这会儿精神正好,坐在铺着软垫儿的竹椅上,手里穿针引线,老太太的眼睛不大好,小茹不太乐意她多做女红,此时见天色黯淡了,便让厨房准备下松软可口的点心,备上一壶上好的普洱茶,让自家婆婆吃些东西,多多休息。少做点儿耗损眼睛的事情。

    孩子们坐在不远处的凉亭里,今日已经读完书的福儿,正抱着凡哥儿,一本正经地教他习字,小模样认真又可爱,几只动物也懒洋洋的,没了白日的精神头,小狐狸缩在小茹的怀里休息,多多和乖乖安安静静地趴在她的脚下,小盼也早早回窝休息了。

    现在虽然已经是深秋,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小茹家的宅子附近风水好,还是今年天气比较暖和,树木的枯叶并不太多,地上的落叶更是只有薄薄一层,清扫很方便,甚至还有本以泛黄,却逐渐转绿的叶子,依稀隐现,整个山林,依旧葱郁迷人,坐在其中,听着清泉潺潺流水声,使得人陶然欲醉。

    隔着修竹,一片葱郁树林里鸟鸣唧唧,如果是其他人在此,自然是只能闻其声,而不能不见其貌。如今,小茹在此安坐,却是引得群鸟飞落身边,踩着她的衣衫裙摆,跳动间,飞舞时,个个活泼可爱,歌声更是宛转悠扬。

    山脚下的环境清幽,在这个没有被高楼大厦侵扰的时代,楼家后山的树林虽算不上大,还是引来不少鸟类安家。

    这些鸟对小茹自然而然的亲近,总是能让人心情愉悦,树丫上,一只黄褐色的,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小麻雀,在树干上左右摇摆扑腾着,偶尔坠到地面上来蹦跳着。夕阳的霞光透过树叶撒下点点金斑印在它的翅膀上,映照得小麻雀格外漂亮可人。

    小茹莞尔一笑,从石桌上的石碗里拣出一些泡过的小米,然后一抬头,一举手。

    那只小麻雀便飘飘然飞了下来。先是在小茹的髻旁边儿小小地飞了一圈,用嫩黄的小嘴亲昵地啄了啄小茹白皙柔润的肌肤,然后才啾啾两声,飞入她的掌心,低头享用起美食。

    听着小东西时不时抬头唧唧两声表达谢意,小茹心里一叹,感觉真好,这样和谐亲近无比的一幕,如果让公孙止看见了,恐怕又要惊讶感慨一番,虽然,他看到这样的情况已经很多次了,甚至也知道小茹能够训练麻雀之类的鸟来送信。不过,每一次看到,依旧要好奇半天,张口闭口都是不可思议。

    要知道,布衣国师知识渊博,经验何等丰富,当然知道麻雀这种鸟虽说多生活在有人类聚集的地方,生性活泼,但对人的警惕性却非常高,性格极倔强甚至于高傲,被抓住之后,必然绝食而亡,是一种不自由毋宁死的鸟。所以说,冬日里,楼易他们扫雪捕鸟,若是捕到其它的,还能养一养。看个热闹,若是捕到麻雀,就只能烧着吃掉,或是放走了事,从没想过喂养几只。

    小茹听着鸟鸣声,闭上眼睛,拂去脑子里的杂念,清风吹拂,夕阳柔和,脸上浮现出盎然的笑意,她对目前的生活非常满意,上辈子对她来说,已经确确实实成了上辈子,不得不说,小茹真的是个很豁达的女人。

    这也许与她的经历有关吧,上辈子便天生通兽语,和动物相处,可以非常和谐,可是,和人相处,却总有一种莫名的隔阂感,以至于,如果不是那种特别热情有恒心的人。很难与她成为挚友,除了父母至亲之外,对其他所谓的朋友也好,亲戚也罢,相处时,总是淡淡的,极难交心。

    “少夫人,这些是我前些日子新收上来的茯苓,您看看,要怎么处理?”晓燕提着药篓子,轻快地走到小茹身边。先是向着老夫人少夫人行了礼,才低声问道。

    最近楼家的药材生意做得挺火,家里的存货不足,所以,也开始在外面购买了,小茹甚至打算整一个专业的采买团队,常年去收集药草,只是目前只有一间药铺子,一个医馆,还没有那么大的消耗量,暂时这只是个念头而已。

    小茹懒洋洋地倚着晓燕的胳膊,拿了个茯苓,称了称分量,道:“行啊,这些品质都不错,至少有五百年啊,这一只怕是有八百年以上了吧。”

    野生茯苓当然比不上野生人参珍贵,却也极为难得,小茹想了下,笑道:“先放药房里吧,处理的时候小心些,别浪费了,前几天唐老说想进山一趟,让我给他备点上等的解毒药,这茯苓正好能用,我干脆多做一批,咱们也准备些”

    进了山林,那些毒蛇毒虫小茹不怕,它们不但不会咬到小茹,对她来说,还是最天然的保护,可是,其他人就不行了,常年进山的猎户和采药人,大多身上备着蛇药还有可以解毒的药物,茯苓就是配制解毒药的上好材料。

    “嗯,剩下的配一些茯苓酒。最近相公不是老闹着要喝好酒吗?干脆多配一点儿,让他天天喝,喝个够。”小茹想了想,接着道。

    晓燕笑了,谁不知道他们家少爷虽然好酒,却不喜药味儿,尤其讨厌喝药酒,以前猴儿酒多的时候,用猴儿酒泡出来的药酒还好一些,可是换了一般的药酒,他怕是又要苦着脸了吧,可惜,家里有少夫人,老夫人,公孙止老爷子三座大山压着,他纵然不喜欢,也只能生受了。答应一声,晓燕高高兴兴地拎着药篓子去药房做准备。

    楼家的老太太对这些东西也挺好奇,凑过去看了两眼,皱眉道:“这东西可够难看的,黑乎乎,真不招人待见。”

    小茹干笑了一声“娘,虽然外表不好看,可是,确实是味好药。”听见自家婆婆这一问,小茹到想起以前在云南的时候,自家婆婆的眼睛刚刚复明,还没有彻底好,当时小茹整日出去忙活,又是上山采药,又是钻山沟里打野味儿,回家之后,弄得浑身又酸又痛,累得不行,老太太一复明,心疼媳妇,就上赶着在媳妇回来之前,想先把饭菜做好,当时家里没柴火了,老太太眼睛和腿脚都不大方便,也没法子出去砍柴,小茹又没回来,老太太四处一寻摸,在库房的一个竹篮里找着一堆黑乎乎的东西,看着挺不起眼,心中大喜,一股脑全塞炉子里了,那么一点,还挺好点着

    那个晚上,小茹吃了有生以来最珍贵的一锅面糊糊,吃得泪流满面啊,老太太还一边儿给媳妇擦眼泪,一边感叹,自家儿媳性子看着挺淡漠,没想到,自己不过煮了一回饭,就感动成这个样子了,弄得楼老太感慨不已,对这个媳妇更是喜欢,又觉得家里的生计都压在年纪幼小的女孩儿身上,万分不忍心,自此之后,不管媳妇怎么说,怎么劝,楼老太每日都要坚持下厨,每一次小茹回到家,都能吃上热乎乎的饭菜而她的宝贝儿媳妇,同样变得异常勤快,每天别管回来多晚,别管多累,都要拾许多柴火,日日不忘。

    一直到她们生活好了,身边有了丫鬟厨娘家丁,老太太才不再天天下厨,小茹也不必每日去拣柴火了。

    想着想着,小茹不禁暗笑,现在想想,那时的苦难,全成了很有趣味的经历,她都不记得当时看见自己辛辛苦苦采集来的上好的茯苓,被婆婆当柴火一把烧毁的时候,到底是什么感觉了,想必十分郁闷无语,却又硬撑着不肯让婆婆知道,省得她也跟着懊恼难过吧。

    当然,这件事儿只是小茹的秘密,楼老太太绝对不可能记得自己娶了儿媳之后第一次下厨,用的是什么样儿的柴火,哪怕现在看见相同的东西,也想不起来了。

    吹了会儿风,快到晚饭的时候,小茹刚想去问问楼易那家伙还过不过来吃饭,就见江天难得跑到后院儿,气喘吁吁地道:“少夫人,少爷请您去一下前厅。”

    小茹一怔。

    楼老太也睁开眼,皱眉道:“那孩子不是正在陪着客人吗?干什么让你家少夫人过去?”

    江天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渍,憨厚地摸了摸脑袋,只知道咧开嘴傻笑,也说不出个三五六来。

    小茹点点头“那好,我一会儿就过去娘,天儿凉了,您也回房吧。”想了想,先扶着婆婆回屋,见老太太还想动针线,连忙帮着点上两盏灯,根本不管自家婆婆嚷嚷什么浪费,那一点儿灯油钱,哪能比老太太的眼睛更重要啊。自己也回房间换了身见客的衣裳,让兰芝帮忙,简单地梳好头,插上一根白玉簪子,才款款向着前厅走去。

    越过鹅卵石的小径,一进入前厅,小茹就怔了一下,坐在楼易身边的是个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年轻男子,一身麻布衣服,古铜的肌肤,面容普通,他可是真正的普通了,如果说楼易和丁峰站在一起,那自然是个很普通的年轻人,可是,他一个人摆出来,到也能称得上,五官周正,有那么点儿小帅,但眼前这个男子,却是那种扔进人群里,绝对再也捞不出来的那一类。

    “媳妇,这是我小,姓苏,你叫他小苏就行了。”

    小茹一愣,只有姓儿?怎么连个名字都不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