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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加·帕尔默
也许有人知道得比我多,但我从没见过一个男人说“我只是好奇”,却真的没有其他动机。“你一个人住吗?我只是好奇”,对,那是一个美妙夜晚的开始。没错,我带他回家是我犯傻。为什么带他回家?因为我在那家吵闹的牙买加夜店里,他看着不像牙买加人,开口打招呼说哥们儿,我在停车场给了他更进一步的理由,但我不想去他家,因为圣灵感孕中学的校长会说什么样的淫妇才会做这种事情?带他回家,他立刻长出了八只手,一只手挽住我的脖子,另一只手已经伸进我的内裤抠来抠去,他肯定以为阴蒂会像jī巴一样弹出来。真是好玩,带着啤酒味的呼吸只在酒吧里显得性感。我说我改主意了,他抓住我的喉咙开始捏。我抓住他的双手,但他捏得更紧了,嘴里说咱们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对吧?我说没有,宝贝儿,咱只是想去卧室换一身更舒服的衣服。你知道的,就像电影里那样。
——吧台在哪儿,我给自己倒一杯。
——你哪儿有这个时间啊,小亲亲。
我走进卫生间,找到了能让我感觉更舒服的东西。我记得我一直走到枪山路的尽头才找到它。店主看着咱问你打算拿它收割什么,男人坐在我买来放在客厅里的一把餐椅上。没问题,我只需要步行一两个街区就能找到另一把餐椅。连带损失而已。他弯下腰,正在脱身上最后的衣物:左右不搭配的袜子。大砍刀划破空气,速度快得险些超出我的控制。刀干净利落地砍断椅背最顶上的横档,然后卡在了椅背上。男人跳了起来,但动作不够快。他做出了男人自以为他们必须做出的反应,他逼近我,推推搡搡嘻嘻哈哈,就好像他觉得女人会害怕。但吓得他魂不附体的不是我这一刀,而是我有能力立刻收刀,然后再次向他砍去,就好像我是李小龙电影里的替身演员。女孩需要爱好,我母亲会这么说。我再次朝他挥刀,大喊他血逼的滚出我家!他说你别急,宝贝儿,别急,我大喊强奸!他血逼的滚出我家。我挥舞大砍刀,假装失手没砍中他,而是打碎了我昂贵的花瓶,当然花瓶并不昂贵,我砸碎它只是为了显示这个疯婆娘是认真的。他开始后退,但还在他妈的磨蹭。至少让我穿上衣服吧?他说,但我继续尖叫,追着他左右挥舞他妈的大砍刀,样子就像在清理野草。他跑出去,一路尖叫着有个狗娘养的疯女人要杀他。天晓得他在和谁说话。不知道我那会儿是不是更像个牙买加人,而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美国疯婆娘。但——
——好吧,别告诉我,我不想知道。
——知道什么?
——我发誓,我得阿兹海默症的表哥拉瑞都比你的注意力更集中。
——哦,请原谅。
——不,我不原谅。现在你只能听我说个笑话了。
——我的天,肯先生,别又是黑鬼笑话。
——老天在上,我也没有黑鬼笑话了。是个阿兹海默症笑话。有件事情很好玩,大A患者喜欢拿大C患者开玩笑,好像不记得自己有病就胜人一筹似的。
——所以你是大A还是大C?还是大P?大D?我在牙买加的家里人全都是大D。
——大D?
——糖尿病。
——哦,对,P是帕金森?有时候我很希望我有个什么中世纪的疾病,比方说痨病或者血泻。
——你得的是什么病?
——咱们别这么快就弄得像是在看本周新片,否则我会觉得自己活在我儿媳的电视里。说起来,这一幕应该少一点《春风秋雨》,多一点《格列佛游记》。
他走
到门口,拿起帽子和围巾。
——走。
——什么?去哪儿?小人国?送比萨的很快就来了。
——天,我从不吃那鬼东西。他们会把比萨放在楼梯口,直接记我们家的账。咱们快离开这儿,我他妈要闷死了。
实话实说,我也很想出去。这里的家具全都是奴隶时代的样式,但你知道它们都是几年前制造出来的,这让我心里不太舒服。科尔斯特女士在家里某个地方藏着《维多利亚》杂志的每一期过刊。多半还有《红书》,免得她什么时候想自己做糖霜了。
——我们去哪儿?
——谁他妈知道呢?不如你带我去布朗克斯吃午饭。所以你是读过斯威夫特的了。
——牙买加学生十二岁就要读《格列佛游记》。
——我的天。在接下来的四十分钟里,她能给我什么样的惊喜呢?爱好探寻的头脑很想知道答案。咱们走。
他提到布朗克斯的时候不是开玩笑。出租车开到联合广场,我们下车进地铁,坐五号线往我们来的方向走,我也不清楚我为什么没有提出任何意见。我们坐在门口的三人座位上。我不想抬头看有没有人看我。车厢里也有涂鸦。来到九十六街,车厢里几乎全是白人,多半无处可去的老年男女,不急着回家的学生孩童。110街和125街之间,绝大多数白人下车,只剩下拉丁裔和部分黑人。145街,车厢里几乎全是黑人。所有人都忍不住打量我们。我希望我身穿护士装,希望他不这么像莱尔·瓦格诺。也许黑人会想这个男人肯定有什么特殊之处,所以搞得定一个黑种女性。也许他们在琢磨他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是不是为了嫖妓。过了180街就更糟糕了,我坐在那儿熬时间,等车上盯着我们看的人渐渐变少。
——你住在这附近?
——不。
——只是问问而已。
——你知道这个时间坐这条线路去这个地方并不安全,对吧?
——你在胡说什么?还不到下午五点。
——到布朗克斯就是下午五点了。
——所以?
——你有电视机吗?
——多加,人们在世间害怕什么是他们自己决定的。
——住在公园大道的人可以决定自己今天要不要享受一点恐惧,对我们其他人来说,那就意味着不要在五点以后去布朗克斯。
——所以我们为什么要去?
——我没有要去,要去的是你,我只是跟着你。
——哈,是你跟我说波士顿路上有很好吃的烟熏鸡的,我说我自从1973年就没吃过牙买加菜了。
——事情就是这样,每一个白人都有他自己的《黑暗之心》经历。
——我不知道我更应该吃惊的是什么,是你如此博览群书,还是我们离第五大道越远,你和我说话的语气就越放肆。
——接下来呢,肯先生?你的英语怎么说得这么好?美国人在中学里不读书吗?至于语气,既然雇我是因为搞错了什么,我看你大可以放心,明天你不会再见到我或者我们介绍所的其他人了。
——哇,那可会是个天大的错误,他说,不是对我说,而是对他在窗外看着的什么东西说。我扫视车厢,看有没有人在看我们的交谈。
——我想我知道你在干什么,我说。
——是吗?说来听听。
——无论你得的是什么病,显然都让你想寻死。你不必再害怕任何事情,所以你可以为所欲为。
——也许。但是,弗洛伊德,也许
我只是想吃熏猪肉和山药,喝朗姆潘趣酒,他妈的不在乎你他妈的通俗心理学。你他妈有没有想过这种可能性?
两个人抬头看我们。
——对不起,我只是听够了我儿子和他老婆的这种屁话。真的没兴趣听,尤其是听我花钱雇的一个人说这些。
三个男人和两个女人抬头看我们。
——好的,谢谢你让所有人都觉得我是妓女,我说。
——什么?你在说什么?
——大家都听见你说的了。
——哦。噢,不。
他站了起来。我打开手提包,想把整个脑袋都塞进去。
——听我说,朋友们……我,呃……知道你们大概在想什么。
——你闹什么?他们什么都没想。你快坐下。
——我只想说,这位多加,她是我妻子,不是妓女。
我知道我在脑海里开始尖叫。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喊出声,但在脑海里我都快叫破喉咙了。
——我们已经结婚了,多久来着,亲爱的,四年?我不得不说,每天都像是新婚第一天,宝贝儿,你说对不对?
我看不出他是想维护我的名誉但失败得一塌糊涂,还是他真的乐在其中。我使劲瞪着尽量不看我们的那些人。一位老妇人捂住嘴,哈哈大笑。我也想笑,想表明我不是这个玩笑的一部分,但就是笑不出来。有趣的是我并不生他的气。他抓着栏杆,随着列车摇晃,像是马上要翩翩起舞。列车在莫里斯公园停下。
——我们到站了。
——咦,是吗?但这是莫里斯公园啊,我们不是要去枪山路吗?
——就是这一站。
——车门刚打开,我就冲了出去,没有等他,甚至没有扭头看。我希望他留在车上,一路坐到他妈的枪山路。但我听见背后传来了他的呼吸声。
——天哪,太好玩了。
——让人尴尬很好玩?
我站在站台上,等他道歉,因为我看过电影,这时候你应该道歉。
——也许你应该问自己,为啥这么容易觉得尴尬。
——啥?
——我就喜欢你说牙买加话。
——你认真的?
——哎呀我的天哪,多加。车上的人你一个都不认识,以后也不会再见到了,就算再见到,你也不会记得他们的长相,所以为什么要在乎他们想什么呢?
耶稣我的好基督啊,我最讨厌我说不过别人的时候了。
——咱们可以等下一班车。
——等个屁。咱们走着去。
——你打算走着去。在布朗克斯。
——对,我就打算走着去。
——你知道哈芬公园每天早晨都会发现尸体吧?
——你想跟一个老兵谈尸体?
——你知道犯罪和《女警察》里演的不一样对吧?
——《女警察》?你上次看电视是什么时候?
——我们不能在布朗克斯乱走。
——别担心,多加,他们顶多会以为你在帮我买海洛因。
——你刚才说了海洛因吗?
真是太了不起了,咱这个身份大有问题的移民在傍晚时分的布朗克斯街头散步,身边这个奇怪的白人显然脑子不正常,因为他喝多了名叫“我是白人所以我刀枪不入”的烈酒。
——你不打算打电话跟家里说一声吗?
——去他妈的。我儿媳知道了肯定会拼命皱眉头,光是看这一幕就值得了,尤其是她才做过拉皮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