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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夏康峻,是衔着金钥匙出生的**,有显赫的背景,父母是经常出现在电视报纸上的人物。作为长子,整个夏家非常重视我。
从幼儿园开始,我所受的教育便是最好。偶像剧里那种所谓的贵族教育,在我的教育生涯里不值一提。
也因为我的身份,从小便有许多虚假的东西存在于我的身边。很多人虚伪地对着我。比如,办证件的,比如要批文的。
从小,我便不能肆无忌惮地交朋友,不能肆无忌惮地跟陌生人说话。闲暇,除了和几个从小就喜欢上房揭瓦的发小周末聚聚。大部分时间,我在阅读,或者发呆。
我很喜欢看书,涉猎颇阔。可每每看到书中那些真挚的情感,自己总觉得生命空落落的,仿佛觉得那些是遥不可及的,甚至不相信自己会遇见一个让自己怦然心动的女子。
从美国留学回来之后,我选。择远离父母的城市去从商。我没有告诉任何我的父母是谁。我只想kao我自己,希望有朝一日,别人会说:看,那是夏康集团总裁夏康峻的父母。而不是说:看那是谁谁谁的儿子夏康峻。
夏康集团从地产起家,商场、金融。业、电子设备、服装、西餐厅连锁,最后席卷的是电子商务。那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网络刚刚兴起。为之后的电子商务做准备。夏康集团开办“我与网络”征文大赛。
那是夏康集团不惜重金的大。赛,既是普及网络知识,也是宣传夏康集团。
历时半年,评审团评出十二项大奖,我终极大奖则。是在这十二篇征文中产生。那是上海四月初,空气微寒,我在夏园的峻凌居仔细看这十二篇征文。一眼便看蓝晓莲写的那篇。她的字迹自有一种清新飘逸,柔美中带着一种刚劲的风骨,这让向来酷爱毛笔字的我爱不释手,若不是她的名字,我倒一时难以搞清这样的字是男子的还是女子的。
她的文有着同时代人所不具备的眼光以及深度。。是个睿智的女子,只是这份表述的深度和笔法。我从没想到会是十六岁的她所写。
照例是一场造势的晚宴,各界名流,各大媒体,各。路网络精英齐齐聚集在夏康集团的西部据点成都。
当然,作为征文。的获奖者,那十二项大奖的得主也出席。
盛装华服,香槟杯盏。纷繁的晚礼服摇曳里,她一袭t恤、牛仔裤,青丝挽髻,一只木钗横斜,端着杯盘自顾自地对付着一块蛋糕,旁若无人,镇定自若。
她不施粉黛的脸水汽氤氲,周遭喧闹的声音在进不了我的耳。她蓦然抬头,那眸子黑亮,嘴角还沾着一点奶油。
就那一眼,她烙印在我心底。后来,宣布大奖得主,居然是她。我以为至少也是大婶级的人居然只有十六岁,居然就是这个灵秀的女子。
她的获奖感言,话语还算流畅,但她面对聚光灯显然不习惯,脸因紧张而红扑扑的,那甜美的声音倒让所有人屏住呼吸。
那一刻,我想拥她入怀,宣布她是我一个人的。然而只能眼睁睁看着她于酒会结束后,匆匆离去。
我不敢kao近她,甚至不能给她一个柔和的眼神,因为我怕她也是那些别有用心的女子,企图以这种与众不同来打动我。一帮道:“康少不要吓着小姑娘。”
时夜,不能睡。让我的势力连夜查清她的祖宗三代。
这才确信从未参加过晚宴的她,不会有那样的心计。迫不及待,去她上学的镇上,站在她晚自习必定经过的路口。
那晚,月亮是微湿的银盘,常青藤的墙边,我笑着叫:“小蓝。”她站在那里,书哗啦啦掉了一地。
“做我女朋友。”我说,将她搂入怀中,凉风习习的五月,她身上有栀子花的气息。
她成了我的女朋友,我第一次允许别人进入我的生活。
明明成都只是分部,我呆在成都的时间却越来越长。我下班,顾不得吃饭,便开一个小时的车,只为去她租住的小屋,看着她在灯下专注学习。有时,我替她洗头,吹头发。夜晚抱她在怀里,她那样干净,像一支洁净的莲,让我不能亵渎。
她上大学便搬到我的房子里,很乖巧,很安静,有时也很调皮。
她从不向我要求什么。我给她的钱,她总是存起来,名字是我的,那存着就在我的书桌抽屉里,她得意地说:“密码是我的生日哦。”
我给她买衣服,她总是嫌不好看。我哭笑不得,我的审美也不是盖的,居然被她说得那样不堪。
她喜欢下厨摆弄各种菜式。
我就这样毫无理由地爱上她。
然过度骄傲的我没有说,心里有着家族门第担忧的她也不曾对我说。
我们彼此一起,手拉手看风景,明明已经深爱,却不肯说出来。
五月的时候,我带她去青城,幽幽的神像前,我说:“你赢了。”
她不明所以,看着我。
我轻声地说:“我爱上了你,无法自拔,不可替代。”
走出道观的门,在长长的台阶上,我第一次wěn了她,像想象中那般,狠狠地wěn下去,撬开她的c混齿,与她的舌头纠缠。她整个人呆掉的表情,真的很可爱。从此后,喜欢上wěn她,喜欢上她c混齿间的馨香。
我从一个严谨的男子,变成一个放浪不羁的人。在商场里,在街头,忍不住就轻wěn她。每一次,看着她羞红脸躲在我怀里,我就觉得特别快乐。
我们约定生一双儿女,男的叫夏俊河,女的叫夏雪莹,我要带她去旅行。我在夏园为她建醉莲轩,种满她喜欢的莲花,还从全国各地找来她喜欢的栀子花种植在夏园。
我要将她宠溺成一个不会吃惊的女子。
可是,走的最急的往往是最美丽的时光。
当蔡晓玲放火灼烧她时,那一刻,所有的记忆纷沓而至,原来我是冥神郁磊五分之一的分身,转世而来是受另外五分之四之托来保护她,她很可能是神器无忧的转世。我顾不得那是地狱之火,会灼伤我的元神,我只想着她没事。因为失去她,这三界六道都是孤寂,都没有意义。
她昏睡两个月醒来,我却不是以前那个**,我是冥神,三界六道的战神。而这个缺少觉混的女子,便是我转世而来的使命。
保护她,已经成了生命中为数不多的意义。然而,还是没有办法。在双流机场,我挡住碎混子弹,她却用她的明混碎片替我修补破碎的混魄。
她送我走。而瘫软在净河里的我,所能做的,便是让黑白无常送去我的一片混镇住她遥遥欲飞的残混破魄,将冥界圣药赐予青灵山的老道,让他拯救蓝晓莲。
还有,我不能回去,便不想她活在痛苦里。便只能让她忘记我,凭着最后一丝法力,抹去所有人的记忆,派鬼差在她身旁保护。
十年的时间,我在净河里潜心修炼,每周听铁雄讲她的事情。
她不知,我等着修炼成功再度回去拥抱她,将她的记忆还给她,与她重续前缘。带她去游西湖,一起生儿育女。是的,我不想做冥神,何况我只是五分之一,三界六道与我无关。
然而,苏轩奕来了,她前世的夫君,我顾不得身体未曾完全恢复,便强行回到人间,想要带她来净界,与我日日生活在一起。
可没想到苏轩奕会将天神太子信物锁混戒给她。我抓不走她。便只能强行回混,提早做回夏康峻。
当她出现在夏园,当阴谋降临。
离宸的偏执,命运的步步紧逼,天神太子的堕魔。
一场大战不可避免,既是为了三界,也是为了我的莲儿。
我从来没有一刻那样恐惧过,当看着她处处维护苏轩奕时,当看着她处处记挂着堕魔后的苏轩奕时。我知晓那十年终究将我与她隔开了。
与魔祖赤炎对战的那晚,我第一次恨我只是五分之一,竟孟婆黯然带离决斗场。而为了她死去的,竟是苏轩奕。
那刻,我宁愿死的是我。那她便会一辈子记得我。
可没有用,苏轩奕在她心中再也无人替代。她一瞬白头,她性情大变。我却无能为力,只能再次沉沦到净河里修炼。
她去天商,步步危险。离宸终于歇斯底里,她跟我开战,威胁蓝晓莲。那个傻瓜居然真的为了我,便放弃自己的护体神衣。
我被她养在冥神另外五分之四的身体里,那刻,我知道,作为五分之一,我始终是他的补充,最终是要融合于他。
然而,我迟迟不肯接受融合,我想单独看着蓝晓莲,每日每夜。她对夏月凌真好,好得让我嫉妒,好得让我哭泣。
我一日一日在夏月凌的身体里催眠自己。然而与夏月凌的严丝合缝的意识相通,让我痛苦而难过。
她与他ji烈地拥wěn,她在他怀里的交羞,她和他在柳烟宫那个简陋的床上无休无止整夜的缠绵,她和他在断崖底过安闲的生活。而不肯融合的我,固执地看着这一切,默默流泪。
最后的时刻,我终于消去自己的防护,与五分之四融合。
朦胧间,看到蓝晓莲对着我笑,媚眼如丝,笑意醇厚,像是那一年,月色里,她从街角过来,脸上有着轻柔的笑。那笑如纯美的酒酿,那酒酿一旦喝下,便是不想醒来。
那笑就叫醉生梦死,一辈子无解。即使点燃寂寞香烟灼烧了指尖,也不自知。c混齿鼻尖萦绕的都是她的芬芳。
她是一壶我戒不掉的酒。看着世间,宁愿不醒来。
呵,这醉生梦死烟花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