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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一生都有许多令自己难以忘怀的事,可能最深刻的莫过于初恋了吧!
我的初恋,人长得很美,但个子较低,只有一米五五左右,是那种比较精致,小巧玲珑型的女孩。
大一对每一个大学生来说,可能没有什么值得留恋和怀念的,初到异地,适应环境,猎取新奇,想念父母,高中大学两种教育方式的转变,对同学老师的熟悉等等,在这一年里始终与你纠缠不清,那有工夫去想别的,从大二开始就不同了,该适应的适应了,该熟悉的熟悉了,这一年父母开始唠叨,信为何越来越少啊?他们那知道,哪个叫做情窦初开的东西开始折磨其儿女。
记得当时有一同学给其女朋友写了这样一封情书“我爱情的大门已为你打开,请你昂手阔步地跨进来吧!请不要再在门口徘徊偷看。”其情之炙、之辣、之迫,令人咂舌。
还记得同班同学一情事,有一晚上晚自习,我俩坐在并排,发现他撕了许多小纸片,很好奇,随偷偷过去,纸片很多,大约有四十多张,他正聚精会神地给每张纸片上写东西,内容都一样“我爱你,我是某某系某某级的某某,下自习后,请在某花园某某角等我。”我忍不住问他,写这干吗?他一惊,忙用两手捂住,神秘地对我说:哈哈,下自习后跟着我就是了,坐了几十分钟,屁股都坐疼了,好不容易等来休息的铃声,教室几乎空无一人,大家都出去透气了,他忙乎开了,凡是女生的书包一人一片,下来的时间,非但他坐卧不宁,连我也搞得心神不定,那有心思看书,还没下课,两人就溜到花园,埋伏起来。
终于有人从教学大楼出来了,也明显能看到有女生边走边向这边张望,有的甚至在快到时停了一下脚步,但还是走了,我向他撅起了嘴,他也有些失望,正当我俩觉得无戏时,奇迹还是出现了,竟从三个方向来了三个女生,真有点从地上冒出的感觉,只是无人去指定的哪个角,均在老远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我要走,同学执意不肯,他说的一句话,差点让我背气,他说其码有一半用的是我的名字,我洗也洗不掉,后来我俩还是没敢使坏。
可见从大二开始,爱情便会在每个人心中发芽,哪个年龄,哪个环境,十七八岁,都是少男少女,即便和尚,也难免胡思乱想,何况我们这些凡夫俗子。
我那时是团支书,团支书这个衔衔之所以得来,一不是因为我学习好,我的学习成绩算最臭的一类,绝对不敢和那些连“什么叫做政治经济学呢?我们说:”都敢背的女生比。嘿嘿,我的英语才臭,每年都是六十分万岁,上了三年英语,念了三年lesson one 男生爱玩,早上睡懒觉,每天早读到教室,刚打开课本,念一句lesson one ,上课铃就响了,只好合上课本,下次接着念。二并非自己积极上进,同学老师都鼓励入党,向组织靠拢,我却始终提不起兴趣,这可能与小时一次刺激有关,小时我有个很要好的伙伴,叫爱党,他有两个哥哥,一个叫爱国,一个叫爱民。多好的名字,可在哪个年代,偏偏有人无事生非,说他父亲是台湾特务,原因很简单,将兄弟三名字合起来,岂不成了爱国民党,农村人发起痴来很野蛮,他们全家被斗的很惨,他九岁那年失踪了。此事对我刺激很大。
我之所以当支书,是因为我活跃,全班推荐的结果,其实支书于我很无所谓,没有它罩在头上,或许更自由,事实也是如此,没当支书前,我已成立了一个民间社团组织,也组织了一次文科五系为灾民募捐活动,更胆大妄为在全校贴布告举办个人学术演讲会,连系主任都惊动了,并对别人云:“这小子以后不成伟人,就遗臭万年。”可惜他眼里没水,预见性太差,伟人我不是不想做,只是根本就没那条件,遗臭万年他也太高估他的学生了。
我的初恋是文体委员,按道理说我俩没有什么业务联系,按现代管理的观点,她是政务系统,我是党务系统,她受班长领导,可她偏爱和我们掺和,我们组织什么活动,她都要跑来参加,且一声不哈,游行贴海报,她买纸、找笔比谁都积极,其它活动抬桌子,搬凳子,她也不嫌累,那么低的个子,又穿了个特高的高跟鞋,有时让人看了不由得心疼,她们系统的活动,她更热心地邀请我们才参加,且全然不顾她的上司班长的黑脸,好在她人缘好,班长也不敢对她放肆。
人常云: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她这样一折腾,倒在我们之间折腾出火花来了。
大四最后一学期,有天她约了我去校内花园,两人两个多小时,只说了两句话,她说:“留在我身边。”我说:“我要去闯荡。”然后两人就默默无语地在那儿站着,最后她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夜黑我看不清她的眼睛。
据说毕业没多长时间,她就找了个外语系的高才生去了英国,我想:大不列颠一定很美,但我并不后悔,因为我热爱我脚下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