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第一百二十一章是以什么份

白天的月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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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圆一百里之内已破残不堪的村庄小镇,因依多卡这命令,在次受到灭顶之灾。

    站到主峰最高处时常可见,安格斯山脉四周飘起一阵阵浓烟滚滚。那是败落村庄小镇内,焚烧燃起的烈火浓烟。

    不仅在方圆百里,由依多卡本人带队乔装打扮。带领着众多山贼,更是走出了安格斯山脉。走向大陆

    做为当事人的弗利兹,完全没有一丝感觉到,无数人因他而陷入这个,无妄之灾的泥坑之中。与依多卡最后一次传令,已有近一个月的时间。在佳妮尔爱心鸡汤,神奇药酒的双管齐下。弗利兹两条腿,竟然神愈了。

    然这也离不开,偷看佳妮尔胸部。引发的人品爆发。弗利兹勤于修炼,也算是功不可莫。至于修炼中是否能起到治疗双腿的作用,弗利兹倒不是很在乎了。

    “这疤痕看来去不掉了!”见弗利兹右腿因伤痕留下的永久不掉的疤痕,佳妮尔黯然痛心酸楚了。

    “切!就这点疤痕,我根本就不放在心上。又不是在脸上,有什么好担心的。在说了,又不是每个人都像你帮我tuo衣服,不可能每个人都能看得到。”弗利兹不屑指着右腿上的疤痕,对佳妮尔道。

    “去!谁帮你tuo衣服。”这是应了那句老话,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弗利兹饱含tiao戏之意的一句话,令佳妮尔不可置否。想起弗利兹未清醒前,自己做出一些令弗利兹luo身相待的举动。令弗利兹口流呆泄的红晕,在次悄然的爬上佳妮尔脸颊。

    弗利兹当初不过那毫无反应的左脚,在之前才是心中永远的痛。而现在是右脚难看心悸的疤痕,弗利兹很想歇斯底里吼道:“一月右脚一月左脚,给个我能接受的时间行不行?”

    “你的脚伤如今已好,以后我就不用这么照顾你了。”在弗利兹心中辗转反侧,心中十分矛盾时,佳妮尔理所当然的道。

    “不用这样吧,我脚伤才刚好,能不能说点好话或者好事?”

    从这句话中,大家就能深深的感受到。弗利兹是多么怀旧感恩之人!佳妮尔照顾惯了,弗利兹是想到以后,没佳妮尔照顾的可怕无趣生活。

    “你脚伤痊愈,难道这还不算好事?好了,你该干什么**什么。别来打扰我!”佳妮尔有点怕弗利兹了,幽幽的道后。转身行出小竹阁!

    “佳妮尔你别走啊,你走了我一个人怎么生活啊!?求求你,别丢下我一人不管。虽然你帮的纱布很难看,炖的鸡汤很难喝。擦药酒的时候很用力,但总的来说。我发现我已经离不开你了!你别走啊!”弗利兹热泪横溢捶胸顿足,就差抱着佳妮尔的俏腿。

    可以看得出来弗利兹的功底扎实,特别是把双方离别时的那一丝,纠缠不清斩不断理还乱的情思。演释的入木三分栩栩如生,最可贵的是,弗利兹竟然在一秒钟的时间内。从眼腺分泌出的眼泪,在经过眼眶落了下来。就凭这一点弗利兹不愧为一名当前资深的实力派演员。虽然弗利兹弗利兹已经把一名被抛弃的男人,乞求女人重新回到自己身边的角色。已超出指定水准了,但是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更让弗利兹伤心yu绝。

    只见佳妮尔轻轻的转了过身,露出她那一笑百花盛开惊艳的笑容道:“你继续玩吧!”随后头也不回的离开,弗利兹不舍期盼的视线。

    “哦日!”弗利兹低hou暗骂一声,用备用纸巾擦干眼角的泪水。出于一名优秀演员的素质,弗利兹认真的寻找自己破绽。不过在用时不到一分钟,弗利兹就妥协了。而且很风sao的总结出一套定律:“如果能发现自己演技上破绽的人,那么他必定是比自己演技更为精粹出众的人!”这么一想,弗利兹释怀了。自己一个纯种大老爷们,没有必要跟一个女孩子争这种殊荣。

    弗利兹站了起来,烘烘指着双脚的道;“还以为以后在也用不到你们了,没想到老天竟然在给你们一次机会。哎!我只能说,人帅就是令人羡慕。但是我要告诉你们,从今往后。你们俩要脚踏实地的做脚!”

    一个多月双脚没有接触过地面,弗利兹走起来显得有些走位风sao与生涩。

    不过不愧为曾经有过经验的人,半个时辰的时间后,弗利兹基本上是已恢复到原来走路姿势和速度。特别是跑起来,还真是让人找到高峰的感觉!

    跑了几回,弗利兹就觉得双腿失尔复得的欣喜激动,就变的索然无味。按耐不住闷sao的心情。弗利兹不与佳妮尔打声招呼,偷偷的离开了空间戒指。

    一出空间戒指,弗利兹就出现到原先坠落之处。也就是主峰的半山腰上!所幸附近并没有山贼小队巡查,不过就算有。那又怎样?虽然功力大进,但弗利兹并没有立即杀向主峰之上,如此猛撞的行动。弗利兹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

    现在只想找个定位,到底自己的实力所处何种级别?毒经的真气颜色毕竟不像是斗气一般,只是靠着分辨颜色的深浅就能看出实力等级。如今虽然天色才早,但弗利兹根本不打算到夜晚才行动。实力就摆在那里,如果这样还藏头露尾的。还不如打包会帝都算了。

    弗利兹在下山的时候,思考了一下。既然是找实力定位,太高了。比如大剑师就不用了。剑师实力的刚好,据自己所知除了主峰以外,就卡洛斯山峰的卡洛斯峰领具有剑师实力。

    “哎!真是熟人容易办事啊!”弗利兹自我感觉良好,加快了速度向卡洛斯山峰跃去。也许是归心似箭,弗利兹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当运起真气时。所爆发的速度,就像风儿一样。微风一吹就已到了远处。

    时间是漫长的,路途是短暂的。站在卡洛斯山峰脚下,弗利兹有点近乡情怯。而且还有一丝迷茫,自己是什么身份上去了?是以一名山贼衣锦还乡回到组织,还是以卧底。中间人。反骨仔。复仇者的身份杀上卡洛斯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