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黑帮

众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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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上坚实的土地,何赛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转身对后面的两手下,拉法尔和西斯蒙说道:“兄弟们,感谢上帝保佑,我们总算到了宝藏岛。”

    说话的何赛是金番市桑切斯帮的二号人物,桑切斯帮的成员基本上是墨黑人,尽管他们的地盘很小,只不过是市郊三条又破又小的街道,几乎没有什么油水可捞,但帮众一贯悍勇,特别团结,老大就叫桑切斯,三头目叫诺万卡,不过这个家伙非常不幸,就在前几天刚刚被疯狗帮的人砍死,而桑切斯帮也被苦苦打压在了老窝。

    为了筹集经费,招兵买马和找人助拳,这次老二何塞临危受命,带领两个本家兄弟冒险来到了宝藏岛。

    宝藏岛是桑切斯黑帮的发家之地。五年前,还是少年的桑切斯、何赛和诺万卡跟着一支浩荡的探险船队穿越一千多公里的大海,前来宝藏岛探险,最后,在探险船只几乎全军覆没的情况下,桑切斯他们三人幸运地获得了一艘小的逃生船后,竟然奇迹般地穿过了遍布漩涡和礁石的死亡海域,登上了宝藏岛。

    一个月后,当桑切斯他们三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带着二十六个海莲果和一些宝藏岛的特产出现在金番市的时候,整个金番市都为之疯狂了。没有办法,他们几个能够回来就已经是天之眷顾了,而能留下二十六个海莲果,更是他们三人省吃俭用的结果,否则仅靠一艘小船的存储量,除了必备的食物、饮水外,装其他的东西,实在有限。

    这二十六个海莲果和那些特产,立刻成为了豪门贵族之间的抢手货。也正因为此,使桑切斯他们几个逐渐发家,并形成了现在的桑切斯黑帮。

    而这次经历,也让桑切斯他们三人在来回的航程中,手工绘制了一张宝藏岛的航海图,记载了进入宝藏岛的航海路线、天气、节气和潮汐情况。本来这张图是他们三人的最高机密,除了五年前托人转售海莲果外,他们一直就再没有上过宝藏岛,但最近不知道怎么走漏了消息,遭到了疯狗帮的觊觎,以至于在一次冲突中,诺万卡被活活砍死

    “是啊,老大,这段海路真***不是人走的,刚刚那阵掀起的巨浪,让老子的心脏都差点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拉法尔,有什么好抱怨的,富贵险中求,这个道理懂不懂?”

    “西斯蒙,你现在活蹦乱跳的了?刚刚是谁***拉着我的袖子直喊上帝的啊?”

    “好了,好了,留点力气,先把船给停好!”何赛边说着,边招呼着两人,齐心协力将小帆船拖到岸边,用粗大的缆绳在礁石上牢牢系好,半点马虎不得。

    站在海岸边,何赛向岛内望去,在海风吹拂之下,宝藏岛显得安详而迷人,和死亡海域的险恶形成鲜明的对比。一条清澈的溪流从岛内蜿蜒流出,汇入蔚蓝色的大海。这里的景物和五年前完全一样,没有发生丝毫的变化。

    何赛心中感慨,不由指着溪流对拉法尔他们说道:“沿着溪流向上走个几公里,就能看到一片茂密的竹林,五年前,我们就在那里宿得营,唉,景色没变,但已经物是人非了”显然,何塞触景生情,想起了老三诺万卡。

    拉法尔和西斯蒙知道老大的心情,不禁点了点头,不再斗嘴,同时手底下麻利地收拾起两个大大的行囊,跟着何赛向溪流上游走去。

    何赛对两人的表现非常满意,拉法尔和西斯蒙都是身材高大,孔武有力的墨黑壮汉,他们水性良好、格斗术出色,兼之两人又是他一手带出来的本家弟兄,忠诚无比,所以这次才带他们来,否则还真不放心。

    拉法尔和西斯蒙两人一边走着一边好奇地四下张望,心中同时琢磨道:“这就是传说中神秘的宝藏岛吗?怎么一点都看不出有什么神奇之处?海莲果?药材?巨兔毛皮?不是说岛上到处都是宝物吗?怎么一件都没看到呢?”

    相对于拉法尔和西斯蒙的激动和好奇,何赛显得平静许多,毕竟这是他第二次踏上宝藏岛。这次来他们做了充分准备,返程的时候会有约好的渔船接应,不用像上次那样,搞到最后没有了水和食物,只能用宝贵的海莲果充饥。

    这次一定要多弄点海莲果回去,有了资金,就不愁没武器装备,到时再请几家帮派支援一下,就有疯狗帮好看,疯狗变死狗,要让他们永世不得超生,替老三报仇雪恨!

    不过对于这次再上宝藏岛,何塞也是被逼无奈,硬着头皮,做好了赴死的打算,不为别的,就是因为那片死亡海域。凡是经历过的一次,没人会想来第二次,即使有路线图,那也仅仅是勉强通过礁石群的基本条件,其中的海浪、风暴、大雾,甚至潮水的起落,随时都可以要了整船人的性命,而且就算是能够幸运地通过,进入宝藏岛,那么出去呢?

    幸运地进来,不一定还能幸运地返回!

    这也是为什么五年来,桑切斯帮没再利用宝藏岛的原因,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谁也不愿意用生命作为赌注,来换取可以说是成功率近乎为零的机会。所以何塞在踏上宝藏岛的一刻,相比两个手下,并没有多少的兴奋和高兴。

    “前面差不多就到我们的宿营地了。”走了一段路后,何赛指着前方几百米处的一大片翠绿的竹林对两个手下说道。

    “就这里会有海莲果?怎么没看到啊?”拉法尔左右四望着。

    “嗯,不急,这周围应该都是,回头等我们安顿下来,再仔细寻找,到时可要放开手脚,来个大丰收,咱们几个也可以大快朵颐,尝尝鲜!”何塞也有五年时间没有品尝过海莲果的美味了,说着不禁食指大动。

    拉法尔和西斯蒙听完,都面露喜色,一想到有机会品尝这只听传闻,见都没见过的稀贵之物,两人都不由自主眼放精光,眉飞色舞,口中更是狠狠地咽了一大口唾沫。

    看着两人嘴馋的样子,何赛刚要笑骂几句,瞧他俩没出息的,真是没见过大世面,就在此时,忽然前方传来一阵响动,何赛不由抬眼望去,只见一个半裸的野人怀中抱着一个毛茸茸的东西向这边急速飞奔而来。

    何塞等人无不大惊,没想到除了他们,居然还有人在岛上。

    随着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何赛凭借着敏锐的目光,终于将那野人打量得是清清楚楚:野人身材匀称,块头适中,不过一身赤褐色的肌肉却异常发达,像是刻意雕琢出来般,浑身上下充满一股强烈地张力和爆炸性的力量,用讲求能力、敏捷、效率和实用结合的眼光去看,这样的体形,这样的肌肉,绝对只有“完美”两个字可以形容,即使以最挑剔的眼光去看,也挑不出丝毫的毛病。

    何塞脑子中刚来得及转这些念头,野人已经从跑到了他们不远的面前,冲他们喊了几句:“刨!刨!了收!”随后,不等他们反应过来,就身体一折,拐进了右边的竹林。

    拉法尔和西斯蒙惊讶地张大了嘴,却发不出声音。因为野人的速度太快了,从野人的身影出现在他们视线中开始,不过几个呼吸之间,野人就跑到了面前。

    这是人类的速度嘛?而且看样子,这还不是野人的极限速度,他怀里还抱着一个灰色的东西,似乎是一只小狗,因此一只胳膊不能摆动,这样速度肯定也要受到点影响。

    “刨?了收?”何塞嘴里重复着野人奇怪的叫声,琢磨这究竟是什么意思。从野人脸上焦急的表情来看,他显然是向三人表达某种讯息。

    “老大,有狼,不过好像只有三头!”西斯蒙用手指着远方。

    “切,不就是三头狼吗,那野人也忒胆小了!”仗着摸爬滚打,砍杀多年的经验,拉法尔也是一副不以为意地表情。

    “狼?”何塞顺着他们手指的方向,疑惑地看去“晕,那是獠兽!这个岛上的霸主獠兽,快跑!”

    此时,何塞彻底弄明白了,野人说的究竟是什么意思了,那就是:“跑!跑!獠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