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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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人类而言,弓箭的最高技巧是可以连株四箭。当然,不仅是五根手指挟四只箭然后将箭射出去便可以称之为连株四箭。连株四箭的特点是,四支箭可以分别射中面前90度以内的四个不同目标。历史上使用弓箭最出名的人是欧巴尼亚帝国的马迪尔。哈伯元帅。马迪尔射箭的距离不是最远,威力也不是最大,至少兰特大帝在使用黄金战神弓和逐日箭时,其射程与威力比历史中任何箭手的射程都要远,威力都要大。马迪尔。哈伯之所以最出名,是因为他可以用连株四箭射出四支带有圣斗气的箭。这样的箭,在两百米以内普通铠甲和盾牌根本就挡不住。能射出带有圣斗气的箭不稀奇,能射出连株四箭的人历史上也有过不下于二十人。但能够射出带有圣斗气的连株四箭并建有伟大功勋的人,却只有马迪尔。哈伯一人。

    兵器学家哈马斯所著弓箭教程。序言

    很快我们又来到了森林边缘。路上我已经试验过兰仆的本事了,他果然很厉害。在他的注视下,任凭阿拉卡又是说好话,又是鞭打坐骑,那匹马一动都不敢动。我在一旁偷偷笑坏了。

    下了马,我大声宣布:“今天的目标:活捉冰狼!马迪尔,今天我活捉冰狼的时候,你不许动手。”

    马迪尔大声嚷嚷“不行,你说过如果我猎到冰狼,就把闪电借我骑一个星期的。”

    “那,”我挠挠头“我们分头行动。谁捉到算谁的。”

    “那也不行,我不能和你分开,不然谁来保护你?”马迪尔拒绝了我的提议。

    “兰仆可以保护我。”

    “兰仆。”马迪尔的喉咙里隐约发出嗤的声音。“他有什么能力,吹牛只怕还是可以胜任的。我可是你的待从啊,况且已经是一位见习骑士啦,他是什么?”

    我回过头用眼神问兰仆。

    “我相信可以很好地保护好主人的安全。你可以向我射一箭,我不躲闪。”

    我、阿拉卡、马迪尔都象往常一样,我穿着一件非常精致的合金锁子甲(外公在我十岁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据说是真正的矮人名匠打造出来的。可以穿在外套里面,不过这件礼物我直到十四岁才勉强穿得上,到现在还略微显得有点大),而阿拉卡穿着铠甲,马迪尔穿着他引以为荣的贴身仆从制服。至于兰仆,他穿着阿拉卡为他找来的一套旧衣服,我相信这套衣服绝对挡不住利箭。

    这时马迪尔有些犹豫,毕竟向一个几乎手无寸铁的仆人(兰仆身上背着打猎用的弓箭)射箭似乎有违骑士的荣誉,况且这位仆人也是上位者的私人财产。我也有些犹豫,虽然觉得兰仆可能比我想象的还要厉害,但万一他被马迪尔射伤甚至射死了怎么办?我毕竟不知道兰仆的身手有多厉害。

    这时兰仆取下弓箭,随手向身后射了一箭,令我们三个人惊异的是,那一箭居然射中了一只山鸡。

    “嗯,你的箭法还不错。但是如果冰狼突然出现在你身边怎么办?”马迪尔是一位骑士,他拥有骑士所应该拥有的品格。骑士对他人的尊重,主要是建立在实力上的。现在马迪尔已经有些佩服兰仆了。刚才兰仆的随手一箭,如果不是因为运气,说明兰仆的箭法至少已经超过了我们三个人。

    “如果说突然出现,昨天我突然出现在你面前,至少说明我在这方面还不至于太差。”

    马迪尔似乎有点气恼。于是他一声不吭取出弓箭向后退去,大约到了五十米的距离,马迪尔大声问:“我准备射了,你准备好了吗?”

    五十米的距离对于弓箭来说,实在是一个很近的距离。普通弓箭的有效射程在一百五到两百米之间。

    兰仆点点头,于是马迪尔快速地射出了第一箭。箭迅速地擦着兰仆的脸飞过去,可是兰仆却一动也没动。我在心里暗暗佩服:我的箭术也可以达到马迪尔的水平,毕竟这只有五十米嘛。但兰仆可就厉害了,他居然可以判断出箭的真正路线,而且拥有超人的胆量(当然,假设刚才他不是因为怕得动不了或是反应太慢而根本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

    马迪尔没有作声,他又退了五十米,然后摆好姿势对着兰仆。我想,马迪尔这回是真打算对准兰仆射一箭了。马迪尔摆着姿势好半天没动。我知道,这是马迪尔在对兰仆施加心理压力。可惜这一招对兰仆似乎没用,他无所谓地站在那儿,漫不经心地望着马迪尔,还偶尔东张西望一下。很明显,马迪尔的心理战术失败了。

    突然,利箭飞快地离弦射向兰仆。箭的速度非常快,几乎一瞬间就到了兰仆的左肩位置。兰仆的动作也很快,飞来的箭被他握住了。谁知还没来得及为兰仆叫好,又有两支箭向他射来,一支对着他的右肩,一支对着他的左脚。也不知是否眼花,我什么都没看清,两支箭又被他抓在手中。

    我有些高兴,也有些沮丧。兰仆的武艺越高,我自然越高兴。不过没想到马迪尔的箭术居然远远超过我。本来以为马迪尔的格斗能力超过我,但箭术与我差不多呢。反正作为领主,如果为公国效力,至少也是一位高级将领,不必冲杀在前线。只需要箭术过得去,偶尔在战场上射中一两个敌人,可以鼓舞一下士气就足够了。随后我又释然了。马迪尔的父亲是外公的首席待卫官,还是公国的弓箭大队副队长,在不少战斗中立下了战功。据说公爵大人准备封他为男爵(注:男爵是爱克斯大陆上能够拥有封邑的最低的贵族,原意是强而有力的人,男爵的封邑往往只是一个小小的庄园)。马迪尔的箭术高明也是正常的,毕竟有家学渊源嘛。

    马迪尔有气无力的走了过来。兰仆冲马迪尔友好地笑了笑。而阿拉卡似乎还没从刚才发生事中清醒过来,还在发着呆呢。兰仆对马迪尔说道:“其实你的射术相当不错,不但准、稳,而且居然还能连株发两箭。”马迪尔看了看兰仆,似乎看出他确实是真诚的,回答说:“那也不算什么,两个月前我才刚刚真正掌握连株两箭的射法,我父亲可以连株射三箭十次有七次可以射出三箭,我爷爷的堂叔祖可以连株射四箭,一百多年前的苹果汁战争(注:这次战争起因是法兰西斯帝国的公主将苹果汁泼向情敌,不巧那位情敌是当时公爵的妹妹,再加上其它的一些国际形势,终于爆发了宗主国与臣属国之间的一场历时三年零四个月的战争,又称四十月大战)中,他可是得到塞斯公**中箭神称号的男人。”兰仆无所谓地笑笑“其实你更难为可贵的地方在于射出第二箭后,你知道大约很难正面取胜了,因而在极短的时间内拿定主意射我的右肩和左脚,即使不能取得真正意义上的胜利,至少也使我有可能闪避。这是一种敏锐的战略感觉,是为将者很宝贵的素质。”马迪尔目前仅仅是一位伯爵继承人的侍从,又只不过十九岁大,所以听到兰仆的嘉许很是高兴。这位未来的欧巴尼亚大帝国英格兰尼行政省首位总督、帝国功勋排名第三、武勇排名第四的名将兴奋地涨红了脸。他恭敬地向兰仆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然后问道:“兰仆先生,请问能让我成为您的弟子吗?”

    兰仆没有拒绝,但也没有同意。“兰特是我的主人,我向别人教授任何技艺都需要经过他的同意。”

    马迪尔马上眼巴巴地望着我。我从来不知道直爽的马迪尔居然可以表现出类似饥饿的小狗想吃东西时的眼神。马迪尔是我的侍从,被兰仆教得越好,我自然得益越大,当然没理由拒绝。刚才还在发呆的阿拉卡突然恢复了说话的能力“兰特大人,作为您忠实的仆人,我也希望从兰仆先生那儿学到更多、更好服侍您的本领。”这倒不是什么难事。我点点头,对兰仆说:“你就当他们两个人的老师吧。至于教些什么,你自己看着办。”兰仆点头同意了。

    经过测试后,马迪尔自然对兰仆保护我的安全毫无疑虑。所以进入森林后,我们便分成了两路。

    唉,与兰仆一起打猎其实也有坏处,和他在一起实在太打击我的自信心了。我一路走一路射,战果还不错。后来我随意说了句“要是能猎到一只极品红狐就好了,外公的生日快到了,给他送一个围脖是个不错的主意。”结果兰仆马上对我说:“附近正好有一只极品红狐,不过如果用箭射死它,会使它的价值受到损失。不如我把它捉来吧?”我点点头,反正他让我惊奇的地方太多了,再多一条也无所谓。得到我的同意后,他迅速从我的视线消失。过了不到一分钟,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只红狐。从他手里接过红狐,我仔细地看了看,果然是只极品红狐。通身火红,没有一丝杂色毫毛。这只红狐显然已经死了,但看不出是怎么死的。我不由将这个疑问表达出来。兰仆告诉我说:“高智慧等物为了生存下去必须吃东西,而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是一种生命。行为准则第十条: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任何残忍的事情都应该避免。因此我用催眠术将它深度催眠,导致它的心脏停止跳动。我不想活捉是因为它在死亡前会感到恐惧。”好奇心不可抑制地涌上来“兰仆,你是哪里人?怎么有这么新奇的行为准则?什么叫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如果有必要,你还是可以做出残忍的事吗?对了,什么叫催眠术?”兰仆有些无奈“我来自一个极为遥远的地方。因为行为准则后者必须服从前者,而行为准则第二条是: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假如你需要我残忍地杀死这只红狐,我自然必须遵照你的吩咐。至于说催眠术,其实应该算是你们世界精神魔法的一个分支。”我差点忍不住惊呼了出来。

    魔法!魔法耶!一个见习魔法师甚至比一个普通贵族还要受到尊敬。假如成为魔法师,就可以在公爵府里坐上比普通男爵还要好的位置。然后是高级魔法师,整个塞斯公国也只有十多个。外公是个拥有自己城池的伯爵,对高级魔法师也是很尊敬的当然,那绝对不是因为他们年纪的关系虽然那些高级魔法师多半都超过了五十岁,那个年纪最大的甚至有七十三岁了。接着是魔导士,整个法兰西斯帝国加上它的臣属国才仅仅拥有十七名,而塞斯公国只有可怜的一名魔导士。再然后是魔导师,整个爱克斯大陆拥有魔导师称号的,只有区区六人。不过有种说法是还有几位隐士也拥有魔导师的能力,只是他们不愿意为国家效力,因而没有拿到魔导师的称号。至于说大魔导师,似乎仅仅是一种传说。因为成为大魔导师的要求实在太不可思议了:必须能够施展气、火、水、土四系五阶魔法。传说中的人类英雄法比奥拉特和他的大弟子、第七弟子是大魔导师,其他的,再也没听说过能够精通四系魔法的人了。

    让我这么优秀的人紧张可不容易,但就这么突然地,我似乎拥有一个会魔法的仆人,也实在太让人不敢相信了。相信整个法兰西斯帝国没有人比我更气派了居然拥有会魔法的仆人!

    “你可以教我魔法吗?还有马迪尔和阿拉卡。”

    兰仆沉吟了一会儿“其实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并非每个人都适合学魔法。马迪尔很适合成为一名骑士。在我的教育下,他可以取得很大的成就。而阿拉卡,由于体质的原因,不太适合学习格斗或魔法,但他可以学习管理、谈判等技能,这是从政或经商所必须的。不过只要你要求,我可以教马迪尔和阿拉卡魔法”

    我虽然才十七岁,但也不至于不明白:让马去拉磨,让驴上战场是不适合的“你想怎么教马迪尔和阿拉卡就怎么教吧,重要的是我能不能学习魔法?”

    “至于主人你,应该说你的体质是非常优秀的。而且你的学习能力也很好。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学魔法还是学格斗,或是学别的什么,例如画画、弹琴,都可以取得极大的成功。”

    我确实很高兴。作为一位领主继承人,本来很容易学习魔法的(学习魔法花费很大。主要是魔法要消耗许多物品,偏偏那些物品多半都是很昂贵的。),可惜外公有点固执。尽管他对公国里的高级魔法师很尊敬,但他不愿意我学习魔法。因为他认为一个世代都出名将的家族,应该维护家族的名誉。学魔法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没听说过哪个魔法师会成为名将的。而他的法定继承人只有我一个人,因此外公拒绝为我请魔法老师。这下可好,我可以偷偷向兰仆学魔法。哦,对了,我学魔法的事也不能告诉阿拉卡和马迪尔知道,如果他们一不小心说漏嘴被我外公知道,那可就麻烦大了。马迪尔是个直爽人,犯这种错误似乎不可避免。阿拉卡虽然也许不会出问题,但告诉阿拉卡而不告诉马迪尔显然不大合情理。等以后我的魔法学成再告诉他们吧。

    “以后你就睡在我睡房旁边的小卧室,那样你教我魔法会方便些。好了,去打猎抓那只冰狼吧。”我吹着口哨向森林深处走去。

    五个小时过去后,我们在森林边缘会合了。阿拉卡和马迪尔的战果虽然从数量上讲比我多,可是我的战果令他们合不拢嘴。一只极品红狐,三只活生生的冰狼(一只母狼,两只小狼崽)。

    捉冰狼的过程没什么意思。对于那只冰狼我原来有过许多设想,例如和马迪尔一起与它大战三百回合将它打败,又或者是雇佣一位见习魔法师(真正的魔法师不可能陪我干这么无聊的事,只有见习魔法师为了练历的需要,偶尔会接受消灭低阶魔兽的雇佣)与它大斗魔法,当它的魔法值消耗完时,我突然冲到冰狼面前将它杀死。

    可是兰仆将它活捉的过程简直比白开水还要平淡。他仅仅是带我来到冰狼的巢穴,盯着冰狼,结果那只冰狼就乖乖走到我的面前,露出肚皮仰卧在我的脚下。当兰仆解释说冰狼已经臣服于我时,我很惊讶冰狼居然也可以驯养。兰仆只得接着解释,冰狼实际上是很难驯养的,特别是成年冰狼。但兰仆使冰狼认为他是冰狼王,因而那只冰狼毫无疑议地服从了。就这样,冰狼从巢穴中唤出两只刚刚断奶的小冰狼,我就多了三个战利品。

    当我问兰仆是否能为我抓到更多的宠物时,他说冰狼即使被驯养也不是宠物,它主要用来战斗。我稍稍有点不好意思。按道理明年十八岁时就可以举行成*人仪式,不过有时候我的想法还是有点幼稚。马迪尔比我大两岁,阿拉卡只比我大一岁,不过他们看起来都比我成熟多了。为了掩饰,我接着问兰仆是否能抓到战斗力更强的魔兽或是神兽。兰仆这回终于给了一个我不满意的答案,本来我都已经渐渐有些怀疑他是无所不能的创世神了。他的答案是:虽然他可以帮我抓到非常厉害的魔兽或神兽,但高级智慧的魔兽或神兽只会臣服于实力。我目前的实力还很弱(这一点我不大喜欢他,他总是实话实说,不象阿拉卡那么会说话。假如是阿拉卡,他就会说我目前的实力比起魔兽或神兽还稍微有点差距),必须提高我的自身实力后才行。

    我想了想又接着问“你有能力让冰狼认为你是冰狼王,为什么不改变魔兽或神兽的想法,认为我比它更强大呢?”

    “主人,我不可以永远改变高级智慧生物的思想。这违背了行为准则第一条。永远改变高级智慧生物的思想,其实是用某种形式剥夺它的生命。”

    所以当阿拉卡和马迪尔一人一个抱起小冰狼并露出爱不释手的神情时,我叹了口气,大方地将小冰狼送给了他们。老冰狼送给外公不错,以老冰狼的实力,施放冰箭虽然很难穿透铠甲,但可以一天内连续五次施放每次三百支左右的冰箭。对付重步兵、重骑兵虽然有困难,但对付轻步兵、轻骑兵和弓兵倒也不错。外公喜欢它一定会超过对极品红狐的程度。谁让他是一个顽固军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