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xiaose_wh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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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圣大帝有着无限的个人魅力。在他的统率下,即使兽人也心悦臣服。当神圣大帝与布雷西亚军对峙时,他以敏锐的目光察觉出最佳战略方针:绕过布雷西亚大军朝其本土进击。

    在长达七天的行军过程中,向来喜爱血腥杀戮的兽人只洗劫了一座英格兰尼城镇。这绝对是神圣大帝约束的功劳。当时神圣大帝对英格兰尼人没有任何好感,但是他仍旧约束着兽人军队尽量不骚扰敌国平民。

    尽管仍旧有一个城镇的英格兰尼平民遭受了不幸,但是我们可以想象:在敌国境内做战,在长达七天的奔袭中只进行过一次补给。这说明神圣大帝是多么的心胸宽广、仁慈善良!

    摘自我们的神神圣大帝兰特

    布雷西亚人确实急红了眼,他们比我预计的快了五个小时到达我们的营地前。此时太阳还未升起,不过兽人部队已经作好了进攻的准备。

    据斥候报告,第三兵团至少要四个小时后才会到达,而第九兵团则远远落后于他们。这也是我预料中的事情。

    趁着敌人阵形混乱,我率领着养精蓄锐的兽人们冲向对方的本阵。

    布雷西亚人虽然非常仇恨兽人,但是他们经过连续几天的急行军,体力所剩无几。光有士气有什么用了,实力才是最重要的。要不然塞斯人那么仇恨英格兰尼人,为什么也没见有哪个英格兰尼人被恨死呢?

    根据目测,眼前的敌人只不过一万人左右。这种接近人体极限的急行军导致了大量的战士掉队。说实话,目前敌人的状态实在糟糕到了极点。别说是一千八百兽人,就算是一千八百养精蓄锐的普通人类战士想要屠戮面前的敌人也是轻而易举。敌人的魔法师倒是来了不少,至少有三、四十个。相信会飞行术和漂浮术的魔法师都赶来了吧。不过魔法师不敢离开战士的掩护,只好以战士前进的速度前进。经过这样的长途跋涉,估计魔法师们的魔法力如果没有全部耗尽,那也是所剩无已了。爱克斯大陆的谚语:一个没有魔法力的魔法师,在战场上还不如一个持盾手。现在这些宝贵的魔法师,还有几个能够见到明天的太阳呢?

    以目前的情况看,其实我不并介意让布雷西亚人休息一会儿,但是敌人掉队的部队正慢慢加入本阵,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集合完毕。另一个问题是,布雷西亚公爵多明戈。马耐斯正指挥着部队准备向我军发起进攻。

    外公以前说过:狂热的爱国爱民者,在缺少理智支持的前提下,往往会做出祸国殃民的行为。多明戈公爵是否爱国爱民我不知道,但他年青冲动,我率领兽人洗劫他的国家,足以刺激得他发狂。主帅如此,其部下中再有几个非理性的爱国者,必然导致布雷西亚军部队急速往回赶。

    我应该感谢布雷西亚的统率首领多明戈。年纪大些的人就会变得成熟些,但是多明戈一看就知道是个张狂冲动的公子哥。这位热血青年实在太不理智,不过如果这次战役后他没有丧失生命的话,不知道以大量生命为代价是否会使他的热血稍微冷却一些。

    一声令下,兽人们扑向了仍然喘着粗气、尚未集结完毕的布雷西亚人。长矛手、弓箭手与其他兵种混做一团,根本不能做出有效的防御。魔法师倒是发出了几道能量微弱的魔法神箭、冰箭、风刃等一级魔法,但是这种程度的魔法对皮粗肉糙的兽人而言还不如弓箭的威胁大。

    轻而易举就冲进了敌人的本阵,贯穿了敌人本阵几个来回后,无数的生命迅速地消失在我眼前。对方也许是被仇恨所支持,也许是因为连逃跑的力气也没有了,他们在这场一面倒的战斗中几乎没有人逃跑。一万人的部队越来越少,敌人仇恨的目光令我感觉不安。

    兽人喜欢使用一种在巨大木棒上插满铁刺的撞击类兵器,也有少数高级将领使用巨大的战斧,份量不够的长剑和铁矛是不会讨得兽人欢心的。在前几次战斗过后,越来越多的武器成为兽人的战利品。兽人由于科技水平极低的缘故,他们无法自己冶炼优质的武器。胜利后的兽人总是爱欢天喜地地寻找重斧,实在不行,就捡把份量较重的重剑。现在兽人的装备已经不比人类军队的装备逊色了,不过我不允许他们捡重铠穿,那样会影响兽人部队的高机动性。

    现在其实不是战斗,而是屠杀。兽人的力量本来就大得吓人,面对疲惫的人类,其力量的差距更加明显。在木力面前,任何一个战士都挡不住他的巨斧。当巨斧劈下时,无论是长矛、长剑或是盾牌都会被劈飞。然后随着巨斧的惯性,一个生命就结束了。

    银白发亮的双矛在这场屠杀中变成了暗红色,鲜血沾在长矛上流向长矛柄部,以至于湿腻腻的都有些握着不得力了。记不清杀了多少几乎毫无抵抗能力的布雷西亚人,我只是奇怪杀戮了这么多人后居然没有变得麻木。也许是心中的仇恨被眼前修罗地狱般的惨状冲淡了,也许是因为我的双臂确实有些酸痛,我停了下来观察战场的情况。

    一个布雷西亚剑兵举着重剑摇摇晃晃地冲向一名兽人战士,却在半途自己摔倒了。他用左肘努力撑起上身,喘了口气,将重剑向兽人战士扔过去。重剑只飞了几米便落下了。兽人战士骑着战狼从他的身边飞驰而过,待兽人战士经过后,他仍然睁着眼睛,不过喉部出现了咕哝咕哝地冒血的一个极深伤口。

    这时一个布雷西亚骑兵拖着长矛纵马向我而来。他坐下的马匹摇摇晃晃,冲到我面前时,他努力举起长矛,向我轻飘飘刺来。虽然从内心尊敬敌人的这种行为,但敌人就是敌人,我挥动长矛将他刺死。

    听到身后有动静,我回过头,大约五米外的地方有一个年轻的敌人举着长剑准备偷袭我。他看起来非常年轻,也许还不到十八岁吧。说起来也真可笑:爱克斯大陆成年礼通常都是十八岁,但许多国家超过十六岁就可以服兵役了。

    年轻人被我发现后,呆在那儿不敢动了。坐骑战狼王转过身子,它盯着眼前的猎物用低沉的声音咆哮,也许它在疑惑我为什么不杀死眼前这个弱小的生物吧。

    大男孩喘着粗气看着我,又看看强壮可怕的战狼,突然哭了起来。也许他听过那个戴着面具的是魔王的谣言。正在犹豫是否应该向他解释我并不生吃人脑,这个满脸稚气的大男孩流着泪向我冲过来。

    坚硬的心被这个流着泪仍然坚持冲过来的大男孩拨动了一下,似乎一部分正在变得柔软。我挥动长矛击飞了这个半大男孩的武器,他在这轻轻的撞击下摔到了。

    怜悯地看着躺在地上瑟缩着哭泣大男孩,我正准备离开,他又抬起头。虽然仍然流着泪,但他的眼神很复杂。除了恐惧,还有某种决心和仇视。他从地上捡起一把钢剑,拭着泪呜咽向我冲来。

    “魔王,我的家乡被你洗劫了。我一定要杀了你”当兽人屠杀城市中市民时,我命令朝着布雷西亚军赶来的方向网开一面,目的是打击敌人的士气,迫使他们以更快的速度向我们赶来。副作用我也考虑过,但是现在活生生发生在面前,却令我心悸。

    躲开他的视线,我用低沉的声音对他说:“是你们布雷西亚人先在我的祖国杀人放火的。那些被杀死的人当中,甚至有襁褓中的婴儿。”随后,我用长矛结束了他的生命。

    环顾四周,战斗似乎已经接近尾声了。那个多明弋公爵在战斗中期好象逃过了木力的追杀,被他的护卫簇拥着离开了战场。多明弋的战马是一匹宝马,他的护卫也算是精英,因而他逃过了这一劫。不过我目送他离开并没有干涉,否则想要杀死他也并非不可能。现在我越来越冷酷:与其杀掉这个年青的狂人,不如让他活在悔恨中。

    看着掉队的布雷西亚人正源源不断加入战斗,我叹口气,将心中与战争无关的思绪暂时甩开。除了小魔女静静地待在我的附近,所有的亲卫都杀红了眼离开了我。战斗初期还有十几个在老老实实待在我周围,发现敌人这么弱小后,便全部放心地冲入敌阵了。

    真叫人头疼。别的人跑了也就算了,连掌旗官也扔下军旗跑不见了。杀敌就杀敌吧,好歹把军旗带着嘛。要是放在人类军队中,这种行为除了斩首没别的处罚。瞧着那个面画着猞猁的军旗被无数人和马匹、战狼踏来踏去,我真是气得无法可想。现在只好魔王大人亲自去扛起那面军旗了。

    捡起军旗,我长啸一声。战场上的兽人都呆了一呆。

    我挥动军旗向敌人来援的方向冲去,后面跟着一长串兽人。掌旗官总算记起了他应有的职责,骑着战狼来到我旁边接过了军旗。

    趁着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不击溃敌人的主力太可惜。

    战斗的发展正如我所料。兽人在大地上重重地梨出了一条血红痕迹,在他们经过的地方,只剩下狼籍的尸体和失去主人的战马。

    虽然战斗称不上激烈,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砍杀,即使神精极为大条、体力极为充沛的兽人也感到了疲惫。

    该是鸣金收兵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