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xiaose_wh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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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章

    黑衣众在远处并不干涉夏默加固阵地的举动。看了看忙碌的众人,又看了看阵地上堆积的物资,夏默紧张地思考着敌人可能采取的进攻方式,盘算着相应的对策。

    拉库里曾经是夏默的长官,可是现在他却在夏默的身前身后跑来跑去。他一会儿亲自搬起较大的木头做拒马桩,一会儿充当夏默的传令官。对于这样角色,拉库里毫无怨言。虽然夏默在家臣中的地位稍高,不过这并不是拉库里如此服从的根本原因。主公离开的时候,明确指定过由夏默负责。在拉库里固执的思维看来:既然主公是这么说的,那么听主公的绝对没错。

    “这里,加固。”

    “这里,再立一个拒马桩。”

    “马车上,覆盖上石绵。”

    拉库里跟在夏默的身后,突然问道:“往马车上覆盖石绵干嘛?”

    “火系魔法是最常用的攻击魔法。我们没有魔法师,想要守住阵地,在马车上覆上石绵,多少可以起些防御作用。”

    拉库里瞪大了眼睛,满脸的敬服表情。“老兄,你带上石绵该不会早就想到了这个吧?那你也太神了。”

    夏默的俊脸上,露出一丝苦笑。“如果我早知道会有这样的事发生,怎么会让主公出使玛哈亚公国呢。这么做,只是出于职业性的警惕习惯罢了。”

    拉库里用力地拍着夏默的肩。“老兄,真有你的!我越来越佩服你了。回布雷西亚后,我请你吃饭!”

    “你不是早就说过要请我大吃一顿的吗?”

    拉库里闻言,露出尴尬的神色。“瞧我这记性。好,就请你大吃两顿。不过,你可要记得提醒我啊,要不然我弄不好会忘记这件事的。”

    夏默微笑着摇摇头。如果当初早就了解了拉库里的这种性格,也许夏默不会愤而贪污,进而成为兰特的直属家臣吧。

    “夏默,指挥的事由你负责,等会儿由我率领战士冲锋吧。”拉库里的眼中露出希冀的神色。他补充说:“我脑子没你灵活,可我有得是力气。再说,我喜欢打仗。只要能够打仗,我情愿只当一个普通的持盾剑兵。”

    夏默睃了拉库里一眼,有点沉默。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拉库里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而且老是令主公烦恼不已,但主公对他却非常亲呢。如果拉库里在此役中有什么损伤,那就不大好向主公交待了。

    拉库里奇怪地看着夏默。“夏默,你犹豫什么?你刚才也看见了,我打败了一名风剑士!”说着,拉库里准备解开铠甲显示他的肌肉。说起来,显示肌肉是拉库里一个非常恶劣的爱好。胜利日庆典的那天,拉库里在街上游行时过于兴奋,将自己脱得只剩下一条短裤。结果这样的行径被鸠格市市长雷昂投诉到公爵那里,害得主公羞愧不已。

    夏默连忙制止了拉库里的行为。他点点头。“好吧,我答应你。对了,拉库里,”

    “拉库里,”夏默努力地组织词汇。“主公要求我们最多只守三个小时。”

    “嗯。”拉库里奇怪地瞅着夏默,不明白他的意思。“是啊,我听到主公的要求了。我又不是聋子。”

    “可是从这儿回到布雷西亚边境需要五、六个小时,而且,路上可能还会遭受敌人伏击。”

    拉库里恍然大悟。“那好办。我们在这里守一整天,那一定可以保证主公安全回到布雷西亚。”

    夏默又好气又好笑,三百多人守一整天?哪那么容易!

    “那倒不必,我想将守卫阵地的时间延长至六个小时,那么主公他们安全回国的系数会更大些。你看如何?”

    拉库里重重地点头。“你说得对,我同意。”

    得到拉库里肯定的答复,夏默很满意。他将心神再次放在敌人的方向。

    夏默突然扬声。“好了,大家停下各自的工作休息一下。”

    一刻钟之后,玛哈亚的禁军部队出现了。这些禁军多数都是轻骑兵,也有少量重骑兵。令夏默感到担心的并不是玛哈亚的骑兵部队,而是夹杂在骑兵部队里的马车。坐着马车前来的,想必是为了节省魔法力的魔法师。

    敌人的阵地上开始变换阵形。刚刚走下车的魔法师甚至来不及休息,便依照命令走到阵前。敌人的整个阵线向前移动,走到合适的距离后,魔法师开始齐声咏唱。

    “拉库里,用魔法剑施展魔法攻击对方的魔法师!”

    拉库里早就在等待这一刻了。对准敌方的魔法师施展出风刃。在拉库里施展风刃的同时,夏默身旁的扈从也握着夏默交给他的魔法剑催动斗气。两道风刃迅速地击向敌人的魔法师。

    攻其不备是战争中最佳的致胜手段。史蒂夫注意到布雷西亚公爵和国师已经离开了,因而他告诉魔法师不必顾忌敌人的魔法攻击。可是魔法师们的咏唱却被不和谐的惨叫声所打断。他们刚刚察觉到魔法元素剧烈的波动,两道风刃已经迎面飞来。

    魔法师相对于普通人固然拥有极为强大的能力,但是谁也不会认为魔法师会拥有敏捷这一特质。一名魔法师被风刃劈成两半,鲜血和内脏流了一地。另一个倒霉蛋是一名重剑武士,不过相对于那个魔法师面言,他却幸运多了。由于运起斗气及时闪避,那名重剑武士只不过手臂受了重伤,暂时失去了战斗力。

    魔法师遭受了这种前所未有的攻击,他们惊慌之余立即在身前布下了结界。这种情况令史蒂夫困惑不已,他发现对方是使用魔法剑施展出的魔法,因而猜测对方拥有魔武双修的战士。不过,那两名魔剑士施展魔法进行攻击的频率比普通魔法师施展魔法要快得多。令史蒂夫庆幸的是:对方的魔剑士只不过两名。史蒂夫随即下令魔法师分散进行魔法攻击,每一个魔法师身旁都布置数名持盾手进行掩护。

    看到敌人的阵形变化,夏默松了一口气。魔法师共同进行魔法咏唱时,可以激起更大的魔法共振。当魔法师分开各自施展魔法时,其攻击强度要小得多。虽然如此,夏默仍旧不敢大意,他大喝一声。“持盾手列阵于前!”

    在此行的商队里,武器是主要的货物之一,其中自然有各式各样的盾牌。虽然只有五十面巨盾和一百面精钢制中型盾牌,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多少还是可以略减燃眉之急。

    火球术这种最常见的魔法,也是战场上最常规的魔法。没有结界的保护,敌人的火球术直接覆盖在布雷西亚人的阵地上。

    一百五十名战士戴着石绵手套,持着巨盾或是中型盾牌,站在阵地的前面保护着阵地。巨盾的持有者虽然需要花费更多的力气,可是他们阻挡敌人魔法师施展的火球术非常成功。那些持有中型盾牌的战士身手更为灵活。可是他们灵动地跳跃着并且用盾牌将火球挡住的时候,四溅的火星却灼伤了这些战士。另外,火球术虽然是较为低级的魔法,但火球被持盾手用盾牌挡住因而爆炸的时候,产生的巨大爆炸力仍然无法忽视,不少持盾手因此而被震伤。

    敌方的魔法师毫不吝惜魔法力,尽全力向阵地宣泄着火球。持盾的战士尽力阻挡着火球,可是人数毕竟太少,还是有许多拒马桩渐渐开始燃烧起来。幸好马车上覆盖了石绵,要不然,夏默所依靠的马车防线就会被完全摧毁。

    打退敌人第二次进攻的时候,敌人的损失并不大。可是黑衣众强攻之时,却在阵地上留下了三百多具尸体。当火球术落在黑衣众的尸体上不久后,就会传来烧焦**的恶臭。这种可怕的恶臭对亲卫们来说,是一种真正的折磨。

    亲卫们忍受着浓烟、灼热、恶臭和敌人的魔法攻击,一步不退地守护着自己的阵地。

    “幸亏玛哈亚公爵轻敌,只派出了十多名实力并不出众的魔法师。”

    夏默身旁的传令兵好奇地问:“夏默大人,你怎么知道敌人只有十多魔法师?”

    “这个可以从敌人施展出的火球的密度和强度可以判断出来。如果敌方的魔法师再多一些,我们的阵地可能会陷入火海了。”

    传令兵挠挠头。“那大人怎么知道那些魔法师的实力并不出众?”

    夏默笑笑,声音里透出强烈的自信。“我对敌人魔法师实力的判断,基于两个原因。”

    “魔法攻防战中,火球术对结界的破坏比地狱烈火之类的魔法更大。所以通常情况下魔法师会施展火球术攻击敌人。如果敌方的魔法师等级较高,在我方没有结界保护的前提下,他们会施展出地狱烈火之类的高级魔法。可是你看,对方最多也只不过施展过连株火球这类魔法。”

    “我们的阵地虽然遭受了不小的破坏,可是仍旧剩下一些拒马桩可以防御敌方骑兵的进攻。不知道你是否注意到,敌方魔法师所施展出的魔法强度已经开始明显减弱。如果他们的实力高强,那么他们不会在完全破坏我方阵地之前将攻击强度降低。”

    夏默回头,看见年青的传令兵听得一愣一愣的,会心一笑,问道:“你还有什么疑问吗?”

    传令兵这才回过神来。“夏默大人,敌人的魔法攻击显然比我们更为猛烈,而且火球术似乎更适宜这种阵地战斗中的魔法攻击,这可怎么办?”

    夏默摇摇头,主公分给他们的极品魔法剑,并不是为了让他们在战斗中充当魔法师的角色。对付单个武力高强的敌人时,风刃术比火球术更强。所以主公分发给家臣的极品魔法剑,以催发风刃的居多。

    “我们的任务并不是战胜敌人。能够将时间拖得越久,对公殿殿下越有利。”

    “我明白了!”传令兵高兴得跳脚。“砰”得一声后,传令兵捂着头,咧开嘴忍痛笑着。“如果敌人的魔法师能够持续再攻击我们几个小时就好了!”

    夏默笑了笑,不再理会这个年轻的传令兵。如果敌人能够持续进行几个小时的魔法攻击,持盾手未必吃得消。那时候,黑衣众再次发动进攻时,会少很多顾忌。

    夏默继续观察敌人的动向。几分钟后,落入布雷西亚人阵地的火球愈加稀疏。最终,由于魔法力不继,敌方的魔法师暂时中止了攻击,转而为己方布置了魔法结界。

    虽然布下的拒马桩被魔法师烧掉了不少,不过己方在完全没有结界保护的情况下,承受了敌方魔法师肆无忌惮的攻击。敌方魔法师以超过正常标准的攻击强度,持续对马车阵地进行了相当长时间的攻击,魔法力大量消耗以至于无以为继,而己方阵地却仍然能够屹立不倒。这样的战绩,在爱克斯大陆的战争史上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对于这样的成绩,夏默颇为满意。

    更何况,夏默又为主公争取了半个小时。

    不一会儿,拉库里兴奋地冲进夏默的马车。“嗨,夏默。刚才你怎么不自己施展极品魔法剑进行攻击?真是爽呆了。没有结界的保护,以盾牌挡住风刃,或者以兵器击中风刃,都会使风刃变为碎片。虽然成为碎片后的小风刃并不致命,可是好多敌人都被我施展的风刃弄伤了。”

    拉库里说得唾沫横飞,他意犹未尽地抹抹嘴。“你不去尝尝那种滋味实在是太可惜了。现在敌人的魔法师布置了魔法结界,你现在想尝试一下也没机会了。”

    夏默笑着摇摇头,他与拉库里的风格截然不同。拉库里喜欢勇敢地冲杀在第一线。他的这种性格特征,在塞斯时就表现得淋漓尽致。可是夏默却不喜欢进行这种无谓的冒险。身负主公的重任,夏默管理着激发亲卫潜力的小鼓,身上还放置着主公交给他的红色小球。虽然将大部分红色小球分发给其余的亲卫,但他的身上还留着二十枚。在这种前提下,夏默更加拒绝任何危及生命的冒险举动。

    夏默似乎听到了什么,他仔细地盯着敌人的方向。不一会儿,夏默叹口气。

    “敌人很快就会发动攻击了。”

    “为什么,夏默,你从哪里看出来的?”拉库里伸着脖子盯着敌阵研究,怎么也看不明白。

    “灰尘。从灰尘看,后面是敌人的步兵部队。待步兵来后,他们会以人多的优势强行进攻我军的。”

    “哦。”拉库里似懂非懂地应了一声。“可是从灰尘怎么看得出来是步兵呢?”

    和这个完全没有心机的拉库里交朋友,其实是一件很轻松愉快的事。夏默越来越喜欢拉库里这个人了。不过现在却不是详细为拉库里讲解的好时机。“这些事打完仗后你去问斥候吧。一个优秀的斥候,对这些知道得比我多。”

    “大家进入各自的防御阵地,准备战斗!”

    听到夏默的命令后,亲卫们全都躲进了早已确定好的地方。绝大多数人都藏进了覆盖石绵的马车。

    似乎是与夏默商量好了似的,待亲卫们躲好之后,敌人的步兵果然出现了。虽然经过了长途的跋涉,但是敌人的首领似乎打算一鼓作气击败亲卫部队。在战鼓的激励下,步兵涌向夏默的阵地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