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不知不觉爱上他(下)

木金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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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在宪哥入主《我猜我猜我猜猜》,担任第一主持以后,《我猜我猜我猜猜》的收视率,竟然呈现惊人的增长趋势,以直线的态势疯狂上涨,而且还一再刷新周六的收视率纪录。宪哥的人气与身价,也随着《我猜我猜我猜猜》的大红大紫而水涨船高,不仅得到了更多主持节目的机会,更隐隐有晋升一线主持人,与菲哥、瓜哥两名综艺大哥鼎足而三的趋势。而公司的收入,也随着宪哥收入的日渐丰厚,进入了良性的发展渠道,业务蒸蒸日上。我不得不服气地承认,在这次关乎公司重大发展前途的决策上,他的决定,毫无疑问是绝对正确的。对于他,我已经有了一点佩服,他确实是有他过人之处的。”

    “就在我日渐对他的能力有所肯定的时候,他又作出了一个让我大吃一惊的决定,他居然找来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叫邹杰伦,说要捧他当歌星。”

    “这个叫邹杰伦的年轻人可以吗?我很怀疑,不否认他弹起钢琴来还算不错,而且有很出色的创作能力,写出来的歌曲非常新颖,他还可以即兴创作演奏,这对于一个还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来说,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了……但我们开的是经纪公司,是要捧明星,不是捧钢琴家。从外形上看,邹杰伦并不占优,而且个性内向羞涩,每天看到我也只会打两声招呼,之后就连话也不多说一句。这样的人,可以当歌星,可以上舞台表演吗?这样的人,有可能走红吗?即使到了今天,要我再选择一次,我得出的结论,恐怕也还是当初那三个字:不可能。”

    “而且,作为歌手,杰伦还有一个最致命的缺点,那就是他的吐字,也许是因为他不爱说话,所以他的语言能力也不强,以致于他唱歌时总是含糊不清,这对于一个歌手来说,基本就等于是宣判了死刑。要知道,唱歌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要吐字清晰,声音清朗,如果听众连你唱什么都听不清楚,那你怎么指望他们会喜欢你的音乐?更不用说他们会愿意从口袋里掏钱去买你的唱片了。也许杰伦作为一个作曲人,他是很有才华,但当歌手……我个人觉得,他确实不适合,像他这样的歌手也可以走红?除非世界变了。”

    “想不到,这个世界还真的变了。邹杰伦发行的第一张专辑《杰伦》,仅仅在梦都本地,就突破了三十万张,这在市道不景气,满地盗版横行,整个互联网mp3四处下载的今天,简直是个不可能的奇迹。”

    “最让我惊讶的是,《杰伦》专辑不仅大卖,在金曲奖颁奖典礼上,更是勇夺多项大奖。一个刚出道的歌手,居然能取得如此好的成绩,这简直就是破天荒的事情。而发掘他这匹千里马的伯乐,那就更不可思议了。有一句老话说,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其实,一个善于发掘、培养明星的经纪人,比一个有才华的明星还重要。”

    “不会吧?经纪人比明星还重要?”听到这里,许步高忍不住插嘴道,“当明星,外形一定要过硬,更要能唱歌能演戏,怎么可能比当一个只是拉拉通告,签签合约的经纪人重要?”

    “你这明显是是外行话了。”即使此刻面对的,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双面警魔,莫晓云也没有刻意掩饰语气中的不屑之意,“当明星光鲜亮眼,一旦成名就可以名利双收,万人崇拜,想当明星的人自然是如过江之鲫,数都数不完,其中当然不乏有才华而又外形俊朗的人。而当经纪人相比起明星来赚钱并不多,名声又很难彰显,本身又要有一定的人脉资源,而且,相当一部分明星宁愿让自己熟悉的亲人来当经纪人,也不愿意请专业的明星经纪人,这也进一步拉低了经纪人的平均专业水准……因此,明星经纪人的整体平均水平都不高,当中真正有能力有眼光的人更是凤毛麟角。所以,我一直觉得,一个好的经纪人,比一个好的明星更稀少,更珍贵。而我这位老板,居然连续让两个看似不太可能走红的人,迅速走红,如果不是他真的有点本事,那就是他的运气好得过分。不过,照我看来,还是他的能力出众居多。到了这个时候,我已经对他服气了,他确实是有资格当我的老板。”

    “之后,随着宪哥主持的节目越来越多,名气越来越大,他已经稳坐综艺天王的地位。而且,他还建立了宪宪家族,与原来的小燕家族分庭抗礼,其家族联合主持的综艺节目《周日八点党》,更是打败了多年的收视冠军《超级星期天》。原来只是小燕姐手下的一名小老弟,当歌手当了十几年也红不了的宪哥,已经一举翻身,成为了有资格与小燕姐叫板的综艺大哥了!到那时,我已经对我的老板心服口服,更对当日他那个深谋远虑的决策佩服万分。如果那时候他答应让宪哥加盟小燕姐掌舵的小燕一族,那宪哥最多也只能成为小燕姐手下的一员大将,怎么可能有今天的风光与成就?而杰伦第二张专辑更是叫好叫座,不仅破天荒夺得金曲奖多项大奖,其销量更是惊人,已经隐隐有乐坛新天王的气象了。”

    “判断一个经纪人在圈中的地位,还是要看他旗下明星的名气与成绩。而他其时已经有两位天王级的艺人,凭着捧红这两位天王,他已经稳坐圈中金牌经纪人的地位。虽然他旗下另一个女艺人并没有大红大紫,但明星要走红,天时地利人和机缘运气等客观因素都很重要,不是单凭个人努力,就一定成功。即使是再厉害的经纪人,也不可能捧哪个哪个就红,依贤虽然没有走红,但这并无损他金牌经纪人的名声。”

    “其后,他又发掘了另一个人,这个人虽然不是明星,却比一般的明星还重要,他让我们经纪公司从只局限于流行音乐与综艺节目这两个领域的瓶颈中突围而出,真正实现广告、电视、电影的多点开花,这个人,就是丁昆。”

    “丁昆这个人,原本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DVD影音出租店的老板,想不到我的老板只是见了他一面,就要请他当导演。这个说话粗俗不堪,从来没有受过正规的电影学院教育,一脸痞子相的人,真的可以吗?我又怀疑了。”

    “可是,我的老板再次证明了他眼光的独到与锐利,无论是拍广告、拍电视剧,拍电影,这个丁昆都真的很有一手,而我们经纪公司也连续拿下了金星奖、金钟奖,而在这次金像奖上,我们也收获颇丰。”

    “我那老板,无论在工作,还是在看人、用人上,总是不断带给我惊喜,从当初的发掘艺人,捧红艺人,到后来的建立主持家族,管理电视台,寻找优秀的编剧剧本,发掘有才华的导演,拍广告,投资电视剧、电影,他的每一项工作,都做得非常出色,不仅如此,他还连夺金星奖、金钟奖、金曲奖、金像奖多项大奖,他真的是天生干娱乐圈这一行的,无论是哪一个方面,他都能做出顶尖的成绩。”

    “我生于单亲家庭,自小就是被爸爸一个人抚养大。在我的心目中,完美的男人就像是我的爸爸那样,成熟,稳重,负责任,有承担,能度挑大梁,能力出众,同时为人又谦虚自守,不恃才傲物。我渐渐发现,他越来越接近我心目中完美的男性形象,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喜欢上他了。”

    “既然你钟意他,怎么不主动暗示他呢?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想让一个男人喜欢上你,其实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就跟勾勾手指那么简单。”许步高忍不住插嘴道。

    “我也努力过,我也曾经细心打扮自己,每天都换上新潮的衣服,涂上口红,希望他能注意到我,但这根死木头,居然对我的化妆跟新衣视而不见,俏媚眼做给瞎子看,真真气死我了。”莫晓云的言语间,颇有恼怒之意。

    听到这里,王大胖禁不住思潮起伏,心乱如麻:晓云……晓云她居然悄悄喜欢上我了?还曾经为我想方设法吸引我?我……我怎么会完全没有察觉呢?而且,成熟,稳重,负责任,有承担,能度挑大梁,能力出众,同时为人又谦虚自守,不恃才傲物……我真的有那么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