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征服

强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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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大,他们真的能干掉六十多人?”马天宇这个死脑筋,到现在才把问题问了出来,看来他思考了很久,没得到答案才来问我。

    这里是离阳光街最近的情歌大道,我们正候在一间pub里等待绿树街那面的消息,身边还有芙兰和周远志以及十几个山猫核心成员,而四百个卡特成员以这间pub为中心集中又分散地等在周围。

    “你不是刚和叶飞云和施芳华动过手吗?你还不了解他们的实力?你能不能光凭武力一个人干掉二十个人?”我狂晕,这种问题他都问得出来,这又不是武侠时代,个人实力现在根本可以说是无足轻重。

    “靠,我还以为他们有什么合击之术呢!”马天宇十分生气。

    “晕!”我和周远志不约而同向他竖起了中指,而芙兰和众位兄弟只得哈哈大笑起来。

    正当我们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一个人如风一般冲了进来,原来是被我们安排专门负责监视绿树街情况的兄弟之一。他上气不接下气道:“十分钟前,双煞买了四斤白酒,冲进了海风,趁里面狂乱会的人发愣的时候,一人负责倒酒,一人负责掩护,然后砍翻几个人后,他们撤出了餐厅,留下了火种。把那六十几个狂乱会的精锐活生生的用火烤。在双煞事先锁住后门的情况下,唯一的出路便是前门,但能在熊熊烈火中找到出口的人无一不被外面的施姐轻松干掉了。而不时从附近赶来的救火的零星狂乱会成员,都被叶哥用各种方式干掉,要么偷袭,要么强干,如果人比较多的话,就引到餐厅面前和施姐联手干掉。”

    在这个兄弟刚报告完,另一个兄弟也跑了进来,马上报告:“信仁哥已经带着大将军的兄弟向绿树街挺进了。现在正遇到可能有百人的狂乱会核心成员和外围成员的拦击。战斗可能已经进入结尾阶段。”

    这时,负责注意阳光街的兄弟之一进来了:“狂乱会阳光街的负责人狼人在知道绿树街的情况后,已经率队去支援了,不过有很多阳光街的混混、外围成员并没有跟着去,大概也就只带了一百多人去。”

    “离绿树最近的金蛇呢?没有状况吗?”我焦急地说道。

    呵呵,话音刚落,负责金蛇那边的兄弟就进来了:“我刚接到的消息,金蛇那边只集结了一百多人的部队去支援。因为大将军这次拿最强的绿树街开刀,给了大家一种这一战是鱼死网破大战的感觉,所以很多金蛇的混混和本来是外围成员的人都没有动。”这位兄弟的分析能力还不错。

    “这还好!”我满意地点点头。

    马天宇一下站了起来,耸耸肩道:“该我们出动了吗?”

    我抬头看了看,示意他坐下,笑着道:“还没到时候呢!”

    “猫王,就算四条街只能去五百人左右,加上绿树街的人,大概也有八百左右吧?如果再加上你刚才所说的席应诺还有后着的话,那我们大将军的人”芙兰担忧地说道。

    “放心吧,好消息马上就到。你要对信仁放心。”我当然对自己的这个兄弟很有信心。

    果然,没隔十分钟,报信的兄弟又到一个,开口就是一句“好棒!”然后接着说道:“信仁哥原来还专门派了人打金蛇街援军的埋伏,那赶来支援的百多人死的死,散的散,搞得和平、丰盛、阳光三路援军马上同时缓下了脚步,哈哈哈,都想其余的援军先进入绿树看看。妈的,真够爽的!”

    这一消息让在pub里面的人全部拍手叫好,了解内情的我们知道信仁能指挥的就只是四、五百人左右,能干出这样的成绩已经很不错了,现在就只等着席应诺的杀着发动了。我坚信,困难的时候还没到。

    没想到,这个消息还没到,先来了一个坏消息:“有点不妙呀。”来报告的兄弟有点担心地看了芙兰一眼,才继续道:“虽然海风里面那号称狂乱会最精锐小组的几十人已经被叶哥他们全部干掉了,但因为信仁哥势如破竹,大将军的人已经铺天盖地涌入绿树街,其他狂乱会的人一层层的被压迫在以海风为中心的地方,所以叶哥他们陷入了包围。”

    “铺天盖地?呵呵,是不是大将军一下子多了很多人?”我笑着问道。这就是我估计的最好结果。当然包括叶飞云和施芳华被围,也在我的预料之中,这就是给他们的教训。

    “是呀。”这个兄弟又激动起来“绿树街起码有百分之六十的混混和小组织黑社会都派了代表向信仁哥传达了心意,愿意成为大将军的外围组织,并且这次战斗他们也将协助我们打到底。”

    “飞云他们不会有事吧?”芙兰一张苍白的脸,看来有点担心过度了。

    “放心吧。如果双煞有一人死了的话,我赔命好不好?”我忍不住轻轻地拥住了芙兰,芙兰柔顺的把头靠在我的肩上。

    “也没有那个必要了。我只是有点怕他们在机场是有点过份他们怎么可能斗得过你。我是个孤儿,飞云、苏三他们都是我在世上的亲人,我不想你看在我的份上”芙兰把脸埋入了我的颈窝,在我耳边轻轻说道。

    我也把嘴唇放在她滑嫩如珠的耳垂上,边摩擦边说道:“放心吧。他们是你的大哥大姐,就是我的大哥大姐。我只是想告诉他们现在黑社会的秩序,不是一个两个人就能主宰大局,翻江倒海的。”没办法,美女在怀,情不自禁都想挑逗她。

    芙兰突然把头抬了起来,红着脸盯着我。我也一下子发现了自己第二句话里的语病,尴尬地一下子不该说什么好。

    幸好这个时候坐在旁边的马天宇不耐烦了,干咳了几声,示意我把头对准他,然后说道:“不要卿卿我我的了,究竟什么时候打你也给我点心理准备呀。”

    周远志也开口了:“老大,应该没问题了吧。绿树街原来狂乱会的外围分子都开始投靠我们了,这股风估计也应该吹到各个地方了,只要我们现在进入阳光我想不会遇到太大的阻力的,然后再一鼓作气,趁着狂乱会兵败如山倒的颓势,一举占领其他的三条街。”

    “不忙。信仁太顺了,我来这里之前已经打电话叮嘱过他,他现在应该越发会小心了。能在道上混的,百分之九十都不笨,只不过分别在于心眼的大小。我能感觉的到,席应诺的黑社会之‘道’至少不会输于凯旋的陆有鑫。”

    我向两人刚解释完,已经被我安抚的稍微稳定了一点情绪的芙兰又问道:“那要等到什么时候?”

    “先是飞云他们被救出,然后是信仁败退的时候”后面的话我没有说完,只是用奸笑来代替。

    在这里的大部份人都不明白我笑里面有什么含意,但熟悉我的马天宇、周远志、芙兰一定清楚,我既然已经那么肯定席应诺有后着,那么我也一样做好了万全的准备。而这个时候,心情最复杂的是芙兰,至于为什么会这样,连她自己也搞不清楚。是真对这个貌不出众的山猫之王有了感情,还是利用的成份占了多数呢?

    “飞云,你先走!”施芳华这个时候甚至已经没有一点女人的样子。披头散发,全身血迹斑斑的她,手笨涩的挥舞着双刀,平常拿刀很熟悉的轻灵感觉已经荡然无存了。

    “我不会走的。”叶飞云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在砍翻两个人后,冲到施芳华旁边,帮着她打退身边的人,拉着她的手又开始逃窜。

    他们已经连续跑了好几个街角了,可是身后的敌人就象打定主意要拿他们出气一样,一直紧追不放,从起初的二、三十人扩大到了现在的近百人。四拳难敌百手,他们只有边突边逃。

    “为什么附近的敌人越来越多?”施芳华拼命地跟在叶飞云身边,虽然有点气力不济,还是忍不住问出这个疑问。

    很明显,叶飞云毕竟是经过大风大浪的人,他并不完全象马天宇,一打架就兴奋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失去了该有的辨别能力。在如此逆境之下,他的头脑反而越来越清晰,淡然道:“这些人应该是被人迫到附近的。”

    说完后,他一下把施芳华拖入一个小转角,并马上捂住了她的嘴,没隔片刻,一队二十多人追击他们的狂乱会成员便从旁边呼啸而去。

    “真的很象。他们脸上没有大肆搜捕我们的得意之色,反而惊慌占了很大一部份!”细心的施芳华注意到了那些人脸上的表情。

    “靠,我们成了幌子!”叶飞云心情大坏。

    “什么意思?”正在抓紧时间休息的施芳华也不放过任何一个释疑的机会。

    “海风茶餐厅既然驻扎着狂乱会最精锐的小队,也就是说,那里就很可能是狂乱会在这里的总分部。我们两个人公然在那里放火杀人,一定把这条街所有狂乱会的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而就在这个时候,有人带人趁机开始攻占这个地方。狂乱会措手不及之下,自然而然地败退到了这个原告是精兵把守的地方。当看见唯一的希望都没有了,所以把气撒在了我们这两个倒霉蛋身上。”叶飞云苦笑。

    “究竟是谁利用我们?”不管怎么样,知道被人利用的味道绝对不好受。

    叶飞云很奇怪自己在听见这句话后,脑袋里为什么先闪过的却是那个在机场不明身份,一直在旁边观看着一切,貌似平凡的矮子(好象就是我),然后才是光头的赵信仁呢?

    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在周围打转的一队十多人的狂乱会部队已经发现了他们:“兄弟们,两个杂碎躲在”

    这个人的叫声还没完毕,就被冲出来的叶飞云一刀差点把脸削成了两半。

    “滚!”叶飞云痛呼一声,在这个在他后面偷袭的人身上连捅了数刀,再一脚踹开。这个时候他除了眼前的东西,什么也看不见了,更不要说已经被冲散了的施芳华。

    “哈哈哈,想不到我叶飞云竟丧身在回国的第一战中,真是不甘呀!”叶飞云心中在狂叫,同时终于有点后悔自己的逞强好胜,一意孤行了。

    “啊!”一声熟悉的悲呼传入叶飞云耳中,把他从极度的疯狂和空白中拉到了现实世界,拉回了这个血腥之地。全身伤口传来的痛不及他心中的痛,因为他终于看见了施芳华,这个陪他南征北战多年的最佳拍档肋下插着一把刀,颓然坐倒在地。

    “不要!”叶飞云狂叫,奋不顾身地向施芳华冲云,以至于有把刀捅入了他的身体也没有感觉,还在飞奔,吓得得逞的那个狂乱会的人惊骇地连退数步。

    没有时间了,当站在施芳华身边的一个大汉狰狞着举起手中的砍刀,叶飞云失望了,手中的刀掉落在地,眼前的世界一片灰白。

    施芳华死不瞑目。除了放不下那个自己流浪在国外还一直揪心的小妹芙兰,然后就只剩下那个与自己的感情胜过兄妹亲情,胜过情侣爱情的叶飞云了。

    她不知道叶飞云就在身后,她只是甩开遮住眼睛的长发,双目茫然地看着身边这个敌人毫不怜香惜玉地举刀向自己砍来。

    还没来得及闭目受死,施芳华眼前就横空飞来一大片阴影,硬生生地阻挡了直劈下来的刀。当几滴火烫的水珠落在施芳华脸上,她的眼睛才慢慢开始聚光。入目却是那五条熟悉的爪影

    “这是。光头的手”施芳华心里想打翻了五味瓶一样,眼睛慢慢移动在这双手的主人身上。

    这个时候赵信仁的刀已经捅入了这个大汉的右胸,然后眼睛里满是笑意地与施芳华对望。没有嘲笑,只有伙伴间才有的真诚。

    除了自己兄弟,从来不把任何男人放在眼里的施芳华竟然一下激动地抓住那只替他挡下致命一刀,同时也受过她伤害的大手,放在了自己嘴里,不停地手心手背的舔着那两道伤口。赵信仁手上每滴下一滴血,都仿佛要牵动一下现在施芳华那脆弱的灵魂。

    赵信仁没有让任何人失望,特别是没让我。他在最佳时间赶到了现场,也用最佳的表现征服了双煞其中的一个,还是最难搞定的女煞星。事后赵信仁贼贼地、偷偷地告诉我:“这一刀其实并不重,呵呵,在那个小子砍下来的时候,背后已经被我们的兄弟捅了好几刀,最多也就是惯性加点刀的锋利,小case了,嘿嘿。”

    妈的,在我面前拽拽的,不是找臭吗?我一本正经地说道:“听说那美女舔你手的时候,号称纵横情场十载,上女已经上到面不改色心不跳的你脸红得给猴子屁股一样,情况属实吗?”

    赵信仁得意的笑容一下凝固在脸上,我又道:“还有个兄弟向我打小报告,说你在械斗这种不合时宜的时候翘起了你的小尾巴。”

    “尾巴?”赵信仁刚问出来,就明白了什么意思,喃喃道:“靠,谁他妈这么缺德,在那种时候注意到我的小弟弟上了”

    “然后我又听说”我步步紧逼。

    “恩,老大,我觉得我的伤还是有点重,看起来有点发炎了,我要去医院包扎一下伤口才行。在这之前,我要在你面前忏悔才行,在这种非常时期,我不应该冲动地用那么有用的手去挡落下的刀,以至于这几天都不能帮你砍人。我再次表示遗憾和对不起,不次我再也不敢了。”说完后,赵信仁落荒而逃。至于他后面遍组织的找那个打小报告的兄弟,当然没有收获。因为那完全是我猜的哈哈哈,靠,被那么漂亮的小妞这样搞,是男人都要翘!

    叶飞云也没事,在他失魂落魄,要被那些狂乱会的人打落水狗的时候,苏三把他扑倒在地,然后大将军的人以三对一的优势,把围攻双煞的好几十人全部砍死在马路上,无一活口。

    “现在怎么办?”野狼看着大局基本已定的战局问赵信仁道。

    赵信仁受伤的手已经被施芳华撕下的衣服片子包扎了个结实,他环顾了一下四周,道:“先让施芳华和飞云回总部疗伤,他们身上的伤不轻。然后让负责传达绿树街情况的兄弟报个信,说战局稳定下来,没出现什么意外情况。”

    野狼刚离开赵信仁身边,叶飞云就挣脱苏三的搀扶,冲到赵信仁旁边,扭住赵的衣领,怒道:“你***利用我们!”

    赵信仁还没说话,一直在赵信仁旁边的施芳华一下扑到叶飞云身上,把他的手拉开,轻声道:“飞云,不要冲动。”

    赵信仁皱着眉头看了看叶飞云因为动作过激崩裂的伤口道:“我们是兄弟,怎么能用上‘利用’这两个字,非要说的话,你们是这次战略的一步棋,没有你们,大将军不会在这里大获全胜,不仅伤亡很小,还多出了很大一部份人力资源。你要记住,是大将军胜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