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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常馨予
01
“杜小姐,您这边的提报案我们已修改完成,请您查收邮箱,具体细节您看过之后可以联络我,我们再商定。关于上次您提出的周边配套没有标识的问题,已更正,静候您回传。”
“小笙,你电话怎么打不通呢,我订了周末蜗牛的家演出,黑撒要来,你记得别迟到,收到回我。”
“杜小笙你干吗呢不接电话,你上回想要的那把迷彩尤克里里来了,什么时候有空过来取,老宋。”
“杜小姐,关于下个月贵公司满五年员工感恩晚宴的执行方案已经给您的助理了,实在抱歉联系不到您,时间比较紧,所有准备的礼物和订制的花还需要您再看一遍,听到和我联络吧。”
“杜小笙,我是于锋,请你以最快的速度回公司,站到我面前来!”
杜小笙挣扎着爬起来,嘴里的体温计亮堂堂地停在9度闪闪发光,她放下手机,从枕头底下摸出感冒药干咽下两片儿。她听着最后一条留言,看看表,他应该是刚到公司。
昨天晚上,这个男人也是一样的语气:“杜小笙,你在哪儿,请你以最快的速度出现我面前。”
每次都是这样,杜小笙坐在这一桌子于锋做好的早餐面前,又重新听了一遍他的留言,前一分钟他还躺在你身边关切地让你多睡一会儿,像个孩子一样和你撒娇,又像家长反复嘱咐你要按时吃药,认真地煮好姜汤,然后轻轻带上门生怕吵到你。但只要一进公司大门就立刻像法西斯附身了一样,恨不得榨gan你最后一滴血。
还好,这几年她早已习惯了。就是这样,这就是他,让她魂牵梦绕,甘之如饴,崇拜,珍视,又咬牙切齿的男人。之所以能相伴左右这些年,不单因为是恋人,同时,他也曾是她的顶头上司。
可是杜小笙过够了这样的日子,在公司两个人分管的内容经常需要配合,于锋从来不让着她,有几次真的遇到问题,他就只是看她,说:“杜小笙,你是我带出来的,别给我丢脸。”
回到家里就变个人,自动调到泰迪狗模式,黏人黏得要命,对她百般呵护,百依百顺,她想要什么他就给她什么,宠溺到杜小笙希望天永远别亮,永远别上班,永远不要去公司。
思考了很久,也因为这个事情和于锋闹得很不开心:“总之,我不想这样下去了,辞职信已经递交集团总部了。”
“小笙,我是真把你宠坏了,你也真当自己是个小孩子,下一季品牌推广马上上线,你做的东西大家都非常满意,很快就会升职,现在说走就走,能不能不闹了,你说你想怎么样,我都由着你来,好不好?”于锋的语气几近乞求。
“我不想升职,也不想每天和你在公司刀刃相见,常常摸不透你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你下一秒钟要做什么。明明在家里好好的,可是一到公司你就让人害怕。够了于锋,真的,你在公司的前景比我好,我退出,然后就乖乖做你女朋友,我们就和所有人一样正正常常地做情侣,我觉得这样更好一些。”杜小笙已经不想再争论了,她心里早已拿定了主意。
周末交通比较通畅。她半小时就到了公司,一进门,小米向她示意,告诉她于锋可能心情不太好,要她小心些。
小笙微笑,径直向他办公室走去。
此刻,她站在他的办公桌前,看着眼前这个在一起五年的男人,哪怕是背影都让她觉得踏实。想想以后不能常常这样看他站在宽阔的落地窗前思考,竟有些难过。
“听话,把辞职信收回去,我带你去玻利维亚,你不是一直想看天空之镜么,我们明天就走。”这是五年中,于锋第一次在公司这样和她说话,好像在家里一样的温柔。杜小笙差点儿就要妥协了,她也不想他难过,也想多在身边帮帮他,可她终究是个小女生,她想要爱情和平淡胜过一切。
他对她有知遇之恩。从大学毕业进公司的第一天,杜小笙就一直跟着于锋。
从PPT如何插入动画到高跟鞋的搭配,从基准的营销方案思路到面对面的商务谈判,从楼下的7-11到国贸三期顶层的咖啡厅……五年,这个原本只是想找个实习可以顺利毕业的小姑娘,硬生生被于锋打磨锻造成今天的集团王牌。
杜小笙曾经连续一年是多个项目的综合销售冠军,这是史无前例的荣誉,于锋一直引以为傲;升职后转战做品牌策划,也是有声有色,丝毫不像个新手。
业内人都说她是天才,是奇迹,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都是因为有于锋才有今天的她。
所以,这个男人三十岁出头可以做到国内建筑行业的领军者,不是运气。早期从最底层的销售做起,一路走到集团的运营支持中心总监,兼管设计,凭着自己的才识和胆大心细,也不乏剑走偏锋的邪气,完成了太多可以编进大学教科书,用来当作行业标准去参考的实例。可能中间有太多连她也没一起经历过的艰难,他从不会说,即使她问,他也只是说没有谁是可以轻轻松松做成一件事儿的。
刚进公司的时候,于锋是她的经理,特别雷厉风行,做事向来以狠著称,很多时候需要竞标的项目同行多数闻风丧胆知难而退。起初小笙并不喜欢这个上司,只觉得他没有人情味儿。
后来她生日的时候,于锋说要给她庆祝,杜小笙怎么都拒绝不了,只得恭敬不如从命跟着他走。到了他家,没想到这个纯正的南方人竟然噼里啪啦一个人做了满满一桌的西北菜,看着排骨大烩菜,杜小笙简直眼泪都要出来了,感动到不行。于锋捧着一枚精致无比的黑天鹅蛋糕,就这么表白了,她哪里招架得住,便从了他。
杜小笙出生在寒冬腊月,姥姥回忆说,这孩子生下来不哭,接生的大夫打了两巴掌屁股也还是笑,家里人都说这孩子随妈,天性乐观。妈妈也只希望她快乐就好,取名叫小笙,寓意精彩而不张扬。
只是可怜生下她没多久,妈妈因为产后出血过多早早离开了她。
或许是因为冬天的草原太过庄严和沉寂,忘了多给她一些女子该有的楚楚可怜,只给了她一颗细腻却坚韧的心。
二十多年来,她一直让自己过得很精彩,不想辜负妈妈最后的愿望。
于锋还是没忍住,发飙了:“杜总监,看来无论我今天怎么讲您都不会改变心意了,如果不能保证我大区的经济利益,错失您这样一位优秀的左膀右臂,我想晚上您就可以从我那儿搬走了。”
对啊,你终于不用演了是不是,这才是真实的你啊,搬走,不就是分手么,杜小笙真没想到自己的真心会走到今天这一幕,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荒诞。
她强撑着自己稳住情绪,笑着看于锋:“好啊,那就按您说的办,不过于总您还真是小看我杜小笙了。下个月底,钧衡地产品河湾项目发布会,原本我不打算这样做的,可还好这些年我没有白跟着您学。这世界不就这样么,非黑即白,出了门就是最亲密的对手了,我们案场见了。”
她逼着自己潇洒地完成最后这一段精彩的回击,钧衡挖了她好几次,她根本没有动过心,可是她没想到于锋竟然会因为利益因为害怕她变成对手而提出分手,真是好笑。她放弃眼前的一切,不过是想过平凡的日子,有平凡的爱人就好,真是人算不如天算。五年,也不过如此,她是真的太看重自己在这个男人心中的分量了。
于锋盯着她看,眼睛里爱恨交加,他明知道这样一定会激怒她,可还是想赌一把,真是小看了这妮子,也小看了自己对她的爱。有人说爱一个人的时候,是完全看不到自己的,可是他明明已经这样用力去爱,为何还是不可以?于锋顺手拉开右边的第二个抽屉,拿出两张去往玻利维亚的机票,插进碎纸机。
小笙简单收拾了一些文件和杂物,小米送她出门。整个公司知道她要走,简直炸开了锅一样,官方宣称告病休假,她只是办了停薪留职,也算安抚了民心。
她没打算去钧衡,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打算,先休息休息吧,于是直接开车来了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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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难得有这么美的黄昏,天边的云像醉了春风,金色红色缠在一起,又一团团地随风散开。她突然想到紫霞仙子说,那个人一定会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杜小笙向来喜欢干脆利落,骨子里严谨却爱自由,摩羯座的特性在她身上得到了最好的印证。她倒是希望那个娶她的人最好能一箫一剑走江湖,以天为盖地为庐,或者一只口琴一把吉他,能把她闲暇时写下的只言片语穿成旋律,再不厌其烦地教会她唱,然后就这么听她唱一辈子,两个人过着游牧般的生活,怡然自得。
买了最近的一趟航班,是到云南丽江的,这座传说中诗情画意的边陲小城,倒也还算符合心意。
她忽然心血来潮,换了短T恤牛仔裤双肩包,想去路边听听不一样的流浪歌手。
著名的“行吟诗人”聚集地——五一街转角的转角处,杜小笙没找到心仪的可以休息的地方,倒是听到了她学生时代最爱的老狼,于锋最喜欢这首《来自我心》,车里的光盘每到这首曲子都卡,就是被他听了太多次。
小笙挨着歌手悄悄坐下来,一首唱罢,歌手抬头微笑,感谢耐下心来听他唱歌的陌生人们,也转头向杜小笙点头表示谢意,而她早已泪流满面。
唱歌的男人对她的反应感到费解:“姑娘,怎么了,是不是唱得太难听?我不唱了,你也别哭了。”
杜小笙破涕为笑,被他逗乐了:“谢谢你的歌,唱得真好,可以再唱一首么?”
男人四十岁左右的样子,抱起吉他,右手拨弄着琴弦:“从今以后,以梦为马,不要追求,只要自由。曾经沧海不在你的眉头,在心头,有个人不忍看着你难受……”
歌手突然不唱了,收拾东西准备要走,小笙抹着挂在脸蛋儿上的泪,也跟着站起身来。
歌手在前面走,她就在后面跟着,这个在职场上叱咤风云天不怕地不怕的女汉子,来了这座小城就像被施了魔咒,剥茧抽丝,瞬间变成软妹子,不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多眼泪。
歌手停下脚步,问她:“你是没有地方住么,为什么一直跟着我?”
小笙说:“我饿了,可以带我去吃东西么?我请客。”
歌手叫景烨,丽江最老的一批流浪歌手,他和他的好兄弟们代表着曾经丽江的一个时代,长得很帅,身材高挑,但不太爱说话。景烨家在古城后面的山上,小笙客栈的隔壁,风景和空气都格外的好,正值三角梅开得最好的季节,处处可见艳丽的小花儿,开得像假的一样好看,远远看上去像是无数只玫色的蝴蝶。矮矮的木头房子掩映着被磨得光亮的青石板路,一路蜿蜒到和溪水相接的地方,山道曲折,可小笙爱这里的一切,包括景烨的歌,所以不管到哪里她都跟着他。
这里的时间过得慢,人们自在得很,小笙和景烨在一起,她感觉忽然回到了十七岁那年,有时候竟会怦然心跳。
她开始喜欢这个男人大多时候的静默少语,喜欢他弹着和弦的手指,喜欢他用过的自动铅笔和那些简单的小画,甚至喜欢他丢弃的草纸;喜欢他写出的每一句词和每一个音符,喜欢他闭着眼睛游弋在唇边的口琴,喜欢他认真时的每一个样子,也喜欢他紧皱的眉心。她觉得他开着手动挡的车小心翼翼时那么可爱,哪怕调侃自己说已是叔叔的年纪也让她温暖,每当有人说他帅喜欢他的歌的时候,他会脸红,小笙还是觉得可爱,这哪里像是一个年近四十的人。尤其是失眠的时候,他可以陪她聊天,从民谣的发展史聊到LeonardCohen,从王朔聊到王家卫,再看窗外天已是蒙蒙亮了。
他骑着摩托车带她掠过白沙的油菜花海,也带她与人群一起挤上公交车,他们一起讨论爱看的外国文学,夜半她陪他走在从录音棚回家的路上。
杜小笙被这个一直坚持理想,即使现实怎样困顿也从未改变方向的男人感动,她看着他一页一页的稿纸,那些刻骨铭心的词和跳动在心里恒久的旋律,心里和他一样爱,就像爱自己的孩子。
景烨时而感慨,时间飞快,青春所剩无几,杜小笙就安慰他:“我觉得,你是宇宙,有着被你自己小觑的能量。看看我们的周围,且不提大千世界,也无关物欲横流吧,太多欲求精致反而成了粗陋,太多欲求内涵反而成了浅薄,太多欲求光环反而鞭长莫及,纯净固执如你者,鲜如针挑土。”
她还说:“我一直相信,万物皆有灵,他日必相报,年华不肯放手,只为大器晚成,不都说没忘初心者,必得始终嘛。景烨,你一定别放弃。不管你今年是四十,五十,还是八十,只要你还爱,只要你还愿意。人,都会寂寞的,可寂寞往往会给我们新生;人生来也都孤独,可每一条不因孤独而放弃的路,尽头总会有人捧花等候,反正我一定会等着你的。”
他知道,他都懂,可是他这样的年纪早已不适合阳春白雪的爱情。他也知道自己目前的状况,根本没办法给她优渥的生活,他也不舍得这个好姑娘跟着他吃苦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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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就是中秋了,马上就是于锋的生日了。
这么久于锋再也没有联系过她,杜小笙想或许真的不合适,也该结束了吧,她打算就在这里留下,一直陪着景烨。比起之前每天和于锋在一起的心惊胆战,现在的这种返璞归真的生活反而更适合她。
中秋节一大早,小笙和景烨背着菜篮子去忠义市场买菜,准备回家好好过个节。正好遇到一家纳西的小伙子娶媳妇,热闹得很,他们两个也停下来凑热闹。
杜小笙说:“景烨,我给你生个孩子吧,以后,你教他唱歌,我教他赚钱。”
景烨轻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头,拉起她的手接着往菜场走去。
丽江的雨季来了,听说每年的这个时候冷得都要穿羽绒服,屋里也没有暖气,她缩在被窝里取暖,手机放在外屋充电,景烨在做饭。
“小笙,你电话响了。”景烨喊她。
“你帮我拿进来嘛,好冷的不想起床。”反正她杜小笙最擅长的就是卖萌。
景烨拿着电话走进来,还是一贯的窝心的笑,她经常会偷偷庆幸,能遇到他。
铃声在执着地催促,杜小笙看着屏幕上熟悉的名字,眼泪夺眶而出。终究她还是逃不掉,还是会被拉回以前的甜蜜里。
“您好,于总。”
“小笙,你住的地方这么高,每天爬上爬下不会累么,你膝盖不好自己不会痛么?”电话的另一边,那个熟悉声息气喘吁吁,杜小笙手足无措,一下子坐起来。
“于锋,你在哪儿?”
“你开门啊,真是难找。”于锋话音未落,景烨已经打开了门。
杜小笙从里屋出来,看着对面的两个男人,她知道这一切也许才刚刚开始。
可从始至终,她只是希望能有一份爱情,你会比好天气适合我,我会比新衣裳更衬你,足矣。(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