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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接到电话的时候是在下午,
她正在有花园的大阳台上看对面顶楼的鸽子绕着天空飞,
心情无比平静。
我所有的前男友都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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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的花园曾经住在那里
杂货店的老林外卖酒和香烟
生日的聚会每个人都喝醉
只留下黑白照片
……
你为我心碎我为你颓废
这夏天结束我们就告别
你离开成都我依然在乐队
年轻人都无所谓
许多年过去城市也变了模样
所有的人们都住在手机里
在黑白照片里那么年轻的我们
永远都不会孤单
——马赛克《莫里森与杂货铺》
【1】
2015年6月,成都草莓音乐节。已经忘了这是多少次在夏天的保利公园度过的音乐节。摇滚不死金属永恒的黑旗在眼前晃来晃去,荷尔蒙和女孩儿们五颜六色的头发一样乱飞着。马赛克的现场,所有女孩儿都是Dancing girl,却没有几个人意识到《莫里森和杂货铺》是一首多悲伤的歌。
那段时间,我总是在忽然醒来的凌晨四点,透过窗帘浮动的间隙看到窗外昏黄的天,有种“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错觉,又好像接下来就是“城春草木深”“恨别鸟惊心”的离别。房间在顶楼,有很大的露天阳台,常和朋友一起在这儿煮火锅。也经常有朋友把这里当成片场,扛着镝灯红头灯上来拍戏。
也是在那时候认识的马尾。我们都不知道那天的草莓舞台,苏阳和左小祖咒最后都唱了什么。我们在不远处的草地上,躺在他带来的野餐垫上,慎重又冒险地,决定在一起。
在离毕业典礼只有半个月的时候,和一个人在一起,的确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马尾长头发,我喜欢他把头发散开的样子大过扎成一个马尾,也喜欢中午睡到自然醒,一起下楼觅食,或者去美院看各个系的毕业展。马尾喜欢抽软双喜,穿花衬衫和马丁靴的样子很好看,会把张碧晨的歌词“密密麻麻是我的自尊”听成“你的妈妈是我的子孙”。我在画室陪他画过作业,他也在我好久不见的朋友回成都之后陪我聚会。
我理想中的爱情,是帕蒂·史密斯和罗伯特。他们相互见证彼此作为艺术家成长之初的宝贵日子。最后,一个成了朋克教母、诗人、作家,一个成了了不起的摄影师。“我们默默地吸收彼此的思想,在破晓的时分相拥而眠”“我们拥有作品,我们拥有彼此”。他们从不同时任性,任何时刻必须有一个人保持清醒,可以给对方振作的力量。
毕业前的一阵子,似乎我们每天就是没完没了地聚会,好像这次分开之后这辈子真的再也不会见面了一样。而我们两个,每次总有一个人保持清醒,来照顾剩下的一个。这种状态有点像从不同时任性的帕蒂·史密斯和罗伯特。
我的毕业典礼,也恰好是马尾生日,晚上KTV里的人不多不少,他又唱了周云蓬的《九月》:一个叫木头,一个叫马尾。白头毕业典礼上,大一大二时教我们中国古代文学和文化的系主任,在最后的告别演讲里对我们说:永远坚持,永远铭记——
永远记住在你生命中间最温暖的瞬间,包括亲情,包括爱情,不管这样的亲情和爱情是以怎样的结局收场,但是它曾经给过你温暖,所以希望你们能够记住它。永远记住在你们的生命中间曾经出现的光亮。比如说在雾霭沉沉时候的微光,比如说在浓重的黑暗的瞬间出现的闪电,因为我觉得,它们才是你能够坚持下去的力量。
我也记得,忽然有一天醒来发现,马尾的胡子已经长到了三毫米。它们也是我能够坚持下去的力量。
十月份我回成都的时候,朋友在美院楼顶办了一个电音趴,后来我们又一起去了KTV。他喝多了,在我右腿上狠狠咬了一口。从学校回家,一路走一路吐,我脱了淘来的古着牛仔外套,他边吐,我边擦。他一回家就倒在榻榻米上开始睡,我也在拥挤的榻榻米上,和他挤了一整晚。和他在一起,我觉得我变成了一个收了心的家庭主妇。
第二天醒来,我发现右腿上多出了一片有半个巴掌大的淤青,像一块伴随我生长了二十多年的胎记。马尾完全忘记了昨天晚上的事情,惊讶地问我这是怎么回事,我笑着说,没事,狗啃的。从那天开始,我每天给这个伤口拍一张照片,记录着它从生长到一点点消失的整个过程。
十月底绵阳草莓音乐节,我第一次以工作的方式参加一场音乐节。马尾从成都来找我。酒店的网不好,我经常晚上在网吧待到很久,回房间之后接着忙,他等我等到实在撑不住了,会先睡。但等他半夜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发现我还保持着同样的姿势继续在忙……
第一天的草莓舞台,崔健压轴。爱舞台是马条。最后的时候,马条说,谢谢你们留到了现在。我靠着马尾的肩膀听马条唱:从你住的地方算起,我离开你至少有五千里,五千里。
现在十二月。其实我们已经很久没有相互发过任何信息了。虽然没有远到五千里的距离,但似乎也是各自在背离的路上越来越远,虽然我们都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
昨天,马尾沿着33公里的二环走了一圈。他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从北站走回家,就走到起点。有时候就是明明走在那条成都的街上也会知道你和她越来越远,有时候就是越来越想就这样走下去就是不行。
“想的话应该还是可以的吧。”
“可是你离她近一点了吗,成都啊,你所想的你所念的一切啊。”
可是我暂时回不去啊。
一路上他不停地给我拍小视频。凌晨成都的街道是黄色调的。斑马线是倾斜着的,路灯是一个大光斑,街边的小店拉起卷帘门,看起来一模一样。街道有点脏,没有人。马尾说,其实这样看,每个城市都一样啊。
他要从东二环走到西二点五环,“两个小时就两个小时咯,反正路上也不停地有人在走。”
“手机要没电了,好多东西想拍给你看啊。”
……
要怎么说我和马尾。从一开始就是两个抱着必死决心的人在垂死挣扎,以为某一次的大彻大悟会彻底拯救彼此的生活,然而这从来都不可能。我们自以为大彻大悟了许多次,分分合合,却总是在最后关头相互妥协,承认难以离开的事实。
成都和北京,飞行距离1697公里。只是,多的是数不清的长亭古道的告别,剪不断的码头港口山长水阔的牵念。少的是少年热血,随时翻山越岭的勇气和精力。
所以,还是就这样了吧。我在二环路的里面想着你,或者我在鼓楼的夜色中为你唱花香自来。然后,没有然后。
【2】
“前阵子回想这三四年,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与自己较劲,死磕。也不打算,也不作为,只是等待是没用的……感情的事也随之而来,让人觉得特别绝望,特别恨自己。也觉得自己没用。”
“但是从上个月开始我每天都活在愧疚里。我无法接受自己曾经的失败的四年……我知道我并不是那样的人,但又解释不清,谁会相信我有狂躁症呢,我砸琴,摔东西,并不是我的本意。那种感觉,仿佛我知道我自己是个善良无害的人,但跟我在一起,有什么不对的事,总是激怒我的情绪,然后我表现的就是谩骂和暴躁。我讨厌暴力,我又使用暴力。我想爱自己,但却又作自己,每次都是两个极端。”
C的信息来得很突然。我还是听他说完了近况,我知道那些都是他和别人无法说,也不会说的。这么久以来,我们还是有着对对方足够的信任。
2013年冬天,C的脸被温暖的小太阳映红,在他四楼三十平方米的小房间,弹着琴给我唱《鸿雁》《灰姑娘》《阿苏拉哲》《只是成都》。那时候《南山南》还没有变成口水流行歌,马頔和麻油叶也没有在工体开音乐会。C的音色天生带着沙哑,正好配着一张同样有着长发,有点像贾宏声又有点像朴树的脸。
那时候我们在他家看《后革命时代》和Coldplay演唱会视频。一直和我特别要好的一个姑娘在和他学琴,我们三个经常挤在他家的小空间里,听歌弹琴,说说笑笑。他平时带学生,排练,偶尔演出。在我下课,他也恰好空闲的时候,我们两个经常不说话,只是沿着一条路走很久,走到累了,再原路返回。
有时候我们在去隔壁学校吃糖葫芦的路上,遇见戴红帽子的奶奶牵着背蓝书包的孙子过马路,街边低头做春卷的白发婆婆一言不发,继续往前走,在一家餐厅门口遇见穿制服的服务员和戴着白帽子的厨师围一个圈玩丢手绢。绕一圈儿,我们一起坐在街边小店吃土豆虾球和煎饺。
2014年初,在他乐队的小酒馆专场结束后不久,我们就分开了。那之后似乎我们都比原来更轻松,似乎从没在一起过,又似乎从没分开过。我们总是像许久不见的老朋友一样,坐下来聊聊天,心平气和,像是彼此的心理医生一样,相互听着那些对别人不会讲出来的话,两个人都觉得很安心。
后来我也常常责怪自己,曾经对他那么苛求,苛求那些小缺点和时不时的神经质。自他之后,没有人再在凌晨四点我熟睡的时候来敲我家门,也不会在我楼下傻站着等很久。
在我离开成都半年后再次回来时,C陪我一起去逛花市。老城区满街都是狼牙土豆和烤面筋的味道,烧烤的烟横跨了一整条窄街,摆地摊的女人坐在小板凳上,怀里还抱着不吵不闹的小孩,在难得的阳光下,超市门口水果摊的水果显得愈发新鲜。我开始想到小时候奶奶抱着我和街坊邻居聊天的情景。尤其是过年的时候,带我去这个奶奶家串个门,那个奶奶家聊个天。我除了吃各种各样的糖和瓜子、点心之外,完全无事可做,那时候很不理解大人之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话可以聊,一聊就是五六个小时,一下午的大好时光就消磨在几杯茶、几盒花生米里。现在当我和C再见,竟然完全有那时候的意味。
有一次,C像追忆逝水年华一样地说:我们都知道我们会不停地*,但是不知道下一次会在我家还是你家,床上还是地上,一次还是两次,用什么样的姿势……这就是美好的时光。
他现在会用“不正常”来形容刚过去的二十岁之后的那几年。前几次见到他的时候,聊了很久,我们都对过去和现在很坦然。
心怀愧疚的始终是我。
说到现在的工作,我告诉他,虽然只经历过绵阳和东莞两次,但每次音乐节结束,都需要很长时间来恢复元气,不管是生理还是心理上。
“再不是单纯拉着小手看音乐节的时候了,你现在是工作啊。”C说。接着他问我:“你现在遇到难受的事怎么办呢?”
我告诉他:“忍着。”
【3】
有一次,有编辑来约稿,情人节小说特辑,长短不限,最好跟“爱情中的阻碍”有关。
我似乎已经很久没有想过关于爱情的东西了。只是知道,我迷恋的那些人,几乎都是似乎天生带点自毁和自恋气息,有着一股自然而然的爱谁谁的不屑气质,洒脱自在,聪明敏感,又自作自受。
至于爱情里的阻碍,或许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无法时刻参与彼此生活的异地的空间,是七年之痒的厌倦与习惯,是对新鲜事物的渴求,是我们同时爱上两个人的合理性,却不可以同时拥有两个人的事实。
我也知道,我们面对每一个前任,每一个爱过的人,应该有的态度是什么。不沉迷往事,在需要的时候,用回忆取暖。我也隐秘地记得他们每一个人,或许我从来没有痊愈。
所以,说不出来的话,就写成故事吧。
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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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飞快
转眼这些已成回忆
每天都有新的问题
不知何时又会再忆起
南方
——达达乐队《南方》
【一】
提子饼干,思甜乐抹茶蛋糕,雀巢丝滑拿铁咖啡瓶装,黄金吐司面包,杂果蛋糕派面包。合味道香辣海鲜味油炸方便面,SUN&SHINE牌杧果汁,鲜引力杧果果干,木木查紫薯味山楂条。皮蛋瘦肉粥,玉米鲜虾粥,桂花紫米粥,鱼香肉丝饭。
这是安迪一个星期的饭。他像一个女孩儿一样吃着似乎只有女孩儿才会大包小包去买的零食,以及分量不大的外卖。在有着大飘窗和明亮光线的八十平方米的房间里,安迪已经几乎一个星期没有出门了。活动范围最远便是楼下的7-11便利店。他也总是在每次回到家,打开门之后,闻得到房间里扑面而来的薰衣草味儿。
搬到新家,不过才两个月的时间,唯一让安迪熟悉的,就只有卧室里的四件套床单,那是他毕业之后从学校带回来的。那个床单,他用了四年。不是他一贯喜欢的素色系,而是花花绿绿嬉皮风浓郁的彩色。据说睡在这种五颜六色的床上,会让人*减淡。不过对于安迪,这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
安迪在南方的城市度过了大学四年,毕业后回到从小长大的北方老家,一时半会儿反而觉得不适应。冬天的枯树杈和蓝天的确很美,但他的确受不了似乎可以把头发都吹飞的大风,以及漫天乱飞的塑料袋,枯树叶,肉眼可见的尘土。他执意从父母市区的家里搬出来,自己来到城市偏北的位置,在一个靠海的小区,找到了现在的房子。
安迪总是整宿整宿地忙碌或者失眠,在每天太阳快要出来的时候,死死地拉上卧室窗帘,蒙上被子倒头就睡。醒来时经常在下午两三点,这时往往安妮已经把早餐放到了他客厅的茶几上了。
安妮住在安迪楼上,她的上班时间是下午两点。有时候安迪起得早,他们会一起吃个早餐。安妮不在的这一个月,安迪似乎变成了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小男孩,房间总是乱糟糟的。都说处女座洁癖厉害,安迪好像是一个异类。只是有时,他会在把房间弄得连一只狗爪子都快要放不下之后,忽然良心发现似的开始把房间彻头彻尾地收拾干净,只是这种干净,往往最多只能保持两天。
然而这一天,安迪却出奇地在只睡了两个小时的前提下,奇迹般地成功早起。他一共定了三个闹钟,在第一个闹钟响了第一声之后就迅速清醒,迅速爬了起来。他要重新收拾那些客厅里的饭盒,零食包装袋,不小心洒在地板上忘记拖的咖啡渍。
小白的飞机十二点半落地,他要赶在这之前,去接她。
【二】
为了赶早班机,小白一晚没睡。
小白的腿还是有点痛。几天前,她心血来潮沿着33公里的二环走了一圈。她已经很久没有想到安迪了。
凌晨三点,她问安迪睡了没有。
安迪立马回复,没呢。
小白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从车站走回家,就走到起点。有时候就是明明走在那条街上也会知道你和她越来越远,有时候就是越来越想就这样走下去就是不行。
虽然安迪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刺激到了小白,可还是对她说,想的话应该还是可以的吧。
“可是你不是要回来吗,如果想的话,为什么还不可以。”
“可是我暂时回不去啊。”
毕业的时候,安迪告诉小白,他还会回来。
一路上小白不停地给安迪拍小视频。凌晨的街道是黄色调的。斑马线是倾斜着的,路灯是一个大光斑,街边的小店拉起卷帘门,看起来一模一样。街道有点脏,没有人。小白说,其实这样看,每个城市都一样啊。
安迪虽然惊讶这么晚了小白为什么突发奇想一个人在外面走。但想到小白一直都是随性又不定性,常常心血来潮做出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但这本身似乎也在意料之中。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相互发过任何信息了。虽然没有马条歌里唱的那样,从你住的地方算起,我离开你至少有五千里,五千里。但似乎也是各自在背离的路上越来越远,虽然都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那天小白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手机要没电了,好多东西想拍给你看啊。”
第二天,小白对安迪说,我去找你吧。
安迪说,好。
小白已经在机场等了三个小时。九点的航班,起飞时间推迟到了十二点。看着周围提着箱子的旅客纷纷改签,小白显得淡定自若,有着一种事不关己的随意,拎着不大不小的行李箱,在登机口附近找了一个有阳光的位置坐了下来,她平静得像是在等待一场明知必然会被判死刑或者无期的审判。
终于上了飞机,小白刚戴上眼罩准备好好补一觉,广播传来空姐甜而不腻的声音:有一位乘客临时取消行程,正在拆解行李,分辨无人认领的行李,不会耽误您很久的时间。
过了半个小时,前排已经有人开始躁动,发出零星的抱怨声,随后又以星星之火的燎原之势开始感染了更多人。终于整个飞机上的人都被一股难以遏制的焦躁情绪所笼罩。
“今天机场所有航班都飞了,只有你一个一直在延误。”
“你们给他取行李是对他一个人负责,现在等着的这么多人就不用负责了?”
“我们赶早班机就是为了早点飞,大家都有正事,已经晚点三个小时了现在还在等。”
“再不飞就耽误签合同,谁来给我负责?”
“如果找行李找两个小时,所有人都要等两个小时吗?别说你们不知道需要多久,这种情况之前肯定也发生过。”
所有人都在对那个不知道性别、名字、长相的人怨声载道。在连续四五次机舱广播播报着“各位乘务员请将滑梯预备”后,终于,飞机在晚点四个小时三十二分钟之后,勇敢起飞了。
小白并不在意这些。她坐在靠窗的位置,把头倚靠在座椅上,像是舒服地躺在一把阳台的躺椅上,安逸地晒着太阳。
她在想,要怎么告诉安迪,她有了新男友的事。
【三】
安妮是公关公司的媒体总监。用公司同事的一句话说,“那可是多少人的女神啊。”安妮很瘦很白,黑长的头发一直到腰。她喜欢穿一身黑,剪裁利落流畅的长款外衣,夏天的时候,往往是不同款式质地但同样都很有设计感的小黑裙,不管是深V,露肩,还是带有一点小女生俏皮气息的娃娃领和蓬蓬袖,安妮似乎什么都驾驭得了。嘴唇又往往是那种像是中了毒的黑紫色,偶尔也有清新亮眼的粉,总之,更多时候,她透出来的,是一种拒人千里的气场。
安迪第一次见到安妮,却是她穿着拖地的恐龙睡衣,到楼下拿外卖的样子。素颜,大眼睛,有一点像是通宵忙碌之后还没有消退的黑眼圈。电梯里,她捂着嘴连续打了好几个哈欠。第二次见到安妮,是他急匆匆跑到小区门口打车的时候。那天的她,化了不浓不淡的妆,却显得女王范儿十足。安迪就是在那一个瞬间,对她产生好感的。他喜欢一切有着巨大反差和多面性的事物,包括女人。
他们真正认识,却是不久后在一场剧场音乐会结束后的聚餐会。安迪作为特邀海报设计师和现场摄影师,安妮作为邀请媒体,一起和主办方吃了饭。也是冬天。
起初安妮是和朋友一起合租,住在安迪楼上。安妮室友是一个在国企工作了几年之后忽然想要出国学金融的女孩。正好她们的房子快要到期,退房之后,安妮与安迪一起搬进了相距两公里左右的另一个小区,这里离海边更近一点,步行只需要十分钟的时间。
遇见安迪之前,安妮已经单身两年了。她单身的原因,不是心里有什么放不下的人,不是不知道自己要什么,而是心里太清楚自己需要什么了。从一开始,安迪就对她开诚布公:“我有女朋友,异地。”安妮一句没关系,让安迪也无话可说。思来想去,他们还是在一起了。毕竟他也不否认,他对安妮,也是动了感情的。感情这东西,谁又说得清呢。他们已经在一起一年多了。每周安妮大概会有三天在安迪这里过夜,平时她依然住他楼上。
冬天风大,大得安妮想裹着棉被上街。安妮的方向感极差,总是记不住路。有时候和安迪一起出去吃饭,不认识路的司机把他们放在马路对面的路口,他们就挽着手走在冬天的大风里。安妮特别喜欢安迪走在路上指着什么地方和她说,这个是哪儿,里面有什么吃的,那个是哪儿,是做什么的,这里以前是什么什么。安妮不是本地人,对于这个城市的变迁和发展的印象,本来就是一片空白,但就算安迪和她说那些,她似乎也记不住多少,而且就算记住了,下次来同样的地方,还是认不出来。但是安妮喜欢那种感觉,一种在听自己喜欢的人给她讲述历史的感觉。而且那些历史,与她没有参与过的他的生活和成长有关。
安妮比安迪想象中还要热烈。他们经常在周末,光着身子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安迪特别希望自己是一个画家。可是他只有相机。他开始不停地拍安妮。他在安妮的背上放一只黄眼睛闪着亮光的黑猫,拍她刚洗完澡,头发半干不湿披在背后,裸着身子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的样子。
有朋友来他家里聚会,问他,为什么不办一个影展呢,就叫安妮。安迪说,不。
安迪和安妮,他们都不是那种习惯向别人展示他们感情生活的人。他们不动声色,相互照顾着彼此。虽然更多时候是安妮在照顾安迪。她说,似乎有些才气的男人,都更孩子气一些吧,他们总是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创作上,把生活过得一塌糊涂。
夏天的时候,安妮母亲去世,安迪作为男朋友,陪安妮回老家打理母亲的丧事,和她一起忙里忙外安排丧事。在他们出发去机场前,安妮的父亲郑重地把安妮的手交给安迪,看着他,眼神坚定,一言不发。安迪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那一刻,安迪有种他们真的可以在一起做一辈子的夫妻的错觉。
毕竟,他们似乎在一起经历过了日常琐碎,荣誉,以及生死。
再毕竟,安迪和小白,也从来没有分开过。
【四】
小白的新男朋友是一名舞蹈老师,有着一张似乎永远年轻的脸,皮肤好到让那些每天敷面膜的女孩都嫉妒。
用安迪的话来形容小白,就是坚韧。从她和他讲小时候被表哥喂蚊子药,差点儿死掉,掉进井里,差点儿死掉,被开水烫,差点儿毁容,四肢都断过,被人打掉过鼻子之后,安迪就更加佩服小白仙人掌一样顽强的生命力。
小白有着丰富想象力。安迪最爱的就是她的幻想,最受不了的也是她空穴来风的幻想。虽然也是天生一副娃娃脸,小白确实是独立的女孩,最鄙夷那些全身上下弥漫着一股塑料味儿的网红,长发中分尖下巴,空气刘海粉嘴唇,打眼一看都是一样的,每天分享的,不是商场咖啡厅里的闺蜜自拍,就是“姑娘你要这样活才漂亮”之类的新型鸡汤,而她们的理想,大多数都是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咖啡厅,或者永远有无穷无尽恨不得每天换两身不重样的漂亮衣服。
在安迪离开之后的两年半里,小白除了工作,和剩下的为数不多的朋友偶尔来往聚会,更多的时间是在家里,自己和自己相处。她一直觉得,他们都需要时间去自我沉淀,这种沉淀,扛得住时间和空间的重压。但他们似乎都不知道怎么处理这段飞行时间三小时的距离。
也是在学校里就认识了阿哲。在毕业典礼结束后,为最后天南地北的离散做准备的,那些没日没夜撒欢儿式的聚会里。阿哲是朋友的朋友。毕业之后继续留在这座城市的,本来就不多。得知彼此都是狠了心要留下的,二话不说便相互留了联系方式,约定有空常联系,虽然那时只是一句客套话,但随后两个人却似乎带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意味,从大学回忆谈到儿时梦想。从朋友圈的频繁点赞到每周末似乎固定的约见,已经熟络得让身边的朋友感到诧异。
小白家里的灯泡坏了,阿哲会来给她修,硬盘坏了,阿哲也会来给她修。这样断断续续小半年,他们住在了一起。阿哲知道小白有一个异地男朋友。偶尔他们晚上会打电话,起初小白会去洗手间把声音压低,与安迪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生活琐事。但渐渐地,会在两个人一起窝在沙发上吃零食看电影的时候,对着阿哲比一个“嘘”的手势,与安迪说着所有异地情侣电话里常说的那些无关紧要的话。
阿哲从不逼小白做出决定。也从来没有一副能够每时每刻参与小白生活的那种胜券在握的样子,只管更加细致关照小白的日常,宽容得让小白觉得自己罪恶无比。只是偶尔在演出之后,和兄弟们的饭局酒局上,阿哲也会坦诚自己舍不得又放不下的事实。
【五】
安迪长头发,小白喜欢他把头发散开的样子大过于扎成一个马尾,也喜欢中午睡到自然醒,一起下楼觅食,去美院看各个系的毕业展。小白在画室陪他画过作业,安迪也在小白好久不见的朋友回学校之后陪她聚会。毕业前,似乎他们每天就是没完没了地聚会,好像这辈子真的再也不会见面了一样。而他们两个,每次总有一个人保持清醒,来照顾剩下的一个。
他们从大一就开始在一起,大三的时候,在学校附近的小区里,租了一套不大不小的一室一厅的房子。小白喜欢买薰衣草味儿的香薰放在房间里,以及颜色各异的嬉皮风浓郁的床单。他们的客厅放着暖黄色的落地灯和榻榻米坐垫。客厅是安迪做设计、选照片的工作室。卧室则是小白几乎占着一整面墙的书柜,放着他们两个共同的书,和一些时不时从复古市集或街边小店淘来的小玩意儿。
大学四年的校园模范情侣,到毕业之后三年辛苦维系的异地,安迪也常常回去看小白。只是那时候小白已经退掉了他们一起住了四年的房子,搬到了离学校不远的另一个小区,也是一室一厅,不过是独居。
有一年夏天,正好赶上他们的一个朋友,在学校一栋教学楼的楼顶办了一场露天电音趴,后来他们又一起去了KTV。那天安迪唱了许多歌,他喝多了,从学校回家,一路走一路吐,小白脱了淘来的古着牛仔外套,安迪边吐,她边擦。一回到家,安迪就倒在榻榻米上开始睡,小白也在拥挤的榻榻米上,和他挤了一整晚。小白也是那种野生的女生,清楚自己以后要做什么,怎么都不是小鸟依人的性格,但和安迪在一起,她却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收了心的家庭主妇。
安迪回来找小白的时候,他们一起看过两次音乐节。一次,小白靠着安迪的肩膀听马条唱:从你住的地方算起,我离开你至少有五千里,五千里。一次,安迪和着台上的海龟先生,在小白耳边唱:其实你一直就在这里,从来就没离开过我。放下了自己,我才可以去认识你。
其实他们相隔的城市,一南一北,飞行时间三小时。只是,多的是数不清的长亭古道的告别,剪不断的码头港口山长水阔的牵念。少的是少年热血,随时翻山越岭的勇气和精力。
这期间,也不是没想过分手。两个人像是抱着必死决心的人在垂死挣扎,以为某一次的大彻大悟会彻底拯救彼此的生活,然而他们自以为大彻大悟了许多次,分分合合,却总是在最后关头相互妥协,承认难以离开的事实。
他们现在已经有半年没见了。不长不短的时间,他们却似乎觉得,比在一起的七年还要漫长。上一次在电话里说起各自的近况,似乎还是两个月前。安迪刚结束了一家出版社新书的封面与内页设计,小白也刚好辞掉了那个耗费她大量时间和脑细胞的新媒体运营工作。他们都需要一段时间出去大口呼吸新鲜的空气,但也只是在电话里嘱咐对方,好好休息。安迪对小白说,天冷了,多喝热水。小白告诉安迪别再熬夜了,太伤身体。他们一一回复着对方嗯嗯,好的。却在心里都知道,那已经是情侣之间无话可说时用来救场的客套话了。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的。小白和安迪,谁也说不清楚。只是他们都在挂掉电话的瞬间,怀疑自己面对的,到底是曾经亲密无间的人,还是一个只是活在手机屏幕以及各自想象中的陌生人。
或许是因远水救不了近火,无法时刻参与彼此生活的异地的空间,七年之痒的厌倦与习惯,对新鲜事物的渴求,同时爱上两个人的合理性,却不可以同时拥有两个人的事实。
【六】
安迪与小白坐在不起眼的小巷子里,还算精致的一家咖啡馆靠窗的位置。看得见路上挽着手走过的情侣,背着相机的游客,牵着狗的老大爷,骑着单车的老外。小白盯着桌子上咖啡的热气,时不时咬咬嘴唇。安迪看着小白,又在小白抬起头的时候不自然地看看左边的窗外,又看看右边桌的顾客。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自然。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迫于各自家庭压力不得不出来一见的相亲对象。
那天他们一路走回家,路上看见马路中间躺着一只被撞死的猫。显然不是被车轧死的,整个身体完好无损,只是头被撞烂了,一摊血洒在周围。或许它是极具冒险精神的勇士,或者心存侥幸以为自己奔跑到马路对面的速度可以大于行驶中的车速。总之生命就这么完结在一个连反应都来不及,更何况没有什么退路的瞬间。第二天,他们又一次路过那条路,小白发现,猫的尸体已经不见了,只剩下路中间一摊凝固的血。她盯着那摊血看了很久,觉得她和安迪的感情,似乎现在也像极了那摊凝固的血。
小白只在安迪这里住了三天,就买了回程的机票。
第二天的时候,他们一起去看了一场彭坦的音乐会。
安迪喜欢彭坦。他和小白曾经用一个下暴雨的晚上,窝在家里,一起看2007年摩登天空音乐节的碟。新裤子《我们的时代》前奏一响起来,台下的人就开始躁了。彭坦在台上玩起了照相机的游戏,《少年故事》唱到一半,大喊一声“照相”,然后自己拿起相机,对着台下拍了一张大合照。不知道现在这张照片和这个相机,他还有没有保留着。安迪说,那场演出的《少年故事》唱得他感动到天昏地暗。
当然,像平常的每一次演出一样,这次彭坦又在音乐会上唱起了《南方》。
我住在北方难得这些天许多雨水
夜晚听见窗外的雨声让我想起了南方
想起从前待在南方许多那里的气息
许多那里的颜色不知觉心已经轻轻飞起
我第一次恋爱在那里不知她现在怎么样
我家门前的湖边这时谁还在流连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这些已成回忆
每天都有新的问题不知何时又会再忆起
南方
那里总是很潮湿那里总是很松软
那里总是很多琐碎事那里总是红和蓝
就这样一天天浪漫就这样一天天感叹
没有什么是最重要日子随着阴晴变幻
……
在登机口时,小白给安迪发信息:我们就这样吧。
安迪说:好。
最终,小白和安迪还是分手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