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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一群弱鸡训练成行令禁止, 张弛有度的强兵需要多长时间?
邬琅用了一年的时间来回答这个问题。
自从邬琅成为巡防统领后, 东昌寨的兵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保持寨内原本负责各项后勤事务的金木水火土营不变后,邬琅建立起了玄甲四营,分别是攻坚灵活——破阵营;冲锋陷阵——先锋营;千里杀机——飞羽营;修罗妙手——女卫营。破阵营专门负责破坏敌方布防, 暗杀首脑,打探战场信息;先锋营作为前线冲杀部队又分为盾兵、刀兵两个兵种。盾兵多身强力壮固御, 刀兵多灵活自取善杀。飞羽营专攻箭术和远程机关术。而女卫营则是邬琅力排众议将女性领入军队,负责前线的伤员救治和战线后勤。
虽然和邬琅理想中的玄甲四营有一定的差距, 但是好歹这些人都是他亲手带出来的!能有这番规模, 他已经很欣慰了。而宋松和独孤胜的成长则是邬琅最喜闻乐见的。
宋松跟在常山身边学习,本事学得挺多,人却也跟着发闷了。以前好歹能聊一句, 现在是屁都放不出一个来, 弄得邬琅很是无语。身为破阵营的首领,底下的人有样学样, 一堆闷葫芦, 无趣到了极点。也就排排阵列,搞搞演习的时候能看看。
独孤胜经过那一场刻骨铭心的血战,心性是真的有了质的飞跃。他依旧很稳,但却多出了一股子狠劲。排兵布阵也渐渐变得诡谲起来。
而邬琅,在这一年的时间里, 不仅走进了东昌寨的权利核心,也融入进了普通寨民的生活。
每天,士兵们都要在操场操练, 或是在东昌山内进行徒步迁徙训练。邬琅从不缺席,练兵时虽然严格,但并不会有太出于各人喜好的偏心。他是玄甲军的统领,魁首。也是士兵们的弟弟、兄长。
练兵之外,邬琅还会给他们讲故事。那个江湖故事里有一教两盟三魔,四家五剑六派。有刀光剑影,有血海深仇,有因缘巧合,也有霓裳羽衣。
邬琅让金营打造制式盾刀分配下去。而盔甲,仿照大商一般士兵盔甲,色泽却是漆黑的。邬琅要让他们一看到盾刀就会想起苍云,穿上玄甲就有玄甲军的认同和归属感。
目的,不过是弱化士兵们心中的东昌寨。强化一个概念,他们要效忠的是玄甲军,而不是东昌寨。
洗脑是潜移默化的,就连沈蓬生也不太能察觉到这种改变。因为玄甲军就在东昌寨啊,效忠玄甲军不就等于是效忠东昌寨吗。
但很明显,对于高高在上,少有能见面的卢彦。邬琅是更能触摸得到的统领。而感情,永远是需要近距离培养的。
“听说前段时间渔阳镇的那个镇守送了个女人给卢彦?”
“是两个,少爷。”
“啊?”
“双胞胎姐妹。”
闻言,邬琅很是轻佻地吹了声口哨:“啧啧,娥皇女英啊,卢彦还真把自己当尧舜了。常山见过这俩娥皇女英吗,长得怎么样。又说卢彦被迷的神魂颠倒,从此君王不早朝。”
“相貌是漂亮的,卢彦很喜欢。”
“有杨记川那未婚妻漂亮吗。”
“常山不知。”
邬琅似是了然地点点头,瓷白瓷白的杯子在他手里转了一圈,杯内的酒夜也没有洒出去。
他们现在在渔阳镇的一个酒楼里,叫了几碟小菜,要了两壶酒,坐了不短的时间。
邬琅忽然谈起这个是因为楼下说书人一边讲着这杨记川相貌仪表堂堂,武功盖世,打遍天策府无敌手,打得北戎哇哇叫,然后舌头一拐就从英雄拐到了美人。说杨记川老爹本来给他物色了个名门小姐结下婚约,此女知书达理,贤良淑德,好到没边,嫁入将门正好文武互补。可小杨将军愣是不答应,左躲右躲,最后干脆从永宁一溜,跑邕州戍边来了。
“肯定是那位小姐不够漂亮,杨记川看不上她。”邬琅扔一颗花生进嘴,说道:“北戎那边消停了会儿吧。”
常山说:“北戎皇帝猝死,生前未立太子,也未留遗旨。现在,几个皇子正为了皇位大打出手。先前一直驻扎在广泽城外十几里的北戎大军已悉数撤回。指挥战场的征南将军汤连城也被紧急招回了北戎都城。”
“哦,那不是说杨记川有暇来收拾东昌寨了?”
“少爷就这么肯定?”
“东昌寨这么大规模,系统地练兵,已经超出了作为山寨土匪可以被容许的范围。杨记川作为邕州的戍边将领,他不会坐视不管的。而且,他的爱将可是在我手上栽的跟头。他肯定也明白,随便叫个阿猫阿狗来不过是浪费兵力和时间。”
“杨记川一定会来,我有这个直觉,而且不会远了。”
邬琅抬头看了眼窗外,形形色色的路人和商贩。街道尽头突然出现一个牵马的男人,缓缓走来,穿着朴素,却又高挑挺瘦,气势高昂,在一群普通百姓中尤为扎眼。沿途不少人都斜着眼偷偷打量他。
等他走近了,邬琅居高临下地打量这个男人,发现他长得不错,不止是不错,是相当好看。
邬琅不知为何心跳得特别快,脑中仿佛有一道警铃当当敲了几声。
邬琅看得专注入神,阳光宛若清辉一般疏疏落落撒在那人的头发和鼻梁上,带起的高光给邬琅一种璀璨冰冷的感觉。那人的嘴唇很薄,是个寡情薄意的面相。
忽的,男人回头朝邬琅所坐的酒楼二层窗户边看过来,两人的视线在夏日灼热的空气里相撞,擦出丝丝火花。
尔后又很快会转过头去,牵马继续往前走,进了一家普通的客栈,刚才的回眸对视似乎不过是惊鸿一瞥罢。
邬琅拧过视线,喝了口酒。
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更为重要的是,邬琅觉得自己心跳有点异常,这说实话有点不太科学。他又不是那种看到美人就心生悸动的色胚。
“常山,要是我突然心跳加快,这代表什么?”
“您病了。”
“我才没病,我是说我对着一个男人心跳加快了。”
“少爷喜欢上谁了吗?”
邬琅额上渗出一滴冷汗,翻个白眼:“那我还是有病吧。”
回东昌寨时,邬琅途径男人进去的客栈,从大门看到他端坐在客栈大堂吃饭,两人相距不过百尺,邬琅又再一次冒出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来。
邬琅眉目一皱,心道,看来是要距离比较接近才会有这种感觉。
他摇了摇头,并不想被男人发现,很快便走过客栈门前,从郊外取了马奔驰回东昌寨。
经过邬琅的建议,东昌寨原本暴发户一般的山寨外围防护更新换代,有了更为科学的哨塔分布和人员轮值,看起来更像是一个边防重地,而不是建在半山腰上的二流农家乐。
普通寨民出入山寨需要腰牌,而邬琅基本可以用脸刷。
“将军回山了?”
“将军回山了!”
邬琅无语地摆摆手,示意他们不用激动,喊个屁啊,又不是几百年没见了。
马匹一路往上走,邬琅接连穿过设立在堑道上的几道寨门,终于进入了东昌寨的营地内。
还没下马,就有玄甲军的士兵跑过来,敬礼,随后说:“将军,寨主叫您回来后立马去群英楼见他。”
邬琅说:“寨主有说找我什么事吗。”
士兵回答:“未曾,只是寨主的模样似乎比较急切。”
邬琅说:“知道了,下去吧。”
士兵一溜烟跑走,邬琅骑马跑上东昌寨内营。内营是身份较高的人居住的地方,像卢彦,沈蓬生一流,包括邬琅自己也住在内营。办公室也设立在此。
内营海拔比外营高,面积较小,却精致非常,据说布局也十分讲究,请了大风水师来设计。
群英楼建在东昌寨地势最高处,意喻明显。
这地方相当于天朝人民大会堂,一般情况下不用来办事。遇上类似薛棠直逼东昌寨山门这样的大事,卢彦才会在群英楼召集所有高层开会。
邬琅眼珠转了一转,心里猜测着卢彦究竟有何大事。
黑马慢慢停在群英楼门前的空地上,邬琅下了马,守在一旁的寨民立刻上来讲马匹牵走。邬琅不紧不慢地往群英楼室内走,还未跨过门槛便已经看到坐满椅子的人。寨主的首位却是空的。
沈蓬生温温凉凉地坐在轮椅上,见他进来,便朝他笑笑。邬琅颔首示意。他和沈蓬生的关系说得上微妙,即谈不上互相喜欢,也未有太大摩擦。一年前求出手的条件,邬琅也没有为难他,只是要他为自己做一件事,待来日想到了,便会要求。邬琅总觉得沈蓬生模样看着眼熟,心里便多了几番计较。
除开这些,倒也相安无事。
沈蓬生这一年里病有些起色,连带着卢彦也高兴得不得了,更是觉得自己天命所归,属于他的时代要到来了。
邬琅进了群英楼,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闭目养神,静待卢彦到来。
过了足足有两盏茶的时间,卢彦才姗姗来迟。虽然众人都不动声色,但是邬琅又怎么会感觉不到在做大家的不满。
邬琅见卢彦容光焕发,一脸春风得意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吃了回春丸。他进来后先是握拳道了几声“来迟了来迟,各位海涵。”随后便脚步生风地迈向主位,一屁股坐下。
“五郎也来了,甚好。”
邬琅面无表情,说:“寨主事务繁忙,恐怕不知道琅已来多时。”
卢彦被噎了下,打哈哈转移话题:“五郎幽默了,哈哈。说正事,今日召集大家前来,是有要事相商。”
沈蓬生轻扬眉目,问:“如此仓促将我等邀来,不知是何事?”
土营营主余男跟着发话:“对啊寨主,您这神神秘秘的,还让我们在这等了大半个时辰,有啥子事哦。”
卢彦暗暗瞪了余男一眼,你这大老粗不说话会死?但瞬间又恢复和蔼可亲,笑如春风的表情。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我想娶芙娘、蓉娘做夫人,这婚事如何操办,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卢彦话音刚落,众人面面相觑,皆有惊色。就连沈蓬生也是一怔,想来事先没被通气。
余男心直口快:“这有啥啊,寨主,您要娶夫人,肯定是要大摆酒席的!咱们东昌寨寨主成婚,可不能让外人小瞧了。”
赵努和身边的人对视一眼,斟酌片刻,回道:“寨主是娶正妻,还是娶小妾?”
卢彦微微皱了下眉头,说:“自然是正妻。”
赵努眉毛一跳,道:“这,恐怕不妥吧,寨主。那芙蓉姐妹乃是渔阳镇镇守送来的人。虽然老匹夫发誓和我们站一条船,但他毕竟是朝廷的人,难保不会又跳反。”
卢彦一挥手,“我已命人查过她们的身家背景,都是清清白白的姑娘。赵努你不用多说了。”
赵努敛目,闭嘴不语。
傻子都能看出来这个所谓的会议不过是走个过场,卢彦不需要反对意见,就算反对也没用,他是寨主,他娶老婆,还不是他说了算吗。
气氛有点僵,毕竟赵努说的不无道理,却没得什么好脸色。
最后还是沈蓬生出言调停:“即然是娶正妻,日子和布置都得好好琢磨。”
卢彦紧绷的神色稍有缓和,十分欣慰地看向沈蓬生:“那就麻烦蓬生多费费神了。”
沈蓬生点头:“是。”
过了一会,卢彦灵光一闪,看向邬琅,笑着说:“五郎,蓉娘多次提到过她十分仰慕玄甲军军威和玄苍将军威严,不如,备婚期间,你领着士兵排个节目,婚礼大典上表演,当做祝贺。”
沈蓬生猛然望向卢彦,眼中满满都是震惊和忧虑,立即开口:“彦哥,此事万万不可!”
邬琅颇有些惊讶卢彦居然会提出如此色令智昏的要求,虽然平日里卢彦缺少自知之明,到底还带着点脑子,晓得该听沈蓬生的话。现下,却是不知发什么疯。
他抬眸朝卢彦看过去,卢彦眼神清明,坐姿端正,发髻梳得一丝不苟,穿的衣物是上好织锦制成,束发的发冠一颗龙眼大的珍珠十分醒目。邬琅不禁想起纣王象牙筷的典故。越渐奢靡的卢彦,权利的野心已然膨胀到了极点。他难道真的不知道该用何种态度对待军队,对他邬琅?不,卢彦再昏庸,也是一路白手起家闯荡过来的人。枪杆子里出政权,有兵在手,才能任性。卢彦该最清楚这一点。当然,因为他太清楚了。而在即将面对戍边名将杨记川的讨伐,他简直慌不择乱。而越来越强大的军队却渐渐变得滑不溜秋,掌握不住,变成邬琅一个人的亲军。就连渔阳镇的老百姓都潜移默化的知道,玄甲军是玄苍将军的军队。而玄苍将军可是把那个薛棠重伤打退的人!邬琅的声望在东昌寨,在渔阳镇,都太大了。大到卢彦不能不心生防备。
卢彦现下,又何尝不是装傻充愣,在试探邬琅,甚至于,想要收回兵权。
邬琅在心里冷哼一声,暗道,这兵权又岂是你想收回就收回的,太看得起你自己了,卢彦。然则他面上却不动声色,道:“寨主,琅只会杀人,不会排演节目。若蓉娘姑娘喜欢,我找些先锋营的士兵给她表演杀人百式如何。”
卢彦笑容一僵。
邬琅旋即又说:“不过既然是寨主的婚礼大典,我玄甲军怎么也得有点表示。寨主放心,我定会给你和未来的夫人们一个惊喜。”
卢彦皱眉:“不会是那什么杀人百式吧……”
邬琅笑:“怎么会,喜事嘛,自然不该见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