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五章

方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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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大早的时候,老园丁就把金鸟的羽毛,送到了有着白色国王之称的拉米西欧三世的手上。

    世界上最巧手的金匠都打造不出这么一根精细的金羽毛。

    白色国王拉米西欧三世立刻召集了他几个心腹重臣进行确认。

    所有的重臣都说,这是一根价值连城的羽毛,比国王宝库里所有的宝物加起来都还要珍贵,比王国里所有的财富都要值钱。

    当然,这是夸张的说辞。

    最起码,白色国王拉米西欧三世的秘密花园里,那棵金苹果树的价值,就远在这根金羽毛之上,就连整只金鸟都无法媲美。

    不过,金苹果树是王室最大的秘密,就连王子都不知道,只有最核心的几个人才知晓,更别说外人了。

    国王的心腹重臣以他们的见识来看金羽毛,当然觉得它价值连城了。

    只是,人的贪欲是无限的。

    白色国王拉米西欧三世虽然有一棵价值无可估量的金苹果树,但他还要得更多。

    他威严的目光扫过全场之后,“一根金羽毛对我毫无用处,我要的是整只金鸟。”

    国王的心腹重臣闻言,一个个都闭上了嘴巴。

    拉米西欧三世也没有生气,他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所在,他控制整个国家需要这帮重臣,但想要得到金鸟,依靠的却不是他们。

    拉米西欧三世依靠的是给他带来金羽毛的园丁父子。

    在结束了与重臣之间的会议之后,拉米西欧三世又来到那个秘密房间,秘密召见了老园丁。

    白色国王开门见山就说道,“汉莱恩,我想要得到那只金鸟,无论付出什么代价!”

    叫汉莱恩的园丁脸色浮现一层为难之色,昨晚听自己小儿子的讲述,他就知道,这只金鸟绝对不简单。

    而且,世界这么大,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想要找到那只金鸟,比大海捞针还要困难。

    但国王的命令是不能违抗了。

    汉莱恩应承了下来,“遵命,我的国王殿下。”

    “汉莱恩,你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我也必将给予凯旋者丰厚的奖励,我以王室的荣耀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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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王承诺的重赏并没有让园丁兴奋起来。

    老园丁汉莱恩怀着沉重的心情,又回到了秘密花园里。

    三个儿子围了上来。

    大儿子加尔巴第一个问,“我尊敬的父亲,是国王生气了吗,让你如此忧愁?”

    老园丁汉莱恩摇摇头。

    二儿子安东尼接着问道,“那又是什么原因,我的父亲?”

    老园丁汉莱恩没有回答,而是望向小儿子赛尔维库斯,“维库斯(小名),你说那只金鸟今晚还会过来吗?”

    “恐怕它不敢过来了,父亲,我们以后的金苹果就不会再丢失了,国王再也不会生气了。”小儿子赛尔维库斯思考了一下,才回道。

    “可我们的国王殿下,要求我们必须把金鸟抓给它。”老园丁汉莱恩脸上带着几分苦涩和无奈。

    “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小儿子赛尔维库斯摇头说道。

    这时,一直被忽视而内心感到不满的大儿子加尔巴突然插嘴了进来,他对老园丁汉莱恩道,“父亲,我倒是觉得,那只金鸟绝对还会再来的。这次我们知道了窃贼是谁,我们就可以在花园里先设下针对鸟类的陷阱,它不来还好,如果一来的话,那么就绝对逃不出我们的陷阱,到时候,父亲,你在国王殿下那里,也可以有交代了!”

    这个建议确实说到了老园丁的心坎上了,他脸上变得意动起来。

    小儿子赛尔维库斯实在在场唯一一个和金鸟有过接触的人,他知道这只金鸟绝不简单,于是他摇摇头,泼冷水道,“我觉得没有那么轻易成功的。”

    “难道你有更好的建议吗,我的弟弟!”大儿子加尔巴转过头盯着赛尔维库斯,语气不好地说道。

    “我……”小儿子赛尔维库斯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没说什么。

    “加尔巴的想法不错,在没有别的办法之前,就先试试他的方法。”老园丁汉莱恩考虑了一下,点头采纳了大儿子的建议。

    大儿子加尔巴的心情一下子变得快意不少。

    昨晚因为弟弟赛尔维库斯射下金鸟羽毛的事情而受到父亲欣赏,内心生出的嫉妒之火也平息了不少。

    当下,大儿子加尔巴就指挥起两个弟弟,让他们去采购材料,设置陷阱,折腾了大半天,才弄好了下来。

    园丁父子四人随便吃了点食物,就待在花园里的各个角落里守了起来。

    这就叫“守株待鸟”了!

    一个晚上过去了。

    又一个晚上过去了。

    第三个晚上过去了。

    每个晚上都是安静祥和。

    然而连续熬了三晚的夜,却还是没有看到金鸟的身影。

    金鸟,不来了!

    金鸟的智慧并不比人低,但是胆子看起来好像不大,园丁父子哪里知道,金鸟逃离之后,还受到威廉的阻击!

    虽然金鸟最后靠着暴种,侥幸逃脱了,但在它心里,金苹果树花园这里,就像龙潭虎穴一样了。

    金鸟哪里敢来了!

    第四天。

    不用其他人说,大儿子加尔巴都知道他这个想法是不切实际的。

    金鸟根本就不来了。

    他主动对他父亲道,“父亲,我觉得我们不能这样被动下去。”

    老园丁睁着一双熊猫眼,看着自己的大儿子,没有说话。

    这是连续熬夜几天却一无收获的失落之眼。

    大儿子加尔巴只得硬着头发继续说下去,“我决定了,父亲。”

    “金鸟可能随时会过来,所以这里,还是要你和两个弟弟一起守着。”

    “而我,则要主动出击,离开这里,去往外面寻找它的下落。”

    “天空飞过,就有鸟的痕迹,我就不信外面没有人知道金鸟的情况。只要有人知道,我就一定会把它找到,带回来!”大儿子加尔巴眼神坚定地对自己的父亲说道,看那神情就像一个要出征的勇士。

    面对大儿子加尔巴的请求,老园丁汉莱恩一开始是不同意的,因为他们的身份是见不得光的。

    对于圣光之主教廷的人来说,他们就是异端,是要上火刑架活活烧死的那种异端。

    所以老园丁汉莱恩很担心。

    但大儿子加尔巴一遍又一遍的劝说,最终还是说服了自己的父亲。

    老园丁汉莱恩让大儿子加尔巴穿戴好严实的兜帽,不要让人轻易发现自己金发金瞳的特征,必要时将自己的头发染成别的颜色。

    因为金色,是远古时代的诸神血脉最明显的特征。

    传闻之中,血脉纯正的神裔,身体就犹如黄金一般。

    当然,与之相伴的,还有山呼海啸般强大到让人窒息的权柄威能之力。

    大儿子加尔巴得到了老园丁汉莱恩的首肯之后,兴奋不已,原本的几分困意消失不见,没用多长时间就打包好自己的行礼。

    他们一家都是白色国王的秘密护卫,白色国王并不是一个吝啬的国王,平日里,给予园丁父子的赏赐也是很多的。

    只是长年累月住在秘密花园里的园丁父子,并没有多少花钱的机会。

    这次大儿子加尔巴外出,自然不会在钱财方面短缺。

    加尔巴收拾好东西,在夜色来临之前,就跟自己的父亲打了个招呼,在两个弟弟艳羡的目光之中,往王宫外面走去。

    园丁的三个儿子虽然大部分时间都住在金苹果树花园里,但闲暇时刻,老园丁也会带他们,偷偷在王城里逛一遍,免得自己的儿子与外界的世界脱钩。

    所以大儿子加尔巴轻易地融入了王城的人流里,并在王城关门夜禁之前,走出王城。

    他不知道,暗中,有一双淡漠的眼睛一直在看着他。

    这个时候,天还没有黑。

    这个世界的生产力还很落后。

    城市的外边,往往是大片大片还没有开发的森林。

    大儿子加尔巴离开王城之后,走了没多久,就遇到了一片小森林。

    这个时代的森林,可跟威廉前世的城市森林不一样。

    前世的森林经过开发,除非是那些深山老林,否则的话,像那种比较危险的生物,豺狼虎豹之类的,大多都已经被剪除了,安全性是比较高的。

    但这个时代的森林,大型凶猛的肉食动物并不少见,天黑了,在森林里迷路,除非是天赐之子,或者早早找到了避难所,否则的话,不是被深夜的低温冻死,就是成为某只或者某群动物的口粮。

    威廉这里说的某群,是包括人群在内的。

    这个世界里,人吃人并不是很罕见的事情。

    威廉突然回想起当初被他丢失在森林里的白雪公主,不正是所谓的天选之子吗?

    现在据威廉得到的消息,白雪公主从深山里出来之后,在某个国家暂时定居了下来,似乎成为了联军方面对付黑巫后的一件政治武器了。

    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是怎么样了,说起来,威廉还真是怀念黑巫后的胸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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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丁的大儿子加尔巴如此有恃无恐,是因为这家伙传承了某位风系神祗的血脉,天生力量体质就远超一般人,尤其是敏捷反应速度,更是快人几步,威廉那个巫师世界的骑士,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再加上园丁的几个儿子从小接受园丁严格的战士训练,搏斗的技巧和经验并不差,这就是加尔巴刚独自行走在森林里的底气所在。

    突然,加尔巴看到前方的一块巨石上,一只浑身蓝色,类人身高的公狐狸,像人类一样坐在上面。

    事出反常必有妖。

    虽然这个世界没有这句俗语,但加尔巴心里也感觉到不对劲。

    他提高了警惕,沉默地拿出了弓箭,就准备要射杀这只看起来就很古怪的公狐狸。

    不料这时候,公狐狸却说出了人话,还是他熟悉的当地语言。

    “晚上好,先生,我等你已经好久了!”

    “不要射我,我将给你一个忠告!”

    “哦!”加尔巴还是没有放松警惕。

    “我知道你此行的目的是什么,你一定是想去找那只金鸟!”蓝色公狐狸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怪物!”加尔巴有些惊讶地说道。

    “我看到金鸟飞进去城市,也看到金鸟飞出来过,但现在金鸟再也没有来过了,所以我知道,你们一定会去找金鸟!所以我在这里等你!”蓝色公狐狸说得神神秘秘的。

    “我需要你的帮忙,不过在这之前,我会先帮助你!”蓝色公狐狸又说道。

    “为什么是我?”

    “这是一个复杂的原因,不过我以后会告诉你的。现在,让我告诉你,你应该怎么做!”

    “今天晚上,你将走到一个村庄,你到达那儿时,会看到两个门对着门的小旅店。”

    “其中一间非常热闹,看起来也很富丽堂皇,你千万不要进去。对面一间小旅店尽管门庭萧条简陋,但你应该到那里面去过夜。”

    蓝色公狐狸看起来一副真诚的样子,但一个正常人,怎么会轻易相信别人呢,何况是一只来历不明的动物。

    加尔巴心里想着,“这样一只野兽知道些什么事呢?”

    “倒是蓝色的狐狸皮毛,十分罕见,如果找不到金鸟的话,或者这袭蓝色狐狸皮草,能让我在父亲面前,挽回不少分数。”

    这样想着,园丁的大儿子加尔巴就直接搭弓射箭,长箭射向蓝色狐狸,却被蓝色狐狸轻易躲闪过来。

    它人性化的眼神里闪过一丝遗憾无奈之色,也没有反击,夹着尾巴就朝着森林深处逃去了。

    加尔巴虽然有几分失望,但也不敢追进即将进入夜幕之后的森林里,于是收起弓箭,又继续出发了。

    又走了一段时间。

    天幕完全变黑了。

    夜晚到来。

    加尔巴真的来到了一个村庄里。

    而村庄里真的如蓝色狐狸所说的一样,有两间旅馆。

    一间热闹非凡,欢歌笑语不断,还有诱人的酒香飘出来。

    这间旅馆的名字叫做“不归者的狂欢旅馆”!

    而另一间就萧条许多,连名字都没有。

    看到这一情景,加尔巴心里就说道:“要是我住进这间破旧的房子,而不去那间可爱舒畅的旅店享受,我岂不是一个大傻瓜了。”

    加尔巴走进了那间热闹的旅馆,而在他身后,一道幽深的身影,慢慢浮现了出来。

    他看着这间“不归者的狂欢旅馆”,眼神露出了异样的色彩——似乎有些不寻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