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你爱上了谁

八月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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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碧霞与一家报社的一个周刊承包人王林生同居了,几乎与谢涛断绝了联系。

    要说,这件事情还是谢涛张罗的。自从汪碧霞告诉他想嫁人,谢涛就开始操心替她物色对象。为自己的情人介绍男朋友,很少有人能做到。可谢涛总感觉欠汪碧霞很多,心里一边发着酸却还在替她操心。一次与王浩天在一起说起这事,王浩天正巧认识王林生,就给汪碧霞介绍了。

    王林生三十多岁,与王浩天是老乡,原来在老家一个乡镇工作,与原来的老婆离了婚,因为工作忙,生活得很苦,迫切需要找一个女人照顾他。

    当然,安排见面的时候,谢涛没有出面,他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吃醋,留恋,忧伤,都有一点吧。毕竟,他与汪碧霞好了那么长时间,她要嫁人了,说直接一点就是要与自己分手了,他能无动于衷吗?

    当王浩天安排好汪碧霞与王林生见面,给谢涛打电话告诉他两个人谈得很投机的时候,谢涛心里酸酸的,有点失望。看来汪碧霞真的要离开自己了。王林生是一个怎样的人,一见面就可以谈得很投机,可见她把他们以前的感情都忘得一干二净了,他实在有点受不了。

    接下来的事情让谢涛更失望,汪碧霞与王林生接触还不到两个月,就让王林生搬到她家住在了一起,过起了名副其实的夫妻生活。过春节的时候,汪碧霞还跟着王林生回老家了。

    谢涛曾想,无论如何也得最后聚一次,一起吃个饭,说说话,亲热亲热,也算做个了断。但他们没有,汪碧霞一直不愿与他见面,她在电话里告诉他,要断就得断利索,藕断丝连两个人都痛苦。就这样,两个人又平平淡淡地通了几次电话,就算画上了句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谢涛的情绪都很低落,想起这事就郁闷。

    自从与王林生同居,汪碧霞特别满足。三十多岁的女人,特别是像她这样一个做过“鸡头”的女人,能找一个年龄基本相当的男人,有一个家,实在不容易。而王林生人长得不丑不说,还是一个文化人,好赖也是一个省级报社的中层干部,尽管还是招聘的,在她看来也很风光了。

    女儿对王林生基本满意,但她对妈妈的做法不赞成。她对汪碧霞说:

    “妈妈,人家谈朋友都是男的花钱,男的买房子,你还倒贴,还让他搬到咱家来,不划算。”

    这个马上要上初中的小女孩的话让汪碧霞大吃一惊。现在的孩子,不得了,该懂的不该懂的他们都懂。但她并不这样认为,很多时候,女人要找一个男人过生活,钱并不重要,只要能好好生活,谁花钱都无所谓。当然,要有起码的经济基础。

    最主要的,汪碧霞感到王林生是属于她自己的。她知道,他离婚的原因不在于他,而是他老婆跟一个副县长好上了,后来那位副县长的老婆孩子在一次车祸中死亡,王林生的老婆就把他给甩了,带着孩子嫁给了那位副县长。这时正好赶上乡镇人员分流,他就主动提出来离岗,来到河滨市打工。刚开始在一家广告公司做业

    务员,认识了不少媒体的人,后来就在一家报社承包了一个周刊,做起了新闻。

    在汪碧霞眼里,王林生虽然不及谢涛帅气,也不够风趣,与他在一起是那种淡如白开水的生活。但他比刘家贵强得多。他不光知道疼人,还特别能干家务活。一般男人都不喜欢做家务,王林生却很积极。洗衣做饭刷碗,拖地叠被子擦家具,他全包了,基本不让汪碧霞干。汪碧霞开始以为他刚搬过来,新鲜劲下去肯定不会一直坚持下去,可七八个月过去了,他一直这样。这肯定不是一时心血来潮所作的表演,而是一个男人顾家养成的习惯。很多时候,她像做梦一样,心里老问自己:我汪碧霞这辈子还真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可以说,自从有了王林生,她天天都生活在陶醉之中。

    汪碧霞从心理上已经死心塌地地跟着王林生了,如果不是认识的时间有点短,一些姐妹劝她别急着结婚,她早就想把结婚证领回来。

    女儿放了暑假,去参加一个到山区体验生活的夏令营了。汪碧霞跟平时一样上班下班。这天,汪碧霞下了早班,一边下楼就给王林生打电话,王林生却关机了。她想他也许正在开会,也许手机没电了,回家等他吧。

    一出商场门,一股热浪迎面而来,强烈的阳光照得人眼都睁不开。下午两三点应该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但大街上的车流、人流的密度并不见小,很多年轻的女性穿着不能再露的衣服,戴着太阳镜,撑着遮阳伞,把城市装扮得绚烂多彩。

    汪碧霞戴上遮阳帽和太阳镜,推了车子准备回家。尽管她曾经与新潮的女孩子在一起很长时间,但在穿着上还是喜欢庄重一些,一般不穿太露的衣服。她认为,女人暴露得太多了反而让男人一览无余,没有了神秘感。再说了,大夏天,阳光会毫不客气地晒黑你裸露的皮肤,也影响女人的风采。老百姓有句话,一白遮百丑,可见女人皮肤白是多么重要。今天,她穿了一套黑色的长连衣裙,人显得高而苗条,又显得成熟高贵。

    汪碧霞出了商场,骑着自行车回家。天很热,可以明显地感到柏油路面散发的热气。她刚走到小区门口,挂在脖子上的手机响了,她一看号码,是个不熟悉的电话,心想,这个时候会是谁呢?一接通,传过来一个女孩的声音:

    “喂,你好,你是王林生的老婆吧?我是他一个朋友,有点关于他的事情需要跟你谈谈,你现在有时间吗?”

    “啊?什么事情?你还是跟他谈吧,我又不认识你。”

    “我既然找你就有找你的理由,你要是不谈就算了,你可别后悔,你快说。”

    “你能先给我说一下是什么事情吗?”

    “我只能见了面告诉你,一句话两句话也说不清。你说,见不见?如果你想见面我在紫荆山这的咖啡厅等你。”

    “好吧,我十五分钟到。”

    汪碧霞挂了电话,赶紧给王林生打电话,王林生仍关着机,再往他办公室打,说他下午就没去上班。汪碧霞心里就毛了,一边走,一边

    胡思乱想,难道他在外边嫖妓被抓住了?可与她通话的又不是公安,而是一个女孩。他跟那女孩好上了?可这种事情瞒还来不及呢,为什么要找我说呢?要不是那女孩缠住他不放?可与他在一起这么长时间没发现什么蛛丝马迹呀。想来想去汪碧霞也想不清楚究竟怎么回事,心情一下子就坏到了极点。男人,真让人不省心!

    到了咖啡厅,与那个女孩接上头,汪碧霞坐在那里心慌意乱。

    一个一看就是能勾男人的女孩:个子不高,身材也不胖,两个rufang却特别丰满,让男人一见就想入非非的那种;尤为惹眼的是她那双眼睛,一闪一闪地发亮,脸上不笑眼却在笑。汪碧霞曾听一个相面人说过,这就是桃花眼,无论男女有一对这样的眼睛都会风流成性。

    看着汪碧霞在审视自己,女孩开口了:“我叫薛冰倩,王林生以前的同事。”

    薛冰倩说着还像谈业务一样给汪碧霞递了一张名片。汪碧霞看着她,等着她往下说。

    “我也奇怪了,这男人都怎么回事,家里有这么漂亮的老婆,怎么还在外边拈花惹草?”

    “我纠正一下,我们还不是合法夫妻,严格说我还不是他老婆。”

    “啊?这样?但我知道的你可是王林生的老婆,要不我怎么会知道你的手机号?他手机上存的就是老婆。好了,这都不重要。我要告诉你的是,王林生两天前强奸了我。”

    汪碧霞一听,如五雷轰顶,一下子就懵了。等到她知道了内情,更是悲愤到了极点。好呀,你王林生竟然是这样一个人,用下安眠药这种卑劣的手段得到一个女孩子,真让人无法容忍。

    要说,王林生以前在男女之事上还真没有太出格的事情。离了婚到了中原,身边没有女人了,才开始拈花惹草,很多时候是嫖妓,因为泡妞的成本算起来比嫖妓要高得多。泡妞说起来容易,其实也很需要投入,包括物质上和感情上的投入。刚认识首先要请吃饭,如果女孩不愿理你,请吃饭根本就不去。吃了饭也只算挂上钩了,离上床还远着呢。接下来就是与女孩交往了,她要逛商场超市,你就跟在后边等着付账;她要过生日,你就买个让她动心的礼物(很多女孩跟男人认识不久就说过生日,到底是不是生日只有她自己清楚);你还要多陪她,不然一转眼她又跟别的男人搅到一起,你就前功尽弃了。这样下来,没有点时间,不花点本钱,想泡女孩你是不能得手的。

    有人说,女人无所谓忠诚,之所以不背叛是因为她所受的诱惑不够。这话听起来让所有的男人恐慌。要真是那样,说不定哪一天自己的老婆在受到足够的诱惑之后就跟别人跑了。事实也确实让人悲哀,很多女人在受到诱惑后离开丈夫,甚至连孩子都不顾。

    王林生就受过这样的伤害,与自己青梅竹马的老婆一转眼成了别人的老婆。曾经,他为自己嫖妓泡妞自责过,甚至喝醉酒骂过自己不是人。但他需要女人,三十多岁的男人,没有女人的日子可真不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