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故人重逢

红泥小树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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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瑾把沈晚上上下下打量个遍,然后回以礼貌一笑:“在下商瑾,幸会。”这女子,蓝眼睛、金发、雪白肌肤一看就是异族人士。不过,生得一副绝色容颜,甚至可以与小狐狸媲美——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美则美矣,还是小狐狸更合他心意,那肆意飞扬的长发,正如她的人一般,随心所欲、不受束缚。

    慕凝九看到商瑾嘴边笑容,和墨眸中氤氲的不明情愫,心想:沈晚生得如此美丽,居然让商瑾美人都愣神了!要她说,沈晚再美,还是比不上商瑾自己的绝世容颜啊。这个每天照镜子却总看不腻自己相貌的商小公子,审美有所改变了?看这架势,难道是一见倾心?啧啧,这要是她找到了沈晚不为人知的秘密,是告诉他呢还是不告诉她拍了怕脑门,思绪已飘到百里之外了。

    “商瑾,给我介绍介绍呗,狄国哪儿比较有特色?我也刚来,还要你们带我玩呀。”沈晚虽说在与商瑾对话,却特意用了“你们”一词,把原本暴露的目的润化得模糊不清,好不让大家起疑。

    “一起吧,大家漂泊在外,借此机会,也图个热闹。”突然一个低沉的男声道。

    “智音大师?这几日,你去哪儿了?”商瑾挑眉,问道。自那日晚,他指点迷津过后,就没再出现。他还以为大师闭关修炼去了。

    “就许你四处闲逛,还不许老衲好好欣赏欣赏这天地山水之美吗?”他佯装恼怒,拿左手的法棍用力戳了戳地,发出“笃笃”的声音。

    “哦这样。”

    “老衲今日去狄国东部赏山茶花,巧遇一位刘姓公子。”

    “所以?”慕凝九接道,嘴角扯了扯,露出些许不耐烦。

    “是了,定是十一来啦!我要去迎接他”商瑾突然拍腿大喊,“砰”地一声放下茶盏,飞也似的跑过木桥,往客栈门口冲去。慕凝九一挑眉:他们,有这么亲?

    “呼终于到了。”刘十一卸完在马上的最后一个行李,瘫坐在地上。一路风餐露宿、马不停蹄地赶来,为的就是省下公子给的公费,存着留为己用。他掏出腰间沉甸甸的一包碎银子,嘿嘿地傻笑出声——总算,这一路的辛苦没有白费。嗯,我要先去酒楼好好吃一顿他揉揉扁扁的肚子,满足地起身,脑海里已浮现出他置身满汉全席的情景。

    “十一——”一个满溢欢喜的男声在他后方响起,他正想回头,却被一个大力撂得站不住脚。

    “十一,我终于找到你了,这次一别十多日,你不知我有多想你,从出生到现在,我们可从没分开这么久过。”刘十一心里微微一惊:这,莫不是个断袖?可声音为何如此熟悉

    他站直身体,道:“这位”等他看清来人,眼睛立马瞪得和桂圆一般。

    “公公公公子”这是公子?!这还是那个一肚子坏水自恋上天的公子吗?他不是有洁癖的么?居然会允许别人与他接触被掉包了?失忆了?他看了商瑾许久,总结出一个结论:从头到脚,无不证明这就是他那长得惊天地泣鬼神的公子,甚至还更好看了些。意识到这点的他,抓着钱袋的手微微一紧,心如擂鼓。

    可商瑾是谁?无比狡猾的人精啊,自然是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端倪。手一拍,钱袋就到了他的手中。他扬起一抹商氏标准微笑,道:

    “没想到我的亲亲十一居然还懂得为我省钱了。不错,有长进。一路辛苦了吧?来与我去客栈里喝杯清茶去去疲劳”他先一步走进飞云阁,一边冲他极具“亲和力”地招手,一边快速脱下外袍,用拇指和中指捏着,一脸嫌弃。

    “”啊啊啊啊!!!刘十一已经滴血的心,仿佛又被狠狠洒了一包盐。谁要是现在质疑这人不是商瑾,他一定跟他急!这分分明明真真切切就是如假包换的商恶魔啊他的宝贝银子,满汉全席,这下全部与他失之交臂了啊。就差一点,他就不会沦落到喝清茶的下场,就差一点

    就在刘十一颓废地坐在飞云阁地上时,旁边也有不少人对十一和商瑾指指点点,不知在说什么。商瑾眉头一皱,缓缓道:“十一,愣着做什么?还想在这表演骑独轮车吗?”刘十一的心一颤,飞快提起大包小包,朝客栈里掠去,一下子不见踪影了。

    商瑾在他逃远后终于忍不住“哈哈”笑出声来。这小子,半月不见,怎么越来越不经逗了,真是可爱。

    刘十一跑了一阵后,速度渐渐放慢:嗯?他又没做什么亏心事,干嘛跑这么快?他累得坐在路边草地上,心里寻思:公子平日的一大乐事是什么?逗他玩!他从小与他一同长大,被逗的次数还少吗?不是都习以为常了吗——反正他从来是口头说说,又不是真来。怎么一会儿不见,就忘了他这个劣根性?!哎呦,又被耍了。他一拍脑袋:唉刘十一你个榆木脑袋。

    “十一,来一起吃吧。”商瑾敛了敛不自觉溢出的笑,正色道。

    “啊?”十一掏掏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

    “你不是还没吃饭吗?一起吃啊。”商瑾重复了边,无比耐心,全然不像以前说话不到三句就不耐烦的人。这是为什么呢?

    “小狐狸,这道雪山百合是狄国名菜,有滋养安神、补中益气的作用,你尝尝看,味道清新,刚好与这些肉食中和。”商瑾指着那一盘晶莹剔透的物什,笑着推荐。慕凝九从盘子里的鸡肉中抬头,将信将疑地夹了一筷子百合,放入口中。

    “嗯,还不错。”她评价。刘十一瞥见身旁商瑾的笑容格外灿烂,平日里一笑就让人毛骨悚然的感觉不再。咦?总觉得,他不在的日子里,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不过这事,还是自己想想好了,如果去问他,说不定会惹他恼羞成怒,自己也没好果子吃。

    陆家村。

    “公子,我们”

    “晗公子,晗公子,您救救我家五儿,求您了,救救他”一个中年妇人猛然冲进屋内,接着一个劲儿地朝尉迟轩磕头。村民说眼前这男子精通医术,来陆家村的这几日,村民的疑难杂症都叫他给看好了,那她的五儿,也定不会有事

    “大娘,您先别激动,到底怎么回事?”应时搬了把椅子给妇人,递给她一杯茶。

    她渐渐平复:“是这样的,今早我和往常一样去五儿房里叫他起床,却发现他不在。五儿平日里就会早起去山上练什么没用处的武功,我劝他他也不听,就由着他了。所以他不在我也没多想,直到巳时,还不见他回来,我才觉着有什么不对劲,正准备去找他,却被刚从山间归来的老许告知五儿昏迷山中公子,求您救救五儿,救救他,没有他我可怎么活呀”

    “大娘,带我去看看吧。”

    北宫晗随那妇人穿过一片破旧的房屋,推开挂了红色辣椒的小木门,弯腰进了去。屋内很暗,只能隐约望见床上一动不动的人影。他低声吩咐了句:“应时,点蜡烛。”

    “哧”的一声,火柴燃起,小小的火焰,点燃了一节短小的红蜡烛,北宫晗走近,看见了一个约摸十五六岁的少年,双眼紧闭地躺在微微泛黄的小床上。

    他伸手探向少年的鼻间,只能感觉到无比微弱、近乎消失的呼吸。脸除了有些苍白外,并无中毒迹象。脉搏跳得极慢,他朝他体内注入一股内力,却仿佛石沉大海般,无一丝存在的痕迹。少年如同一个无底洞,吸收着外界源源不断进入的能量。怪了。他想,一边翻看他除脸部以外的肌肤,终于在他的胸口发现了一个黑色的印迹。形状极其古怪,像是什么古老的部落文字或图案。

    他愣了下,继而朝中年妇女微微颔首:“大娘,五儿这胸口的图案,您可曾见过?”

    那妇人凑近一看,惊讶道:“这是哪里冒出来的?平日他赤膊时从未得见啊,怎么忽然就有了”她湿润的眸中露出些许困惑。

    北宫晗蹙眉,缓缓道:“大娘,虽然无法得知五儿到底怎么了,但他的昏迷绝不是意外。我需要把他带走,才能近一步医治。不然,再耽搁下去,怕是”

    “晗公子,您能治好他吧?”妇女听言,眼神放空,干涩地问。

    “我尽力。”

    “谢谢您。那麻烦您照顾五儿了。”她眼里泛起泪花,哽咽道。布满皱纹的手轻抚男孩脸颊,喃喃地说:“五儿,你一定要健健康康地,回来找娘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