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鹊玉误投杯2

蛤蟆吵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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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情景,心绪辗转只在刹那之间。我也开始迷迷瞪瞪,想是鹊玉效力发作。看那女子时,说不尽的唇红齿白,脸如荔枝肉一般,一双水汪汪大眼,睫毛呼扇一眨,就像两只小蝴蝶,我抓住打兽龙筋,手有些发颤,已是抓不很稳了。强打精神对她说道:“你别跳楼了,回屋去,咱们去楼下大堂门口见面。”

    那女子一改起初迷乱的眼神,开始目不转睛的盯着我,口中喃喃说道:“我好像在哪见过你,绝对见过你。”

    鹊玉这东西厉害就在这里,能将两人情思栓定,似真亦幻,半实半虚,不可捉摸。红楼梦里贾宝玉第一眼见到林黛玉,脱口而出: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就是这个道理,原来在青埂峰之下,补天遗石遇到二位仙长之时,就已将几桩公案栓定,所以贾宝玉一见林黛玉说是曾见过。

    鹊玉效力类此。

    那女子不再叫喧跳楼,也不问我从何而来,只是痴痴迷迷,见我说楼下等她,回到道:“那我就去找你。”。说着慢慢抽身至窗内,急急去梳妆打扮,准备出门。

    我顺着打兽龙筋再次攀至楼顶,林慕蝉兀自张望,问我说:“你给她说了什么?她不跳楼了?”

    我上气不接下气的道:“林慕蝉,大事不好,捅了大篓子了?”

    林慕蝉不知就里,轻描淡写的说道:“嗨,没关系,她就是知道我住在这里,也不会把我怎么样的,只要别三天两头的寻死觅活,扰我清净就行。

    我慌忙摆手说:“与这无关,刚才我仍的那枚鹊玉,被大风吹进了她的窗户,也是巧她爹遇到了巧她娘,那鹊玉正掉在她的红酒杯子里。我在楼顶喝了鹊玉泡的酒,她在楼板下也喝了鹊玉泡的酒,这和对饮没什么区别,搞不好,我俩这一生都得毁在这鹊玉上。”

    林慕蝉已然知道鹊玉的用处,一时间花容失色,站在楼顶上呆呆的半张着口,内心深处,翻云滚浪,嘴上却一句话说不出来。

    我大体能知道林慕蝉内心感受,就是再傻也看的明白。

    林慕蝉能展翅驮飞我上来,不是单因为楚凤楼鼠窃火叶枪,她情绪低落,想找个人聊聊。而是对我有些许好评,说是一见钟情,未免太过,但至少不反感,想和我相处相处,毕竟我们两人经历异于常人,她已流浪多年,我不流浪则会丧命,可谓是同病相怜,天造地设的一对,属于王八看绿豆。

    如今鹊玉误投杯,突然冒出一个和我共饮鹊玉酒的女子,林慕蝉怎不心乱如麻?毕竟她经历过太多人事坎坷,想找到一个对她飞天之术不惊诧的人就已不易,更何况我还是个江湖上赶虫的师傅,在江湖概念上,我们同属异人。

    退一步讲,即便我们有缘无分,这辈子也注定是刎颈之交,用现在流行的说法,就是男女闺蜜。若是真心朋友,岂能看我陷入鹊玉情迷之中,要知道,换做常人,这也许是好事,但是我有约法三章,单是不能进屋就够好人受的,对方也陷入鹊玉情迷,哪天将我强行拖入屋内,离死也就不远了。

    我见林慕蝉一时愣住,安慰她说:“林慕蝉,别担心,这鹊玉能迷人,就有解法,我肯定能把这法解了,绝对不辜负你……”

    话说到一半,我突然感觉有些唐突。

    林慕蝉从愣神中回转心神,佯装无所谓道:“我担心什么?这关我什么事?我还得祝福你哩,吃顿饭的功夫得抱美人归,看那样子,那女孩好像很漂亮,而且住的起这地方的,肯定很有钱。我们也跟着沾光不是?弹冠相庆。”

    一番酸不溜秋的话,说的我也不知所措,但我知道,若是不抓紧时间下楼,楼下那女子还指不定闹出什么幺蛾子。

    我略有些着急,说道:林慕蝉,还得麻烦你把我弄下去。”

    林慕蝉竟白眼看天,勉为其难的一笑说:“下着雨,我腿脚不好,可就不下去了,再说,我下去做什么?人家两个人你侬我侬的,我破衣烂衫,杵在那煞风景。”

    林慕蝉话里夹枪带棒,我无奈的摊摊手:“这不是人命关天嘛,因为我乱扔垃圾,导致这女的迷情而死,有些说不过去啊。”

    林慕蝉慢吞吞的说:“你不是有那根什么龙筋吗?拽着下去吧。”

    我带着恳求的语气说:“那也得有人给我拉一下。”

    林慕蝉接过打兽龙筋的一头,在造型混凝土柱上绕了一圈,双手紧紧攥住,将另一头甩给我,我拴在腰上,这东西和蹦极相似,也得亏我不大恐高,纵身下楼,打兽龙筋果然是个高来高去的物件,我也不知道它到底能拉多长,反正是缓缓的一直被拉伸,我顺利的顺着墙缓降到地面,路边也有人看到我拉着根绳索在楼上晃荡,但天色已晚,他们以为是擦楼的蜘蛛工人。这年头,人们看到些新奇的事,总能以以往丰富的经验,自己给自己抬出一个解释来。

    降到地面以后,林慕蝉在楼上,解下打兽龙筋,那东西像橡皮筋一样向我射来,我急忙躲开,龙筋的一头甩向地面,还带着些许电火花,因为这龙筋只要抽起来,就会带电火花的。索性没有打到我,我将打兽龙筋收入百宝囊中。

    那时的我,打扮非常另类,即便是乞丐,也没有我那副装束的。

    入秋以来,我披着鲛纱大氅,内穿金玉轻薄衫,下身穿着昆仑石丝裤,脚下涉水蜘蛛鞋。后面背着一个蜘蛛肚的包裹,是些日用之物,左边斜跨一个三十六格时迁百宝囊,是些江湖行走小物件,右边是龟甲百兽囊,里面装着白盐快鼠。

    除了金玉轻薄衫不沾尘土泥垢之外,其余的装备均是污垢不堪,而且身上衣物,因为年代久远,款式不伦不类,远远看去,就是一个叮当搬家的乞丐。

    这身打扮在赶虫的同行看来,肯定会觉得超级拉风,瞬间就能被我镇住,但在市井巷陌行走,别说去会个人,就是从我身旁走过的闲人,也得掩鼻而行。我就是父母教育孩子的活靶子,比如经过我身旁时,领小孩的父母顺便拿我做个比方,告诉孩子:“看,你以后不知道努力,就会和这个臭要饭的一样!”

    我心里也打鼓,这个样子在高级酒店楼下厮见饮了鹊玉酒的女子,容易引发事端,那女子我倒不怕,无非是因为药力发作,向我倾诉一下好感。但看热闹的闲人不饶人啊。这年头一个要饭的乞丐,和一个妙龄女子纠缠不清,即便是个路人,也会挺身而出,惹不了流氓还惹不了乞丐吗?

    我怀着忐忑的心情,慢慢往酒店大门附近走。

    看那酒店时,珠光宝气,透着富贵气息,酒店大堂外是几十级台阶,步入酒店大堂总有种高不可攀的感觉,大门有两层楼高,门口全部是大理石铺就。站着两个挺拔伟岸自命不凡的门童。我呆呆的站在酒店大门阶下,十分茫然。

    两个门童用一种不可理喻的眼光上下打量着我,其中一个揪出领子下面的对讲器不知说了些什么。不一会从酒店大堂里走出两个满面怒容的保安,一胖一瘦,走在前面的那个胖保安手中提着一个方便袋子。

    我心道坏了,这是来赶我走的。

    走到切近,我看清了保安手中方便袋里提的是两个盒饭,大酒店就是不一样,连打发乞丐的食物都如此高端,是两个未开封的盒饭,而不是剩菜。胖保安趾高气昂的厉声喝道:“我说要饭的,这两个盒饭给你,别处溜达去,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

    说着话把两个盒饭吧嗒一声仍在了我脚下,不屑之气溢于言表,里面的菜都摔出来了,一个是青椒土豆丝,一个是西红柿炒鸡蛋。要是平时,我肯定会捡起盒饭来立即就走。因为咱干什么得像什么,既然表面的行当是乞丐,就别跟人家扯西山挖过煤,东山见过鬼,厕所后面喝过水,火车道上压过腿……

    可今天不行,人命关天,也包括我的小命,我只得陪着小心,告诉二位:“两位大哥,你们行行好,我今天来不是讨吃的,是等个人,约好了在这见面,十万火急的事!见着了,立马就走,您二位行个方便,权当赏我吃食了。”

    那瘦保安立即面露凶光,把袖子一挽,露出了胳膊上的纹身,纹着两个图案,一个是只吃不吐的貔貅,另一个是三眼二郎神头像。

    这两个纹身十分地道,貔貅只吃不吐,是聚财的意思。二郎神神通广大,三眼看人,是通吃三街十六巷。这在民国江湖中就有讲究,这瘦保安在社会上混的不俗。目下大酒店的保安,虽然穿着一身保安服装不起眼,可脱了这身衣服指不定去干什么。

    酒店是个大名利场,三教九流五行八作,无所不有,因此酒店的生意也多是明暗两套,明着是美食住宿,暗地里兼着窑子、赌场、卖冰卖粉儿。没些个能打能扯的地痞无赖镇着,还真不一定能开的下去。

    说白了,如今开酒店,必须三路人马,一路是白道的,官厅得有个拿干股的,专给酒店平事儿;一路是黑道的,带着小弟看场子,现今的小弟也不比前几年,那时都是些无业游民,一上眼就知道是青皮,如今都有些身份掩盖,或是保安,或是员工,甚至有些个公司企业法人也由小弟担当,出了事自然也是小弟抗,所以这两位明着是保安,暗地里就是看场子的;还有一路人马,才是真正的经营者。

    瘦保安见我上下打量他,不时抽筋似得摆摆头,不安的舔舔嘴唇,咬着后牙槽往嘴里吸气,我听黄金童讲过,这是溜冰的后遗症,这种人容易产生幻觉,做事情匪夷所思,心狠手辣,完全不计后果,因为他们神经有些不正常。

    果不其然,瘦保安发了狠道:“要饭的,我数三下,你给我滚,滚晚了,我只管刀子攮,不管治。”

    “三”

    “二”

    “一”

    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遇到这种情况,我当然得跑,一时跑了,还有个和缓,早晚我能见着鹊玉女子,要是不跑,当时就得死在这小子面前。即便不死,受伤也够呛,又不能住医院,而且还没钱。

    要说硬碰硬,跟他厮打,我有鹿骨刀,他不一定占着便宜,可我在柳树沟多年,一直深居简出,赶个虫还行,见了外人,手心直冒冷汗,若是发起冲突,两条腿打颤,从心理上就先输了一半。

    我见那瘦保安目光狠毒,像是吸毒过量产生了幻觉,拧身回头,准备逃跑,不曾想到,那瘦保安手脚利落,一下子抓住了我那脏兮兮的鲛绡大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