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世繁花

包艳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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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又弄了个博客,说着“又弄”无非是先前几个自己没有经营下去,最终都夭折了,一直喜欢在博客上写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却不是很喜欢象流水帐一样的记录着自己的生活,只是轻轻地提到我的生活,真?假?虚?实?在一个国度里,我是文字的大臣,我还没有想做皇帝。博客里很多人不断地更新更新再更新,为的是被点击被点击再被点击。看见被人访问的数字跳跃地不停地增长增长再增长,于是笑,再笑,他们是博客里的准皇帝,谁不知道谁是皇帝。而我注定不是。有人来我的博客里,留下了几句话,最后说,让我去看看他/她的窝,我也会回访,这是所谓的博客道德,可只是回访,却不留只言片语,因为陌生却不知道说什么,好象我也对他们说过,你的博客背影好漂亮,一样的话对好多人说过,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漂亮,当然我说的是博客。

    我曾把自己的博客弄成了很多的风格,是先前的如同一个花园,可最终自己的不经心让它长满了荒草,然后又做了一朵流浪的花,满世界的流浪,也只能在我自己的世界里走走,走回到原来的地方,要的是“一世繁花”它有我给它的生命,是繁荣的,可最后的最后我选择黑色的背景,也许黑色中一个人什么都看不见,一个人。我曾和我的朋友说选来选去,最后觉得黑色简单,自然,喜欢这样的,就象我一直钟爱自己黑色的头发,黑色的,原于一个未知的世界。

    朋友留言,说要我开心,我没有说,我不置可否,他们说从我的文字里,有一种让人疼的感觉,我不知道我有这样的魔力,可以把文字变化成这样,我说我喜欢写这样的东西,让人疼的东西,至少让我知道还有感觉,我以为我失去了一种触觉的东西,终于想想自己的文字难怪会让人产生别的想法,也许我在说一些事情的时候更清楚些,因为很难有人去明白我要表达的意思,我只能说的更明白些,一言即中。其实我没有不开心,我有自己知足的快乐,我懂,我自己懂。只是有的时候,沉浸在自己的国度里,忘了四季的轮番登场,走出来的那一刻才知道冬天来了,而在我这里却忽略了,我以为冬天始终迟迟不来,却在今天早上看见湖上结了薄薄的一层冰,冻结了水的蠢蠢欲动。只是湖上的微微白色的垃圾刹了这一本来很perfect的景致。算是见到了今年最大的雾,两步之远却也看不到对方,弄不请雾舞隔着我们,还是我们破坏了雾的雅致。我想起了我的一个朋友的签名“其实我好想告诉你,我很喜欢在雾中走来走去,因为身边是你。”因为身边有你。也许雾里的我们不会乱走,因为怕丢,因为怕你看不到我,因为在雾中一样会迷路,因为互相牵引不会在雾中显得孤单,因为我需要有你。好久依然没有改变自己的习惯还是喜欢一个人独处,一些时候。因为很多时候,只有一个人能解决一个人的事情,我相信这样。有时候喜欢游荡,却不感孤独,一直喜欢看一个人msn空间,一个男人,26岁,黑色的背景,白色的衬托,缓慢的英文歌曲依稀的暖暖冷冷的文字,好想从一个不开灯的屋子里飘出来,是文字飘出来,烟。如同一个女人,独着慢慢地把酒融化入自己的身体,任寂寞从身体里流淌出来。彼此思念,各自孤独。我想有一天我还会选择一个人走的,一个人会好的,一个人花掉一个人挣得所有的钱,一个人睡一张大大的双人床,一个人去旅游,然后邂逅很多一个人,一个人回忆,一个人憧憬,一个人的烟火,一个人思念,一个人孤单,象我的一个人的一世繁花,繁华

    那是我的一世繁花,尽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