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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每个周五我都会去图书馆,曾经每个周五我都会看见那个坐在我对面的女孩子。
我很少换座位,图书馆一开门,我就去找那个窗边的位置。我喜欢坐窗边,我想她或许也是。有个性的女孩子总是容易引人注目的,人嘛!“食色性”使然。她总是穿着那件mango的粉色印花小衬衣和白色短裙。我认得那件衬衫,因为看她每次都穿,路过mango的橱窗时,马上就能认出来。她上半身很纤瘦,有时我想她的胸围或许和我不相上下,当然我是个男的,虽没有厚度,但总有宽度。她的手指很长,中指上带了一枚样式简单的戒指。她不像别的女孩一样留指甲,想必她是会弹钢琴的。她的眼睛并不大,但是眼睫毛很长,每次她看书时都会形成一圈小小的扇子,遮住深褐色的双瞳。她的嘴很漂亮,我觉得那是她脸上长得最完美的地方,当我看书看累了,一抬头不由自主眼神就飘落在她的唇上,我觉得那双唇是百看不厌,小小的精致的双唇,不涂唇彩是是浅浅的粉红色,她只涂粉芋色的唇彩。清汤挂面样的长发在阳光下总是泛着一股浓浓的金褐色。我很奇怪那头长发为什么总能那么柔顺的被她归拢在脑后,如果有机会我总想摸摸它们是不是真的。
当她走过我身边时有淡淡的清香,我记得那是熏衣草的味道。每次当我借书回来时就能看见她坐在我对面,偶尔我会怀疑她是凭空出现的。因为她每次都穿做打扮得一丝不苟,完美的让人惊讶。
当我坐下后,她就会抬头看我一眼然后离开座位去找她需要的书。后来想想我才知道那一眼是为了证明是不是我然后才能让她放心的离开座位。她其实看书很不认真,一个小时中往往有半个小时在发呆出神。但是当她认真起来的时候连一点微小的声音都能让她皱起眉毛。我猜她是处女座的,处女座的人追求完美,挑剔,神经紧张。
她每次都会去自动贩卖机买可乐和朱古力豆。她经常一边转笔一边看窗外。她经常轻轻的微笑,她是很容易快乐的女孩子。而且我发现天气的好坏能直接影响到她的心情,往往看她的脸我就知道今天的天气预报中是不是说了今天会阴天。晴天时她看窗外的时间比在书本上的时间多,眼睛亮晶晶的并且嘴角会不由自主地上扬。下雨时她的眼睛会流露出很容易让人察觉的温柔,但是笑得很牵强。只有阴天,她的脸想结了霜,让人感觉不寒而栗,而且阴天的时候她总是看一会书就趴在书上,绝不看窗外,有时候我奇怪那她干嘛不换个座位。
她偶尔也会抬头看我,我想,就像我会不由自主地研究她一样,她也在默默地研究我。她看我看的久了,我也会抬头看看她是不是想说些什么,但是在对上她的视线后我才明白,她没有在看我,她穿透过我看另一个人,她的眼底映出的影子不是我,是一个很像我的人。也许,这就是她总是坐我对面的原因吧。
“咳、咳”我敢冒了,昨天我刚刚和朋友们从酒吧出来,稍有醉意,突然下雨了,我们便站在雨里一路狂歌,不理会已经是凌晨3点钟。大概是遭报应了。今天阴天了,坐在对面的她今天心情照例不好,光看我咳嗽时她那皱得不能再皱的眉毛就能看出来了,大概青筋都爆现了吧。“咳。”又咳一声。她的嘴角一抿,眼睛微迷,低下头在包里翻翻找找,她是不是想把我“做”了?突然她把什么东西扔到我面前,我微向后一扬,可别是“手榴弹”什么的,当看清是一盒草珊瑚含片时我抬头看看,她眼里露出不悦的表情,仿佛在心里骂我“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什么的。小嘴一张,吐出没有温度的句子“吃吧。喝点热可乐也治感冒。”声音像是尽量被压低的不自然的声音。我点点头“谢谢。”她却张口来了句“不用谢,不是我好心,而是你打扰到我看书了。”我笑,她干嘛要这么计较说得那么明了,她不说我自己也知道啊。她的个性有点像只刺猬,明明不凶又胆小,却又伸出一身的刺来保护自己不要被伤害,独自躲在刚硬的刺下享受自己的寂寞。光看她的眼就知道了,挂上笑容时脸变得很甜,眼是弯弯的月牙,眼神也是冷冷的月光——毫无温度。但发呆时流露出让人心疼的孤独,让我看清了她的本质——寂寞有带点清高,但希望被爱,被拥抱。但是她天生担忧的性格让她很容易悲观,太小心翼翼了反而将幸福拒之门外。
晚上的时候在酒吧遇到以前的老同学,听说他和女朋友分手后他父母安排他和一个挺好的女孩相亲。
“那个女孩怎么样啊?”我问。
“哪个?那个相亲的?”他挑眉。
“嗯,尤物?”
“是个好女孩,百分百的淑女,可惜不对我口味。对我来说,淑女就是郁闷的代言词——三脚踹不出个屁来。”他笑。“给你介绍介绍?”
我摇摇头。
“和上一个女人散了多久了?当圣人啊!”他拍拍我的肩。
“等毕了业再说吧,我正帮着赶毕业论文,哪有时间哄女人玩。”女人是不甘寂寞的,没时间陪她们,她们就怀疑你不爱她。我突然想起那个星期五女孩,暂时就叫她星期五女孩好了。
“咭,你读完了硕士读博士,像读到老啊”和好友又扯了些什么不记得了,反正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话,出了星期五能观察观察她,我们的生活都没有交集,连朋友都算不上,连认识都算不上,这样无聊的夜里,她在干什么呢?注意一个人注意的久了,就会把感情都注入目光里,然后渐渐的发现这个人的本质是好是坏,因为人在发呆时流露出的感情是最真的感情,最后会被这个人吸引,或许已经喜欢上她了,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柏拉图式精神恋爱。我苦笑。
早上起来时,妹妹硬拿送给男朋友的古龙水往我身上喷,问男人会不会喜欢这个味道,我想还勉强可以接受。在图书馆,我穿过她身边,她突然抬头看我,满脸的惊喜在见到我时化作乌有。她的眼瞪圆圆的眼开始流失光泽,脸色变得苍白,她开始慢慢的大口的吸气吐气,我觉得她的行为奇怪,轻声地问了句“你还好吧?”她摇摇头在书上趴了好一会。我才知道她情绪激动时心脏承受能力很弱。
朋友约我去新开张的酒吧,他说老板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子。“长得很野,就像未经驯服的野猫,那一股原始的魅力没有人能阻挡。”他好像是这样形容她的。
我看见她的那瞬间简直不肯相信我的眼——那个星期五女孩。黑色的直长发,从发尾往上10工分左右被染成银色,浅紫色的口红,银色的眼影,月白纱的紧身衣像是第二层肌肤般服帖在娇躯上,透出白色文胸,平坦的小腹,黑色贴身长裤包住浑圆的臀,黑色的高跟鞋,一副精明样,要不是她看见我时眼中一闪即逝的愕然我会以为遇见了一个很像她的人。经朋友介绍,她上来握我的手“你好,杜宇。”我伸出手“你好,秦。”柔若无骨的手,像丝般细嫩的触感。轻握一下她便抽手而去,指尖还留着她的没来得及带走的余温。竟然是在这种情况下得知她的名字,杜宇?一声杜宇春归尽?她的声音是挺好听的,没有温度的冰,每个字落在地上还“铮铮”作响。水蛇腰一扭她转身离去,长发在空中划过一条弧,银色的发尾就是那条线,闪烁在黯淡的灯光下。“怎么样,有味道吧!”朋友的笑让我觉得刺眼。她,带着眼底的伤,嘴角的冷笑,飞舞在人群里的野百合。
朋友说她父母早逝,说她十七岁跟了一个60多岁的香港款爷走了,说那个老头最后心脏病发作死在她怀里,说她曾经爱过一个男人,说他们并没有在一起,说那个男人知道了她是某人的地下情人后还骂她贱,说她摔了他一巴掌,说他们自那次后再也没相见我问得却是“你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他笑笑说“那个男的你我都认识,就是以前和我住同一个宿舍那个出车祸死的男孩,他总是缠着我说有艳遇什么的,突然有一天晚上回来什么都没提倒头就睡,有天夜里喝就醉了我才知道她的故事,那天晚上我回去,他没回宿舍,一周后他父母去宿舍收拾了他的东西,报纸上只用5厘米见方的格子报告了一下,连名字都没提。”我想起来了。那个男孩的是我也有耳闻,据说是凌晨时酒后驾车死的。现在已经记不得他的长相了,只依稀地记得那是一个有温吞的笑容和棱角分明脸的男孩。
稀稀拉拉的雨,灰色的天空,电影中的悲剧总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在图书馆对面公寓的十五层楼上飘下了一朵凋谢的野百合,飘扬的长发,粉红色的印花小衬衫和白色裙子,没有生命的肉体,温暖的血缓缓流过,空气中弥漫着湿热的腥气,令人作呕。星期五,我坐在图书馆的窗前,望着对面流动的空气,空的,什么都没有,空的。或许我在做梦,梦里看见她穿着那粉色印花小衬衣,白色的裙,微翘的睫毛着住那深褐色的双瞳,沾着泪,细长的手捧着脸,双肩一抖一颤,粉红色的小嘴微张,一副惹人怜爱的小女人样。“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栊空月痕。”我在纸上写下这句话。空气中弥漫过浓郁的薰衣草的芳香“秦,你坐的位置是他最爱的位置。”我抬头,那声音不会错,却不在像冰一样落在地上“铮铮”作响,那是水晶轻轻碰撞产生的清脆的声音,黑直的长发,带温度的笑容,会笑得眉眼,她的影出现在我面前,一个男人将她圈进怀里。两人转身,走进有光的地方,我看得见她的头发在阳光的照射下才呈现的金褐色。天堂是阳光灿烂的地方吧。见到她唯一一次发自内心的笑,也成为我一生中见过最美丽的笑容。
那年她23岁,听说他死的那天是她的生日,听说她死的那天是他的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