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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光从取景框移至稿纸,放下相机,握紧一支笔。目标的移动,牵引的是整个思维,搞了8年摄影的我,最后的去向是退居二线。所幸,小小的成绩,让我多少算得上是光荣退休。一个偶然的时间,偶然地遇上一人,进行了一次偶然的谈话,我有了一个偶然的选择。一切都尽在偶然之中。文学,真诚地接受了这种偶然。这是我始料未及的。
未搞文学时,我不喜欢看书,但对于买书恩宠有加,有时甚至到了挥金如土的田地。从书店出来时,满脸是如获至宝的神情。一到家,胡乱地翻一通,就在破纸箱里替书找了个安身之处,从此几乎不再临幸。
字没写一个,先把书挨个儿请出来。一居室的房子,没我的阵地。宽一米,长两米三的阳台,成了我的书房。书,贴着地垫块木板往上摞,借用妻的缝纫机做书桌。
进驻阳台,拥有书房,是在冬天。全封的铝合金多少能起点抵挡风寒的作用。况且我是有备而战,脚蹬羊毛大头鞋身裹大衣,手戴露五指的毛线手套,虽然咱缺脂肪层,但仍旧温暖如春。沉浸于书香之中,如沐旭光。伏案疾书,写我所想写的,一叠稿纸一支笔,任凭天马行空,纵横万象,谈古道今,不变、亦乐乎。有了好心情,寒冷又能奈何我。
业余创作,能占用的只有业余时间,幸好有了双休日,这业余的容量增加了不少。假日的白天,坐在这书屋里,有苍天所赐的恩典。阳光啊!有了阳光,外头虽然冻得伸不出手,我这书屋里简直比春天还春天。兴致上来,学起文人的趋风附雅,得意洋洋给我的书房取名:阳光斋。信手拈来,自我感觉良好。
过了冬天,再过春天,接下来是夏天。到了夏天,尤其是盛夏,这阳光斋可就不是人呆的。蚊子多,热气大,喷灭蚊灵,点蚊香,我不愿意。我怕蚊虫被屠杀的同时,我的灵感也会遭到灭顶之灾。吊个电扇,凉快是凉快些,可凉风不识字乱翻书瞎搬纸,我受不了这种为所欲为。反复权衡之后,我把自己关进蒸笼与蚊子为伍。虽然穿个短裤,但半个小时下来,伊然像个打铁的。时不时的还要阻止蚊子的入侵,亮起巴掌奋起反抗。案子上多了两样东西,毛巾和冰棍,功能是一样的,降温去汗。看书,与智者交流;写作,和自己对话,常常是忘记周围的一切存在。区区几个蚊子,一笼子热气,算得了什么。这种恶习劣的环境,倒是孕育了我对文学的醉迷。而且已到了不能自拔的程度。一本本书被我吞下,一篇篇文章从阳光斋出嫁。
艰苦奋斗了一年,我终于有了一三居室。书房终于名正言顺。一间11平方米的卧室,一张床,一排书架,一张书桌,并装备了降温和取暖的武器——冷暖空调。这样的书房,虽说不上上档次,但我已知足。
为庆祝我的阳光斋乔迁之喜,我自己和自己一气干了五杯白酒。此种胜利之时不喝庆功酒,更待何时。
由于设计上的原因,我的书房唯一的窗子是朝着楼道开的。害处显而易见,无论天空多么晴朗,阳光多么灿烂,书房里不开灯,都是一片黑暗。但我并没有改阳光斋这名儿。
这样做,我是有理由的。拥有一方书香天地,拥有一方倾泻情感的天地,我心里充满了阳光。那书,那方格纸,就是一束束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