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街头喋血

天藏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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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出来还没怎么热闹呢,就喝了些啤酒就回去,那些喝的醉醺醺的自然是不同意,嚷嚷着一定要去“快乐鸟”爽一爽。天宝知道跟这些醉汉没有什么好说的,谁跟这些人说道理,那么谁就是疯子。

    在酒精的刺激下,一行人就出了皇城大酒店,外面的冷风一吹,酒也醒了不少。

    现在的时间是六七点多了,红彤彤的夕阳照下,火烧云一片片的在天空中翻卷着。几个兄弟也真的是喝的多了,把睡过去的那个送了出租车上,然后其他人就开始在皇城大酒店的门口吐了起来。

    一股子呛人的味道弥漫,两位迎宾小姐也捂着鼻子,过来小声的劝几个醉汉别在酒店的门口吐,影响不好。“滚一边儿去,你是不想干,干了吧你?老子想,想在那——吐,就在——在,在那吐,关你屁事?”

    醉酒的人是不可理喻的,那个迎宾小姐当时就急哭了。把这里弄的全是垃圾恶心人,她是要被扣钱,炒鱿鱼的。

    天宝骨子里也算不上是一个好人,不过呢,眼前的这个迎宾小姐的相貌中上,胸部坚挺,也算是一小半个美女了。加上一群恐龙的帮衬,优势明显——这个大概也就是所谓的差距产生美了。

    帮助一位美女解决困难,是他这个斯文败类最乐意做的事情了。

    天宝骂骂咧咧的把刚才的那个仁兄拉了一边儿去,道:“你他妈的就知道喝了酒骂人,平时也不见你多厉害啊!”塞了那迎宾小姐两百块钱的小费,让人过来打扫一下,而他们几个人就是要奔“快乐鸟”去了。

    不过要说这个事情,还真的就充满了一种戏剧性。既他们这一群来这里庆祝同学会的人外,还有一帮子呢。这个时候也刚好出来,不过看衣着上似乎就出现了差距了,跟天宝一比,那差距就大到天上了。那些人的衣服是名牌儿,说不上是什么牌子的,平民百姓一个,关心这些还不如想一下一天怎么样多弄几个钱呢。

    大个子王鹏喝的有些多,不小心就吐到了人家一个人的鞋上。这家伙也算是酒壮怂人胆了,也不知道怎么的,他就和那双鞋的主人给打起来了。

    天宝正在哄那个迎宾小姐,一时也没有注意。听的后面嚷嚷起来的时候,王鹏已经和那个留着长发,前面的刘海挡了半边脸的青年纠缠在了一起。

    王鹏骂道:“赔赔赔我呸!赔你妈啊?呵呵不服气咋的?单挑啊?我怕你?”那长发青年也是丝毫不让,两人就扭打了起来。至于说是王鹏的一帮子损友,根本就没有劝阻拉架的意思,还轰然叫好呢,说这个王鹏是硬挺了,有些男人的意思了。天宝也是酒那么旁边看。

    这两人一看也都是借着酒劲闹事儿的。打架丝毫没有任何的技术含量天宝撇撇嘴,这样没有技术含量的战斗,他很不看好。打架是一个技术活儿,其实要说和你的力气大小,毕竟是没有太大的关系的,只要你技术好了,就是打架的万人敌,就可以再一条街上砍出一个传奇来。

    就好像是康城县的北街斗王一样,身板儿瘦的跟猴子似的,但打起架来却是无往不胜,就多了这么一个斗王的称号。

    “你们快拉呀再打就出事儿了”旁边的几个女的都急的快哭了。见王鹏并没有落下风,天宝他们根本就没有动弹的意思,东子道:“看看,再看看。王鹏不行了咱们再上”依旧是很阴险,很欠揍的笑。

    扭打的时间,就听的远远的马达声轰鸣,几辆好像是专业比赛用的摩托车冲了过来,在皇城大酒店的门口一个横摆停下来。

    几个嚣张的人叉着腿,吐了一口唾沫道:“谁让你们在这里捣乱的?这里是我们野鸡党的地盘儿,你们知道不?”“野鸡党?又怎么样?”天宝这个人最讨厌别人用这个口气和他说话,而且他这个人平时似乎没有什么脾气,其实是没有什么值得他发脾气的!

    天宝发起脾气来以后很可怕。

    大红色的摩托车上,那穿着牛仔裤的光头把车把朝这里一扭,打开了大灯,光柱直接锁定了天宝,光头阴森森的威胁道:“妈的,哪儿来的小子?活腻歪了?恩?”天宝只是眯了一下眼睛,然后就盯着那光头,目光中冰冷,淡莫,却没有恐惧。

    他曾经就想过,一个人的一生有什么是值得恐惧的?鬼?不值得。死?也不值得。既然这两样东西都不值得恐惧了,那么还有什么是可以害怕的呢?

    没有了天宝也许会不在乎很多东西,但尊严,他不会放弃。一个人,一辈子,活的不是钱,也不是权,而是骨气!他认为一个男人,就应该是一个有骨气的人。一个男人,什么也可以丢,但骨气不能丢!

    人的一生总是要坚持一些什么的,为此甚至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

    天宝的固执是让人无法理解的。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里,他的坚持就更是多了几分迂腐。他的爸爸说他是读书读傻了脑子,是一个彻底的书呆子——但他却认为自己得到的,是真正的学习应该得到的东西。做人,学的,本来就是一种人格!

    他很少帮助别人,但别人有要他帮忙,只要自己能做到的,他义不容辞。而危害别人的事情,他不会去做,邻里的八卦,他不理会,这个是一种疏远,也是一种道德。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他的一生,便是要的一个问心无愧。一辈子活的就是一个不后悔!

    他捏紧了拳头,声音冷淡的道:“野鸡党?你是野鸡党的大哥?妈了个逼的的,很了不起是不是?老子今天就开了你的瓢儿”从一个兄弟的手里夺过了啤酒瓶,他就那么的走到了那光头的跟前,狠狠的一瓶子盖到了光头的脑袋上“跨啦”一声,玻璃碴子和金黄色的啤酒流在了一起,光头破了脑袋,玻璃碴子扎进了头皮,血被稀释成了粉红色的。所有的人都被这个场面震撼住了!

    天宝从小就是一个好孩子,从来没有和人打过架。只是他似乎心态都要比同龄人来的成熟一些,只是他的眼光比较冷漠,拒人千里。曾经也没有人相信气势这个东西,但他们看天宝一个人走到那光头老大的跟前的时候,似乎感觉到了气氛的凝重,压抑的人都喘不过气来了,天宝瘦小的身体,在那个瞬间高大的如山岳一般,破碎了的酒瓶子把人拉回了现实。

    那一群混混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老大被人就这么的开瓢儿了,而且眼前这个看似瘦弱的人竟然有这样的勇气,一个人敢挑他们一群,竟然敢就这么的开了他们的老大。一群混混炸锅了。

    东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提了一个灭火器出来,大步的走到了天宝的身边,吐出两个字来:“麻烦。”

    被这场面一刺激,他的老同学的酒也都醒了大半。

    本来还有人是想帮助一下天宝的,可看看对面的光头,有一些在学校里混过的人自然是认出来了这个野鸡党的光头大哥了,哪里敢造次?

    所以,站出来的就是一个天宝的老搭档东子,还有一个是女的——黑妹。虽然黑妹长的不怎么样,但绝对是一个够义气的女人。

    天宝看了看东子手里的灭火器,问道:“没给我拿一个?”

    “没。”

    东子回答的很干脆,然后灭火器突然喷出了一道干冰,吧冲在前面的几个混混喷的退了回去。天宝这家伙就借机会大出黑脚。他的脚是走出来的,力气也大的怕人,基本上肚子上来一脚,这些混混就站不起来了。

    两人就这么的,借着灭火器的威风一路横扫,来的十多个混混全部身上白森森的,狼狈的佝偻在了地上,光头老大更是脑袋上唉了一灭火器。而天宝也终于知道了为生命东子不打架了。

    东子红着眼,见人就打,几乎都差点儿给他来了一下。打起人来那个疯狂,让人看的都有些胆寒了,他简直就是一个人型坦克,灭火器到处“嘣”的一声,就能砸晕一个。天宝和他的身上都也留下了不少的鞋底子印,黑青,还有被钢管,片刀砍的伤痕,不过都也不严重。等人都趴下了以后,东子的眼睛才逐渐的回复了正常

    天宝听到远处的警笛声,拉着东子就跑。两人跌跌撞撞的不知道穿了多少的胡同,终于翻墙上了另外的一条街。地方安全了,两人才感觉到身上真他妈的疼啊。东子道:“天宝,你,我以为你疯了。丫你一个人想挑人家一片?”

    天宝不说话,只是包扎身上的伤口。

    东子碰了碰他,说道:“我爸妈都去了京师了,家里没什么人。你到我那里,咱们俩先洗一下,把衣服换了。咋样?”天宝自然没有意见,想想去了先给家里打一个电话,现在他倒后悔自己对于手机的厌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