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苍青和碎蓝

骆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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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伤要到十二月才渐渐地好起来。林梧榆时常来看我,有时带着玩偶,有时是小朵的温室玫瑰。我做粥给他吃,偶尔我们来点黄酒。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没有想得太多。他见识了我最狼狈的样子,然而依旧矢志不逾地纠缠上来,足以填塞我的荣誉感。无法理喻。

    女人。

    左足的纱布是最后拆掉的,我心中有惴惴的喜悦,顾不得天气,穿了宽裤,在足踝戴了银饰,也不知道要做什么,索性借了报社的车,踩足油门,箭一般射了出去。市区塞车,不能过瘾,我想走得远一点,便开到芙蓉去找林梧榆。久了不驾车,技术有点生疏,但勇气是够的,我全神贯注,把时速提到140码。

    林梧榆五点半下班,不用问我都知道,机关是这样的,很规律。我没有进去找他,坐在车子里,下雨了,雨点打在车窗上。我的头靠住冰冷的车窗,手放在驾驶盘上。街上很静,车很少。初冬了,天暗得早。树叶子一片一片地落下来,有的就落在车头。我觉得寂寞。

    然后林梧榆出来了,他一个人,携着公文包,步行,没有撑伞。他压根儿没朝我这边看,我开动了车子,跟上去,按了按车号,像轻佻的小阿飞。

    "苏画?"他很惊奇。我把车门打开,他坐上来,依然不住地盯着我看,仿佛不相信那真的是我。

    "想吃什么?"我侧侧头,问他。他的眼睛里都是笑。他有些得意,我想。因为我竟然主动见他。我们去临河的地方吃螃蟹,天空是灰暗的,树枝重叠起来,在马路上投下巨大的阴影。

    螃蟹是人工养殖的,滋味不见得多么好。但河两边有灯饰,河水中灯火潋滟,有些秦淮的光艳。芙蓉这地方不大,不断有熟人举着酒杯过来与林梧榆打招呼,拍打着肩背推心置腹地耳语一阵,连带暧昧地看看我。林梧榆含混地介绍,苏画,我朋友。静下来,我们反倒无话可说。林梧榆细致地帮我取蟹肉,努力地发掘话题。

    "今天翻报纸,"林梧榆说,"马来西亚一个保姆,居然用卫生间的水煮自己的内裤当成汤,拿给主人全家喝"他呵呵笑起来。我礼貌地笑笑,不动声色地将手中的冬瓜虾仁汤放到桌上。

    "我每天读你写的报道。"他突然说。

    我只是笑。林梧榆是个蹩足的演员,他中舞台剧的毒太深。

    吃过饭林梧榆提议去看电影,我们在一家镭射厅随手买了两张票。开场之前林梧榆买了一大袋爆米花。放映厅在走廊转角,面积很小。开映了才知道那是一部黄片,东南亚的,没有翻译过,男女主角不是对白,就是脱衣服,看得闷死。林梧榆正襟危坐,隔着点距离我都感受到他的窘迫。我若无其事地吃完那袋爆米花,银幕上已经是一片肉搏战,男人以各种姿势深入女人。林梧榆尴尬得似乎连呼吸都不会了。终于我说,走了。他如获大赦,跳起来,抢在我前头冲了出去。

    我们很久不说话,林梧榆无所适从地跟住我。在停车场,我用遥控车匙开了门,我说,住哪条街?送你。但林梧榆不肯,他要陪我回成都,而后住芙蓉办事处。我没有异议,多个乘客无所谓。我开了音响,这部车在记者手里转过来转过去,盒子里的卡带多如牛毛。我拣了张黑管独奏曲。

    "这是排萧?"林梧榆傻傻地问。他还知道排萧!

    "是。"我说。

    情调是好的,螃蟹、黄片、音乐、车窗外微凉的风,如若换了维嘉这样的调情圣手,那将是一部好莱坞式的激情大片。但林梧榆,他是个笨拙的水手。徒有其表的影子武士。影子武士,那是一部日本电影的片名。我兀自笑起来。

    "小心!"林梧榆锐叫。我直觉地踩住刹车,一辆重型货车呼啸着从我左边擦过。司机探头出来海骂了一声。我很失落,呆了半晌,你看,我说过的,我不适合驾车。我永永远远做不了黑夜里神秘忧伤的飞车女郎。

    "别怕,"林梧榆安慰我,他以为我吓住了,"我来开。"我们交换了位置。林梧榆的车技不错,四平八稳,不断地有车超过我们。

    车停在公寓前面,林梧榆执意要自己叫车去芙蓉办事处。他下了车,我换到司机位,预备将车滑入附设的车位。我对林梧榆挥挥手,重新启动车子。他忽然叫了我一声,苏画。我停住,探询地看着他。他脸上的神情是欲言又止的。

    "怎么?"我问他。

    他走过来,非常突然地,把头探进来,吻了我。他的姿势过于滑稽,以致于当他迅速撤离时,头碰在了车顶上。他张皇地跑走,在街对面上了一辆taxi。

    准确地说,那还算不得是吻,他只是在我的嘴唇上重重地蹭了一下。就像两只小海豚,在水里碰见了,相互蹭蹭鼻子、蹭蹭嘴巴,以示亲热。

    我们第一次做ài很煞风景。那天是周末,我在水粉画华尔兹呆到很晚,林梧榆送我回家。我做了一杯很淡的茶给他。

    我们坐下来看电视,林梧榆手里握着遥控器,不住地转换频道。股市点评、夜间新闻、武打剧场、名人访谈、手机广告,所有的镜头全都一闪而过。外面下着雨,室内有点冷,我起身关上窗户。我回过头,林梧榆正凝视着我,他的眼神有些迷惘。我心里有种预感。结果我们当真就做了。

    开初林梧榆很别扭。我本来打算让他先脱衣服。没想到是我先取掉了木纹手镯。他摘下领带,坐到床上。我脱去外套。他松开衣纽。我脱去长袖毛衣。他脱掉一只鞋。我脱掉一只鞋。他脱掉另一只鞋。我脱掉贴身绣花的棉质内衣。他脱去长袖毛衣。至此我们都裸着上半身,而下半身严丝合缝。

    "你要怎么做?"我用放荡的口吻问他。

    他轻轻抱住我。乖,别出声。他低声说。当他伏在我身上的时候,我忍不住别过脸去,不看他。柚木地板很亮,铺着一张极大极美的天津地毯,地毯一头放着青瓷的古中国大花瓶,里面插着大蓬大蓬的干花,褐色的、米色的。

    我取掉肚脐的进口避孕贴,我的屋子里有这些临时装备。我点起一支香烟,靠在他的臂弯里。他皱皱眉,把烟从我手里拿开。我看牢他,放肆地说:

    "刚才好不好?"他吻了吻我,低下头去,他终究还是发现了那些红色的污迹。他望着我,有一刻他完全说不出话来。跟着他就哭了,眼泪大颗大颗地落在我身上。他呜咽着亲吻我的皮肤。我挑挑眉毛,重新点起另一支烟。真是见鬼了。如果非得有人哭,照理是轮不到他的。

    "谢谢你。"他呢呢喃喃地发神经。我突然感到不耐烦。

    "我不是什么贞女,"我佻挞地朝他脸上喷了一口烟,"不过是没有机会罢了。"我想说,我并不是为了任何人守身如玉,你别自做多情。但我管住自己的嘴。毕竟这种时刻,我不想伤他。

    没想到他哭得更凶了,他像一头狼一样贪婪地舔着我,唾沫、鼻涕、泪水糊了我一身。我厌烦起来,推开他,到浴室里洗了洗自己,同时倒了杯酒给他。这神经质的男人,他需要镇定。

    喝了酒他好多了,我们缩进棉被。我困极了,他却精神奕奕,问我各种问题。他仿佛获得了某种特权,开始追询我过去的感情生活。我想睡觉,于是我说,我没有谈过恋爱。上帝,你猜怎么样,他又哭了。我打个呵欠,哭就哭吧。我转过身去,背对着他,昏昏欲睡。我的身体有点痛,但不太严重。

    也不是不怅惘的,没想到竟是这般短暂粗糙的一回事。从前我是太过物质化的女人,贞操观倒不是男权社会的那种,但凡事计较,权衡轻重价值,即使有那样鼓惑的人与情境,我仍会守财奴一样敝帚自珍。而最后却是林梧榆这样的男人,轻易地就完成了。啊啊,世事难测。

    似睡非睡间,林梧榆唠唠叨叨地坦白他的经历,也许他认为有必要告诉我一切。我模模糊糊地听两句,打一个盹,给他的声音吵醒过来,又被迫接着听一阵子。他的嗓音在我耳边嗡嗡嘤嘤,蚊子似的哼着,把我的睡眠斩成了无数零碎的片段。

    林梧榆在当兵之前,有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他们好得割头换颈,他在自家屋后蓖麻地里做了她。大约他参军不久,女孩就嫁了清油店的老板。后来他在部队交了个笔友,是个风流小寡妇,写得一手李清照似的古体诗,万里迢迢去看望他,两个人在旅店里烈火干柴,末了他才闻到她强烈的狐臭味,于是再也不愿碰她。

    恍惚就这么些,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对他的过去不感兴趣。我对伴侣的要求很简单,没有沾染任何不洁的疾病就已经足够。因此在我自己使用避孕贴之外,坚持要他戴安全套。这世道,谁都得防着谁。在骚动的漫漫长夜中,难道林梧榆永远像14岁的小男生一样自慰?反正我是不相信。

    早晨醒来我发了半天怔,不知道林梧榆何以有本事叙述了大半夜。他犹自睡着,鼻息很重。我看了看他,他的脸无比陌生。他的手臂露了出来,布满深浓的体毛,手肘有一块皮肤是青黑的,是被烧灼过的痕迹。我不认识他。我想。这念头凌厉地戳着我。要费很大的力气,我才克制住自己,没有失声尖叫出来。

    你知道,有的昆虫在生存的某一个阶段做ài做到昏天黑地,那其实是一种无欲无求的幸福。对于人类,做ài与吸毒基本上是一致的,一旦沾染,便会上瘾,毒瘾定期发作,如同疾病,成为生命不可摆脱之一部分。

    林梧榆每日下班赶至我处,我们叫外卖,饱食之后立即投入男欢女爱。林梧榆过于注重细节,他进入我的身体,握着我的双乳,一直问,怎样,怎样,你觉得怎样。仿佛一个热切过头的服务生,一盘菜端上来,目不转睛地盯着客人吃下去,每吃一口,就问,怎样,怎样,味道怎样。但爱欲是不同的,不是足球比赛,射门即是成功,在中场踢来踢去便是不及格。

    起先我总是答好,温柔应对他,逐渐地我沉默下来,再后来,有点失神,在他结束的时候竟不知道。林梧榆也倦了,我们慢慢静下来,大部分时间不过散散步,找间滋味奇佳的鸡毛小店,叫一桌子红烧排骨、回锅肉之类的家常菜。周末我不大去水粉画华尔兹,头儿的老婆每个星期六在那里弄一回鬼魅的锐舞派对,顺带销售手工制作的t恤衫。我很烦。

    我淘了些碟片来看,有一阵子,我迷上越南题材的电影,像恋恋三季、青木瓜香、三轮车夫、沙丘什么的,我喜欢那种感觉,杜拉斯在西贡邂逅她的中国情人,就是那座城市。木棉花下柔弱的越南妓女,眼窝幽深、棕色皮肤的年轻仆妇,木瓜露出白白的湿润润的籽,孤独的孩子在绚烂而腐败的街市中挣扎。我喜欢那些镜头,快乐的悲哀的,温柔的残酷的。看这种片子需要来点威士忌,不加冰块,整个人在微醺里晃。

    林梧榆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王家卫式的东西是他所不能接受的。他坐在软垫里,搜寻我的书与光碟,我这里很有些好东西,原版的英文小说、法国的艺术片,可惜林梧榆信手扔过,只捡异域的风光画册来翻。

    "我想做自己的dv。"看得沉迷,我无限向往地说。林梧榆茫然对我微笑,这个白痴,他什么都不懂得!他只会念念不忘地说,我想知道你多一点的事情。我听得倦极,又不是职场自荐,我总不能滔滔不绝地自我表白一番吧。

    我在一本杂志上读到一句话,是形容一名男人的——他性格中有很多对立的东西。他既疯狂又自我压抑,厌倦名利又渴望成功,待人诚恳又过于苛责,既暴烈又脆弱。我狂喜,指给林梧榆,告诉他,那就是我。林梧榆扁扁嘴,不以为然。

    于是我不再试图与他对话。我们在一起研究食谱,餐具,各式琐碎的玩意儿。我有一套经典的蓝白瓷,不,你千万别以为是普通的青花瓷,而是被称为"丹麦之花"的世界名瓷,是洛可可式的繁复风格,以钴蓝釉彩绘制的唐草图案,蓝花藤蔓纤细如发丝。我用它们盛放甜点,细巧的纯麦饼干。

    "这是上好的骨瓷。"我说。林梧榆惊异得很,尤其在他了解了它们的价值以后。那是我在担任厨艺版记者时得到的礼物,可我没说。懒得说。

    我们矫揉造作地喝下午茶,茶具自然也是有讲究的,没办法,我专注于此。我就是个玩物丧志的人,自小我最爱读的一册书是清宫二年记,我一遍一遍读着慈禧奢靡堕落的生活细节,满坑满谷的珠玩玉器,一餐一餐美酒盛馔的豪门午宴。毫无疑问,她压榨剥削成性,在理论上是该死的、万恶的,但那些精致的小玩意却着实让我浮想联翩。

    林梧榆嚼着一片核桃面包,看得出来他并不习惯这种情致。我心不在焉地小口小口喝茶。茶是淡淡的。林梧榆猝不及防地说:

    "我们结婚好不好?"我一楞,镇静地审视他。功能健全,无不良嗜好,譬如虐待狂或是同性恋什么的,这年头,上述条件已是上乘。我不能指望李嘉诚的公子驾着一部值当888万的宾利带我去海边兜风。

    我看着林梧榆,他的脸、头发,他的身体,我想着他伏在我身上,温暖的、亲密的,在我的体内遗留下他的气息,类似于清涩的植物、或者是枯干的木片的气息。

    "好不好?"他追问,他的嘴角有一点面包的碎屑。那是他一贯的风格。怎样,怎样,你觉得怎样。我笑起来,并且敷衍地回答他,"看看再说吧。"他生了气,孩子似的赌气起身离开我,站到窗前,背对着我,一句话都不说,也不吃东西。我有点急,那日我买了过多的面包,是保质期的最后一天,很名贵的一种牌子,暴殇天珍总是不好的,我有义务哄着他开心地吃下去。所以我说:

    "好,我们结婚。"他果然有了好胃口,一气吃光盘中的点心。出卖了我是没关系的,至少我对得住这些美味的核桃面包。我一边喝茶,一边胡思乱想。我不会是一名良家妇女,那是必然的,也许将来会变作包法利夫人,嫁了个窝囊的、胸无大志的、一团鼻涕似的软塌塌爱着她的男人,不得不镇日偷情,无人的午后在家中等候情夫,像雕塑家那样精细地修剪指甲,戴上手镯、项链、戒指,在两只大蓝玻璃花瓶里插满玫瑰,就象妓女接待恩客一般。包法利夫人的婚姻悲情不断地在各类书籍中借尸还魂。我喜欢福楼拜,因为他多少有点幽默感。人的语言就像破铜烂铁,我们敲打出音调来,想感动星星,却只能使狗熊起舞。你看,他说得多棒。

    我怔怔地微笑起来,林梧榆伸出手来,握住我。他的唇角糊着深褐色的茶叶。蓦然间,我想起维嘉的胡说八道。

    维嘉说,婚姻大事,如同儿戏。

    本报漏掉一条重要新闻,是关于两部油罐车相撞,附近的子弟兵英勇除爆的事情,各媒体均有体现,惟独本报缺席,帐算在头儿身上,部门的老编小记们属于连坐,以最惨痛的方式作为惩罚:扣晌银。头儿200个铜板,其他人50。不重。但头儿心情不好。

    晚上头儿赖着不回家,我领这受伤的小孩去喝酒。当然不去咱们的水粉画华尔兹,他老婆在。事业受挫的男人最不愿见的人是自己的老婆。这是真理。看官,你得掏出笔来记下。

    我选了濒临府南河的酒吧,很古朴,我知道那里有上好的花雕。我们散淡地喝了些,同仇敌忾地把咱的衣食父母——本报老总海骂一通。臭骂过后头儿痛快起来,你瞧,男人实在是很幼稚的动物。花雕的劲道浮上来,头儿两眼乱晃地回忆起写诗时的光辉岁月。

    "2001,成都,秋夜,冰冷的雨,被温过的花雕像被爱过的女人,"头儿斜着眼睛吟咏,"真他妈的棒。"头儿无限惆怅,他说他已经有整整三年写不出任何一行哪怕是狗日的打油诗。很简单,他丧失了造诗的能力。

    "你知道,那就像阳痿。"头儿向我举举杯,一口干下。说实话,我很同情他,虽然置身于一张充满各色言说的报纸,但他既不是冲锋陷阵的撰写人,又不够格全面地发号施令,不过夹在饼干中间,阴阳人似的。头儿是硕果仅存的典型浪漫派诗人,对属下仁义得很,老总因此而不太信任他,视他为汉奸。有一度老总频频召见我,意欲培养我横空出世,夺嫡而代之,头儿的位置岌岌可危。幸好我对管理者的身份欠缺激情,跟义气问题无关,真的,女人从来没有上演桃园三结义的历史义务,我们有权利赖皮、耍奸,并由男人手中抢走自己所属意的物事。

    头儿醉倒,先是手舞足蹈,继而伊伊呜呜地哭,跟着竟叽里咕噜说起自己初恋时的女友。那是他抛掷在家乡的一段记忆,据他说是自己甩了她,辜负了她,背叛了她。她是个好脾气的姑娘——简直就是小芳的那个版本了,我几乎怂恿头儿,叫他唱出来唱出来。

    她家有一块番茄地,番茄熟的时候,她每天摘一只大个的,用白糖拌好,都给我吃了

    我娘眼不好,我们家的冬衣都靠她缝制,冬天用新棉絮替我褥的棉袄,那个暖和啊,胜过全世界最贵的凯丝米羊毛

    她送了我一绺头发,我保存了七八年,结婚时,狠狠心,一把火烧了它

    她生了三个孩子,有一个是白内障,去年带来治病,我没敢见她,托人捎了500块钱

    我倒是没想到,头儿念念不忘的初情如此乡土,而且寒碜。他这样子显然无法回家见老婆。我很费力地送他去了酒店,付费开了房间,嘱托服务生照料他,而后拔足走人。醉了酒他会感觉舒服一些,男人都这样,不能明目张胆地逃避什么,躲到酒里去总是可以的吧。

    一个搞戏剧研究的外地朋友打电话给我,想把浙江的一套民间戏班子引荐到成都演出。这事儿我挺有兴趣,我是个古板人,视国粹为熊猫,告诉你,我听得懂十来处的地方戏,还能唱上几段,这一点,在我的交游圈里曾经传为美谈。

    我找头儿帮忙,他跟本地一间演出公司的老板是两小无猜的哥们儿。我又去老总那里谈了谈,他是戏迷,愿意拉扯上本报的幌子。事情很快定下来,由演出公司与本报以及几家冤大头单位承头主办。票子不好卖,那是必然的。我活络活络心思,以权谋私,涎着脸拜托几所相熟的艺术院校,由他们解决了一部分普通票,卖不动的贵宾票最后大量赠送了各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本报全体同仁。

    我领着林梧榆听戏去。本报人民几乎都在座,我泰然自若地穿越目光的森林,林梧榆表现不错,行头挺绅士,歪打正着,刚好适合这种场合。

    我们坐在靠前的地方,看得清演员脸上的油彩。曲目不错,对白口语化,慢慢听来很有些质朴的妩媚。著名的十唱戏文之后,长衫丑出场了,摇头晃脑地念了一段赋子:

    我的出身有来头,爹娘生我真勿(意为"不")愁,田也有,地也有,隔田隔地九千九。

    我格(意为"的")住,走马楼,八字墙门鹰爪手;我格穿,真讲究,勿是缎来就是绸;我格吃,算头面,勿是鱼,总是肉,老鸭母鸡炖板油;我格走,算风流,勿是马,就是船,三板轿子抬着走。书房有书童,上楼有丫头,夜里有妻子,你看风流不风流。

    我笑起来,林梧榆慢半拍,也笑。我知道他听不明白。他倒是有耐心,仿佛欣赏芭蕾舞,正襟危坐,一言不发。身旁一位女记带了男朋友去,那男人头发做成刺猬样,用发胶弄得硬硬的,是缩小版的谢霆锋,可惜不给面子,坐了十分钟起身便走,女记迈着小碎步慌不迭跟出去,那小样儿,贱的。林梧榆还好,自始至终,腰板笔直,保持良好坐姿。散场时华灯绽放,我发现林梧榆睡着了,身子坐得直直的,还轻轻打呼呢。天。我下死劲掐他。林梧榆惊跳起来,茫然四顾。我凑近他,悄悄地说:

    "老兄,你的前门没关好。"他下意识地捂住自己完好无缺的裤链。我别过脸去,恶毒地呵呵笑。

    作为回报,剧团给了我5000块感谢费,我分了头儿一半,剩下的信手买了双范思哲的新款男鞋送林梧榆,是珊瑚红色,缚带,古典精致的式样。林梧榆的脚肥实粗糙,穿进去秀气了不少。他有些腼腆地与我做ài,我们用站立的方式,他裸着身子,一直穿着那双鞋,非常非常性感。我前所未有地兴奋。过后他拥着我,在我耳边嘶声说:

    "乖,你知道吗,你是我的天使。"我惊骇地笑起来。天使!天上掉下来的屎!亏他想得出来。

    "你还是我的神童哪,"我不怀好意地说,"神经病儿童。"林梧榆呵气痒我,我尖叫,拿起靠垫,没头没脑地砸他。闹了一阵,我求饶。林梧榆靠过来,吻我的鼻子,他的舌头湿湿的,啜着气,让我想到他的狗狗大毛。我推开他,他望着我,忽然正色说:

    "我们什么时候结婚?"我一怔,又来了。我的幽默感发作,模仿周星星演的那只猴子。

    "你突然跟我提到成亲的事,我我牙齿还没刷呢!""你在说什么?!"林梧榆啼笑皆非地抓住我,把我拉进他怀里。他一定没看过大话西游,我敢跟你打赌。

    但我还是带他回家去,拜见高堂。我的父亲和继母比较惊奇,因为依照我的个性,必然是先斩后奏,某天晚上拽个男人随随便便地进门去,满不在乎地说,喏,我老公。

    继母有点受宠若惊的样子,赶着双手接下林梧榆带去的营养品,慌忙张罗茶点,又打电话叫我的孪生妹妹火速赶来。父亲的沙发一向凌乱,他窝在那里看几米的会微笑的鱼,一边往速写本上涂抹。我说过,我爹地是个时髦人物。他的幽灵师傅之一是日本漫画家宫崎骏,他自然没见过人家,有时我看见他捧着一本神隐少女,边瞧边画,随时剽窃。林梧榆坐下来聆听他老人家关于漫画的高见。

    "我最近出了两张书,题材和几米很类似,可惜运气不佳,没那么红。"父亲跟林梧榆发牢骚,忘了对你说,我的父亲对量词使用混淆不清,例如书是一张书,人是一块人,疯子是一只疯子,狗是一个狗。

    林梧榆冒充内行,巡视墙上悬挂的作品,大肆称赞父亲的画风。林梧榆不知道,我的父亲是可爱的老愤青,愤怒的、焦虑的老青年,没有一般老人易于诓骗的特性,他脑子清醒得很,对于普通的赞誉全盘清退。林梧榆那些浮浅的溢美之词甚至没有交换到他的笑容。父亲冷眼瞧着林梧榆言不由衷地说些夸奖他老人家的废话,面无表情。两个人渐渐冷场。

    按照习惯思路,父亲应当询问询问林梧榆的身家职业,尊卑有序地谈点无伤大雅的话题。可我说了,我的父亲与众不同,他说话常走神,有牛顿的做派,只差把手表当成鸡蛋煮了。此刻他闷了一会,大约是几米先生触动了他,他兀自取出画架,在光线明亮的窗前画了起来。林梧榆讪讪地跟过去,父亲往大盘里兑颜料,挥手喝退他:

    "远一点,仔细沾了色。"林梧榆窘迫地望向我,我继续假意盯住电视,不予理睬。林梧榆退开几步,僵立着。父亲的画布上出现了大朵、肉艳的酒红色蔷薇,跟着是一双纤细的、雪白的腿,追溯上去,依次出现格子布的吊带裙、刻绘了小蜘蛛的肩膀、玲珑的脖颈、深黑惶恐的眼睛以及凌风飞扬的长头发,至为醒目的,是一对极美的红手套,在纯然里带了点隐秘的招引。林梧榆看得呆住。

    我的父亲素来是由下至上倒着画的,他擅长各种美少女造型,表情稍有无辜的,或者是天真纵意仰头笑着的,一律是凹凸有致的身材,美得叫你瞠目结舌。林梧榆初次惊艳,诧异些是难免的。

    幻和鸟在这时推推攘攘地跑了来,见面就夸张地对着林梧榆行宫廷式的屈膝礼,叫他姐夫。林梧榆拍她们头,甜蜜地斥责她们淘气,当她们是小孩。父亲收了工,心情好了很多,问起幻和鸟的功课,两个小丫头互相吐吐舌头,一五一十说起最近做的项目,一大串术语,父亲听得连连点头,也不知他是懂了没懂。

    继母端上菜来,难为她,在海鱼之外还着实费工夫做了几道新鲜菜点,其中一样,叫做雪梨仙人掌,麦黄的雪梨丝与青绿的仙人掌丝混起来凉拌,撒了糖,点缀些蜜饯樱桃,颇有点花红柳绿的媚态,一上桌就遭到哄抢。继母忙着帮林梧榆抢一点在碗里,又说:

    "这是刘仪伟在电视上介绍的谱子,我也是第一次试试看。"父亲眉开眼笑,封她做摩登妈咪,两人乘势恩爱万分地打情骂俏。我只得陪笑,埋头卖力苦吃。林梧榆羡慕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这傻b,他什么都不知道。我那情绪化的老爹难得正眼瞧一瞧残花败柳的老婆,他的俏皮劲全留给了外头崇拜他的无知少女们。

    下一道菜叫佛跳墙,是由红烧肉、粉条、蔬菜等等杂烩烧的,粘糊糊的一沙锅,看上去糟透了,但滋味妙得很。父亲兴致很高,大大地捧场,居然讲起一段菜名的典故来。无非是古代时候,浪迹天涯的混混们从各家乞讨了剩菜,在寺庙外生火煮一锅,香气破空而去,引发了僧人的食欲,偷偷翻墙过来,破戒大吃一顿,是以叫做佛跳墙。

    跟着是最家常不过的锅巴肉片,锅巴炸过了头,肉汤淋上去"兹"地一声响,散发出焦味。父亲率先拈起一块,有模有样地嚼食,很是享受的样子。

    "你们知道吗,抗日战争时期,锅巴肉片有另外一个名字。"他故弄玄虚地停顿一下,我们伸长了脖子等他的下文。

    "叫做——轰炸东京。"想一想,很有动感,我们全笑了。一顿饭气氛融洽,表面看来也就是相亲相爱的一家子了。林梧榆饭后不敢久留,因为他的头头传召他火速回去修改一份发言稿。他走后,幻和鸟也告辞。反倒是我,在父亲的家里磨蹭了半晌。这不是我一贯的风格,我知道,但很奇异,只在这件事上头,我突发奇想,想听听父亲的看法。

    继母泡了一壶参汤,是有些年代的一只紫锡壶,上面刻的图画倒不是什么好东西,大约就是从前的春宫图了,难登大雅之堂。父亲煞有介事地送到嘴边,小口啜饮。他在他的国度里过足了老太爷的瘾。我坐在他对面,等着他发话。他喝了参汤,说起几米的照相本子。又是几米!我耐心听着,时不时顺着他搭讪两句。他看出我的敷衍,沉默下来。继母削了一盘水果,他用牙签挑着吃。

    "爸,"我不得不主动提起,"您看林梧榆这人怎么样?"他塞了一枚红提在嘴里,很认真地看了我一眼,不作声。我以为他在思考我的大问题,我谦恭地候着。他在盘子里一片一片地拣苹果吃,眼睛越过我,看进空气里去,只当我透明。吃得差不多了,他拍拍手,恍然大悟似的说:

    "我想起来——""什么?"我侧侧身,打算洗耳恭听。

    "树叶还没有着色"他轻捷地跳起身,跑到他的画架前去了。

    由于惊诧过度,我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突然我记起那个梦境,所有人都变成了石头,而我的石头人父亲,以他的石头眼珠硬铮铮地、冷冰冰地注视着我。

    (b)

    "放弃我吧,我求你。"我把脸合在手掌中,不看维嘉的眼睛。我们呆在他的家里,那是一幢濒临江岸的、有白色斜屋顶的老房子。他的卧室里全是纯天然的木头家具,有一种清涩的森林的气息,四面墙壁上挂着他的相片,黑白的、放大的,他在相片里摆出不同的造型,有的笑容粲然,有的神情忧郁。

    维嘉有一点祖产,但你千万别以为他是那种绣花枕头式的家伙,除了电台主播的身份,他还拥有三份兼职,分别是广告文案策划、夜总会唱片骑师以及畅销杂志的流行音乐推荐栏目撰稿人。

    "你很明白,"维嘉唇角带着残忍而戏弄的笑,是猫大爷捉住鼠孙子的那种笑,"你不放弃我,我是不会放弃你的。"他请清楚楚地说。

    "我有丈夫,"我几近呻吟,徒劳地挣扎,"我有家,有已婚女人的尊严和戒律""那是你自己的问题,你会处理好的。"维嘉很快说,他点起一支香烟,登喜路的,并且扔给我一支,我含在双唇间,没有及时点燃。你知道,生涩的烟有着很淡很温暖的香,非常贴心,就像你的一件内衣。你必须相信,仅次于情人肌肤的,是上好的香烟。

    "别逼我,我快要崩溃了。"我唏嘘。

    "呵呵,呵呵。"维嘉突然短促而疯狂地笑起来,他连连吸了几口烟子,给呛住了,使劲地咳嗽。

    这是我们惯常做的游戏,模仿他和凄陆女子的对白。午后我逃了课去看他,他在自己的屋子里走过来走过去,困兽似的,嘴里永远含着烟草。见到我他是快乐的,做一杯姜汁饮料给我,然后我们就准备表演,他把台词写在一张一张厚实的白纸上,我花一些时间背下来,跟着就开始了。

    我们的剧目变幻莫测,但大多表现的都是他们彼此厮缠、彼此推诿、却又不肯真正放手的状态。我的演技很糟,然而维嘉真是个好导演,他不断地给我讲解人物的情绪、内心冲突,甚至于亲身示范。因此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是演对手戏,他一个人,饰演了男女两角,他自己,还有他的情人。

    若干年后,我在一部风靡一时的电影中发现了相似的情节,两个遭遇背叛的人,消极地、颓唐地猜测他们伴侣出轨的情状,后来他们相互爱上了,再后来,他们无法忍受其中的尴尬,痛如割肉般地分了手。我收藏了那张碟片,反反复复地看了许许多多次,那样的剧情让我想起维嘉。我和维嘉,我们之间不存在任何障碍,可我们终究还是没能在一起。

    闻稻森对这一部分饶有兴趣,他津津有味地要我讲得更详细一些,维嘉的房间、房间里的布景、汽笛的声响,当然还有我们的话语。我以为他从中体察到了什么,于是不厌其烦地摹形状物,说实话,有些细节已经模糊,但我仍然夸大其辞地描述,仿佛一切都历历在目。

    "苏画,你可以以维嘉的故事为题材,试着写一篇小说。"闻稻森建议说。我失望。我以为他有高见要发表,但他没有。闻稻森最大的本事便是偷换逻辑。

    但我忠于自己的医生。我告诉闻稻森,有一段日子,维嘉确实期望我写一篇关于他的作品,一个霸道的、阔绰的、旁门左道、懂得享乐的男人和他所经历的女人们。我们积极地酝酿整个故事,维嘉兴致勃勃地把一些半真实半虚构的情节讲述给我听。可惜我最终并未动手。无数的难题阻碍着我,例如标题,例如风格。你别忘记,我是一名中文系学生,纸上谈兵是重要的,雕琢也是重要的,在我看来,形式之美至高无上。如果做不到,我宁可笨拙地沉默。

    自然了,换作今日,说不定我会先赚稿费再言其它。想想看,也许我会在篇首加一句副标题,就是杉菜在流星花园里头说的那句,男人只会用下半身思考。多么好的噱头。

    那辰光每当我逃课去见维嘉,雅子总会眼巴巴地瞅我一眼,轻轻低下头,犹如渴望某种东西渴望到了极致的小孩子。间或我心软,招呼她一道去,她兴奋坏了,冲上来噗噗吻我,吻得我一脸唾沫。

    有雅子在,维嘉是彬彬有礼的。他放原版的英文电影给我们看,或者领我们去参观美术展览。有一次,他的朋友搞了一个画展,展出临摹大师的作品。雅子并不起劲,懒洋洋地跟着,哈欠连天。我和维嘉在乌尔比诺的维纳斯前驻足,那是提香的名作,看得出来,模仿者很有些功力,几乎可以乱真。躺在肉红、纯白丝绒靠垫上的裸体女人,手里握着玫瑰花束,近旁是宠物、佣仆,稍远一点,有一扇铜绿色的雕花门。

    "男人都希望拥有一个维纳斯,对不对?"我问维嘉。他看着我,忽然温柔地说:

    "你这蠢孩子。""什么?你说什么?"我笑着把手里的皮包朝他扔过去。事实上,当我18岁,所能想象的爱情也就不过如此了,一点点的试探、一点点细微的引逗、一点点的逃避。

    维嘉接住我的包,用手指在嘴唇上"嘘"了一声。我顺着他的眼光回过头去,老天,雅子这小家伙,竟有本事站在那里,靠住墙壁睡过去。我啼笑皆非,走过去准备摇醒她,维嘉轻声制止了我,他拦腰将雅子抱了起来,放到大厅的沙发里,任她继续酣睡。雅子没心没肺的,一番折腾,楞是没被惊扰着,舒舒服服地翻了个身,接着睡。

    "雅子确实心性幼稚。"我告诉闻稻森。他不置可否地笑笑。

    "你说过,她在大一那年就死去了。"闻稻森凝视着我。"是。"我说。

    "怎么死的?"闻稻森追问。一百个人都会这样问。纯粹是好奇心作祟。我想。心理医生的好奇心。嘿。

    "溺水。"我简单地回答。

    雅子的死因在那所大学里有着诡异的说法,过后的几年,在她溺毙的地方,在她溺毙的月份,总会有人以相同的方式淹死,一旦谈及她,空气里便吹过阴森森、凉渗渗的一股小风。雅子在生前是个慵懒的、滑稽的女孩子,但她死后,成为水中一只恐怖的鬼。多么荒唐。

    "我曾经、"我顿一顿,语无伦次,猛然间我想起伍辰,于是我流利地说下去,"我曾经见到过伍辰的父亲。""哦?"闻稻森扶扶眼镜。他额角渗着密密的汗珠。与我谈话,他很累。我知道。假设我是明显的亢奋型精神病患者,那又另当别论。然而我不是。我知道,我那混乱而理智的叙述叫他望而生畏。

    伍辰的父亲搭乘公共汽车来看他,携着铝制饭盒,饭盒里有红烧排骨、凉拌笋丝。伍辰的父亲与他一般高大,背有点驼,患了白内障的眼球糊着白色黄色的固态分泌物。他走路不大顺当,腿抬得高高的,慢慢落下去,像在登山。

    有一天,我和伍辰吃过了饭,从食堂晃出来,正巧见到他的父亲。那是我们首次见面,伍辰并没有看得太严重,简简单单地介绍:

    "我爸。苏画,中文系大一的。"伍辰的父亲把饭盒塞进伍辰手里,我们在食堂外面油腻腻的石凳上坐下,毫不客气地将红烧鸡脯如数填进饱饱的胃中。其间伍辰的父亲面带笑容,盯着我们。伍辰低头闷吃,一言不发,直到把他父亲送到车站,他才说了唯一一句话:

    "爸,苏画的祖籍也是唐山。""是吗?"伍辰的父亲面露惊奇,随即笑了。

    "好,好。"他说。他伸出手来,隆重地与我握了握。他的姿势像个国家政要。

    我们陪着他等了一会,他上了一辆乘客比较稀少的公交车。伍辰拉着我的手,由于腹中饱胀,我们昏昏欲睡。过马路的时候,伍辰突然说,我老爸也是唐山人。

    伍辰的父亲是唐山人,母亲是安徽人,但伍辰只肯承认自己是重庆人。他的父亲是大型国有企业的螺丝工,已经提前病退,他的母亲在卖保险,大约很有点收入。他有个弟弟,高中毕业,为一个做护士的女孩子自杀三次,分别是吃20粒安眠药、跳进枯水季节的河道、用一把生锈的小刀割破手腕。伍辰不太肯说起父母,对弟弟倒是义无返顾地出卖。

    其后伍辰的父亲每周都会来一次,在星期三的上午,坐在食堂门外等我们。他携着铝制饭盒,盒子里始终是那两道菜,红烧鸡脯、凉拌笋丝。伍辰告诉我,他的父亲只会做那两道菜。他是个可怜的暮年男人,活在阴影中,体面的妻子、肌肉结实的儿子,全都是他的阴影。但他让我想起自己的父亲,风流倜傥、全无心肝。伍辰的父亲看着我的目光十分温和,我想他是喜欢我的。然而有一日我们在吃小馆子的时候,伍辰突然问我:

    "你猜我父亲说什么?""什么?""我父亲说,"伍辰停了一下,他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瞅了瞅我,"我父亲说,这女孩子并不爱你。"老板娘端上青蒿肘子,我舀了一匙汤,尝了尝,青蒿清淡的香味深深浸入肘子的细缝,有着特别的肥美鲜嫩。那是新出品的一道菜式。我剔了一块肉,送进伍辰的油碟。他就喜欢这口。越肥实越过瘾。

    "其实,"我淡淡地说了一个秃头的句子,"你也不见得多么在意。"伍辰怔了怔,笑了,他挽起袖子,伸手撕扯碗中的肉,肘子炖得烂烂的,几乎塌皮烂骨,他大块大块塞进嘴里,像个野蛮的异族汉子。隔了很久,他说:

    "那倒是真的"他的话意犹未尽,有一点余音袅袅的味道,盘旋在空中,像一根绵软的缝衣线,荡来荡去,猝不及防地变成了铁丝,闪出凶蛮的劲道,一下子把你缠得死死的。

    我们不再提到这个话题,在我们持续了五个月零七天的恋爱中,我们从未有过争执。后来,伍辰的父亲不大露面了,伍辰说,他家的亲戚在唐山为他弟弟找了一份邮递员的工作,他的父亲整饬行装,准备与次子一同前往,亲自照料自己那卤莽的孩子。

    "你相信吗,即使没有维嘉,我和伍辰,我们也不可能永久在一起。"我对闻稻森说。他微笑着,未予置评。没有维嘉,伍辰依旧是那个镇静的、寡言的男孩子,一双汗湿的手笃定地牵着我,与我一道吃尽本地美馔。就是那样了,像荡秋千的感觉,眼前充斥着午后的颜色,苍青的植物与碎蓝的天,我们模仿做梦的青草轻轻晃动,缓悠悠地,将时光荡至身后。

    "我了解的,"闻稻森猫似的以手抹了抹脸,"你的内心极不平静。"他的语句相当准确,差点没有一棒子将我打昏过去。

    我说不出话来。我没有接着讲述下去,我和伍辰分开以后,我念完我的大学,念完我的研究生,伍辰来找过我不止一次,那时他在一所清闲的中专校里担任体育教师,每个礼拜四节课,业余兼职搞传销,卖命地发展下家。其时传销是个走红江湖的名词。伍辰总是随身带着零散的小商品,譬如清洁剂、活力钙,他邀我去一间便宜的小店吃面条,循循善诱地向我传经解道,举出无数在此行当里一夜暴富的例子。

    "苏画,我们可以迅速改变自己的生活。"他信心十足地说。

    我是个无神论者,我相信天上掉下来的是鸟屎而不是馅饼。但是我仍然买下一点东西,为了我们过往的酒肉关系,尽管伍辰推销的那些玩意儿既贵且劣质。伍辰竭力劝诱我跟着他干,做他的下一级码头。我没什么激情,一味地敷衍他,很不起劲地吃着由他请客的清汤小面,那阵子我上火,嘴角长燎泡,吃这个最对味。渐渐地伍辰不大来了。再后来,听说他结婚了,太太是回族,不吃猪肉的。我没有再见到他。

    闻稻森看了看腕表,那是卡地亚的最新男款。你瞧,他倾听我们的私隐,然后赚进大把的银子,多么合算。时间已经到了,我起身告辞,速速离开。你不知道,这段时日我在这里遇到了所有人,失散的邻居、十五年没说话的表姐,以及大中小仇人。也许我应当欣慰,至少我的交游圈素质不赖。想想看,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消费心理医生的。

    哈。

    (c)

    对一又二分之一个词语执行枪决(恶心心)

    伍辰的父亲是在北湄静美的初秋闯入了他们新同居时代的男生女生宿舍。伍辰在客厅为父亲铺了一张弹簧床。老人一屁股坐下去,然后就对环境家具的变异大发雷霆,命令伍辰在一个小时之内恢复原样。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伍辰静等父亲即将出现的行动,但是老人只是抽抽嗒嗒地哭了。随同而来的弟弟解释说,他患了老年痴呆症。

    原来如此。

    伍辰的弟弟在唐山做牙刷代理商,父亲一向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最近这位代理商先生结了婚,据说太太是他的工作搭档,她是一位近代文化名人(此人因食物中毒身亡)的侧系后裔,她的家族充斥了大大小小的成功人士,整体的高贵涵盖了局部的卑微。因此牙刷代理商的太太认为自己有资格管理丈夫的事物,包括将其不体面的父亲逐出唐山。

    也该你哥尽尽孝了,何况他还住着你爸的房子。代理商觉得太太的话有理,他带着父亲乘了飞机直抵北湄,同时带来的还有病历、户口、身份证。

    弟弟走后,伍辰第一件事就是向苏画求婚。嫁给我吧,他说,我会给你一个盛大的婚礼。很奇怪,他强调的是婚礼。苏画笑眯眯地摇摇头。

    苏画在维嘉跟前提及伍辰的家事,维嘉摸出一支烟,在鼻子底下嗅着。恶心,他说。恶心在维嘉那里实际是个中性的感叹词,他用它替代了"哦"、"啊"之类委婉的字眼,他习惯说恶心,他说了大量的恶心恶心恶心恶——心。你不觉得乏味吗,换个说法吧。苏画乞求他。但维嘉还是说恶心恶——心。

    很奇异,后来,只要想到维嘉,想到他的东西,他穿过的球鞋、他的眼珠、摩丝的气味,嗓音的质地,凡此种种,苏画就会充满潮湿与呕吐的欲望,她躲进洗手间,神经质地流泪并且尖声怪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