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交易凤族

爱洗脚的八爪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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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觞兄家资颇丰啊,这一路走来,可是差点晃瞎了我这对招子。”

    一路上几人走走停停,孔宣感慨似的对无觞说道,人在有意炫耀,他要是选择当个瞎子,那就不礼貌了!

    “孔宣兄弟贵凤族太子,什么样的天地奇珍没见过,想那天难之地也算富庶,不说其他,光是令族栖息的梧桐圣树就已经让人羡慕不已了!”

    “世人皆知凤凰不落无宝之地,要论家资,我可比不上贵为太子的你啊。”

    无觞谦虚的夸赞着对方只不过嘴角的笑容一直不曾散去,很显然对于孔宣的恭维很是满意。

    “别的不敢说,就这宫殿就气势磅礴,与麒麟族祖地的大殿相比也不差分毫!”

    听着孔宣越来越夸张的赞赏,就算是昧着良心他也接不下去。

    你这要不要太夸张了!

    人的麒麟族祖地的宫殿,最起码都是后天功德至宝,同样象征着麒麟一族气运的巅峰,你怎么好意思拿我这“茅庐”和人家相比。

    再说了,你一个凤凰族嫡系,居然见过麒麟宫,你猜我信不信!

    你咋不说我这和紫霄宫也差不了多少呢!

    “哈哈哈!”

    “孔宣兄弟见笑,不知兄弟此次前来,有何贵干啊!”

    他算是看出来了,孔宣健谈是健谈,但就是有点满嘴跑火车,啥都敢说。

    他连忙抓紧机会让其阐明自身来意!

    “兄弟快言快语,此次前来正是那是代表凤凰一族与道友达成交易,换取几个酒方!”

    见无觞这么快就开门见山,他也没有犹豫直接阐明自身来意。

    “好说,好说!”

    无觞也没有犹豫,直接挥动衣袖将一个个灵酒仙酿的名字显化在半空之中,金色的神文不断扭曲变化,阐述着灵酒的功效。

    孔宣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想不到事情的发展会如此顺利。

    他一旁的小女孩更是激动的上蹿下跳,不断地拽着孔宣的衣角。

    “你我一见如故甚是投缘,72种地煞酒方你可随意挑选9九种,天罡酒方只可挑选3种!”

    无觞嘴含笑意,酒方而已,他乐的卖孔宣一个人情!

    “道友可否在天罡酒方上……”

    那小女孩不安分的指了指上面的天罡酒方,孔宣有些难为情的开口。

    只不过话还没说完就被无觞直接打断了!

    “非是我不愿意都拿来交换,而是天罡之酒,暗含天地至理,法不可轻传,酒方也同样如此啊。”

    作为一个族群的代表,孔宣想多为凤族谋福利这他可以理解,但天意如此,就算他想送,天道也不允许!

    作为酒道至尊,弘扬酒道文化是他应该承担的责任。

    他和天道做的可不是一锤子买卖,但凡酒道发扬光大,那他这个至尊获得的功德气运也会源源不断。

    他恨不得,让龙,凤,麒麟,加上巫妖两族都成为他的忠实客户,时刻有功德降临,这样的好处傻子都不会拒绝。

    “既如此,确实孔宣孟浪了!”

    孔宣有些赫然的拱了拱手,也不再多说废话,直接拉着绮罗开始认真挑选。

    他深谙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干,绮罗蜂鸟作为凤凰一族御用酿酒师,无论是见识,还是手法都有独特的见解。

    作为凤族的太子,他只负责把控大方向。

    看着小姑娘上窜下跳的挑选,孔宣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无觞,随后直接挥了挥衣袖,将早就准备好的礼物摆了出来。

    天蚕丝,凤凰茧,涅盘花,熔岩草,窟血藤,等等灵物数不胜数。

    若是只是交换灵酒仙酿,倒也算是不错的交易宝物,但要说交易酒方就远远不够了。

    孔宣也不着急,再次挥动衣袖,投出了十数个陶罐。

    陶罐刚一出现,就放出万丈霞光,五颜六色的霞光,或呈祥瑞之兆,或血浪翻滚,煞气冲天。

    无觞忍不住后退一步,元神扫过,发现里面居然是各种各样的虫子。

    那些陶罐被大神通者开辟出一个百丈大小的空间,任凭神虫在里面放肆游走。

    有长相似蝉,石通体散发着赤色的霞光,霞光闪烁,将里面的一个矮小的山峰直接击碎化为黛粉,神威无量。

    也有神蚕,通体呈白玉之色,虽然看上去呆呆萌萌,但吐出来的丝线隐约有切割空间的神效,无比锋锐。

    其中两个陶罐中分别装着两种不同的族群,一个形似神蜂,通体呈金玉之色,浑身上下闪烁着耀眼的青金色光芒,很难想象这么一个小小的虫豸居然蕴含着浓郁的造化神光。

    这一族名为造化灵蜂,可以找出蕴含造化精气的造化灵蜜,其价值仅次于先天神物。

    另一个通体呈青玉之色,是一个蝴蝶状的生灵,号称青玉剑蝶,看似柔弱不堪,但羽翼挥舞,可绽放万丈剑光,神通无量!

    最夸张的是一个足有百丈大小的巨大蜈蚣,色泽金黄,长着数千条锋锐的螯足,不断吞吐浓雾侵蚀着陶罐里的空间,发出滋滋作响的声音。

    最重要的是,他金色的肋下,长着一个个空洞的眼睛与足对应,不断打量着四方天地。

    “这是……先天神虫?”

    无觞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幕,羽族有豢养灵虫的习惯这并不是什么秘密,但洪荒生灵都以为他们是作为食物来收集的。

    没想到这其中居然还有先天灵虫!

    尤其那金色的蜈蚣,居然是位列洪荒五虫之一的多目金蜈!

    西游之中大名鼎鼎的百眼魔君就是这一种族,无惧刀枪水火,无惧神力碾压,号称洪荒不死虫身。

    “先天灵虫价值无量,孔宣兄弟真的愿意与我交换?”

    这个时候,说不动心无觞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

    这可是先天灵虫啊,不说其他,光是那位列洪荒五虫之一的多目金蜈就足以让他心动。

    “换,自然换!”

    “就像无觞兄所言,你我一见如故,我孔宣又怎会是那小气之人呢!”

    看着无觞震惊的目光,孔宣露出一副骄傲的神情。

    堂堂凤凰一族的太子,他所认可的又咋会是简单的生灵呢!

    交易的内容已经超出了凤凰一族所给的底线,但他很确定!

    这位无觞道人,值这个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