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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类抬首仰望头顶的那片星空时,总不免会想到,在天的尽头,会是什么?
宇宙如此之大,穷一生之力也无法探得沧海一黍。
或者,有许多我们无法理解,无法认知的世界,就在那星空的彼岸。
人们渴望探索宇宙,但从未有人类真正能征服它。而它,或许就正在那无尽的苍茫中,悄悄地窥视着万物苍生。
偶尔,它也会降下命运的召唤,选出一个幸运儿来。。。。。。。
“如果,那的确是一种幸运的话。”浅水清躺在草地上叹息。
不管怎么说,来到异世界,至少比从万丈悬崖上摔下来,跌个粉身碎骨要强得多。
攀岩攀到一跤跌到异世界,对浅水清来说,实在只比死亡好上那么一点。
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年,浅水清二十岁。手中除了一把虎牙军刀,一条攀岩专用的固定索和一盒防手汗的特制攀岩用粉,身上便别无长物。
在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原来的世界之后,除了惊讶,感慨和迷茫之外,他最大的感触就是--徒手攀登的确对自己没任何意义。
假如可以,他更希望带着一挺重机枪来到这个世界。
在那之后不久,他便开始四处流浪。
走遍了这片大陆的山山水水。
哪怕饥寒交迫,穷苦潦倒,他也无怨无悔。因为他天生就是一个喜欢四处流浪的人。他喜欢用自己的双脚去丈量土地,用自己的眼睛去发现这片辽阔世界中那尚被人发现的美丽。
在他最饥饿的时候,有人告诉他,当兵有饭吃,他却只是淡然一笑,便拂袖而去。
他不想为了吃饭而去当兵。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原来这个世界更象是柏拉图的《理想国》--这是一个等级分明的世界,由君主,骑士和平民组成。
当兵,不仅仅可以有饭吃,更重要的是,还有尊严。
那一年的冬天,浅水清终于来到了军营,报名成了一名新兵,开始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
因为他开始厌倦了这个世界。或者说,他需要新的刺激。
在训练到第一百天的时候,他到这个世界的年头,刚好满三年。
那一天,他为自己开了坛酒,对酒当歌。然后,他借着酒劲提着剑,和大家一起,呼喝着发起冲锋,进行着一次又一次无聊的军事演练。
那一天,他第一次看到原来只要有一百个骑兵,就可以发挥如此巨大威猛的气势。
那一天,他第一次切身体悟到,到底什么叫虎入群羊,以寡敌众和如入无人之境。
那一天,他同时也遇到了那个改变了他一生的男人--戚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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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什么名字?”
“浅水清。”
“挺有意思的名字,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是我父亲取的。他常说,人心若水。水深则浑,心大则浊。所以给我取名浅水清。他老人家不求我高官厚禄,锦衣玉食,只希望我好好做人,不负此心。”
“。。。你有个好父亲。”
“是的。”
“我是龙牙军虎豹营的哨官戚天佑,来此招募新兵。有兴趣跟我走吗?”
“还行,不过我今天刚杀了三个自己人。”
“今天在这里可以做逃兵,明天上了战场同样可以做逃兵。你杀得好,杀得妙。这样的人,你若不杀,我就连你一起杀。”
于是,浅水清抬起双眼看向戚天佑。
戚天佑也正看向他,表情很认真。
“我跟你走。”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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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后。
戚天佑挑走了三千名新兵--几乎全是在这次突袭中表现尚佳者。
对于一个沙场老兵来说,士兵们有多高的武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否有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勇气,是否有虽置之于绝境仍奋力求生的战意,是否有战斗到底,永不放弃的韧性和毅力,是否有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以一肩之力以担山的魄力与责任感。
对大部分新丁来说,这样的要求,已经是太高太高了。
而戚天佑,很有幸碰上了一个半。
一个,是浅水清。
半个,则是那个壮实如山,力大如牛,说话声音象洪钟,一顿饭可以吃下五个人的口粮的汉子--他叫雷火。
三千多名士兵在乡野间的小道上组成了一支长长的队伍,骑兵队前头开路,新兵们老实地跟在后方。新兵没有马,只能慢腾腾地跟在骑兵队的后面跑。他们的左右各有骑兵来回梭巡,以防有人掉队。
“嘿,小子,被人打趴下的滋味不好受吧?”一名骑兵拍着一个新丁的肩膀大声笑道。
那新丁愤怒的大喊:“你们得意什么?我们当时没马没刀又没枪,还被你们偷袭。你们赢了有什么好得意的。”
“闭嘴。”浅水清哼了一声:“被自己人偷袭,总好过在战场上被敌人偷袭。战败。。。不需要借口。”
戚天佑回过身看了浅水清一眼,眼中露出一丝满意的神光。
方虎,那个一直跟在戚天佑身边的骁勇骑将哈哈大笑起来:“说得好!战败,不需要借口!死人是不该懂得找理由的。你们当时虽然没有武器,但你们手里的腊杆就不能当武器使吗?刀虽然没有开锋,可是砸在脑袋上,一样能砸得人头破血流。多砸几下,也照样能把人砸死!你们有一万个人,而我们只有一百个。一百人对付一人,就是手无寸铁,用压也得把人给压死了。可是你看看你们当时那熊样。有几个人组织起过象样的抵抗?竟然还敢找借口,我真他妈想把你从队伍里踢出去。当初老子在战场上,有一次碰到敌人夜间袭营。老子他妈的穿了一条裤衩拿了把菜刀就冲了出来。那天晚上,老子硬是用菜刀砍死了三个敌人。操你姥姥的,那可是三个老兵啊,不是你们这样的一帮新兵蛋子!”
那个不服气的新丁立刻不敢说话了。
到是戚天佑呵呵笑道:“你们也不用灰心。能把你们从那里面挑出来,就说明你们还是不错的。当兵嘛,谁不是从新兵过来的?你们别看虎子现在威风,他当年第一次上战场时,吓得两条腿直哆嗦,差点就没尿了裤子。”
一众新兵哈哈大笑起来,就连方虎也不好意思再夸口自己的勇猛,原有的紧张泄气感立时消逝无踪。
老兵和新兵的关系在这样的磨合中逐渐开始融洽起来。
“大哥,能问个问题吗?”一个新兵小声地问前面的骑兵。
“问吧,以后就要在一起打仗了,有什么不明白的就赶快问,别到时候再想问就来不及了。”那骑兵冷冰冰的回答。
“我们现在是去哪啊?”
那骑兵回过头来看看那新兵蛋子,不由好笑起来:“傻子,你知道咱们现在是在和谁开战吗?”
“那还用问?止水国啊。可止水国在东边,咱们要去前线,应该向东走才对,怎么改向东南走了?”新兵回答。
“行,你还知道方向。止水国是在东边,可是丰仓在东南啊。我们这次回来,不光要带兵回去,还得协助押运军粮,要不然我们路上吃什么?大军又吃什么?沐卫校提前五天出发,估计现在已经在丰仓城等我们了。等到了那里之后,大家会有一天休整,然后立刻赶路。”那骑兵回答得到是很详细。
“那。。。我们到时候有没有战马啊?”那新兵又问。
这个问题引来一片哈哈笑声。那骑兵恨不得给他脑袋上来一下,笑了半天才回答:“你小子以为你是谁啊?一个新兵蛋子,还没上战场就想要马?你骑过几次马啊?就你们现在这副熊样,你的命怕是还没一匹马值钱呢!”
这话令那新兵的脸一红,没敢再问下去。
那个时候,浅水清冷冷地接了一句:“那么你的命呢?比一匹马值钱吗?”
那骑兵一楞,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戚天佑扬了扬了手,制止了手下骂人的冲动。他策马回转,来到浅水清的身边,微笑道:“你好象不喜欢他那样说?”
浅水清漠然回答:“我们可以杀人,但不可以不尊重人。”
戚天佑一呆,哈哈大笑起来。他笑得如此肆意,张狂,弄得浅水清莫名其妙,不知道这有什么值得笑得。
或许,自己仍未真正融入到这个世界中去吧,有很多看来可笑的东西,在他看来,一点都不可笑,反却有些可悲。
笑声突止,戚天佑冷冷地看着浅水清,猛然间一鞭抽了下去,正抽中他的后背。
火辣辣的痛。
戚天佑森然说道:“浅水清,既然你要尊重,我就教你什么叫尊重。我告诉你,我手里的这些兵,个个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他们的命,到底值不值钱,不是你来决定的,而是我来决定。而我的命,则由我的上司决定。你要尊重生命,就先学会尊重老兵吧。”
一众骑兵冷漠地看了浅水清一眼,谁也没有说话,继续默默前行。
那个被浅水清教训了的骑兵看了浅水清一眼,然后转头对戚天佑说道:“我看这小子不错,会是个好兵。”
戚天佑眼中飞出一抹深沉的浓烈:“只有活着的兵。。。才是好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