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四处寻房

禾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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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打算在西市摆个小摊,那么去那里找房子是最适宜方便的,不过温柔压根没想到这太和城有这样大,从东市到西边,就足足走了一个多时辰,差点没把两条腿给走断,累得够呛,心里后悔当时没让车夫直接将他们送到这里。

    “这城……真够大的……”温妈妈走到最后,都需要人搀着才能勉强迈步了,叫苦连天道:“元昌城多好哪!出门没多远就是市集,绕完整个城也费不了这么多时辰!”

    温柔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没有言语,只专注的看沿途的房屋门上有没有贴招赁字眼的红字条。但房子不是说找就能找到的,走了一段路,眼看温妈妈就要坚持不下去了,她只得叹口气,四处张望了一下,领着温妈妈到了一个卖茶果的小摊上,让小环和温刚陪她坐在这里喝茶歇脚,自己与叶昱这两个认识字的则分头去找,约定回头再在这地方集合。

    找房虽然辛苦,不过温柔一路走来,发现这个城市的人口的确比元昌多上数倍,这就意味着到时在这里摆个食摊,客源应该不成问题,要是生意好,钱肯定赚的也比较多,而且这里来往行人的说话口音听起来也有点南腔北调的味道,那么她这个穿越者和小环那个逃奴,生活在这里应该也会更安全些,这就是她一直想到京都的最重要原因了。

    温柔找房的同时也仔细查看了路上各种卖吃食的小摊,一来可以了解一下京都人的口味,二来到时摆摊不至于重了这些食摊。人总是喜欢尝试新鲜的东西,卖一些这里没有的小吃虽然会冒一些无人问津的风险,但总比同别人去竞争着抢生意要强得多。

    拐来绕去的又找了一个时辰,眼见太阳都快偏西了,她肚子也饿得咕咕叫了,才在街尾处找见一所出赁的房子,同她在元昌城暂住的地方一样,带着个小院,分上下两层,只是更多了两间房,反正现在添了叶昱要住,倒正合适,不过问过价钱,知道这房一月的租钱需一两三钱银子后,她又有些犹豫了。

    真的太贵了!一两银子在这里就能换一千五百枚铜钱,一两三钱银子,基本就相当于二吊钱了,比她在元昌城租的房要贵上四倍!温柔没敢当时就付订钱,打算回去找家人商议之后,再看看叶昱有没有找到更便宜的房子再说。

    “什么!一两三钱银子!”温妈妈听了她的话后果然跳了起来,要知道她这个穷苦的妇人,在温柔穿越前,几乎都没见过银子,即便现在阔绰多了,从心理上仍然无法接受这么天价的房租。她吃惊过后接着唠叨起来,苦着脸道:“儿啊,咱们还是回元昌得了,这地方哪是人待的?方才咱们三人只吃了三碗茶,就付了九文钱,这要是在元昌,一碗茶一文钱就足够了!”

    咦?一碗茶三文钱?温柔听了她的话,不惊反喜,自古都城的物价高,她自然是知道的,不是还有句俗话叫“长安居大不易”吗?但消费高了,赚的钱同样也多,反正她又不想过什么奢侈的生活,只要收入略大于支出,还能积攒点钱,过上几年自己买所房子,就可满足了。

    “叶昱,你有没有找到什么适合的房?”温柔转头问他。

    “找倒是找了一所,就在这条小巷拐进去不远,不过比你找的地方略小些,只一间明厅三间内室,带小院和厨房,租钱也不便宜,一月需一两银子。”

    三间内室?其实也够住了,叶昱可以同温刚住一间,她和小环住一间,让温妈妈单独住一间。能省一点是一点,温柔当即道:“带我们去看看。”

    叶昱说的那所房子,也是带家具出租的,他们到时只需置备一些锅碗瓢盆就够了,温柔看完房子,觉得还算满意,又问过小环和温刚的意见,便打算租下来了。

    温妈妈在旁生闷气,她气女儿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所有人的意见都问遍了,独独漏了她!要她说,这房子就没什么好,院子里光秃秃的,连架葡萄藤也没有,房间里的光线也不够充足,这以后温刚要是念书,还不使坏眼睛?但她自知温柔要是拿定了主意,她说什么也没用,只得闭紧了嘴默不出声,心里却已经替温刚挑了间光线最好的朝南屋子。

    付过定钱,讲明每月底付房钱后,温柔一家在太和城内总算有了个落脚的地方,但现在却不是能喘口气歇息的时候,她嘱咐温妈妈带着小环将细软整理出来后,便带着叶昱和温刚上街买东西去了,等到大包小包全拎回来,身上的银子也花得只剩七两了。

    “今晚将就一下,吃点烧饼垫饥吧!”时间已经太晚了,温柔也没体力下厨做饭了,买东西的时候,顺带拎了一包烧饼,切了点酱肉回来,喝点白开水,对付着就是一餐。

    饭时,她同大家商量起做买卖的事情,小环当先就提议道:“还是卖炸臭豆腐吧,那个我已经做得很拿手了!”

    “不好,在元昌时卖太久了,早已‘臭’名远扬,我可不想这里有人认出我们来。”温柔摇头。

    “要不,卖你有一回做给三姑娘吃的那种七星鱼丸?”小环想了想又道:“那个杏脯蜂蜜蛋糕也很好吃的。”

    “太麻烦。”温柔还是摇头,她倒是想过要在这里开一家西式糕饼店,但目前资金不足,还是打消这个念头为妙。

    “姐姐,卖你做给我吃过的叉烧肉吧!”温刚说着,就忍不住舔了舔嘴唇,唉,嘴都被姐姐喂叼了,以前他要是有烧饼吃,那真像过节一样高兴,现在嚼着这烧饼,却觉得又干又硬,简直没有胃口,那酱肉也不好吃,咸的要命!

    “卖叉烧肉需要的本钱太高了吧?万一生意不好卖不出去就惨了。”温柔想了想,继续摇头。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叶昱开了口,沉吟道:“卖鸭血粉丝汤吧。”

    鸭血粉丝汤是温柔那天看叶昱失血过多,才做给他吃,让他补血的,其实这里没有辣椒,口感会比正宗的做法差一些,不过成本倒是比做叉烧肉要低些,可以试试!她考虑了一会,默默点了点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