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钱.友谊。

紫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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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栈里,住上房的早上都会提供早饭,若是起来了,自可下楼去吃,也可叫伙计送来到楼上,苏木青问过了子瑜,两个人都觉得下去吃更方便一些,吃完了就可以走,直接出门,大堂的空气还好,不似房间中不流通。

    “呀,我的钱袋呢?钱袋怎么没了?”二楼上一声喊,闹得许多人都醒了,听得话音,便有人应声开始检查自己的钱袋,发现没有所失,都悄悄松了一口气。

    子瑜坐在桌边看着,楼上奔下来一人,倒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问询着掌柜和伙计,两人都说不曾见过,他大概是把所有的钱都装在钱袋里了,有些着恼,揪着掌柜的衣襟就骂:“我是在你客栈里住店,住了一晚,丢了钱袋,你难道要说不知道吗?你这是黑店不成?!快把我的钱袋还来!”

    “公子说得奇怪,你说你丢了钱袋,谁能够证明你是真的有那么一个钱袋,若是你说有,我便赔你,那人人都说丢了钱袋,我赔是不赔?”掌柜的口舌伶俐,拍开那人的手,眼神中还有些蔑视,“若是没钱付尽管早说,何必如此装模作样。”

    这话一出,周围人的眼光都变了,不是没有见过骗子的手段,的确是有那种专门穿得亮丽,却吃霸王餐的,难道这个貌似贵公子的也是如此?

    那人听了脸色泛红,怒目而视:“我昨夜进来时明明就付过了,一个银宝两间上房,你怎么说我没有付钱?!”

    “你——”掌柜的瞪大了眼睛,好像不敢置信地看着那人,摇摇头,叹了口气,“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般赖账赖得光明正大,也罢,我不送你去见官,只当自己倒霉,你赶紧走吧!”

    看着掌柜的心灰意冷地赶人,人群中发出了“唏嘘”之声,鄙薄的目光不停地投注在那人身上,那人不过二十来岁,血气方刚,哪里受得了这个,胀红了脸,昨夜给钱之时,没有旁人见了,掌柜的贪财说没有见到,那他争辩无益,却又不甘心如此算了,上楼去叫自己的大哥,想让他帮忙说道说道。

    敲门没有反应,伙计见了,说:“那跟你同来的书生今儿一早就走了,饭都没吃!”

    人群中,有人闲闲地说了一句:“说不定是你那同伴偷了钱跑了,你还冤枉掌柜的。”

    一人出语,便有人应声,那人的脸色变了又变,也不说话,直接奔后面牵了自己的马,问了伙计同伴往哪个方向去了,打马就向那里追去。

    “行了行了,都散了吧,不过是个骗住的,算我倒霉!”掌柜的摇头感慨着,颇有叹息世风日下的意思。

    子瑜看得有意思,眼睛闪亮闪亮地凑近了,说:“那人是个贼吧,那,那个先走的是不是他的同伙啊?一个装作有事先走了,一个留下演出这样一场戏善后?爹爹,你说是不是啊?”见苏木青不理,又开始摇晃他的衣袖。

    手温温地持着,该夹菜还是夹了,正当子瑜无可奈何准备收回魔爪的时候,苏木青开口了:“昨夜的确有贼,被我赶出去了,刚刚在人群中说话的那个就是那贼。”

    “嗯?”子瑜愣了一下,怎么是这样?那,也未免有些太巧了吧,那贼偷不成苏木青,就转而偷那个人,那,那个人和他的同伴怎么回事,难道是他同伴有急事先走了?那,难道不应该留个口信或者书信说明一下?这也是在是太巧了吧!

    刚才所想全部推翻,这时候再想,就觉得那人的同伴真是命背,若是那人追上他,把话说清楚了还好,若是不然,以后再见,只怕就是反目成仇了,而这种事情,想要说清楚还真是不太容易,即便身上没有,也会被说藏在哪里,疑人偷斧的例子比比皆是。

    钱,友谊,这不可能等同的两者在某些情况下还是可以划等号的。

    钱不一定能够换来真正的友谊,但是换来锦上添花却还是很容易,而友谊在面对金钱考验的时候,也不一定会是无坚不摧的,价钱够了,朋友也许会成为敌人。

    背叛,其实只要转过身就可以了,至于理由,实在是很多。在一个转身之后收获金钱,并且还有若干看似必须的理由,那么,有什么道理一条道走到黑呢?

    子瑜感慨着,一早上的好心情因为这莫名的杞人忧天而消失无踪,连眼前的稀饭青菜都觉得无比难吃,草草扒拉两口就放下了。

    “爹爹,你明明知道,为什么不说啊?”子瑜转过头,问着,有些不解,如果苏木青刚才说一句话,情况可能大有不同吧,那个小贼胆子那么大,估计没有来得及销赃,说不定还在身上放着,如此,不就是人赃并获,皆大欢喜了吗?

    “与我何干?”苏木青轻轻淡淡地说着,放下空碗,掸了掸蹭过桌面的衣袖,起身付账,带着子瑜离开客栈,马经过了一夜的休息,也恢复了精神,扬蹄嘶鸣,想要狂奔的感觉。

    子瑜上马,还是觉得郁闷,想要争辩两句,就听到苏木青继续说:“如果我出手,揪出那个贼,很简单,但是,如果他说我是诬陷他,那钱袋是我放在他身上的,我才是那个贼呢?如果,掌柜的和他是一起的,众口铄金,甚至说我和那人都是贼,是同伙,是来讹诈诬陷,那么,子瑜,你说这时候我应该怎么做?”

    是啊,这种时候,说什么都没有用的吧,三人成虎,若是那个掌柜的真的与那贼一伙,那么,那些伙计自然是会向着掌柜的,毕竟,他们要靠着那个掌柜的吃饭,于是,矛头就都指向了苏木青,帮人不成,反而弄得自己一身腥,的确不智,也不值。

    “子瑜,你要记住,有些事情,即便你看明白了,看清楚了,若是没有十足的把握一击至死,那么,莫若不做!”苏木青的告诫是经验之谈,他做的每一件事情几乎都是把握十足方才出手,便是有那么一点儿风险,也是有能力化解才参与,这样,才能够立于不败之地。

    “当你分不清对错的时候,只要看着听着就好,没有人逼着你表现的时候,只要站着就好,如果没有经过查证,那么永远不要说谁是对的,此时的对未必是永远对,若是他有一日错了,那么你,就跟着万劫不复,如果一定要跟一人才能够立足,那么,跟着皇帝,除非改朝换代,否则,你就可以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苏木青的话大有深意,似乎是暗示朝堂之上,或者说是暗示子瑜成为朝堂之上的大臣。

    子瑜撇撇嘴,反驳道:“难道爹爹要帮着皇帝吗?现在的太后不是我的姑姑,你的妹妹吗?爹爹难道不帮着姑姑?”

    太后和皇帝的纷争无人不知,没有人敢公开议论如何如何,即便是任狂生之流的那帮书生,也只是说什么天命所归,帝命所向之类的空话,鼓吹皇帝亲政是如何如何好,却也不敢说太后如今如何如何不好,不敢说皇帝和太后是对立的,只说皇帝应广选后宫,交由太后教导,隐含之意也就是说让太后回到后宫,不得干政,还政于帝。

    策马疾驰了一阵儿,放慢了速度歇养马力,苏木青与子瑜各骑各的,并骑而行,从这条路到昭义还有好几天的路程,倒也不急在一时。

    “… …程——知——秋,我一直当你为好兄弟,敬你为大哥,言谈行事,莫不听从你的教诲,几乎尊你为师,一路行来,我知你家贫,从来不曾推诿过用度,衣食住行,几乎都是我在供你,便是拜访之时,也是以你为主,有人赞我,我便赞你,宋城主留我助他,因为你不肯留,我二话不说跟着你走,走到今天,我到底有什么地方对不住你,你竟然这样待我!”

    这番话说得声高,又急且快,连珠炮一样说出,苏木青和子瑜看过去,好巧,就是那个在客栈中离开的人,他下了马,扯了一人理论,两匹马无人管束,自在旁边吃草。

    被扯住的人脸上有着烧伤的疤痕,暗红坑洼的疤痕让人看了一眼就不愿看第二眼,若是夜间行走,怕是要吓坏人,实在恐怖。

    子瑜看了一眼,便不再看,却觉得熟悉,这人,好像是在哪里见过呐!这么丑的人,见过一面就会印象深刻。

    “二弟,你我兄弟情义我自知晓,你此话却是何意?没有向你辞行是我不对,但是,你说我偷了你的钱,是从何说起?!”程知秋气虽气,但还是压着自己的怒气,他知道自己这个二弟脾气不好,还容易受人蛊惑,便温言相询,想要弄清楚事情经过。

    这种好意放在那人眼中则成了挑衅,明白是自己没有证据奈何不得他的模样,心头一冷,恨恨地上马,没有证据而泼人污水,这人还是他一向信赖的大哥,这种感觉并不好受。拔剑割袍,厉声道:“大哥,这是我最后一次叫你大哥,割袍断义,从此陌路!算我郑有志看错了人,信错了人,告辞!”

    “二弟——”程知秋叫着,却不及阻拦,郑有志的马不错,也是良驹,狂奔起来,尘烟阵阵,只留下背影。(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qidian.c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