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滴血圣像(3)

未辰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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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纷乱的声音更加强了他的这种感觉,宗教带给人一时的高昂感,此时又好像回落下来,让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对这仪式重新感到质疑。确实,一个人在做某件事的时候,往往有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产生不自信;可是当一群人都在重复着同样的事情、做着同样的仪式的时候,因为个体而产生的不自信和不确定感,就会在集体的影响下消失。这就是宗教的力量,如果不依靠团体而只注重个人,那么全能教派恐怕也就不会有今天的地位。同理的,还有无上教派,甚至连路德尼亚的革命党也是如此。在外人看来,这种共同的影响力,不管是宗教还是政治,都没有太大区别。尤琛虽然没想到这么深的地方,但他和教堂中其他人心里所产生的动摇感,正是这两种影响力交锋的结果。究竟要相信自己还是相信大多数人所说的话,这是自古以来每个人都有的烦恼。即使是头脑聪明的人也不例外,好比现在的尤琛。

    在第二排,坐着装甲部队的代表。3营指挥部的军官,由于身躯高大所以在狭窄的座椅上要行礼很不方便,于是他们几个之间就不免有时出现小声的嘀咕:

    “喂,别睬我!”

    “小心您的肩章。”

    “奥图,我知道你一直对我的脚有好感,不过也不要这样迷恋着它,好吗?”

    波克阴阳怪气的一句话,让哈根这才发现,原来自己刚才站起来的时候就踩在了对方的左脚上。他连忙低声道歉,一边移开脚。听到他们的对话,让前面的巴列茨回头看了他们几个人一眼,随即又转过头去,跟上大主教的速度继续背诵《启示录》。得到尤琛首肯想来亲自见见大主教的诺维克少尉,现在也在一旁不停地念叨“宽恕我”“宽恕我”。看他那副虔诚的样子,波克正想张嘴,就被旁边的哈根碰了一下胳臂,示意他别多嘴嘲弄他人。波克耸耸肩膀,又继续他的念经仪式。就算他不说,哈根大概也能猜到他想说些什么:

    “是不是因为你小子在婚前犯下什么不可饶恕的错误,为了好在日后举行婚礼的时候可以心里平静,所以一个劲的这么说啊?”

    要是这句话真的出了口,恐怕诺维克不是脸涨得通红,就是想跟波克算帐。不过还好的是,他们知道这里是什么场所,所以是不会像在营部里那样闹的。

    在一轮感觉闹哄哄而且一个念得比一个大声的背诵经文完毕后,大主教满面红光,他似乎对信众有如此虔诚而深受感动。这个老人也不顾那宽大的袖子垂落下来,扬起手,轻轻往下摆,像是在对众人说:

    “可以啦,可以啦。”

    很快,教堂中又恢复了安静。大家在经过这样一番颂经后,又聚精会神地凝望着他们面前的大主教,静待他接下来的行动。在这个教堂里,不管你是有怎样的官职、怎样的地位、有怎样的出身、受过什么程度的教育、家中财产多少,都会像小学生一样,乖乖地听着大主教的话,按照对方的指示来行事。

    这时,从管风琴后方的房间里,左右各走出两名同样身穿白绸法袍的神甫——但他们的袍子上是没有绣金线的,花样也没那么复杂——他们两个都手捧金色的托盘,上面放着一些器具。一个一手拿着金光闪闪的杯子和碟子,另一个手里则拿着教堂专门用来装圣水的法器、和一块用绣有全能教派印记“圣三角”的白布包着的面包。两人走路的模样几乎完全一致,都是穿着那样宽大而显得有点可笑的袍子,像双胞胎一样一起站在神坛前。这些仪式,教堂的神甫不知排练过多少次,也经历过了不知多少场法会与礼拜,所以他们现在做起来,显得信心十足,而且自认为他们就是神的使者,将仪式必备的圣器带到大主教面前。这对神甫一脸恭敬地将东西放在神坛的铜架上——福音书早就被搁到一边去了——然后躬身退开。

    维斯帕大主教微笑着,用装圣水的法器把里面的红色液体倒进杯子里,同时打开那块白布,露出里面已经切成好几个小块的面包。他将杯子和面包放在同一个托盘里,稍稍低下头,用别人听不见也不可能听得懂的词句念了几句话,然后抬起头,以和蔼的微笑面向前方,再次向着话筒说:

    “全能的主是仁慈的,它愿意将自己的爱与身体一起,奉献给世人。现在,请有心的人到前面这儿来,接受祈福圣餐,接受全能之神的血与肉。”

    所谓的全能之神的“血肉”,其实就是那些杯子中的葡萄酒和面包。据说经过一番祈祷之后,这些东西就能变成神的血肉,而吃了它们的人,将会受到神的眷顾和祝福。这就是圣餐了。与其说人们想吃下神的血肉,倒不如说他们相信在这样的仪式中,可以增强自己的信仰,使他认为神真的会对自己另眼相看,做起事来也能更加得心应手。

    自愿吃圣餐的多数是些孩子,不过也有大人走出座位,来到神坛前。他们一个个无论年纪大小,都像孩子一样注视着站在神坛上所以显得比他们高大的大主教。只不过孩子的眼神更热衷于那些香喷喷的面包,而大人们则无比崇拜地看着面前的维斯帕大主教,好像对方是可以清洗他们所有的罪恶、超渡他们升天的活菩萨。

    “请上前。”

    旁边的颂经士早已没有念那些又难听又难懂的经文,负责起将前来吃圣餐的人排好队伍的任务。在脱下袍子之后,不管是里面的身体结构还是心灵,他都跟在座的信众没有差别,都是人罢了。不过在这里、在这个神坛面前,穿着由人手织出来的法袍,颂经士却觉得自己与众不同。不过因为他智力出众,也不是因为他比别人更厉害,只是因为他现在有这个资格,可以在人人低头的法会上作出这样或那样的安排,而且人人都得听他的。照这样看来,大主教也可以用同样的例子来诠释他的心态。

    不管如何,他们都在煞有介事地进行着他们的仪式。排在最前面的是一个个头只比大主教的膝盖高一些的小男孩,他眨巴着眼睛,一个劲地盯着面包。这是威汀萨市长的儿子,他今天也跟自己的母亲和兄弟一起,来到教堂内参与法会。而排在他后面的几个孩子,也多半是当地政府官员的孩子或是当地名流的子女——教堂方面早就准备好了这样的安排,而且在认人方面,那位平日里只知道看福音书来念经文的颂经士,显然脑袋的记性很不错——而在孩子的队伍后面,才是大人们。他们此时似乎比孩子们更像小孩子,一脸诚惶诚恐地望着眼前的神坛和大主教,似乎自己向前走一步,就越发接近了神的所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