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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会一直孤单,这样孤单一辈子”我想刘若英这是在胡侃。如果真有人一辈子孤单,只能说明他是命短或者自命不凡。找一个最爱的深爱的想爱的亲爱的人来告别单身,是每一个单身者的最终幻想,当然多情和滥情者除外。
作为一个能写点东西的人是有些可怜。因为现在大学里只有会弹吉他、会打篮球的男生才受欢迎,而会写诗的会被人当成神经病。这话有理可据,因为古时候书生最容易和穷困潦倒联系在一起。高中时的女孩还有可能喜欢钱钟书,大学以后就只剩下喜欢这个名字的姓了。
我知道人总是会变的。以纯情少男自居的我(有点自恋),经过大学一年的磨练变成了一个非纯情老男。尽管从外表看来我仍然幼稚,曾被人当成是初中生。想起这事我就郁闷,感情我的高中时代是白过了,到最后还是没发育成熟,一副营养不良、缺水缺钙的样子。其实,这事我媳妇比我还郁闷。因为每次我们手牵手走在校园里,总有人投来异样的目光。认为这骨感小野狼怎么如此从容地牵着一只肥硕大绵羊呢?!可奇怪的是,如此反衬,大伙仍然坚持说我们俩有夫妻相,不知是不是在恭维。这事没有必要深究,我俩相信此消彼长的关系,想着总有一天她的肉会转移到我身上来。于是我们达成一个协议:我增肥,她减肥。
说起与我媳妇的相识像是一场由众多巧合凑在一起的喜剧。这必须从第一次给她打电话说起。从外表上看我是一个特沉默的笨小孩,而内心却十分狂热具有表达欲望。当我在电话里滔滔不绝胡侃乱说长达50分钟时,她被我这表象与本质的反差吓坏了。想着高中时哲学是白学了,怎么就没透过现象认识本质呢?这显然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呀。这事我也承认,当初急于表白也是基于这一点。当我看到她的周围如此多的大灰狼虎视眈眈地望着我心爱的小绵羊或着说大绵羊时,我这只来自南方的北方小野狼不得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果断猎取。事实证明,我做的是对的,有我嘴里的猎物、心中的羔羊为证。
让我来强调一下我和她的关系发生重大转折的那个重大事件——她的生日。这是我在认识她两个星期以后上天赐予我的重大机会。在她的生日party上,我冷静而又激动地说了两句石破天惊的话——“你快乐所以我快乐”、“希望你能明白我的心”其实,这话很平常,只是配合语调效果就不一样了。当时我媳妇就乐得合不拢嘴,不知是真觉得自己中了大奖,还是悲及生乐——想着怎么被这小野狼给盯上了。
我和媳妇拍拖一个星期以来,早已共同勾勒好了美好未来。基本上已经定下来,以后我当厨师,她当洗衣机。当时我媳妇乐呵呵地对我说:“嘿嘿,厨师可是天天干,洗衣机可不是连轴转哦。”可见,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只是远虑而没有想到近忧。当天晚上我就屁颠屁颠地把布满油腻污垢的羽绒服交给了想当洗衣机的她。
有句话说:“动啥别动感情。”而我和媳妇不仅动了感情,而且还动了手脚。家庭作坊式生产的果冻不知吃了多少,偶尔还吃点小葱拌豆腐。如此亲密地接触也是动物本性使然,毕竟压抑了二十多年,不好意思我还是处男。当我第一次把嘴靠近她的嘴边,她牙门紧关浑身打颤。心想这初吻搞成这样,是遗憾也是香甜。
有女人在身边,生活也会产生巨大改变。以前牛仔裤一个学期都不洗,现在不到一个星期就得换。同时,也养成了我一天刷三次牙的好习惯,十分讲究卫生。通信工具也有了零的突破,买了小灵通尽管信号一般。基本上每天都一起去上自习,可书本一页也没翻。在自习室里除了不学习,其他什么事都敢偷偷摸摸地干。由于我们的早到晚退,导致小自习室成了我俩的个人空间。另外也有了角色的转换,别人作为警察见到我们这些爱情小偷竟然会退避三舍。
还记得那个通完宵有些心痛后异常心动的早晨。天黑风清有路灯,我俩冻得瑟瑟发抖,两个幸福的小傻瓜紧紧地抱在一起。身是如此寒冷,心是如此热情。也许,爱情就是这么简单地想和对方在一起的欲望。上网通宵时我俩短暂分开所拉开的空间距离,让我的心有种悬空的感觉。我知道,适当的空间距离可以进一步拉近心灵距离,距离产生美。但我不想和她离得太远、分开太久。因为那样的话,即使产生美了又没法欣赏岂不是更令人心慌?
我媳妇担心我和她进展太快,我的解释是快而不乱。好比两个人分开距离站在对面,同时往对方那前进当然会比一个人行动时间要短。我虽然没有向她立下爱她一生的誓言,但心与心及彼此生活的交融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我们决定携手走过明天,直到沧海桑田、尸体腐烂。总之一句话:相识不容易,相爱更不容易,相濡以沫更更不容易。我媳妇应该记得这句话的,我俩都会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缘。
我认为爱情的热情终会淡去,只有温情才能长久。这是所有恋人需要处理的矛盾,我们早已考虑到了这一点。事实上,现实生活中有如父母,他们之间并没有那么多波澜。波澜是暴风雨来临后一时激情的上演,而最能让人心平气和地去观赏风景的是风平浪静的时候。媳妇,你准备好去欣赏最美的风景了吗?
用温存经营二人世界
你是我最特别的存在
分工协作洗衣和做菜
付出青春培养下一代
谨此送给我心爱的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