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停歇的奔跑

白发童子自来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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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得这个点儿,姐姐我脚搭在桌子上,本子放腿上,左手夹着一根刚燃起的香烟,右手的“一指禅”飞速的敲字。

    今天吃的挺多,所以不存在饿的无法入睡的情况。

    也不是聊天,姐我对聊天实在没有太多热情,偶尔遇见姐姐我天南海北乱侃犹如神助的时候,估计不是心情太好,就是心情太不好,而平时却都处于一种半清醒半迷糊状态,也就无所谓是高兴还是不高兴了。

    今天下班时,和小刘娟和搭一辆车,她最后说:“姐,咱一直这么迷糊吗?”我点头微笑答曰比年轻时候强多了。

    实话啊。

    想想是多久以前来,嗨!想不太清楚了,拿范伟在卖拐上差不多的语气和字数说:就我这数字智力的,已经算不清日子了。

    反正记得02,03年时候迷传奇,还是复古版本那种2d的,但觉得玩起来比现在的天堂2和永恒之塔更有趣,可能是我骨子里的怀旧思想在作怪。最高纪录是36小时不吃不喝,3天3夜没睡觉,在升级打怪。甚至连电话都订上时间,会在凌晨2:00左右闹铃,上面备忘录里赫然填写着:道士冲45,或者记录者各个地点的爆率。经常是自己玩,跨上一包袱蓝,就出发了。

    后来不玩了,因为发现无论怎样玩,像我这种和平主义者,注定无法和一个区里的大部分流氓分子相处的。还是做回文学女青年好了。

    大四时候,和姐妹在外租房。

    我是白天睡觉,晚上起床,坐在客厅,对着月光和厨房(开放式厨房)看书,或者奋笔疾书,可怜那时候没电脑,不然我得留下多少名留千古的佳作啊!缪斯和欧特尔伯是经常光顾我的笔端,每次写出这样的外国名字,我都一阵子乐啊,妥了!这篇文章看起来洋气多了啊。

    每次都在清晨兴奋的把我“老婆”(好姐妹)拖起来,在她睡眼惺忪的时候,口灿莲花带着仿似看见一百万元在我口袋里那种激动情绪,给她一张张的读我昨晚的大作。老婆听完后就瞪着眼,看我。我期待的问:怎么样,怎么样,怎么样啊,快说!

    老婆微笑着,手指一挥,说:“去,我早上要吃黄瓜甜酱炒面。。”

    唯有一次在公教楼上完2节自习后,我们坐在小树林喝饮料。我夹着一根烟,掏出个破本子,含糊的说:“老婆,我又做了两首诗,麻烦您给斧正一下。”老婆点头道:“快读,别浪费我时间,我还想多想会儿费翔呢。”

    那诗算是丢了,可大体意思还是记得一些。

    一首叫抗洪,好像是什么厕所里我的固体排泄物以想挣脱地球引力的速度冲向大坑,它面目安详的和同类聚合,畅谈未来理想,跨越整个银河系。不料一声洪天巨响,伴随着滔天骇浪席卷而来,它们纷纷落入黑暗的下水道,有的去了大西洋,有的去了太平洋,有的去了印度洋。总之吧,全球六大洋没一个落下。这些原本理想满满的伙计们,漂浮在各个大洋时,心中愤怒,口中言道:shit!洪水来了,我们却无法抗洪。

    还有一首叫丫抽啊,还是我抽,就几行字,大体是我蹲在树藤下点了根烟,那天风很大,烟头被吹得烟灰乱飞,明灭不断,几秒内只剩了过滤嘴,我扔掉烟头,仰天长啸,到底是你丫的抽啊,还是我抽。

    本来以为老婆又要伸手一指说:“厕所凉快下去。”谁知道她若有所思,慢慢点点头,说:“好,这两首还真不错,比以前有进步啊”我斗胆问好在那里,她眨着大眼睛认真的说:“我听懂了。”

    由此我忽然发现,所谓愤青更是有市场的,比起每天在研究莎士比亚用古英语再说些什么,研究十四行诗的格律,研究惠特曼,艾米丽狄金森和波德莱尔,还不如多去市场串串。除非我想做个艺术家而不是一个有着良好群众基础的伪文学女青年。老婆那句我听懂了,激励我积极向着厕所前进,很快我就混入当时的壹诗坛之类的先锋诗人阵营,那时候有个叫李小羊的,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继续写诗,不过很是可疑,貌似年纪越大就越酸腐,越酸腐就越“文学”越“文学”就越让我们感觉云里雾里,感觉不知所谓,感觉装腔作势,感觉高深莫测,我觉得他应该也不怎么写了,但不排除那天他也被老婆骂了,被发配到厕所凉快一下时还能吟出几句像样的东西。可万万不能吟出来后欣喜若狂,冲回卧室,对着老婆献上这真理的织布(艾米利迪金森说诗人就是织娘,是唯一在上帝面前诉说真理的人,他们的诗作就如同一张张织做,献给上帝的锦缎),不然危及的就不仅仅是月零花钱减少,每天做家务的小方小面啦。

    韩寒n年以前在他的博客里大叫文坛就是狗屁,够来他又充满了疑惑的写到,他居然曾经有阵子费心把力的想加入所谓的文坛,也就是说他想加入狗屁了?!

    我有过一个相册和一个博客,名字起的挺诗意,博客内容也挺诗意,一看就是一穷酸的文学女青年在无法打发的业余时间,面对空屋子在发癔症。彭佳慧有首歌敲敲我的头里面有句词:我是真的美,为什么没有人发现。大概是这样吧。那时候其实我就整天闷在屋子里发表类似的感慨。

    我老婆很实在,她一边吹头一边说:“你多出门买几次菜,肯定比你在家咋呼强。你看咱家的猫,今天都哲学了。你饶了我们吧。”

    我在出租屋里养了一只猫,名字叫董事长。

    那是一只黄底百花的猫,刚来时还是很活泼的,后来由于我每天抱着她,给她不停的读卢梭和艾米丽,以及徐志摩,还有为了让她成为名副其实的“书香门第”的家属,我还对她同时进行中国古典文学的教育课程。

    不久以后,我就发现她闷闷不乐,无精打采,叫她时她会在你呼唤了不下10几声后,才慢慢回过头,抬起眼皮。如果她有分瓣的手指头,我觉得她会咧着嘴角对我比一个shit的手势。

    这才警觉,原来文学和哲学教育除了可以变出无数疯子,还可以造就一个女流氓。我这么想的时候,嘴里叼着一根烟,给阳台的盆栽浇水。

    后来董事长吃鸡脖子卡住,抢救无效,英年早逝。可见,鸡不管是市场上卖的,还是酒吧里卖的,都不会太美好。前者的严重后果是造成死亡,像我的董事长;后者除了造成经济危机和家庭危机以外,还能造成性疾病。

    我也很少写了,因为不熬夜。

    欧特尔伯总在夜晚降临,但上班的忙碌让我们早早睡着,他来时,我们正在梦里和一块100多克拉的钻石拥抱亲吻,紧密不可分割呢。

    昨晚我忽然发挥以前的作派,不把想写的写完是绝不睡觉滴,写完贴出后,当然是草稿,我弟弟就马上很及时的给我回过来:你的跳跃性思维太大,不过我大体读懂了。说不上多郁闷,只是我这个非常有文字天赋的弟弟,也这么说的话,我就别指望该看懂的人能看懂了。那人面对我一书架的书,站了很半天,说:“亲爱的,你给我找本上厕所能读的。”我看了看他,说还是进去尽快解决吧,这里面没你看得明白的。

    他于是愤愤然随便抽了一本钻进厕所,40分钟后,他出来。以他上厕所的时间推断,他是便秘了。还可以推断也许和我的书有关。

    是这样的,他很想读明白,所以就专心在文字上,可是那一大段也不见一个标点符号的段落式语句,无数的定语的定语的定语的定语,和无数的形容词的形容词的形容词,以及作者越是确切却越不明晰的意思,让他暂时忘了在他的括约肌上努力,加上某个时期他不爱吃蔬菜,就造成了便秘。

    我想有必要在厕所放上基本类似金瓶梅飞珠艳想暴叟赤言之类的书给他,但要白话文的,可又怕那会使他在厕所里待得时间更长,于是便就此作罢。

    不过我还是很厚道的,买了基本知音,女友,女刊以备娱乐。

    大学时,每每冲进厕所,我都会抽很长很长的卫生纸,长而飘逸的挂在脖子上,有风吹过,远远看去,就像当年五四运动时激进派青年脖子上的白色围脖。白色围脖在我的印象里有两个含义,一就是代表很有政治倾向的爱国青年,还就是代表了爱情。

    因为小时候,我有个邻居,是个大姐姐。每次去她家,都看见她在打毛线。问她姐姐你在织什么?大姐姐幸福的笑着说:“手套啊,给我男朋友的。”过了几天她还在打毛线,我问姐姐手套好了吗?她温柔的很,回答我:我想想手套不太好弄,我给你哥哥织个坎肩吧。

    不过坎肩终究也没看到,只是看到她织了个宽大无比,又长又厚的东西,她得意的说那是围脖。是手套改的围脖啊,还是坎肩改的?不过,我站在那里想,围上的话,会不会被这围脖窒息呢?我没见过姐姐的男朋友,至今也没见过。但在我印象里,他可能是一只北极熊,只有北极熊围上才不会被那厚厚层峦叠嶂的艺术品闷死吧。

    大姐姐搬走了,很久以后,听说她和那个哥哥结婚了,这个消息更见坚定的让我认为,他就是个北极熊。疑惑就是,北极熊一直在北极如此寒冷的地方,他娶了大姐姐,肯定要在我们这里安家落户,那么到了夏天,他浓密的毛,会不会也掉的到处都是,会不会被拴在门边,不允许他上床、上沙发呢?

    这个已经没法去考证了,但我想就算他掉毛,大姐姐也不会把他拴在门口,因为大姐姐是个能为爱情打围脖的女士,不是一个虐待狂。

    回忆有远的和近的。也许是距离产生美,人总会觉得远一些的回想起来更美好,譬如有时候我就在想我的十八岁,那时有漫画有大把的时间,比现在光有大把的漫画,却没时间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