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混蛋上了

白雪非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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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毕业那年,我到高氏房地产公司应聘,结果在数十名美眉中脱颖而出,得到了人事部经理这个职务。当晚,秦雷坐在烛光前憧憬未来:小雨,我们现在都有工作了,等攒够了钱就可以买房子。我赞同地点头,眼里一片鸟语花香。

    2

    高壮,三代单传的独子,高氏企业的唯一继承人。身高192厘米,体重95公斤,读中学时热爱上打架这项体育运动,曾被学校劝退。磕磕绊绊地被逼到高三,后来进了一所不入流的民办大学,大二那年莫名其妙地炒了学校的鱿鱼。失踪半年后,进入高氏企业人事部做经理助理,领导他的是公司的一位重臣。不久前,这位重臣被高壮折磨得一病不起,而我即将走上这位重臣曾经的岗位。

    第一天上班,高总把我叫到办公室,把高壮的情况向我详细介绍了一遍。我顿时傻了眼,没想到自己披荆斩棘,辛苦得来的工作竟是一份吃力不讨好的苦差。我懊丧地苦着脸,心想:我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能管得住这个混世魔王吗?

    想打退堂鼓已经来不及,只能走一步算一步,抱着破釜沉舟的念头推开人事部经理室的门,一个身躯硕大的男人吊儿郎当地斜跨在沙发里。凭感觉他就是高壮,我干咳了两声,矜持地扬起下巴:我叫庄雨,你的新上司。高壮没吱声,他眯着眼睛打量了我片刻,两腿往办公桌上一搭,食指和中指夹起一根钢笔快速旋转:庄雨,给我冲杯咖啡!

    我抓狂地想踢死他,突然瞥见办公室外高总的身影。我把气使劲往下压了压,嘴角尽力往上翘了又翘。高壮不自然地把脚缩回去,可能是我那个被归类为笑容的表情太阴森,吓到他了吧。冲好咖啡后,我像五星级饭店里的服务员那样款款走到高壮面前。高壮防贼似的向后缩了缩身子。我用微笑鼓励他。高壮伸手来接,我的手一颤,咖啡溅在他桀骜不驯的脸上。

    算你狠!高壮打了一个响指,傲慢的脸上露出一丝挑衅,我的后背蹿起一股阴风。还好,高壮站起来离开了,整整一天都没再出现。

    3

    下班后,秦雷顺路来接我,坐在他的脚踏车上,想起白天那场初战告捷的战争,我得意地晃悠着双脚,传说中的恶少不过如此嘛!

    当办公室成为战场的时候,这里已经没有了上司和下属,有的只是高壮乐此不疲地折腾,和我不屈不挠地抗争。日复一日,硝烟弥漫。高总曾嘱咐过,要想正常工作,必须得和高壮较量一番,只有见招拆招,把高壮的气焰压下去,以后他才能配合我。

    我不知道高总这套理论是否能行的通,但还是依他的话去做了。可是高壮的气焰不但没有被压下去,反而迎风见长,不仅在办公室里找我麻烦,甚至把战火弥漫到了八小时以外。

    庄雨,晚上陪我一起去看电影。我接过高壮递过来的票,不置可否。你一定要去啊!高壮又强调了一遍,脸色凝重得像开国际会议。我微微一愣,发现他认真的时候不仅眼神执着,微扬的嘴角也透着一丝倔强和骄傲,而且——他还很帅。大概是我的眼神有点像花痴吧,这个大男人的脸居然腾得红了。我忙扭过头,骂自己花痴。

    半夜十二点,接到某酒吧的电话,说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醉得不省人事,能从他身上找到的唯一东西,就是我的一张名片。高壮!我一边从温暖的被窝里爬出来,一边咬牙切齿地吐出两个字。秦雷疲惫地从电脑前抬起头:小雨,这么晚了还要去哪儿?我恨恨地说:修理那个贱人!

    高壮醉得的确很历害,满身酒气,胡言乱语。我温柔地把风衣脱下来盖在他身上,轻声说:你先躺一会,我找辆车送你回家。高壮含糊不清地应着,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得奸笑。

    直到医护人员走进酒吧,高壮才明白我做了什么。他推开众人嚷嚷:我没酒精中毒!可是一切申辩都晚了。我无辜地缩在墙角。

    高壮在我的强烈要求下被几名医护强行送到医院。他躺在病床上恶狠狠地说:谢谢你的慈悲!我促狭的讪笑:不就是没去看演唱会吗?至于出这么损儿的招来报复我吗?高壮气得扭过头。我不无得意地接着说:你装得一点都不像,我一进酒吧就看出你没醉。高壮的拳头使劲攥着,骨头节咯咯直响。我拿起电话,走到窗边。

    高壮想把眼睛变成钉子刺穿我,从我给秦雷打电话报平安那一刻他就直直地瞪着我。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吗?我挂断电话,使劲白了他一眼高。高壮的眉毛拧成了一个疙瘩,他强硬地问:秦雷是你男朋友吗?你今晚放我鸽子也是为了他?

    男朋友?我的脑子飞速旋转,忽然想起刚才和秦雷亲切的态度,忍不住笑出声。高壮恼怒地逼视着我:秦雷是你男朋友对不对!?

    我强忍住笑,心血来潮地拿出手机给高壮看,里边是我和秦雷的照片,有秦雷的单人照,很帅;有我们的合影,很亲昵。

    4

    夜里风很大,下班时忘了关窗户,高壮的桌上积了一层薄薄的土。我拿着抹布走过去,发现高壮的抽屉没有锁,抬头看看表,才八点多一点。经过昨夜那翻折腾,想必高壮还在高床懒枕吧。我好奇地打开抽屉,一条洁白的哈达静静地躺在一张神鹰的图片上。

    庄雨!

    一声暴喝,我的手一抖,抽屉摔落在地上。我抬起头,高壮黑着脸站在门口。

    看你憔悴得像脱了层皮,不会是在闹失恋吧。我吐了吐舌头,故意岔开话题。高壮两眼死死盯着我,他一步步逼到我面前。我耸耸肩膀,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突然,高壮一拍桌子吼道:给我出去!我打了个激灵,不敢置信地瞪着他,然后转身扑向自己的座位。

    实在无法忍受这个喜怒无常的混蛋,我趴在桌上奋笔疾书。过了一会儿,高壮艰难地挪到我桌前,低着头,如蚊子哼哼般,说:对不起!我的心一颤,火气像一摊春泥软软地塌下来。

    高壮轻轻叹了口气,他拉把椅子坐在我旁边,回忆起一些往事。原来高壮从小就失去了妈妈,他一直很孤独,逐渐养成了桀骜不驯的性格。长大后,他爱上了旅游。大二那年暑假,高壮一个人到了西藏,他被那里艰苦的条件震撼了。后来,高壮坚持留在那里做一名援藏志愿者,在纳木错做了一名体育老师。可是高总对他实施了经济封锁,半年后高壮终因弹尽粮绝不得不回来,可是却把心丢在了那里。而我看到的哈达就是一个失学的藏族小朋友送给他的

    写了一半的辞职信被扔进了字纸篓。怒火像淋了一场透彻细雨。我推心置腹地告诉高壮,即使我不辞职,也很快会被公司辞退了。高壮被我说得一头雾水。我揶揄道:难得你老爸想得出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的老办法。他为了让你安分些,把我当根缰绳套在你这匹野马的脖子上。可惜我根本就管不住你。高壮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苦笑说:姜还是老的辣。

    经过这场风波,高壮突然间变了。穿正规的职业装,不再迟到早退,把自己份内的工作做得非常好。只是他的脸冷冷的,不带一丝表情,甚至和我也不再多说一句话。办公室里压抑得透不出气,我真得好想回到以前充满硝烟的日子。

    5

    我的试用期终于结束了,高壮却突然失踪了,就在我和公司签订正式合同的第二天。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他的手机也总是不在服务区。

    生活变成了单一的颜色,我的日子突然很宁静,静得无所适从,有时甚至出现幻觉。我常常听到高壮吊儿郎当地喊:庄雨,给我倒杯咖啡。一抬头,却是满眼的落寞。我想,高壮迟早都会回来的,等他玩累了就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像是在梦里那样。是的,梦里他经常回来和我吵架。

    可是,高壮却再也回不来了。这次他把呼吸丢在了西藏。美丽的纳木错,那里有了一个身高192厘米、体重95公斤的体育老师,为了救一名落水的孩子献出了自己年青的生命。

    高总把这个消息告诉我,他颤抖着手,把一个泛黄的信封递给我。看得出这封信是高壮早就写好的,只是一直没有寄给我。我抽出信纸,只有短短几行字:庄雨,我不知道你是否相信一见钟情?但是我相信!不过,我不想充当第三者,更不想让你因为我的出现背叛秦雷。庄雨,我走了,带着对你的爱去继续我的梦想,我会在世界上海拔最高的湖畔祝你和秦雷永远幸福

    一夜之间,高总苍老子很多。他颤着声音说,希望我能把高壮亲自带回来。我紧咬着唇,重重地点头。

    6

    回到家,秦雷正在电脑前埋头工作。我把头埋在他怀里,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下来:我要去西藏,你可不可意陪我一起去?

    两天一夜的颠簸,我终于来到了高壮做志愿者的那个学校。然而,我却呆得不能动。操场上,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正在和一群藏族小朋友们踢足球。秦雷捅捅我,疑惑地问:你不是说他死了吗?高总是让你带回他还是带回他的遗体。

    遗体。我使劲眨巴眨巴眼睛,傻傻地问秦雷:是不是西藏这地方太神秘,遗体可以到处乱走啊?秦雷扑哧笑出了声:傻丫头,一定是他们父子合谋算计你了。

    有其子必有其父,看到高壮活蹦乱跳地在操场上,我忽然恨得牙痒。高壮终于发现了我,他兴奋地朝我跑过来,看到我身边的秦雷时,脸色忽然阴晴不定。我远远地望着他,紧紧揽住了秦雷的腰。高壮的脚步明显慢了。秦雷在我耳边嘀咕了两句,我阴险地笑了笑。高壮垂头丧气地走过来。秦雷对着他微笑不语。

    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要装死?我冷冷地问高壮。高壮瞟了一眼秦雷,绝望地说:我在西藏这半年,以为想清楚了一件事。

    什么事?我的心快跳到嗓子眼,却固作镇定。我以为你爱的那个人是我,没想到你和秦雷高壮又开始了蚊子哼哼。我转过身,强忍住笑,说:既然你没死,那我和秦雷就走了。说完挎起秦雷的胳膊顺着小路往回走。身后传来高壮的声音,他绝望地叫:庄雨,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

    我头也不回,继续往前走,直到走出去很远,我才对着前面美丽的湖水大声喊:秦雷哥哥。秦雷大声答:庄雨妹妹。我转过身,对着远处发愣地高壮笑着喊:秦雷是我的双胞胎妹妹!他随父姓,我随母姓。我们考上同一所大学,毕业后一起留在了这个城市。我们发誓要挣到属于我们兄妹的房,把父母接来团聚。我们经常被误会是情侣

    我看到高壮拼命向我们跑过来。我“哼”了一声不理他,继续往前走,心里却喜滋滋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