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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次进了超市,我挪不开脚步地停留在琳琅满目的休闲小品和五颜六色的小食品货架上,看到它们,我颤颤地涌出一种相去不太久远的留恋。那一味一香,滞留在味蕾上的美好瞬间
从我记事起,便发现自己与兄弟姐妹的最大不同处就是我比他们都要好吃。可妈妈说好吃的孩子长大一定有好吃的好喝的,为了吃,他要勤劳,挣得更多更好,才能有吃的。想想妈妈的话也有一点道理。妈妈意味深长地补充道:“为了你这张馋嘴,你就要努力读书。”
长大了、上学了、毕业了、工作了、有工资了、结婚了、有孩子了。一切按部就班地理应完成。我对零食的痴心依旧缠绵钟爱。在我孩子还小的时候,在一群年轻妈妈里,有妈妈说她们家里给孩子的零食放着放着就过期了;要不就上霉了。惊得我在一旁半天没有回过神来,我好奇地问:“孩子不吃,你不吃吗?”她态度坚决地说:“不吃,我不爱吃零食!”“天啦,我家的零食从没坏过。”我通常是打着孩子的名号买零食,说实话那些零食基本上都进了我的胃,从磨牙棒开始到各种口味的上好佳,萌萌哒的动物小饼干,甜丝丝的棒棒糖,脆蹦蹦的豆豆。只要给孩子买的,我肯定是要雁过拔毛的。
孩子长大。我享受零食的韵致犹存。在拆开一包溢满香气的零食时,我制造一个人的气场,要现烧壶开水,泡杯热气腾腾的茶水,悠悠地不经不慢地品茗伴食品,那种肥沃的美味瞬间充沛与脾脏六腑。即使那些不健康的零食我也不放过,自我聊慰地说,偶尔吃一次,不会生病,不会死掉的。果真,我一直活得好好的,而且健康得不像话。
一次我遇到单位新进的小我一属的同事,她嘴里意境悠悠地砸吧着。我自来熟地问她:“吃什么,这么香?”我话音刚落,她从口袋里掏出金灿灿的炒豌豆。我滴个神啊!她就那么地把个个咧着嘴的豌豆裸体地放在口袋里!那动作像极了小时候的和我同时代的人们,不是喜欢而是那时候人们没有那多的讲究,只要不是有水分的小零食,都是很随意地放在随身衣服的口袋里。从小同事的这个动作,我坚定的断定,她一定会分享她孩子的零食。我和80后的小同事用“灵魂相撞”来形容,我们志趣相投地成为好朋友。聊聊零食诱人的香味,还不地道地抨击一群一天只吃三顿饭的女流之辈,还硬给她们的扣顶帽子是:不吃零食缺少一种生活的乐趣。我们吃零食在潜意识里是在做好事,要不那些生产零食的厂家该如何活下去,难免有点强盗逻辑。
有心理学家说,爱吃零食女人智商要比不爱吃零食的女人低。我的周围就潜伏着不吃零食的女人,她们有个特质,个个看上去精明能干,一天三顿主食最多吃点水果,至于杂七杂八的零食基本不染指。看了但丁的神曲,境界山里惩贪吃的第六层,因为在人间吃太多了,下了地狱的灵魂能看到吃的,却让你够不着,成了皮包骨头的灵魂。我在心里战战兢兢地祈祷:将来只要不打入第六层,那么钟情零食,智商低又有何妨?
我一直略带偏执地认为,在生活里忙红忙绿的,用零食来犒劳四经八脉,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只要不把自己的身体喂养成不能直视的病态,尽可用美味的零食与舌尖相拥来滋养生活,让它们两情依依,这无关风月,却有一种神往。
年龄越来越大,对零食的偏爱已经力不从心。脾胃的功能发出信号,它们不可以承载三餐额外的食物,它们到了伤不起的阶段。因而我爱零食的心性不得已得到了控制,自然怅怅不已。
呵,千言万语,从容地打捞出享受零食的美好时光,挺好的。
201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