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怜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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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后

    寒风轻拂脸颊。

    留着及腰长发的小雪,穿着雪纺洋装,搭配连帽纯毛的长版外套,两手随意插在口袋里,仰看着熟悉的华丽大厦。

    这是高三时,她跟常夏同居的地方。

    在国外的这些年,她常梦到自己回到这地方,寻找那个跟她相恋的大男孩。在梦里,她隐约看到他的背影,却摸不到他的人惊醒之后,她随手一摸,才发现自已泪流满面。

    那个高兴时,会抱着她转圈;得意时,跟她一起大笑;生气时,会甩头、摔门、生闷气的男人,现在还在里头吗?

    他,还记得她吗?

    她知道只要自己走进去,问问管理员,把他找出来,一切答案就揭晓了,但她就是没勇气。

    这就是所谓的“近君情怯”吗?

    她知道,但她就是不敢进去。

    whoeverfindsthis,iloveyou。

    当年,那张让她揉去撕碎的小纸条,早随风而逝,但那句话,却像在她的心里生了根似的,无法抹去。

    这些年,在金发碧眼的异乡里,人海漂泊,却始终无法忘记常夏那双眼

    他曾带给她的心动与快乐,他们曾共有的争吵与笑声都如影随形,依附在她的身体里,不管走到哪里,遇到什么人,都会幽幽地从心底爬出,干扰她的思绪,对她猖狂地叫嚣“不许忘记”!

    六年一眨眼变成云烟,她完成学业,在提供她全额奖学金的威尔森兄弟集团里,担任重要职位,并被派回台湾,成为亚太地区的代表。当年心心念念的事,她都做到了。

    她有众人羡慕的职位,优渥的股利、分红,也帮家人改善经济情况

    年纪轻轻的她,成为集团里的明日之星,也有很多优秀的同事想追她,但她总摇摇头,微笑拒绝。

    既然,什么人都覆盖不了梦境里那张不断盘旋的容颜,那她何必多做挣扎?

    以为她可以爱上别人?既然没法爱,就不要再爱了吧!就算她什么都没有,至少,她还拥有跟常夏之间的记忆。

    在离开他的这些年,让她非常确定──她爱他。

    当年,坚持离开常夏的理由,现在想来非常可笑,只要两人一起奋斗,她想要的东西,会拿不到吗?为何坚持要离开常夏,抛弃爱情?然后在失去他的虚空里,后悔自己的愚行?

    好笨!

    她何必坚持要自己去挣、自己去讨,而从来不把心事跟常夏分享,让他以为她不爱他呢?

    而她对他的这份懊悔,在这六年里,在她心里生了根、萌了芽,长成大树。

    时时刻刻,鞭笞她的心。

    她才恍然明白,人人以为年少轻狂的爱,可以随手抛掷的过去,其实将伴随她的一生。

    “真是有够蠢的!”她轻轻揩掉颊上的泪水。

    “小姐,请问你要找人吗?”华厦管理员看小雪站在外头半个多小时,没有进来,也没有离去,觉得很奇怪,所以上前盘问。

    “不好意思,我只是路过。”小雪转身,想离去了。

    “耶?杜小雪!”原本待在管理大厅,跟站在一旁的警卫聊天的年轻男人突然叫了一声。

    “嗯?你是?”回过头,她看到一张看似熟悉的容颜。

    “哎呀!我是谁,你都不记得啦?”开朗的大男人冲上前,轻拍她的肩膀,开心地大笑。

    他只是来这附近寻找有没有人愿意将豪宅脱手,没想到会遇到老同学。

    “我知道,我知道,徐”她在脑海里搜寻他的名字。

    “哈!你没有只记得常夏,我就谢天谢地了。”徐仲文赶紧把名片塞给老同学,要她多联络。

    “你这人”她轻捶他一下。

    多年不见,说没两句话,就开口亏她,真是超级欠揍。

    “我说的也是事实嘛!”徐仲文掏掏耳朵,凉凉回应。毕竟当年隐藏在台面下的感情,只有他看得一清二楚。

    小雪出国后,常夏像抹游魂一般,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

    能让常夏变成这样,这种女人,怎么能不让他立正、站好,举手致敬呢?

    “常夏不住在这里了!我们现在都在台北,还开了个小鲍司”徐仲文笑嘻嘻地把第二张名片交给小雪。

    “喔!原来是这样。”接过名片,小雪没说话。

    把她的失落看在眼底,徐仲文赶紧转移话题“你最近过得怎样?”

    最重要的是有没有男朋友?嫁人了吗?

    徐仲文打算善尽好友的责任,把小雪的事挖个一清二楚,回去好跟死党报告啊!

    常氏集团的新春团拜酒会现场,莅临会场的人颇多,除了集团里的各级主管之外,还有各界政商名流、贵妇名缓,全都各自寻找认得的人来寒暄。

    挂名常务经理的常夏,穿着黑色正式礼服,却没打领带,衬衫的前两颗钮扣没扣,露出结实的古铜色胸膛,看起来格外狂野不羁。

    他不常出席集团的酒席,听说这次是集团总裁命令,他才出现的。

    一到会场,常夏才知为什么祖父非要他来,因为除了必须出席的相关人士之外,现场汇集了各家的名门淑女。

    这是他的相亲宴吗?他的眸底闪过一丝阴鸷。

    说真的,他不想陷害这些良家妇女,毕竟金丝雀还是豢养在华丽的鸟笼里,才会有顺遂的一生。至于他嘛

    他打声招呼,招来徐仲文,两人前后闪进洗手间,没一会工夫,又出来了。

    “请问您需要茶、咖啡,还是酒?”托盘上摆了三种饮料的侍者,恭敬地走到他面前。

    “酒就好了。”只见常夏随手取了一杯,姿态优雅地轻啄一口,嘴角挂着若有似无的笑意,微鬈的中短发服贴在后颈,勾魂的桃花眼随意一挑,向所有注视他的女性投以春风和煦般的微笑,在场所有被他瞟到的女人,脸都红了。

    天哪!这个混世魔王又来了。

    他好想揍人哪!

    拿着手机,站在角落说话的徐仲文,看到常夏用惯性的社交笑容勾引女人,故意引起很含蓄却很明显的骚动,心里不禁碎碎念。

    虽然当年成双双也是这样被常夏试出真心,知道她不值得交往,但他还是觉得当他的哥儿们很可怜。

    偏偏,他还不幸地跟他意外投缘,不但高中同班,大学同校,出社会后,还一起共创事业

    徐仲文觉得自己不是普通的苦命。

    这个桃花男一出现,就干起“通杀”的勾当!他们这些剩下的男人,杵在这里是当他的绿叶吗?

    但,还好,这家伙也是有自知之明的。

    收起手机没多久的徐仲文,静待他们期待的结果出现。

    这场骚动没持续多久,令众家淑女脸红心跳的黄金单身汉,就被一个以脱闻名的三级艳星缠住了。

    “夏,你最近好吗?”穿着黑色丝质礼服的艳星,前面只有一片薄纱,重点部位缀上金色亮片,背部完全luo空,看得见臀沟,下摆则开衩到大腿,性感冶艳得让所有男人都看傻了眼。

    欸!隐约间,似乎可以看见她两腿之间的秘密哩!

    “我看来有不好的样子吗?”常夏顽皮地眨眼。

    “那就好。那么久也不跟人家联络,害我好想你。”她笑得妩媚,非常得意自己带来的惊人效果。

    被人特意招来的华芊芊,一看到相貌俊美、体格健硕的常夏,就像猎人看到兔子般,整个人几乎贴在他身上,养着法式指甲的纤细小手,有意无意地在他的胸膛上勾划着,引得在场男人都露出羡慕的眼神。

    “我也是哪!”常夏并没拨开她的手。

    接收到他的反应,华芊芊更加得意,以倨傲的眼神跟所有女人扬威,娇软的身子紧贴着常夏。

    看到这阵仗,现场的名媛淑女全傻眼了。

    这么英挻贵气的男人,还没结婚,私生活就这么乱,算是好对象吗?

    “那,带我先离开好吗?”她贴在他的耳边,娇瞋地邀请着。

    “也好。”常夏不置可否,随意点头。反正他已经在酒席中露脸了,爷爷也没理由再拦他了。

    他放下酒杯,跟熟识的人点头致意,便勾着华芊芊,离开现场了。

    而还在宴会厅前方跟其他政要应酬的常家老头,没来得及反应,只能眼睁睁看着孙子带着脱星离去

    “你怎么在这里?”

    徐仲文一走进十七楼的总经理办公室,就看到常夏独自坐在牛皮沙发椅上,边喝啤酒边剥花生。

    这个家伙大过年的,躲在这里搞自闭?真是找死他了。

    “吃东西啊!”常夏慵懒地瞄他一眼。

    “废话!我有眼睛。”徐仲文猛翻白眼,一**就坐在办公桌上,好整以暇地居高临下,跟他面对面“大好假期,怎不出去玩?不跟华芊芊,至少还有席恩,干嘛窝在这里喝闷酒?”

    嘿!他的假期就一定要跟女人鬼混,才能算放假吗?

    “别提了。”常夏摆摆手,懒得再提。

    这家伙是来“哪壶不开,提哪壶的”吗?华芊芊那个女人,只能上床拿来锻炼摄护腺用;而席恩,他只把她当妹妹。连续假期跟她混在一起?别扯了!

    他跟妹妹的感情没这么好。

    “怎么?还是玩太厉害,你那里提早不举了?”徐仲文嗤笑一声,口气充满幸灾乐祸。

    “呿!你才不举。”常夏拿了一颗花生,便往他身上丢。

    “多谢,不过我喝啤酒时,比较喜欢啃鸡脚。”伸长手一捞,徐仲文恰好接住好友抛来的武器。

    “爱吃不吃随便你。”常夏睨了他一眼,懒得跟他多说。

    “吃。”徐仲丈二话不说,很够意思地坐到死党的身旁,拉开啤酒,轻碰杯沿,先干为敬。

    “呵这才是兄弟。”常夏终于笑了,也举起易拉罐,一饮而尽。